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吕梁市农保中心制)2013.7.2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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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及基础信息修改变更

(一)参保登记(首次批量参保登记带缴费信息) 1、单个人员参保

人员参保管理→人员新参保登记→人员新参保→填写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2、批量参保

人员参保管理→人员新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导入(带档次)(一般是用于首次导入未参保缴

费信息)此处适用于2010年以后的所有年度缴费

→人员新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导入(多重身份)(一般是用于将多重身份人员

未能第一次导入的补贴信息导入)(此处是针对存在多重身份补贴的,如重残,低保,享受双份,在此处可导入第二份)缴费人员导入(多重身份),包含缴费人员导入的全部功能,但不校验是否存在对应年度的缴费,也就是说可以进行一年多次缴费,主要解决多重特殊身份重复补贴的情况。

→人员新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导入(一般是用于个人缴费信息不为整数的缴费

零头部分导入到信息系统中,主要是导入在集体补助中)(可处理2009年个人缴费)

(二)人员信息修改 1、修改基本信息

人员参保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复核 2、修改参保时间

人员参保管理→人员参保信息修改→人员参保信息变更复核 (三)家庭关系绑定

1、人员参保管理→人员新参保登记→人员子女关系维护 (四)特殊人群认定

1、人员参保管理→人员新参保登记→特殊人群身份认定 (五)退保

1、人员参保管理→参保关系变更管理→终止参保关系→终止参保关系复核→(添加一步,

待遇发放管理—拨付通知)基金财务管理→财务自付

(六)保险迁移(县内、跨县)

1、县内:人员参保管理→参保关系变更管理→人员流动(目前只可以在本县范围内进行人

员流动,跨县跨地区暂不能实现,如涉及到跨县、地区的人员流动暂时记录下来,待功能完善后另行处理)

跨县:制度衔接管理→人员关系转出初审→人员关系转出复核→待遇发放管理→拨付通

知→基金财务管理→财务自付(暂时截止到转出地的流程)

转入地流程为:人员参保管理→人员新参保登记→制度衔接管理→人员关系转入(暂时

不确定是否需要做→应收数据生成→当年缴费信息汇总→基金财务管理→财务自收,有转入地的同志们有做过的确定以下流程)

二、缴费信息管理(补缴、集体补助) (一)缴费信息录入(个人、批量) 1、缴费管理→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录入

准确 →应收数据生成→当年缴费信息汇总→基金财务管理→财务自收→财政补贴管

理→财政缴费补贴申请→财政补贴到账→财政缴费补贴申请单打印(财政补贴申请到账可不做)

错误 →缴费回退→当年正常缴费回退(批量),最好是用未到账,可回退个人或者村

→缴费回退→缴费回退(未到账)(个人)

(二)补缴、集体补助缴费(按年度或指定年限、一次性补缴)

1、缴费管理→个人补缴申报→个人补缴申报复核(可选择要补缴的年限(年度),不超过

14年)

→一次性补缴申报→一次性补缴申报复核(最大可补缴14年) 错误 缴费管理→缴费回退→个人补缴回退

2、缴费管理→集体补助缴费申报→集体补助缴费申报复核(补助范围所有人员,集体补助

缴费金额一致,建议使用人员参保管理—缴费人员导入)

三、待遇发放管理 (一)针对单个人

待遇发放管理→人员领取待遇申请核定→人员待遇领取复核→应付核定(应付核定回退)

→支付计划(支付计划回退)→拨付通知→报盘及单据打印→待遇社发实付确认→支付计划→匝帐

(二)针对多个人

1、待遇发放管理→待遇领取到龄通知→批量领取待遇核定(待遇发放人员信息导入)

→人员待遇领取复核(待遇发放人员信息导入复核)→应付核定(应付核定回退)→支付计划(支付计划回退)→拨付通知→报盘及单据打印→待遇社发实付确认→支付计划→匝帐

(三)待遇调整及管理

1、零星调整(非以村为单位):待遇发放管理→零星待遇批量调整(针对某些人调整) 2、单个调整:待遇发放管理→人员待遇零星调整(针对单个人调整) 3、批量调整(以村为单位):待遇发放管理→人员待遇批量调整(一般情况下为针对政策性

调整)

4、发放方式调整:待遇发放管理→待遇发放方式管理 5、银行帐号批量调整:待遇发放管理→银行帐号批量调整

5、待遇发放调整:待遇发放管理→待遇暂停支付(未确认死亡等)→待遇恢复支付→待遇

终止支付(亡故或出国等)

2012.12.25修正1:关于批量导入60周岁以上人员的“最大个人发放期号”的说明:某参保人的出生日期为1952-10-10,该参保人的启领日期应该为2012-11-01,“最大个人发放期号”为201211时,应付核定如果要出现该参保人,则核定期号应为201212。

修正2:若已经做完10月份的发放,且已经匝帐。随后在导入10月份或是9月份到龄的人员时,这部分参保人员无法正常发放。因此在确保所有当月到龄人员全部导入或全部复

核完毕以后,在做发放并匝帐。

修正3:本县范围内跨险种转移走 人员参保管理→人员户籍性质变更→人员户籍性质变更复核;如果需要从A县的农保转移到B县的城居保,建议先转移到B县的农保,然后由B县的农保转移的城居保,不建议直接转移到城居保。(没有实际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请按上述方法执行)

修正4:此次明确了跨县、跨地区的保险关系转移,暂不明确转入地是否需要财务做自收,有做过实际流程的,在群里提供一下意见。

说明:缴费档次代码=14112100100+J2*1000+K2/100 141121指所属县(市、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00100中的前两个“00”指人员身份代码,第三位中的“1”代表城居保,如果为“0”则代表新农保。后两位“00”代表缴费金额。

人员身份代码=IF(G2=\务农\重残\低保\五保\计生\干部\错误\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4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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