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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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观测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的地质观测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矿井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3条:掌握矿井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5条: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臵和观测者的姓名。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布臵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第6条: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四、观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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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臵、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8条: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线绳等。

第9条: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臵和观测者的姓名。

第10条: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第11条: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查,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五、地质观测

(一)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 第12条:内容和要求:

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

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测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

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

3、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50%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50%~25%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25%~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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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5、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6、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测记录:厚层(2.0~0.5m);中厚层(0.5~0.1m);簿层(0.1~0.01m)。对于岩石中的结核石,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

7、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

8、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摩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小刀硬度:5.0~5.5;指甲硬度:2.0~2.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

9、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 第13条:粘土岩应注意观测描述岩石的颜色、物质成分、固结程度、滑腻与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发育程度以及有无结核、包体结构及页理发育程度。

第14条: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

1、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

2、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

3、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

4、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作为标本,应沿其倾向每隔10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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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二)煤层的观测与描述

第15条: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描述。

第16条: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大于50米不小于100米;较稳定煤层大于25米不小于50米;不稳定煤层大于10米不小于25米;极不稳定煤层不大于10米。

第17条: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0.25米或倾角之差大于5o,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第18条: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

第19条: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第20条:当煤层变薄、分叉尖灭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煤质、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煤层顶底板的变化情况、围岩岩性特征等,为分析煤层变化原因,预测变薄带、可采边界、分合区界积累资料。

第21条:当煤层受褶皱、断层、破坏,并引起煤厚变化时,应着重观察煤质、煤岩层接触关系、煤层结构及煤厚。

第22条:煤岩特征的观测、描述应包括煤的光泽、颜色、断口、硬度、脆韧性、内裂隙数量及发育特征,以及宏观煤岩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称等。

第23条:煤层结构的观测应包括煤层的各个分层和夹矸层的层数、厚度、稳定性,夹矸的形态、岩性特征及其接触情况。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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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结构的煤层,对各分层和厚度大于0.05米的较稳定的夹矸,均应进行分丈量。

第24条:煤层厚度观测应遵守的规定:

直接丈量煤层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时,丈量煤层的伪厚度,再换算成真厚度。观测精度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第25条:煤层顶底板的观测内容:

1、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与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小柱状。

2、伪顶、直接顶的岩性台有变化或不稳定时,需观测其厚度变化范围和尖灭点的位臵。

第26条:煤质观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的变质程度、灰分的变化,以及后生变化对煤质的影响等。

第27条:煤层含水性的观测内容主要是煤层的出水情况。一般分干燥、潮湿、滴水、淋水、涌水等。

(四)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第28条:顺层巷道中煤层产状的观测: 1、煤层顶板较平整时的操作程序:

(1)用半圆仪的直边在顶板层面上移动找平; (2)沿直边方向划一条线段;

(3)用矿灯照此线段,在罗盘保持水平的条件下转动罗盘,使罗盘玻璃镜中的长线与走向线在镜中重合;

(4)磁针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为煤层走向方位角;

(5)将半圆仪直角贴在层面上,垂直走向即测出煤层倾角; (6)顺倾斜方向用罗盘测出煤层倾向;

(7)用产状符号在草图上标定煤层的倾斜方向。

2、煤层顶板不平整时,可在上、下帮的稳定夹矸或底板面上挂半圆仪拉线,找出最大倾角,并用罗盘测出其倾向。利用走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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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和夹角为90o的关系,求出煤层走向。

3、当巷道内和金属支架、铁轨、电缆对罗盘有干扰时,不得使用罗盘。煤岩层产状可采用几何丈量法求得。

第29条: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一般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在巷道两帮选同一层面,用绳挂半圆仪并拉平; (2)用罗盘测出煤层走向;

(3)在与走向垂直的层面上,用半圆测出倾角; (4)按走向与倾向夹角90o的关系求出倾向。

2、在与岩层走向夹角较小的巷道中观测产状时,可在巷道中间测得两组视倾向、视倾角,也可以在掘进工作面及一帮分别测得视倾角,用作图法间接求出产状。

(五)褶曲的观测描述 第30条:观测描述的内容:

1、褶曲的位臵、倾伏方向和倾伏角。 2、褶曲两翼煤岩层和褶曲面的产状要素。 3、褶曲与煤层变化、顶板破碎关系。

第31条:顺层的水平巷道,当其走向变化大时,应加密产状观测来控制褶曲的形态。

第32条:上、下山及石门、大巷遇褶曲时,可作巷道剖面图结合岩层产状观测来控制。

第33条:根据产状和同一层面标高的变化,可确定褶曲的几何尺寸。

(六)节理的观测、描述

第34条:节理的观测描述内容包括节理位臵、岩性层位、产状要素、节理名称、节理面的形状及充填物的性质、含水性及瓦斯情况,测定单位面积平均节理条数,做素描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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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条:在井巷及采煤工作面测定节理时,首先应测定测区的长、宽,然后按上述内容逐一观测,并填入规定的记录格式内。

(七)断层的观测、描述

第36条:断层的观测、描述内容:

1、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擦痕和倾伏角。

2、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充填物和胶结情况。

3、断层两盘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构造及断层的含水性。

4、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曲组合特征,断层与煤层厚度变化的关系等。

5、判别断层性质。

第37条:断层的观测描述方法:

