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及对策之我见

更新时间:2023-05-16 13:3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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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及对策之我见

——“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加速袁州崛起”

建言献策征文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我区对“三农”的投入也在不断加大。2007年我区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也加大了本级财政资金的投入。从财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渠道,共投入强农惠农资金1.9亿元。为我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随着强农惠农资金投入的加大,如何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成了我们更新的课题。近年来,为了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我区财政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等,都为规范我区的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并非尽财政部门一家之力所能及,而是要求一系列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相互通力协作。本人认为:

一、 目前我区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中尚存不足

(一)、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不够充分与协调。

1、立项与申报处于无序状态。在所有的强农惠农政策中,除了对农户的补贴外,更多的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制定的。例如:农村公路、水利建设、饮水安全、低产田改造、土壤改良等。由于受我国现行体制和政府职能机构设置的影响,上级对这些项目的资金安排存在交叉现象。上

级的农业、国土资源、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有时往往会涉及到同样的项目。在我区各相关部门上报项目时,有时难免会出现重复或部分重复的现象。有时某一个部门在一个地方实施了一个项目后,另一个部门又立项申报。而因为各自的要求又不一样,有的甚至会将前面一些已建好的设施推倒重来,造成了资金的浪费。立项申报缺乏统一和协调,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2、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和预算不准确。很多部门没有设立项目库,平时,对需向上申报的项目没有进行详细的勘查、规划和设计。一旦上面通知上报项目时,由于时间紧迫,只有仓促应付。导致有的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不合理而被上级否决;有的项目则因为前期规划设计不准确,而在上级批复后,无法实施或是无法按上级批复的计划要求实施,导致难以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由于从接到上级上报项目的通知到项目上报截至日时间较短,各部门在上报的计划中,对项目所需资金的预算往往不准。有的过小,有的又过大。造成的后果是在项目计划批复后,由于计划资金太少而无法完成上级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是由于单项工程的计划资金超过了实际需要量,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又不能用于其它项目,只有就地增加一些没有必要的工程,造成了资金浪费。

3、项目的效益预测分析夸大。有的乡镇为了争取区直有关部门为本乡镇上报项目,认为夸大项目的效益。而主管部门因缺乏调查分析,也就谈不上项目选择时的效益比较,项目的上报也就无法统筹轻、重、缓、急。使项目的确立主观性过大。

(二)、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对项目实施的管理有待加强

1、有的部门、乡镇对县级报账制的认识不够。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对部分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采取县级报账的方式。即资金不通过乡镇财政,由区直相关各部门直接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资金的拨付,由有关各部门按一定的程序审核后,从财政的国库或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这种方式减少了资金流转的环节,也杜绝了乡村两级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但是,有的部门不把工作重点放在对项目的监管上,而是一味追求资金的拨付进度,有时还会与施工单位一道虚报工程进度,把监管的矛盾全部推到了财政部门;有少数乡镇领导对县级报账制不理解,不愿参与对这一部分项目的监管,甚至为县级报账制项目的实施设置障碍:有的干预招投标;有的还向施工单位收取高额的所谓“管理费”,人为增大项目的建设成本或影响了项目的工程质量。

2、对项目监管的尺度不一。虽然同属国家财政资金,但由于上级的主管部门不同,而对项目管理的要求也有差别。有的要求严,有的要求松。我们区级的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管尺度也不一样。例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中:劳动部门的“金蓝领工程”;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扶贫部门的“雨露计划”等,虽然培训对象一样,但管理办法却不同。一些乡镇或施工单位因此不理解,甚至误解了财政部门的一些业务股室,还以为是故意为难他们。

3、竣工验收决算的标准不统一。由于对不同来源的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不一样,有的要求严格的工程决算审核制度,有的又没有这个要求。例如:国土部门的土地整理项目;水利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土地治理项目等;有时会出现同时在一个地方实施的两个不同项目的同一类工程的建造成本不一样的情况。这样的决算明显缺乏客观性。

