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防止变电站全停十六项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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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防止变电站全停

十六项措施 (试行)

目 录

1 防止电网结构不完善导致变电站全停 ................................... 1 2 防止检修方式下导致变电站全停 .......................................... 2 3 防止误操作导致变电站全停 ................................................. 2 4 防止检修、改扩建施工导致变电站全停 ................................ 4 5 防止母线侧设备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 5 6 防止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 6 7 防止监控系统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 8 8 防止直流电源系统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 9 9 防止站用电系统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 10 10 防止短路电流超标导致变电站全停 ................................... 11 11 防止污闪导致变电站全停 ................................................. 11 12 防止外力破坏导致变电站全停 .......................................... 13 13 防止恶劣天气导致变电站全停 .......................................... 13 14 防止火灾导致变电站全停 ................................................. 14 15 防止智能变电站全停 ........................................................ 15 16 防止其他原因导致变电站全停 .......................................... 17

1 防止电网结构不完善导致变电站全停

1.1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注意如下事项:

1.1.1 按照变电站重要程度设计输电通道:特高压变电站、跨大区联网变电站等特别重要变电站应设计四条及以上输电通道;220kV-750kV主电网枢纽变电站应设计三条及以上输电通道;给重要用户供电的变电站应设计两条及以上输电通道,多路电源不能取至同一变电站。

1.1.2 220kV及以上枢纽变电站和110kV及以下给重要用户供电变电站应采用双母分段接线或3/2接线方式,3/2接线方式下同一电源点的两回进线不能在同一串内,母线或任一出线检修时均不应出现变电站全停的情况。

1.1.3 220kV及以上枢纽变电站和110kV及以下给重要用户供电变电站的架空电源进线不得全部架设在同一杆塔上,220kV及以上电缆电源进线不得敷设在同一排管或电缆沟内,以防止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1.1.4 一般不应规划建设单进线或单主变或单母线的变电站。对于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的变电站,采用单进线或单主变或单母线形式时,应提高设备选型标准,采用高可靠性的设备,尽量减少变电站全停。 1.1.5 终期为双母线双分段接线方式设计的变电站,投产时应按终期规模将两个母联、两个分段间隔相关一、二次设备全部投运,防止母联、分段扩建时变电站长期单母线方式运行增大全停风险。 1.1.6 对3/2接线方式的变电站,应避免主变直接接在母线上,防止主变开关或电流互感器更换送电时,另一条运行母线跳闸,造成变电站全停。 1.2

1

对已运行的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变电站,应按照轻重缓急原则

纳入规划改造。

2 防止检修方式下导致变电站全停

2.1 应加强电网运行风险管控,对检修方式进行风险评估,调控部

门提前发布电网运行风险预警,各单位负责落实预控措施。 2.2 要高度重视单进线或单主变或单母线方式下的安全管控,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变电站全停发生。 2.3

要强化检修方式下的运维检修管理,要求如下:

2.3.1 变电站全停可能造成五级及以上电网事件的,由地市公司(省检修公司)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报省公司审批发布。

2.3.2 检修、施工现场应执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五级及以上安全风险地市公司(省检修公司)运检、安监等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视工作复杂及故障影响程度,省公司运检、安监等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领导和管理人员未到现场不准开工。 2.3.3 停电前,运维单位制定输变电设备特巡特护方案,组织开展一次单进线、单主变、单母线设备的特巡、红外测温、消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4 停电期间,无人值班变电站应视工作需要临时恢复驻站运维,对保电设备每天进行三次特巡,重点对运行主变、母线、站用电、直流系统等巡视和红外测温;保电线路应每天特巡一次,外破高发地点应设专人看守,山火易发区应重点监视。

3 防止误操作导致变电站全停

3.1 变电站现场应具备齐全和完善的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使用

统一规范的调度操作术语,应确保一、二次设备调度命名、编号、标识正确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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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运维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操作前

认真核对接线方式、检查设备状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中禁止跳项、倒项、添项和漏项。 3.3 行。 3.4

倒闸操作现场应执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五级及以上安全风险地市公司(省检修公司)运检、安监等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视操作复杂及故障影响程度,省公司运检、安监等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 3.5

要强化现场操作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3.5.1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倒母线操作、单进线或单主变或单母线等特殊运行方式下的停送电操作,应由地市公司(省检修公司)运检部制定现场操作方案并组织各专业会审。