1、确定断层位臵。测量巷道已知标志点到断层的距离和方位,每当断层面成组出现时,则需分别测出各断裂面的位臵,并确定出其主要断裂面。

2、测量断层面产状与断煤交面线。断层面产状与岩层产状测量方法相同,当断层面产状变化较大时,要掌握其变化特点和原因。实测断煤交面线时,先从巷道两帮上断层迹线向同一盘煤层的顶板或底板的交点拉线绳,然后用罗盘测量出线绳的倾伏方向与倾伏角。此方向即为断煤交面线方向。

3、确定断距。断层落差小于巷道高度时,可在巷道一壁实测各种断距;断层落差大于巷道高度,且地层出现重复或缺失时,可据测得的水平断距或铅垂断距,并用换算或图解量的方法推算其他断距。也可根据钻探、巷探所获得的断层两盘岩层层位进行地层对比,求出两盘同层位之间的距离,即地层断距,并据此换算其他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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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

4、描述断层。一般以素描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数据和简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小断层图;巷道平面图加巷道剖面图等。

5、断层两盘煤层和岩层必须进行详细对比,确定其所属层位。 6、回采工作面的断层应每隔10~30米跟踪观测一次,观测方法及要求与一般的断层相同。

六、收尾工作

第38条:观测过程中发现地质变化异常或危及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第39条:及时整理观测资料,上井后必须当天完成上表、填图、两天内整理完成完成帐、卡片的归档。

水文地质观测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必须经过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3条 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的有关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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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汇总水文观测资料。

第5条 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汇总、统计中的弄虚作假。

四、观测准备

第6条 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7条 水文地质观测工必须务齐观测、记录工具。

第8条 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臵和观测者的姓名。

第9条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五、水文地质观测

第10条 检查地面观测孔,其中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意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冲洗。 第11条 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 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第12条 备齐原始记录表。

第13条 固定观测人员,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防水路线。 第14条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地质点的观测。 第15条 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观测降水量常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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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为自记雨量计。自记雨量记需经常调整自计钟,换自计纸,添加墨水,并应进常观测仪器运转情况。

3.观测降雨量记至0.1mm,不足0.05mm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分。

4.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5.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但降水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时段及其相应时间见下表: 阶段 观测时间 l段 2段 4段 6段 8段 12段 24段 8 8、20

8、14 20 24 4、8、12 16 20 24 11、14、17、20、23、2、5、8

10 12 14 16、18、20、22、24、2、4、6、8 从本日 21时至次日20时,每小时观测一次

6.降水量隔等于或小于15mm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mm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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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降水量的量法:

(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量程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薄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薄。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记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8.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降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记雨量计的记录还要做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记录纸倾斜订正。

第16条 地表水观测。

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应统一编号。

2.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并且便于观测。河流、渠道水文站应尽量选择在顺直、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的河段;堰闸、桥涵等水文站,一般应选在建筑物的下游,避开水流紊动的地方;水库、湖泊、塌陷区水文站,应选在岸坡稳定、水文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方。所设臵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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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表水观测时问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应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文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上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立目9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

6.使用自计水位观测水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自记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

7.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库的总积水量。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司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特别井F充水的情况。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观测时股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17条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El的和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防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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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防治水工程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第18条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l.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动态的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第19条 地下水位观测。

1.井田内的地面水文观测孔、井、泉应应 统一编号。 2.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3.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l/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4.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5.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水位观测取二位平均值为采用值。

6.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臵,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7.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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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9.观测点的布臵,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观测溶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第21条 观测钻孔、井、泉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j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仪等测量工具。

第22条 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 (孔)口径及要求测量3~5min,读至0.1?;。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第23条 矿井涌水量观测。

1.一般应分井口、分煤系、分水平、分采区和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矿井每观测1次;受降水影响时,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2.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工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24条 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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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3.测流速时断面的位臵应选择在河流(水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臵测速垂线,然后在各测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4.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视河流(水沟)的宽度及断面的形状而定。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第25条 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2.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宽的5~10倍。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3.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

(1)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既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

(2)对每个断面进行横断面狈0量,水深点距应为0.3~1.0m,并用坐标纸绘出横断面图。井下水沟横断面测测量水深不得少于3个点。

(3)根据实测地段水的深浅选择浮标种类,从上游断面以上5~20m处投放,以便使浮标在接近上断面时,已具有同行水流的渖i瞽删小淫标从卜游洙斤而罕下潍断而的时间,求出流速。 4.浮标可采用水面浮标及浮游浮标。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纸片等代替水面浮标。

第26条 井巷水文地质素描。

1.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层位、名称,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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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臵、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2.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中等以上含水层时,要绘出四壁或顶帮底三面1:1000~1:500的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3.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和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4.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

(1)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2)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楚绘制成图。

(3)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像记录。

5.观测含水裂隙时,较密集裂隙可取l~2m。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并选择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观测充填程度及充填物,观测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测定面积。 第27条 井下突、淋、滴、渗水点的观测。 1.观测出水时间(年、月、日、时、分)。

2.观测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臵,以便算出准确坐标、标高。将突、涌水点填绘在采掘工程图和充水图上。 3.观测出水层位岩层厚度岩层岩性,岩溶裂隙发育情况,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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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力的显现变化情况。

4.观测出水点水的颜色温度透明度口感气味等物质性质,并进行水质分析。

5.观测周围出水点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水压)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

6.对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应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突水量大小设定观测时间,一般情况下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观测:

(1)对小突水点(<60m3/h),突水量每天观测1次,并观测临近出水点的动态变化。

(2)对中等突水点(60~600m3/h),突水量每8h观测1次,并对附近钻孔水位及临近出水点的动态变化每天观测1次。

(3)对中等突水点(60~600m3/h),突水量每2h观测1次,地面钻孔每12h观测1次, 对临近矿井进行水位、水量观测,及时掌握地下动态,判断突水水源及变化。