(三)、强农惠农资金项目的后续管理缺失

1、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执行不严。有一些项目明确要求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而有的项目却没有作出具体要求。但目前我区的一些项目主管部门并没有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一些项目工程虽留有工程质量保证金,但在工程质量保证期满时,没有认真组织工程质量保证的再验收,便签字同意将保证金如数退回施工单位。一些项目工程出现了因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毁损,也得不到有效修复。

2、项目工程无人管护。到目前为止,没有那一项资金对项目工程的后续管护有切实可行的办法。都将工程的建后管护工作交给受益村组。实际上,由于目前村组集体经济的薄弱,他们是没有能力出资对已建成的工程进行必要的维修的。有的项目工程在运行中出现毁损,得不到及时的维修,便越来越严重,最后甚至瘫痪。过不了几年,又需重新立项建设,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缺乏必要的绩效评定。一些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建成后,对项目的绩效从不过问。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而知。例如有的渠道建成后,根本就不能灌溉,完全成了摆设。造成了资金浪费还不知道,有的还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坏了政府的形象。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尽快建立我区强农惠农项目库制度。我区的农业生产的条件还相当落后,有许多地方的农业水利、交通等设施亟待改善。为了杜绝“人情项目”和“胡椒面项目”,确保强农惠农项目立项的客观性。提高我区强农惠农政策的效益,应尽快建立我区强农惠农项目库制度:

1、提前准备。多年以来,各部门上报项目都是待上级通知后才选项,而且选项时由于没有备选项目,而缺乏比较,更谈不上择优。如果能实行项目库制度,各部门平时便可以根据各自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历年安排项目的类别、规模等,布置各乡镇上报多个同类项目。各乡镇有充足的时间做出规划和设计,作出详细的预算和更为精确的效益分析。

2、科学管理。为了避免项目重复上报,区政府可以要求某一个部门对各部门布置上报的项目进行归集整理,形成数据库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各乡镇上报项目,根据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等原则进行级次评定,按不同级次进行排队备选。并对项目的前期工作不够完善的项目进行修正。因为现在各部门上报项目时,一般都须同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而且我局在计算机方面的技术力量也优于一般单位,所以,建议项目库最好设在财政部门。

3、客观上报。在建立了项目库后,原则上各部门上报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而且必须按已评定的级次顺序选报。上报项目时,充分尊重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先由主管部门提出选项意见,经财政部门审核,如与原项目库评定的次序一致,即可上报;否则,必须由主管部门向项目评审委员会陈述理由,并得到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认同方可上报。

4、及时补充。在上级批复一批项目后,相应减少项目库中的备选项目,并重新布置乡镇上报,使项目库及时得到补充和更新。

(二)、尽快出台适合我区实际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的管理办法必须做到:

1、思想认识统一。充分调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项目监管的主动性,

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管作用。

2、监管尺度统一。虽然上级主管部门对各次的项目管理要求不一样,但为了严肃我区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避免因监管标准和程序不一而造成麻烦,不管什么项目,一律用统一的从严监管办法。

(三)、建立后续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

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所有设计工程建设的项目,必须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质量保证期未满的项目一律不予提前退回保证金;对已到期的,必须实行再验收制度,如发现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毁损,必须责成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扣除其保证金;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按规定追究施工单位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2、落实管护制度。将已完项目工程的管护责任层层落实。在取得上级部门支持的前提下,最好从项目资金中提取一部分建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工程的维护支出,以保证强农惠农资金的长期效益。

3、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在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组织专门人员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并对照立项时的效益预测和投入预算,并以此作为对各部门、乡镇和有关单位政绩考核的依据。

当然,要实行一系列的改革,必然会影响一些部门的利益,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我们每一个部门的每一个人都必须顾全大局,“继续解放思想”,以“推动科学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加速袁州崛起”。

袁州区财政局 刘红玖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y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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