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新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20 11:4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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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疫工作,以防感染疾病。为切实落实本制度,特设专人管理。

1医疗垃圾的处理

医疗垃圾的处理过程包括5个段式,即分类、保管、收集、运送及终结处理。

1.1医疗垃圾的分类

医疗垃圾的分类是在医疗科室内实行,主要责任人是垃圾的制造者医护人员,他们有责任将产生的医疗垃圾分类放人专用的容器中。医疗垃圾正确分类是做好垃圾处置的第一步。减少医疗废弃物的产生,不仅节约资源,又能减少污染。医疗垃圾分类包括放射性垃圾、非感染性垃圾和感染性垃圾,其中放射性垃圾和感染性垃圾属于特别管理垃圾。放射性垃圾产生地:同位素室带有放射元素的检查示踪剂和注射器、放射科使用的胶片、定影、显影剂等应该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放射性法规进行处理。感染性垃圾主要是沾染了患者的血液、体液的物品、手术中取出的病理性脏器等。近些年来,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器具的开发应用,增加了医疗垃圾的量及管理的困难。一次性医疗用品及药品的外包装材料如塑料袋、包装纸盒等不属于感染性垃圾,本着“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应丢弃在装有黑色垃圾的容器中,按生活垃圾处理。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针头及一次性的采血针必须置于利器盒内,注射器的乳头及输液器的管道必须就地实行毁形无害化处理后丢弃。沾有血液的一次性注射器连同针头一起,直接投入到利器盒中,以尽量避免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损伤。

1.2医疗垃圾的收集、保管

医疗垃圾的收集、保管是医院院务部门责任,主要由保洁人员将科室的医用垃圾捆扎收集送到医院垃圾转运站,根据标志分别放置转运站专用的容器中集中保管,等待城区垃圾处置中心专职人员运输进行焚烧处理。一般性医疗垃圾由科室保洁人员送到垃圾转运站,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对可能造成外流的一次性的注射器、输液器这类塑料制品,则必须由供应室清点回收登记,由供应室专管人员直接交给医疗垃圾处置中心转运人员。

1.3医疗垃圾的转运

按照武汉市政府的要求,医院医疗垃圾最终全部交给武汉市垃圾处置中心焚烧处理,医院每年向医疗垃圾处置中心交付垃圾处置费,按照双方契约合同,处置中心每天定时到医院运输垃圾。医院垃圾转运站和供应室专管人员填写医疗垃圾包装的数量和重量交接联单,每年向武汉市卫生局和环保局主管部门汇总报告。

2医疗垃圾处置的标识

“标识”是指所有标识图案或文字的总称。规范、醒目的标识能给人们一个警示信息,使之对此有所反应。有护理人员做过统计,在护理治疗中给以标识,可以减少护理缺陷和护理差错的发生。医疗垃圾处置程的标识,就是在垃圾分类、保管、收集、运送及终结处理过程中通过不同的标识,指导并保证医疗垃圾正确处置。

2.1医疗垃圾分类标识

医疗垃圾的分类是医疗垃圾产生者必须承担的责任,本着就地分类的原则,医疗垃圾的产生者应将各类医疗废弃物进行严格的分类,装入不同颜色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包装袋或容器内。根据国家卫生部《医院消毒规范》和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要求(2003年11月20日),我院将医疗垃圾分为四类处理,一是可回收药品及注射器、输液器的外包装材料如纸盒、朔料袋等;二是沾染病人血液、体液或药液的医疗废弃物,如棉签、纱布、安瓿、小药瓶等等;三是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四是锋利的注射针头、刀片等利器物品。对于上述四种垃圾,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不同的容器、不同的颜色和字体标识,以便指导操作者做到正确垃圾的分类处置,不随意乱丢垃圾。

2.2医疗垃圾包装物品标识

医疗垃圾包装物品包括包装袋、垃圾桶、周转桶(箱)、利器盒等容器,所有的医疗废弃物都必须装入指定的容器中。我们在医院医疗科室的治疗处置室配备三个加盖垃圾桶,内置不

同颜色的垃圾袋,外贴丢弃不同医疗垃圾的分类标识:“外包装纸、盒”,“焚烧医用垃圾”,“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外包装纸、盒的容器内套黑色垃圾袋,盛装焚烧污染性的医用垃圾和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容器内套黄色垃圾袋。此外,所有的利器必须丢到不宜穿透坚固的专用利器盒中,利器盒外部有明显的“小心利器”的标识。传染科的医疗垃圾要求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贴上“小心传染”的标识。手术或病理解剖后能够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要求用布包裹后,放入黄色垃圾袋中,用红色包装带扎口,外贴“禁止打开”标识。 (来源:互联网)

2.3垃圾转运的标识

医院垃圾转运包括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转换车和暂存库,医疗垃圾转运站(暂存库)必须与生活垃圾转运站分开,并且应设有明显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区域性标识,在医疗垃圾转运站还张贴一些“严禁扔、摔医疗垃圾袋或容器”,“禁止吸烟、饮食”等警示标识。

2.4标识的设计及定制

感染控制科按照规范要求或惯例,对每一种标识进行设计。标识设计标准包括颜色、形状、字样及摆放的位置,设计的原则是规范、统一、醒目和大方,易清洗或更换。如:“医用焚烧垃圾”用黄色底板套红字,“外包装纸、盒”用绿色底板套白字等。标识牌由院务音阳于政机关定制,贴在统一购买的盛装垃圾容器外部。感染控制科根据科室需要下发到位,并定期督导检查。

3结语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颁布一年以来,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又相继下发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对医疗垃圾处理投入了特别的人力、物质的管理,且制定出较为详细的操作规程,特别是强调了垃圾排放者严格分类的责任,同时加强了对垃圾处理者的奖惩制度,促进了医疗垃圾适当的处理,使之无害化。目前对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正处于起步阶段,尚且有许多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医疗垃圾处置标准化的管理,如何减少医疗垃圾产出量的管理,医疗垃圾接触者标准化的防护措施,医疗垃圾处置教育培训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除了政府部门联合制定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和执法监督外,还应制定医疗机构专人主管追究责任制度,将医疗垃圾处理列入医疗卫生机构质量评价条件中,甚至可以将其定位开展医疗服务的准入条件。如此而来,医院各级领导会更加重视医疗垃圾的处理,增加医疗垃圾处置基本设施的投入,以尽快形成医院标准化的完整的垃圾处置运行体系。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fm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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