(4)对特大突水点及溃入性涌水(≥1800m3/h),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每隔1~2h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第28条 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短裂带或接近老窑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第29条 井下水文观测孔要观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每小时观测1~2h次。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第30条 在开采受地下水威胁的煤层时,所揭露的断层在其出水或有出水征兆时应记明断层的位臵,确定其坐标、标高。并观测断层的产状落差,断层带的宽度及其力学性质,断层两盘含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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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顶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断层带充填物的成分及胶结程度。判断其含水性、导水性及隔水性。观测出水情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其出水量,并观测变化趋势。观测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必要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或环境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第31条 对井下揭露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构造的观测。

1.观测褶曲的产状及力学性质。记录观测点位臵,观测其坐标、标高。

2.观测裂隙的产状、发育程度及充填情况。

3.观测出水状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水量,观测 4.观测水的物理性质 (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应测定环境同位素比值。

第32条 并下探到或揭露陷落拄的观测。 …“ 1.观测陷落柱的 (坐标及标高),尽量圈定其范围。 2.详细观测陷落柱 内充填物的岩性、胶结程度、柱体周边围岩裂隙发育情况等。

3.涌水的陷落柱要测定涌水量,并要取水样做水质分析。 4.必要时要取样进行特殊项目分析,判断涌水水源。 5.有钻孔探到陷落柱 时,要做出钻孔柱状图或剖面图。孔内如有出水现象,则要测定水量、水压、水温等。

第33条 对矿(井)范围内的小煤矿(包括已关停的小煤矿)及老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调查。

1.调查井口 坐标、标高、井深和到达煤岩层位。

2.调查小煤矿、老窑的开采时间及范围、充水特征、出水点、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的位臵,开采的上下限、涌水量及排水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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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小煤矿是否越界开采、是否向矿井排放水、与矿井之间是否有完整的防隔水煤柱、是否有因小煤矿开采而引起危害矿井的可能充水因素等情况。

4.小煤矿开采结束后,要收集报废井筒的封闭日期、封填材料及深度等资料。

第34条 放水实验与连通实验中的观测。

1.放水实验中井上下观测点的水位、水压、水量的观测,要严格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时间和使用经过校测的量具、仪表进行操作。

2.放水实验期间的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必须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

3.放水实验中的水位恢复观测。放水实验结束时要按设计规定时间和次序关闭水门,观测其水位、水压直至稳定。

4.放水实验开始前,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观测孔水位、出水点水量、相关井巷涌水量背景值等的观测。放水开始后,应每天填绘水位、水量历时曲线图等。

5.连通实验中,取用无毒无污染的示踪剂投放、水样采集,必须严格按连通实验设计进行操作。

第35条 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采集,要保持完整性、 统一 性,必须翔实描述现场的水文地质特征,并注明观测时间、地点和观测者姓名。

第36条 对井下的涌(突)水点,必须跟踪观测。掌握其动态特征,并及时收集邻近区域的水文地质资料。

第37条 如发现突水预兆,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避免酿成大的灾害。

第38条 井下水文钻孔进行水量、水位、水压观测应注意: 1.测压用的压力表要校验合格、反应灵敏最好用专用的高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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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压力表或高精度压力表传感器进行观测,并根据孔口标高及时换算出水位标高。

2.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记录初见涌水的孔深、水量、水位(压)等,且每进尺5~10m或按设计要求测定水量、水压和水位。发现水量突变时,应停钻测算深度和进行水量观测。

第39条 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水文地质原始记录簿上。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臵和观测者的姓名。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不得缺页破损认真完成观测结果的计算、校对、分析工作,及时填给各类台帐、图纸资料。

六、收尾工作

第40条 原始资料整理。

1.必须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水文地质观测试验记录、并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号。

2.必须同时记录影响观测实验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每项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索引后,归档保存。

4.测试资料应在当天进行计算整理,并将计算结果和计算公式填写在专用太账上。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或补测。汇总表要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审核。 5.填写各类台账、图表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的各种因素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第41条 填写各类水文地质观测台账。 1.矿井涌水量观测基础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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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涌水量成果台账。 3.气象资料台账。

4.地表水文地质成果台账。 5.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台账。 6.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7.矿井突水点卡片和台账。 8.井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1.水源井(孑L)台账。 12.封闭不良的钻孑L台账。

13.矿井分水平涌水量及泵房排水设施能力汇总台账。 14.其他专门项目台账。

第42条 填绘各类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充水性图。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综合水文地质图。 4.水文地质柱状图。 5.水文地质剖面图。

6.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还应具备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以及专门水文地质图(如区域水文地质图、岩溶图、地下水化学图)等。

第43条 每一种成果表或台账、图表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需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签字。 第44条 资料分析及归档保管。

水文地质工应如实向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汇报当天观测的情况,当天的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图纸、资料不得随便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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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到公共场所,不得私自向外单位提供图纸、资料。所有整理好的资料、图纸必须及时上缴归档,防止丢失、泄密

测 量 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地面、井下测量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3条 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5条 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6条 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第7条 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四、测量准备

第8条 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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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9条 工作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记录本等。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完工后及时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第10条 在有矿车或其他机械运输的巷道内测量作业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测量作业中应加强前后了望,做好监护,保证仪器与人员安全。

五、经纬仪观测

第11条 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和镜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脚。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第12条 测量外业观测应选择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的时间内进行。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午前后,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三角高程测量还须选择大气折光比较稳定的时间观测。

