90年代腐败大案回眸(一)国家科委原副主任李效时贪污受贿案

更新时间:2023-12-19 03:5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国家科委原副主任李效时贪污受贿案

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被“糖衣炮弹”打中,从而蜕变为犯罪分子。李效时的堕落,教训极为深刻,发人深省。它表明,一些职能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往往容易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猎取的目标。每一个党的干部都应当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不能够出卖的。顶住金钱诱惑,廉洁自律,是对干部的起码要求。如果放松警惕,私欲膨胀,迟早要跌大跟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李效时一案也再一次提醒我们,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党中央提出惩治腐败的决策是多么及时,多么必要,而我们反腐败的历史使命又是多么地任重道远。警钟,必须长鸣!

1994年4月11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洪亮有力的声音在庄严的大法庭内回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国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贪污公款,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李效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李效时的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震人心弦。

这是人民的审判,这是对那种滥用人民给予的权力、置国法干不顾的“贪官”作出的正义的判决。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摇旗呐喊,得到的是沈太福的巨额贿赂

今年53岁的李效时,自从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地位不断上升,处长、局长、湖北省科委副主任、《科技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国家科委副主任,成为一名副部级领导干部。

在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总裁沈太福非法集资之初,李效时看到《科技日报》记者孙树兴采写的一篇题为《二十天集资2000万元》的报道后,当即提笔对长城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作了肯定性的批示。第二天,他亲自将批示送到长城公司,并“接见”了长城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在“接见”时,他再次肯定长城公司的做法的正确性,并挥毫题词——“愿长城目标早日实现!”这使沈太福及其长城公司的职工“大为欢欣”。

李效时的这一批示,被沈太福广为利用,刊登在许多报纸上,诱使更多的投资者上当受骗,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在李效时为长城公司题词后没过多少天,借出差之机,他从广东转道海南,“应邀”参观了海南长城公司。他对长城公司的员工们说:“我从深圳到广州到海南,宣传了一路的‘长城’。我觉得个城’所办的科技实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科技实业!”

在此后的许多场合、许多地方,李效时总忘不了要为长城公司做这样的“广告”。这一点沈太福十分清楚,也十分地感激,一直想“报答”他。

1993年3月3日下午,为沈太福鞍前马后奔波不已的孙树兴找到沈太福,对他说:“李主任对你们长城公司的事这么关心,你是不是要表示表示?”

“那当然。”沈太福说:“长城公司的事给李主任增添了不少麻烦,确实该有所表示。” “那就现在去吧。”两人商定后,沈太福即拿出4万元,装在孙树兴的手提包里,两人直奔李效时的办公室。

“我为长城公司的事担了很大的责任。”一见面,李效时就开始自我表功。 “是啊,是啊,要不是有李主任帮忙,我们集资会遇到很多很多麻烦的。”沈太福连忙点头:“真要感谢李主任对我们长城公司的关照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b55.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