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4-20 08:2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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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工作要求,按照《X市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X〕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分期分批实施,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心实施,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X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坚持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减轻负担。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标准,推进危房改造,实施特困户兜底政策,避免因建房返贫。

扎实推进。科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计划,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质量和效果。

三、精准对象认定

由区扶贫办、建住局组织各街办,根据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非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再核查,逐户精准核实认定,准确划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级别,精准识别

后的危房(C级、D级)对象户,符合中省市相关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前提下,建立准确完善的信息档案,并分别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四、严格改造要求

(一)明确建设标准。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新建的房屋应达到八度抗震烈度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各街办根据每户人数,确认建筑面积后,进行开工建设。

(二)确定改造方式。经认定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原地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必须实行政府帮建,由街办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照区建住局提供的统一图纸建设符合标准的安全房屋。

(三)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危房改造强制性质量安全检查和建筑工地质量安全责任制。街办建设和扶贫科室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在农户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作好记录。区建住和扶贫部门按要求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并及时组织验收,所有检查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自行施工的危房改造户,

要与承建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签署依据基本结构设计施工的承诺书或施工协议;统一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区建住和扶贫部门要从设计、施工图审查、个人和企业资质、工程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实行全程管理。

(四)做好技术服务。各街办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充分利用《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X市农村住宅建设指导图集》和区建住局推荐使用的建房设计图纸,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同时,区建住局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及各施工企业负责人,从按图施工、建筑技术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

五、积极筹措资金

(一)加大财政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5万元予以保障,由中、省、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户均补助按照标准下达,省级户均补助5000元,市级户均配套6250元,其余由区财政配套。

(二)建立金融扶持。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帮助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

(三)发动多方参与。各街办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危房。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要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各街办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脱贫扶贫惠农的民生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

(二)健全机构,上下联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增设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各街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每周必须对每户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建立工作台账,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 )报送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建住局村镇站)。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微信群,加强区街村联系,实时反馈建房户现场图片、资料,对困难问题现场协调解决。

区建住和扶贫部门以及各街办要紧密配合,编制年度计划,做好对象认定、项目管理、质量安全、评估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省、市、县(区)补助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管。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农户“一卡通”账户或帮建实施人账户。各街办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对象索要“好处费”、“手续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考核,加快推进。将各街办机构设置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全区脱贫攻坚任务考核。建立“月统计,季

通报,年终绩效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和建档立卡危房户台账,逐户监控进度,确保房屋质量和进度。区上将定期通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五)明确时限,确保完成。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上级考核验收时间,对各街办危房改造工作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并及时跟进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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