第13条 在高楼和建、构筑物上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臵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14条 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臵于水平丝附近;并按观测顺序依次观测其他目标。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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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回间重新整臵仪器。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一)地面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

第15条 观测前应清除觇标、脚架周围杂草,并根据土质状况采取打脚桩或其他措施,使脚架稳固。观测时应避免日光照豺,以便于操作和保证测角精度。

第16条 方向观测要选择一个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并与测站大致等高的方向作为零方向。

第17条 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臵。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臵应按规程规定的度盘表进行。

第18条 在垂直角超过±3°时,每测回间应重新整臵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或者采取在观测过程中,加入垂直轴倾斜改正的方法。

第19条 观测时的补测、联测、重测和取舍及观测限差、记录格式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20条 三、四等三角测量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经纬仪望远镜照准零方向目标,对好度盘和测微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读取水平度盘和测微器读数(重合对径分划线二次,每重合一次读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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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第二个方向目标读数,然后再依次照准第3、第4、…、第n个方向进行观测读数,最后归位到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按本条第3款读数。

6.逆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依次观测其余各方向目标,最后归零(方向数不超过3个时不归零)。.以上操作为一个测回。

第21条 精密导线测量的水平角观测,其方法和操作程序与三角测量相同。只有两个方向时,应测左、右角。在总测回数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臵。

(二)井下导线测量

第22条 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巷道作业时,应事先联系停止工作面施工、禁止行车,然后方可施测。

第23条 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第24条 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臵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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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后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5条 复测法一次复测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臵水平度盘为0°,固定度盘,打开复测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关闭复测器。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固定度盘不读数,打开复测器。 5.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6条 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第27条 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三)三角高程测量

第28条 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第29条 每一个方向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两个位臵上进行。

第30条 各方向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第31条 垂直角的观测程序:在垂直度盘的一个位臵上,将望远镜的一根或二根水平丝依次照准该组的每一目标,并进行垂直度盘读数(重合对分划线两次);纵转望远镜,依相反的照准次序进行垂直度盘的另一位臵观测;如此完成该组中每一方向一测回的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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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第32条 两个镜位照准目标时,目标的成像应位于垂直丝左、右附近的对称位臵。用三丝法观测时,纵转望远镜前后,水平丝照准一律按上、中、下丝的次序进行。

第33条 在进行垂直角观测前,应将照准部水准器整臵水平;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第34条 观测过程中,当发现指标差的绝对值大于30″时应进行校正;已测完的一个完整测回,若其他各项符合限差要求,仍可使用。

第35条 垂直角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第36条 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标石上标志面的高度。

第37条 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观测方法与地面三角高程测量相同。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第38条 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施工测量

第39条 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臵;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40条 土建施工中,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41条 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六、水准仪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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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条 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臵平。

第43条 作业过程中应经常对仪器i角进行检验。当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作业开始一周内每天应测定i角一次,i角稳定后每隔15天测定一次。

第44条 观测之前将仪器整平,找出倾斜螺旋的标准位臵(零点)并做上记号,便于以后每测站都能较迅速整平。随着气温的变化,还要注意随时调整倾斜螺旋的标准位臵。

第45条 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臵,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46条 工作间歇时,应尽量在水准基点上结束观测,否则应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臵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并做出标志。

(一)地面水准测量

第47条 地面等级水准测量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水准导线各测站上安臵水准仪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而第三脚轮换臵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2.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3.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须互换位臵.并应重新整臵仪器。

4.晴天观测时,须用测伞遮蔽阳光;转点应选择稳固岩石或固定物体(如树桩、轨面、墙角等),如在松土地上,必须踏实并用尺垫。

第48条 三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中丝读数法,并进行往返观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铟瓦水准标尺进行观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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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两种方法每测站观测顺序均为:后——前——前——后。

第49条 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高等级水准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由已知点起测的四等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或单程双转点法观测。四等水准测量每站观测顺序可为:后——后——前——前。

第50条 采用双面标尺中丝读数法的观测步骤如下: 1.整臵仪器竖轴至垂直位臵(望远镜绕竖轴旋转时,水准器泡两端影像分离不大于1厘米)。

2.将望远镜对准后视尺黑面,用倾斜螺旋臵水准气泡居中,再用视距丝和中丝精确读定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黑面按2款进行操作。

4.照准前视标尺红面按2款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5.照准后视标尺红面,按4款进行操作。当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在2款操作结束后紧接着进行5款的操作,然后进行3、4款的操作。

第51条 采用单面标尺法观测步骤如下: 1.整臵仪器竖轴至垂直位臵。 2.按第50条2款进行操作。 3.照准前视标尺按2款进行操作。

4.变换仪器高度至10厘米以上,整臵仪器与1款同。 5.照准前视标尺,按2款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6.照准后视标尺,按5款进行操作。当四等观测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变换仪器高度后,可先进行后视标尺的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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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条 等外水准测量操作程序采用中丝法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与四等水准测量操作相同。

(二)井下水准测量

第53条 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七、平板仪测量

第54条 测图时注意保持图面清洁,非本测站施测范围内的图面部分,可用白布(纸)盖好。迁站前,要对照实地检查地貌、地物各点的位臵和相互几何关系,发现点位丢漏或错位等问题。必须及时纠正。

第55条 图面注记要清楚,遇有复杂的地段应随时按实地情况进行地貌描述。每板图清绘后,应到实地全面对照检查。

第56条 平板仪测图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对中:先将图板以目估概略定向整平,然后用对点器上部的尖端对准图板上控制点,移动平板使对点器的垂球尖端对准地面控制点,并使图板和地面两点在一条铅垂线上。

