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实用) 下载

更新时间:2023-04-04 17:5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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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正确、 迅速和有效地处置公司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 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的规定,本公司的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通用桥式起重机、叉车、电梯。

3 部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在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 协调和指挥厂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配合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 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 部门预警机制

4、 1 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并作出记录。

4、 2 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 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得继续使用。

4、 4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 5 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 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 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4、 9 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4、 2 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 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 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5、 1 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5、 1、1 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 ,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 保护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 有条件时拨打“1 1 9”、“1 20”、“1 1 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关闭总汽阀、总电源等。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 1、 2锅炉本体严重缺水发生变形、损毁事故

锅炉严重缺水事故是指锅炉给水设备损坏或给水控制线路故障造成锅炉严重缺水甚至烧干锅, 致使锅炉钢制受压本体过热失效变形、破裂或爆炸。 其危害是造成锅炉损坏无法修复而报废, 过热蒸汽喷出伤人,以及爆炸造成的伤害和破坏。

辨别缺水情况:锅炉严重缺水会出现水位表无水, 控制系统发出低水位告警信号,排烟温度大幅上升,锅炉房内有烧焦味道,本体出现变形、异响等现象。

确认锅炉严重缺水后,应立即紧急停炉、熄火,降低炉膛温度,并采取措施防止炉内压力上升, 待设备自然冷却后查明原因。 严禁盲目向锅炉进水,以免扩大事故,造成锅炉爆炸。

当出现锅炉严重缺水烧干锅造成受压本体严重变形、 开裂、过热蒸汽外喷时,当班操作人员应立即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当班操作人员确认锅炉严重缺水时应立即向主管和单位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报告。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后, 应请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全面检验,查明原因,并检修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使用。

5、 1、 3锅炉因压力控制元件失灵发生严重超压事故

锅炉严重超压事故是指锅炉的压力控制元件 (压力调节、 超压停炉保护、安全阀)全部失灵,蒸汽压力不断上升,已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紧急情况。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酿成锅炉爆炸事故。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紧急熄火停炉,迅速打开锅炉顶部或分汽缸排汽阀进行排汽,降低锅内压力。

保持上水并同时进行排污,适当降低锅内温度。

锅炉排汽自然冷却后,更换校验合格的安全阀、 压力表,检修压力调节、超压停炉连锁保护控制系统,试验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5、 2 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5、 2、 1 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5、2、2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地带, 并同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公司、 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和属地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 配合政府救援指挥机构做好救援工作

5、 3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措施

5、 3、 1超温

当压力管道温度超过其允许温度时, 操作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当班班长,并采取措施,使温度恢复到指标范围内。

如超温情况无法控制, 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 必要时应紧急停炉停机。

5、 3、 2超压

当压力管道出现压力上涨并有越限趋势时,应立即调整压力。当出现超压时,应及时逐步开启安全装置, 使压力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待压力下降后,逐步关闭安全装置。

当压力情况发生严重超压时, 并在采取开启安全装置后仍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紧急停炉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5、 3、 3泄漏

当压力管道发生微小泄漏时, 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值长, 汇报公司领导后切断相关阀门进行隔离,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当压力管道泄漏比较大时,如不能单独隔离则应立即紧急停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 4通用桥式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5、 4、 1遇到起升制动器电控部分失灵,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告知其他作业人员及时避让。

②立即寻找就近安全降落地点,将吊物安全放下。

③如果起升档向上而吊钩仍在下滑, 这时应立即按下紧急制动开关。

④切断起重机主回路电源, 使制动器弹簧力合闸制动, 把被吊重物制动住。

5、 4、2 起重机运行中突然跳电或电压显著下降

①将控制器回“零”位。

②将起重机主电源切断。

③立即通知值长联系起重机维修人员,详细说明故障情况。

④如吊钩上有重物时,操作人员应通知地面人员立即让开。

⑤如故障处理需较长时间, 则在地面条件允许情况下, 联系设备手动释放吊物慢慢降落到地面。

⑥若地面条件不能就地降落, 则先确认大小车停车位置可靠, 然后联系设备解除制动器弹簧力, 进行手动转动大小车运行机构制动轮,将起重机移至安全位置, 手动打开起升抱闸释放装置, 慢慢将吊物降落到地面。

5、 5叉车事故应急措施

5、5、1 当发生车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时,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按照救援分工各负其责, 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旦场内车辆事故酿成火灾, 发现人员应立即逐级汇报, 同时可就地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和物资。

火灾应急响应队员闻讯后, 应立即奔赴火灾现场, 在队长的指挥下进行扑救。火情严重立即拨打 1 1 9火警电话。

5、 5、 2当发生叉车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

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 在可能的情况下, 首先抢救伤员。拨打1 20急救电话,联系好门卫通知事故地点并要求其做好救护车到来后的引导工作。

单位领导在接到情况汇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事故现场应加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事故后应协同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措施,报公司备案。

5、 6电梯事故应急措施

5、 6、 1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乘客被困轿厢内时,应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剪切” 、“坠井”等事故。

为解救被困的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要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

电梯运行中因机械和电器故障出现冲顶或蹲底时, 工作人员应要求轿厢乘客保持镇定,远离轿门,拨打求救电话或大声呼喊,等待救援。

5、 6、 2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 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 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 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底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5、6、3发生震级较大的地震时, 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6 应急响应

6、 1 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 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并立即逐级上报;

6、 2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6、 3 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进入企业应急响应程序。

6、 4 部门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6、5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 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 6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7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应急保障

7、l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工厂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7、 2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8 后期处理工作

8、 1 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8、 2 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8、 3 发生安全问题后,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的要求限期将情况报工厂应急指挥中心。

9 责任追究

对发生特大事故(事件)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j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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