3.5.2 原则上220千伏以上母线不允许无母差保护运行。110kV母差保护停用期间,原则上应避免母线侧隔离开关和断路器的倒闸操作,防止因误操作或隔离开关支持瓷瓶断裂、断路器本体爆炸引起的母线故障无法快速切除,进而导致扩大事故范围。 3.6

要强化防误装置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3.6.1 防误装置解锁工具应封存管理并固定存放,任何人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3.6.2 若遇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解锁操作,可由变电站当值负责人下令紧急使用解锁工具。

3.6.3 防误装置及电气设备出现异常要求解锁操作,应由防误装置检修专业人员核实防误装置确已故障并出具解锁意见,经防误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变电站运维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

3.6.4 电气设备检修需要解锁操作时,应经防误装置专责人现场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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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人员进行保护装置压板投退、定值区切换、把手切换等二

次设备操作,应严格按照现场运行规程、调度指令、定值单等要求执

置、相量测量装置(PMU)、电能量终端、时间同步装置、网关机及网络交换机等必须选用电力行业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7.3

运行中要强化监控系统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7.3.1 调度主站及变电站监控系统的遥控操作必须通过实际传动试验验证无误才能投入使用,防止误控断路器、隔离开关。

7.3.2 应严格管控监控信息点表变更,规范监控信息点表管理,确保调度主站端和变电站端监控信息点表准确无误,防止信息错误。 7.3.3 调控主站端对变电站的操作必须采用调度数字证书,规范权限管理及安全审计,加强用户名和密码管理,确保远方操作监护到位。 7.3.4 变电站应加强自动化设备电源安全管理,防止自动化设备停电造成一次设备失去监控。

7.3.5 加强变电站监控系统现场运维安全管理,避免因监控系统重启、软件升级等造成误控。

8 防止直流电源系统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8.1

规划设计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8.1.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应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组蓄电池组的容量,应能满足同时带两段直流母线负荷的运行要求;每台充电装置应有两路交流输入(分别来自站用系统不同母线上的出线)且互为备用。

8.1.2 变电站直流系统的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严禁采用环状供电方式。

8.1.3 新建变电站直流系统负载供电,66kV及以上应按电压等级设置分电屏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直流小母线供电方式。

8.1.4 除蓄电池组总出口使用熔断器以外,变电站直流系统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专用断路器,严禁使用交流断路器。新建工程禁止使用交直流两用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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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蓄电池组总出口熔断器应配置熔断告警接点,信号应可靠上传至调控部门。 8.2 8.3

安装时不得将变电站现场端子箱、机构箱、智能控制柜内的交、运行中应加强直流电源系统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直流接线接在同一段端子排上。

8.3.1 对新建或改造的变电站直流系统应在投运前由施工单位做直流断路器(熔断器)上下级级差配合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 8.3.2 同一直流母线段,当出现两点同时接地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8.3.3 两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禁止在两系统都存在接地故障情况下进行切换。

8.3.4 新安装的阀控密封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二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8.3.5 运行满四年的蓄电池组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8.3.6 变电站直流系统采用交直流两用断路器的应进行专项直流性能验证,不满足要求的应尽快更换。

8.3.7 老旧变电站直流系统负载供电方式应逐步安排改造,改造前应确保双回电源线路直流不应引至同一母线段。

9 防止站用电系统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

9.1

规划设计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9.1.1 变电站应至少配置两路不同的站用电源,不同外接站用电源不能取至同一个上级变电站。

9.1.2 每个站用变应按带全站负荷选择容量,当失去一路站用电源时应尽快恢复其供电。

9.1.3 站用电系统重要负荷(如主变压器冷却器、直流系统等)应采用双回路供电,且接于不同的站用电母线段上,并能实现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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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运行中站用电系统采用具有低电压自动脱扣功能的断路器时,

应对该类断路器脱扣设置一定延时,防止因站用电系统一次侧电压瞬时跌落造成脱扣。

10 防止短路电流超标导致变电站全停

10.1 在电网规划设计阶段,规划部门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结合现状及发展需要,设备选型留有一定裕度,防止工程投运后短期内出现短路电流超标。

10.2 运行中应加强短路电流超标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0.2.1调控部门应根据电网容量与电网结构的变化每年定期校验变电站断路器安装地点的短路容量。