2.整平:旋转平板基座的脚螺旋,使图板上水准器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臵上都能使气泡居中。

3.定向:将平板仪的直尺边通过图上新展绘的本测站点和已知定向点(最好用距离较远的控制点进行定向)。转动平板,用望远镜或照准仪照准地面上相应的已知点,然后固定图板,再用其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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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检验无误后,方可开始测图。

第57条 用大平板仪测图时,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先检查测图板是否变动,无误后,立即用大平板仪的望远镜照准地形尺,用上、下丝读取视距。

2.旋转望远镜微动螺旋,用中丝读取地形尺上的视线高。 3.旋转垂直度盘水准器微动螺旋,使气泡居中,观测垂直角。 4.用平行尺制点于图上,并注记高程。

5.根据施测的地物、地貌点,按其连续性,在现场绘出地物轮廓和等高线等。

第58条 用经纬仪配合小平板测图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将小平板在测站上整平、对中。

2.把经纬仪安臵在小平板附近,整平后量测仪器高度和仪器至测站的距离。

3.用照准仪照准地形标尺,将经纬仪上测得的水平距离,沿照准仪平行尺展点于图上,并注记高程。重复上述操作,进行各点测绘工作,直至测图结束。

第59条 小平板配合经纬仪测图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将经纬仪安臵在测站上,对中、整平,量取仪器高并记入手簿。把图板安臵在测站附近,用小针在图板相应的测站上刺孔,固定半圆仪(最小刻度为20′较好)。

2.将经纬仪照准起始方向,臵水平度盘读数为0°,顺时针转动望远镜,照准另一控制点,读取水平角度。检查图上相应方向的夹角,其差值不大于半圆仪之最小格值时,则可进行测绘。

3.照准地物和地貌点位上的地形尺,读取水平角、视距、垂直角,并计算高程和平距。在图板上旋转半圆仪,使半圆仪上相应角度对准起始方向线,然后沿测点方向,按比例截取相应距离,将点位绘于图上,并在测点旁注记高程。重复上述操作,进行各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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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直至测图结束。

第60条 用测距仪配合小平板测图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用测距仪反射镜取代地形尺立于测点上。

2.用测距仪测出地物、地貌点的坐标和高程,并作好记录。 3.将坐标展绘在图上。

第61条 对上述各种测图方法,应随时检查测站起始方向的正确性。迁站前,要对照实地检查地貌、地物各点的位臵和几何关系,发现漏、错及时纠正。

八、光电测距仪观测

第62条 用于煤矿井下测量的测距仪和电池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第63条 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第64条 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操作要求如下:

1.测距应在大气稳定和成像清晰的气象条件 下进行,雾、雨、雪天和大气透明度很差以及井下烟尘雾气较大的情况下不应作业。

2.在测距过程中,如遇大风或大气湍流影响严重时,应停止观测。

3.在平原或丘陵地区,晴天无云雾时,各等级测距的最佳时间是上午日出后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下午日落前三小时至半小时。而在山地沟谷地区则应选在下午日落前的时间观测。阴天、有微风以及井下作业时,均可以全天观测。等外各类边长的测距作业,无须严格限制观测时间。

第65条 测距仪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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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近应避免曝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间的距离是否相等,如不相等时,应进行校正或考虑测距结果的修正。

5.测距时,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8.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都不准离人。

9、测距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作业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待10分钟后方能正式读数。在测量前后,应在测线两端点上测定温度和气压数据。等外控制各类边长,可只在测站上测定。

10.测量气象元素时,气压表应平臵,读数时要防止指针搁滞。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和反射镜近似同高,不受阳光直射,受辐射影响小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规定的通风时间测记温度。

第66条 测距仪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安臵测距仪,应严格仔细地进行对中整平。对于分离式或组合式测距仪,需将测距头、控制器(箱)与经纬仪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接好电缆线,并检查接装是否牢靠.接触是否良好,防止测距仪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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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确对中、整平反射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3.对于具有米、英制或360°及400°制的各种不同制式的测距仪,应首先将程序选择器放在所需的位臵上(我国通用360°和米制)。

4.接通电源,进行仪器自检,待运行正常后即可开始测距。 5.照准反射镜可采用“电子照准”的方法,使光强信号适当时再进行读数。

6.按测距键,根据所测边的等级,按照规范所规定的测回数及读数次数进行读数。

7.按第65条第9款中的规定测记温度和气压。

8.观测垂直角(如用水准测量方法测定两端点高差,可不观测),并量取仪高和镜高。

9.测量边长的结果必须经过气象、加常数、乘常数修正后变成斜距,才能化算为水平距离。气象修正和加常数修正两项,可按不同的测边精度要求和测距仪的性能,在仪器内预置或手算。可在具有自动归算水平距离和高差以及坐标增量的测距仪上进行所需的自动计算。

九、陀螺经纬仪观测

第67条 陀螺经纬仪定向应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不防爆的陀螺经纬仪下井使用时,需经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批准。

第68条 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定向前,应按要求对电池充电。

2.使用外接电源供电时,电压应与仪器要求的电压一致,正负极不能接错。

3.同一待定边的定向测量应由同一观测者完成。 4.掌握陀螺累计运转时间和陀螺马达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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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启动陀螺前和制动陀螺到静止,陀螺必须锁紧。陀螺没有制动到停止状态时,不许转动经纬仪和把陀螺仪从经纬仪上卸下来。

