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背后的思考

更新时间:2023-06-09 11:1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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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走热引发的思考

案例:2014年3月1日晚10点多,南京栖霞公安分局仙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与出租司机发生冲突,坐在车租车内不肯下车。民警到达后得知,市民王先生父亲夜间忽发急病,家人赶紧来到路边招手栏出租车。可是拦了将近半个小时,先后经过的10余辆出租车均表示已经承接了其他乘客的叫车服务,需赶往指定地点去接乘客而没有搭载王先生一家。王先生心急如焚,只能强行拦截了一辆等红灯的出租车并在司机拒绝乘载后发生冲突。一方是已经接受了叫车服务,如不履行服务面临乘客的投诉而受到公司处罚,另一方是情况紧急,不会使用叫车服务软件。后警察与某出租车公司沟通后,以最快速度联系上一辆出租车到场才化解了这一冲突。

自2013年上海出租行业兴起一款“手机打车软件”后,IT咨询机构发布的报告显示,截止到2013年5月7日,安卓平台上11家主流应用商店的打车类软件客户端总体下载量已经超过百万。由于出租车司机和打车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非高峰时段出租车空载、高峰期和恶劣天气下司机拒载等现象频发,而手机打车软件通过加价和乘客返利的方式,提高了打车成功几率,实现了司机和打车者的双赢,不得不说,“打车软件”已经悄然改变了当今出租车行业传统模式。 但是,“打车软件”兴起的背后也引发了一系列诸如不公平竞争、驾驶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履行等问题。

受“打车软件”刺激,马路上的空出租车不愿接受场招的越来越多,他们或是奔赴抢单后的接客地点,或是停在路边等着“抢单”,对于身边招手拦车的乘客熟视无睹。软件的加价收费,对于正规出租车企业的规范经营一定造成一定的威胁。交通部门指出,出租汽车加价收费是违规的,向乘客收取违反行业相关规定的任何其他费用都是违规行为,不管是否顾客自愿、“价高者得”都会影响车租车市场的规范经营。而对于很多中老年人消费者,其中的影响往往更加明显。很多中老年人对智能手机往往都不会操作,很多时候在大街上只能望“车”兴叹,看着空车确不能坐,这已经大大损害了弱势消费者的权利。

与此同时,司机在开车的同时要时刻关注客户端信息,这无疑对交通安全造成了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

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而对于合同的履行方面,“打车软件”也存在一定的违法与违约之争。在“打车软件”的模式下乘客由客户端向司机发出约定,司机接单并来到约定地点,这就形成了一份乘车合同。这份看不到的合同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合同,但而这份合同却和另一部法规是相违背的。据《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列》第二十条

第六款的规定,出租车开启空车带租标志后不得拒绝运送乘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上述规定的,处于一百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样的情况下,司机和使用软件的乘客之间的合同约定的遵守却违反了《管理条例》,如果乘客投诉,就意味着要遭受罚款的处罚,那么在违法和违约中应该如何选择这就成了摆在了司机面前的一个难题。

打车软件看似“多赢”,长期来看对软件企业不利,实则也对出租车公共管理埋下隐患。当然,打车软件正处于探索起步、激烈竞争阶段,营运成本较高,商业目的单一,商业模式尚不明确,进一步凸显了出租车市场原本存在的无序状态。如今,打车软件正实现对传统服务业和人们习惯消费行为的颠覆,也对监管部门提出挑战。有关部门要与时俱进,提高管理水平,整合出租车资源,对拒载、空载、随意加价的行为严格预防,严厉查处,督促并联合软件公司完善打车软件系统,不能任由出租车服务行业准则的微妙变化,打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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