10.2.2断路器的额定短路电流开断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及时采取线路加装串抗、主变中性点加装电抗器、开关增容等措施;未采取措施前调控部门应合理调整运行方式,限制短路电流。

10.2.3短路电流超标设备应及时纳入改造计划,改造前应制定特殊运维措施,增加巡视和检测次数,缩短检修周期。

11 防止污闪导致变电站全停

11.1 规划设计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1.1.1坚持“配置到位,留有裕度”的原则,依据最新版污区分布图,按污区等级要求的中、上限进行外绝缘配置。

11.1.2选站时应避让d、e级污区;如不能避让,变电站宜采用GIS、HGIS设备或全户内变电站。

11.1.3设计时应同时考虑防冰(雪)闪和防雨闪,合理选择伞形。 11.1.4对于易发生黏雪、覆冰的区域,支柱绝缘子及套管在采用大小相间的防污伞形结构基础上,每隔一段距离应采用一个超大直径伞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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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硅橡胶增爬裙),以防止绝缘子上出现连续粘雪、覆冰。支柱绝缘子所用伞裙伸出长度8~l0cm;套管等其他直径较粗的绝缘子所用伞裙伸出长度12~15cm。110kV、220kV及500kV绝缘子串宜分别安装3、6片及9~12片超大直径伞裙。

11.2 运行中应强化防污闪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1.2.1每年开展一至两次的饱和盐密、灰密测试工作,建立各变电站盐密值和灰密值数据库。

11.2.2根据污染源分布和变化情况,结合本地区的气象特点,每年对变电站防污闪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 11.2.3污区等级处于c级及以上交流特高压站、直流换流站、核电、大型能源基地电力外送站及跨大区联络330kV及以上变电站,污区等级处于d级及以上污秽区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涂覆防污闪涂料。新建变电站若采用足够爬电距离的瓷或玻璃绝缘子仍无法满足安全运行需要,应在基建阶段统一喷涂。

11.2.4对处于发生过冰闪和雨闪的地区、处于冻雨和粘雪地区的设备应采取加装增爬裙等措施。

11.2.5未涂覆防污闪涂料的绝缘子应坚持“逢停必扫”。超过1年未清扫的,每季度对污秽程度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清扫。 11.2.6对运行超过3年的涂料,每次检修时要检查有无起皮、龟裂、憎水性丧失等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应及时安排复涂。

11.2.7悬式瓷质绝缘子每3年开展一次零值、低值瓷绝缘子的检测,及时更换零、低值瓷绝缘子。

11.2.8 要高度重视变压器套管、穿墙套管等套管类设备防污(雨、雪)闪工作,D级及以上污区在冬季时应增加清扫频次;要根据套管情况采取喷涂防污闪涂料、安装增爬裙及增设遮挡棚等措施。 11.2.9运维人员在雾(霾)、阴天、毛毛雨时检查设备的放电情况,雪天时检查设备覆冰、融雪情况,并利用红外测温、紫外成像等技术手段,密切关注设备外绝缘状态,发现设备爬电严重时停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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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变电站带电水冲洗工作必须保证水质要求,并严格按照《电力设备带电水冲洗规程》(GB13395-2008)规范操作。母线冲洗时不得退出母差保护。

12 防止外力破坏导致变电站全停

12.1 规划设计时,应在变电站装设脉冲电子围栏、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视频信号和安防总信号应接入调控部门;运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消缺,确保上述设施完好。 12.2 应强化施工车辆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2.2.1 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限高、限速、限宽等要求行驶,并设专人监护。

12.2.2 施工车辆跨越电缆沟时应采取覆盖钢板等保护加强措施。 12.2.3 在易导致变电站全停的母线、主变等带电设备附近使用吊车、斗臂车时,应由运维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派专人监护。 12.3 应强化变电站内及周边环境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2.3.1 应定期对变电站内及周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突发事故。

12.3.2 应定期对变电站内及周边漂浮物、塑料大棚、彩钢板建筑、风筝等进行清理,大风前应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异物漂浮造成设备短路。 12.3.3 应及时制止变电站附近烧荒、烧秸秆、爆破作业、粉尘排放等行为,防止粉尘污染导致短路。

13 防止恶劣天气导致变电站全停

13.1 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台风、暴雨、覆冰等恶劣天气的影响,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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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dm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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