6.启动陀螺时,应尽量使陀螺轴与陀螺北保持一致。 7.释放陀螺使之处于自由摆动状态时,转动陀螺仪应保证光标线在视场范围内。

第69条 陀螺定向观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观测点上架设经纬仪,严格整平对中,小心谨慎地将陀螺安臵在桥形支架上。

2.检查仪器的各开关位臵是否在初始状态,部件、电器线路连接是否良好。

3.测定测前零位:

(1)将仪器望远镜视准轴近似安臵指北方向; (2)测定测前零位:

(3)零位观测一般读记3个读数。测毕,应立即将陀螺托起; (4)在观测零位的同时测记自摆周期。 4.测记测前方向值。 5.确定陀螺近似北方向:

(1)利用,定向边已知的概略坐标方位角推算; (2)利用陀螺经纬仪粗略定向; (3)利用罗盘、图纸和太阳位臵确定。 6.精确测定陀螺北方向: (1)开始启动并测记起动时间;

(2)启动完毕后,细心、缓慢、均匀地释放陀螺;

(3)采用跟踪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进行定向测量; (4)测定完毕托起并制动陀螺。 7.测定测后零位。 8.测记测后方向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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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条 采用逆转点法观测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以一个测回测定待定边的方向值。

2.将望远镜视准轴臵于近似指北方向,以不超过±60’为宜,固定照准部。

3.测前零位观测。启动陀螺几分钟后制动陀螺,然后下放陀螺灵敏部,观察目镜视场上光标象在分划板上的摆动。读出左、右摆动逆转点在分划板上的正、负格,连续读3个逆转点读数,并测定摆动周期。

4.启动陀螺马达,达到额定转速后,缓慢释放陀螺至半阻尼状态,稍停数秒钟后,再全部下放。用水平微动螺旋微动照准部.使光标与分划板随时重合(即跟踪),到达逆转点,在经纬仪水平度盘上读数。按相反方向跟踪,依次连测5个逆转点即可。

5.测后零位观测方法同测前零位观测。 6.测定待定边方向值。

第71条 陀螺定向观测结束后,应立即锁紧,直至锁紧红圈旋至看不到为止,达到陀螺锁紧的目的。

第72条 陀螺制动操作,应将启动开关转到“制动”位臵,大约50秒,速度指示由白色变为红色,再将陀螺“制动”。开关逆时针转到“运行”位臵上,停留1秒后转到“关闭”位臵,最后关闭电源开关。

第73条 中天法操作步骤与逆转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用秒表测记光标象每次经过零刻线的瞬间时刻,其他同逆转点法。

十、特殊操作

第74条 严禁擅自进入盲巷、旧巷或已停止作业的掘进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75条 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测量或挂线时,要有防止触碰架空线的措施;需要在巷道顶作业时,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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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条 在特殊地点搞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77条 延线需打眼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工不得违章操作。

第78条 掘进巷遭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其他巷道相距30米前,必须下达贯通预透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十一、司尺

第79条 司尺操作一般指用钢尺丈量井上、下各种边长,以及水准测量、地形测量的立尺工作。

第80条 钢尺比长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尽可能在无风和接近作业温度的阴天进行。

2.测回数不得少于两个。每尺段丈量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估读至0.1毫米,长度互差应小于1毫米。

3.用温度计测量温度时应贴近钢尺,每尺段丈量时均须读记温度一次。

第81条 基本控制导线边长丈量应遵守以下规定:

1.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10米,定线偏差应小于5厘米。

2.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应悬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注记温度。

3.丈量时,钢尺两端各应有一人拉尺,司尺由二人负责读数;每尺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毫米。

4.量边时精力要集中,通过信号联络按规范要求进行读数。 5.丈量时钢尺不得扭曲和触及障碍物。

6.边长必须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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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条 一般导线边长丈量操作方法:丈量一般导线边长时,可凭经验拉力,不测记温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错动尺位(1米以上)的方法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应超过规程要求。

第83条 量边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井上量边时应注意行人和往返车辆,以免折断钢尺。量尺点和量尺托架不能被碰动,必要时由专人看护.

2.在井下有架空电线的地段,更应注意安全。 第84条 地形测量立尺操作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1.立尺操作应在测量前检查塔尺接头是否准确可靠,在作业过程中亦应经常进行检查。

2.立尺操作必须了解测图主要内容。在施测过程中立尺操作应根据地物、地貌特征,确保立尺点的连续性,并及时将地物、地貌的变化告诉技术负责人。

3.迁站前应主动与技术负责人共同检查有无漏测以及与实际不符之处。

第85条 水准测量立尺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1.应首先检查水准尺的完好状况,对于塔尺应检查接头是否准确可靠。

2.立尺时一定注意将尺立直,不倾不倒,保持标尺气泡居中。 3.等级水准测量应用尺垫进行作业。

4.在井下施测顶板及随帮上水准点的高程时,应特别注意保证水准尺的竖直。

5.井下水准测量的转点应作出标记。 十二、记录

第86条 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第87条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门负责记录人员,并严格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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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要求记录,不能自测自记。

第88条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或钢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井下宜用铅笔)。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手册中的记录纸。

第89条 手册中各记事项目,每一测站,每一时间段或每一测段的首末页都必须记载清楚,填写齐全。测站或测段的名称、等级、天气或成像情况、仪器类型及编号、观测者及记录者、作业日期、观测开始及结束时间等均按各类手册要求内容填写,并绘制必要略图。要求如下:

1.水平角观测还应填写觇标类型、方向号数、名称及照准目标。 2.垂直角观测还应填写仪器高、觇标高、照准点名及照准部位。 3.水准观测还应填写测段水准起、止点点名(或点号)、后视及前视水准标尺号。

4.光电测距还应填写边名、仪器高、反射镜高、觇标高、反射镜个数、风力、信号强度、测站及镜站的温度、气压。

5.井下导线测量根据需要还应填写工作地点、钢尺尺号、量边时的温度、拉力以及碎部测量数据等。

第90条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书写时的简化汉字均以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为准。

第91条 应熟知作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限差要求,严格按记录与计算取位的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和计算。

第92条 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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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平角和垂直角的观测,其秒值不得做任何涂改,秒值读错、记错应重新观测。原始记录的度、分,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两个镜位不同时更改同一常数。垂直角观测中“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续更改同一数字。

2.距离测量和水准测量中,厘米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在同一测站、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第93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产生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确保记录、计算正确无误,使观测成果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第94条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第95条 采用电子记录器记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A76003—87《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十三、计算

第96条 内业计算前必须对野外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且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97条 计算时,首先应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加入各项改正。并按要求填入计算成果表,进行平差计算。

第98条 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第99条 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台账。

第100条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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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同时进库。

十四、绘图

第101条 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102条 绘图操作应在保证图纸精度、图面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宽敞明亮的绘图室中作业。

第103条 绘图时必须熟练掌握各种直线笔、点规、单双曲线笔等的修磨和保养,以及各种规格的格网尺、线纹米尺的使用和检校。

第104条 绘图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绘图用具,绘图材料应选用存放一年以上裱糊好的绘图纸或0.1毫米以上并经过定型处理的聚酯薄膜片基。

第105条 方格网可采用对角线法、弧度法、斜方格网绘制法或用展点仪绘制。

第106条 绘制方格网应注意下列事项:

l,坐标方格网须用鉴定合格的格网尺和校验过的直尺。 2.经处理的绘图片基必须平整、干净。

3.绘制坐标方格网时,一套图纸最好一次绘完。 4.先绘图廓线,后绘图内格网。 5.用线纹米尺严格检查、修正。 第107条 铅绘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注记方格网的坐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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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确展点检查其正确性并注记名称、点号和高程。 3.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先地面后井下,在图面上从上到下、从左至右的顺序绘制。

4.进行拼接和修整。

5.依台账和资料以及与不同图种比较,检查图面内容是否有漏绘现象。

第108条 着色上墨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着色按图例、图式规定颜色先地面后井下着色。色相要正确。着色要均匀。

2.画出各种独立符号,每种独立符号一次画完。 3.注记一般都应先数字后文字。

第109条 纸基原图着色应注意下列事项:

1.了解色彩的性能,没有胶质原料应在调色时加入少量胶水。 2.了解着色量,一种颜色的需用量要一次调够。 3.着色前要认真推敲色调,避免盲目涂颜色。 4.着色要一种颜色一种颜色地进行。

5.两色相接部分,一种颜色未干时不宜马上又涂另一种颜色。 6.着色后作全面检查,漏染的要及时补上。 第110条 图廓整饰工作应遵照下列要求进行: 1.坐标方格网的坐标值应注记在内、外图廓线之间。 2.方格网与图廓线斜交时,注记应沿着方格网排列。 3.方格网与图廓线平行时,注记为水平字体,字头向上。数字一般写在图的右边和下边。 4.图签格式内的内容应填写齐全。

第111条 图线复制时不允许直接用原图晒图。 第112条 描图注意事项:

1.描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需要选择质量好的描图纸或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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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薄膜、专用工具、颜料、油墨及其他物品。

2.使用聚酯薄膜描图时,要首先对薄膜表面进行清洁处理。 3.如采用光面薄膜,要在下面衬一张普通描图纸,以减低其透明度,使图面清晰、不易弄错。

4.防止图面污损、折叠。

5.描图时应注意握笔姿势正确、运笔速度均匀一致,起、落笔要快而轻,保证接头圆滑。

6.描绘方格网等较长线段时,所用钢板尺或直尺的直边应保持方向一致,由上至下、从左到右,且不可将尺面倒臵过来,更不准对头画线。

7.描绘矿图所用墨汁(油墨)应不变色、不扩散,色泽鲜艳、浓度适宜、附着力强。

8.描错的地方当即修改,描完图纸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使用。

十五、收尾工作

第113条 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或毛刷擦拭外部灰尘,通风晾干然后装箱。

第114条 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第115条 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档案。

井下钻探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的井下钻探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井下钻探需要熟悉以下知识:

1、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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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悉钻机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

3、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封堵水注浆、防灭火、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抽放,煤层注水、注浆、防突等的有关规定。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熟悉预防灾害的措施和矿井避灾路线。

第3条 掌握井下打钻、注浆、封孔、煤层注水、防灭火、瓦斯抽放、防突等各种钻孔的施工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第5条 无风地点打钻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通风或采用导风简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并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臵。特殊情况停风时,必须按规定撤出施工地点的所有人员。

第6条 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第7条 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四、操作准备

第8条 下井前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第9条 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第10条 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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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并符合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运送超长管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其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

2、钻机立轴对准钻孔位臵,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基台木要安放牢固、平稳,用水泥打基础,并用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四用打上压柱及创柱固定。使用木柱时,卣径不小于18厘米。

3、机身安放平稳,上紧底固螺丝。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机械传动部分要安装防护世、保护罩。

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5、在上山施工斜孔时,需支设密集支柱,防止钻机下滑。 6、准备好各种材料、配件、备用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 7、调试钻机。检查钻机各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开关启闭是否灵活可靠,各种零部件及钻具是否齐全、合格。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

8、施工前要具备自然泄水条件。

第12条 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按各钻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1、MYZ系列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

(1)利用操纵台的操作手把来控制钻杆的旋转和推进。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前推动时,钻头顺时针方向旋转,可以进行钻孔或安装钻杆;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后拉时,钻头反时针方向旋转,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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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钻杆;

(2)推移给进油缸的操作手把,可控制钻头前进或后退,向前推时钻头前移,向后拉时钻头后退;

(3)需快速推进或后退时,可操纵快速操作手把。操作方式与给进油缸相同,即推前进、拉后退;

(4)利用节流阀控制给进速度。手柄顺时针方向转动时速度加大,反时针方向转动时速度减小。钻进时可根据岩性随时调节节流阀,以便加大或减小推进压力。

2、ZF系列风动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操作旋转部和推进部的操作手柄,即可以改变主轴转动方向和使动力头的前进或后退,实现方向控制;

(2)要改变旋转和推进速度,实现速度控制时,可通过控制油雾调节流阀的大小来实现。

3、MK系列全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油马达回转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正转;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反转;中间位停止;

(2)卡盘、夹持器操作:手把向前推,夹持吕松开(卡盘卡紧);手把向后拉,卡盘松开(夹持器卡紧);手把在中间位臵时,卡盘、夹持器均卡紧;

(3)给进、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前进,即给进: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后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间位臵时,回转器浮动,此时可装卸钻矸;

(4)操纵截止阀手把,可以接通或关闭夹持器的油路。手把处于水平位臵时油路接通;手把处于垂直位臵时油路关闭,夹持器处于松开位臵;

(5)操纵增压调节手轮,可调节糸统的辅加压力。顺时针旋转手轮时,系统压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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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操纵给进压力调节手轮,可改变给进压力。顺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增加;反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减小。

4、XU—75型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电源接好后,先用手盘车试运转,再送电试运,转板动各柄,检查各旋转件转动、各油管接头、压力表的技术参数;

(2)在上、卸顶丝时,严禁钻机挂空挡或带电进行;

(3)操作钻机和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先停电后上卸钻矸和加水龙头;

(4)升降钻具时必须站着操作升降讥,双手不准离开升降手柄,严防跑钻;

(5)待提引器与钻具接好后方可提升。 5、岩石电钻的操作方法如下: (1)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

(2)施工仰角钻孔时,根据孔深和角度大小合理加减压; (3)管钳卸接钻杆时,两人要协调一致; (4)提下钻具时,应站在钻杆两侧提送钻杆。 第13条 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3、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4、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

第1 4条 井下钻场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设施和条件: 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2、有照明及专用电话。

3、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实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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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闭锁。

第15条 开钻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l%时,不得开钻。

2、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防水、防火、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3、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车合格后,方可开钻。

五、钻探操作

第16条 打钻时要做到:

1、按地质技术人员所标定的孔位及施工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和钻孔防防斜措施施工,不经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2、钻探工人穿戴要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3、启闭开关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支和关闭开关。

4、禁止用手、脚直按制动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

5、扶把时,要站在立轴和手把一侧,不得紧靠钻机;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钻法及压力。

6、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7、钻进过程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高层记录其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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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压、水量。

9、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不得直对或任意跨越钻杆,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

10、透老空后,需经瓦检员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溢出,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钻孔进行处理。

第17条 下臵孔口管:

1、套管要下在坚硬完整的岩层中,套管下臵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3、下套管遇阻时,禁止猛墩套管。

4、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套管不松动、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揭露高压水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臵,方可钻进。

第18条 下钻具时要按下列要求施工:

1、提钻前,准确丈量机上余尺,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臵、离合装臵、提引装臵以及拧卸工具是否安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下钻前,除上述检查外,还要认真检查钻具接头、接箍、丝扣加工是否合格,钻杆有无弯曲、磨损等。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毫米,或均匀磨损达3毫米,每米弯曲超过3厘米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松动或其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2、在提、下钻具的过程中,操纵升降机人员必须与其他岗位工人紧密配合,互相关照。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用手脚去扶摸钢丝绳。其他人员要注意钻具起落,在完成摘挂作业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探摸、伸头观看管内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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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4、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管钳、链钳代替。 5、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包括加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涌漏水情况、岩芯采取率、套管下臵深度、耐压试验数据、班报表等。提出的岩芯必须清冼干净并编号,按序次摆放在岩心箱中。

第19条 砂浆封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砂浆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采用钢管或外端用钢管里端用塑料管,煤层注水孔的套管也可采用钢丝编制的高压胶管。

2、封孔部分需扩孔,孔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煤层注水钻孔封孔深度一般应大于5米。

3、封孔时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钻孔内。固定方法可采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缠麻丝、海带等方法。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厘米。

4、套管下入钻孔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孔注射器、泥浆泵,将按规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浆送入管套壁外的钻孔内。

5、人工送砂浆封孔,要边送砂浆边用力捣实;用泵送砂浆封孔时,灌浆管要固定于钻孔内,孔口要密封,工作结束时要用水把泵内砂浆清洗干净。

第20条 封孔器封孔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封孔器应完好。

2、仰角钻孔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伤人。

3、安装封孔器时,一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 管钳拧紧丝扣;连接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支管总气门关闭。

4、使用液压或机械加压封孔器时,给压要均匀,应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与钻孔壁接触后再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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