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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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钢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

为科学规范涟钢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建全各类事故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稳顺,作出有效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生产过程中事故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后果。

二、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钢薄板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作为应急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轻特种设备事故对人员伤亡的危害及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应急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法规范

依法规范公司及其各部门(单位)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行为。公司及其各部门(单位)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依法补偿或赔偿因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公司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任现场总指挥,其他公司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由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机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公司(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工会工作部、财务部、采购部、物流管理中心、保卫部(武装部)、信息自动化中心、社会事业部(离退休、内退职工服务中心)、动力厂、热电厂、涟钢医院、企业文化部(宣传部、统战部)、双菱实业公司等为成员单位。邀请钢城公安局为公司应急成员单位。各单位、部门成立相应的应急响应机构。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1、研究、决定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2、部署和总结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

3、研究、制订并适时修改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紧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安全环保部)

1、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预警级别的划分和确定;

2、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3、具体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4、领导、督查全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面的宣传、教育、演习等工作;督促、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质保障系统、抢救救援系统等组织建设;汇总公司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5、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

6、负责公司范围内事故时的危险区域划分与警戒的组织、疏散路线的确定,事故抢修人员安全措施的制定与监护,组织相关人员查处可能造成的其它事故隐患。

(三)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

负责事故状态下运行方式的改变,能源介质重新合理平衡,确保事故损失的最小化以及抢修事故力量的调集。

(四)机动设备部

负责应急设备的准备与事故抢修材料、抢修人员的组织,确保按规定时间抢修完毕。

(五)保卫部、武装部

负责应急过程中救援人员的救护、警戒区域的保卫。

(六)钢城公安局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警戒、管制等应急救援,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置中的交通秩序、社区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

(七)双菱实业公司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公司工会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善后工作的协调和处理。

(九)人力资源部(组织部)

负责会同公司纪委(监察审计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提出考核意见。

(十)物流管理中心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运输保障、物流组织工作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及供应工作。

(十一)采购部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十二)涟钢医院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的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十三)信息自动化中心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十四)企业文化部(宣传部、统战部)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重要决策、重要举措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消除恐慌心理,维护公司社区和生产经营的稳定。

(十五)其它单位和人员

负责按照领导小组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安排,依据岗位职责,分别做好本单位应急工作的落实。

第三部分 监测与控制

一、监测

安全环保部

1、负责公司特种设备事故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工作。

2、负责根据公司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以公司特种设备事故易发点为监测点、监测源,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

3、建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的信息。

4、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个组织单位事先必须制订详细的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方案,组织方案可行性审核和评价,并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二、报警电话

保卫部消防大队电话号码:119(866以外的电话:8660119);

报警电话:110;

急救人员(涟钢医院):8662953、8662980;

安全环保部: 8662625、8662635、8662104;

总调度室:生产台8662112,水电台8662411、8662114, 运输台8662311,煤气台8664211;

机动设备部: 8660530;

煤气防护站(煤气防护人员):8662154。

三、接警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各事故应急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接警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负责主管事故管理办公室和工作机构报警。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接警工作。

四、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程序

(一)人身伤害事故报告程序

1、单位、技改工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人员或最早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向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调度台简要报告事故地点和伤害程度并要求派救护车救护;同时,事故单位安全员或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和本单位主管领导,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情况、伤害程度及简要经过。同时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调度台应立即报告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部长,并通知涟钢医院做好救护准备;事故单位和安全环保部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3、发生重伤事故和工亡事故,安全环保部在请示公司主

管领导后,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华菱集团生产管理中心和娄底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环保部应尽快核实报告内容并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后,立即报华菱集团生产管理中心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五、处警与控制

(一)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在发现事故或接到报告(报警)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最迟不超过20分钟;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调度台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调集领导力量组织事故现场的抢修、抢救,各有关单位的领导人员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最迟不超过20分钟。公司主管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报警)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如有必要,公司主要领导在3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

(二)根据预警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级别,要求应急单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动员、招募后备人员;

(三)转移、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四)重点保护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五)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措施。

第四部分 应急与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一)事故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故性质、级别及应急规模,迅速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指挥部,指示待命队伍和人员迅速进入应急救援,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统一调用应急物质和设备;

(三)划定警戒区和确定疏散路线;

(四)组织疏散人员,确保安全、有序疏散到应急安全点;组织有关单位清点现场人员,报告人员安全情况;

(五)组织物资的运输及水、电、风、气能源介质的协调平衡;

(六)救治受伤人员,分别实施现场救治和送医院救治,必要时,可送其他医院救治等措施。

(七)控制事故危险源点,加强现场监控,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八)加强主要设备和有关技术、业务文件的保护;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处理。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各单位应立即对本单位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报(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安全环保部立即组织保卫部(武装部)、动力厂、涟钢医院、社会事业部(离退休、内退职工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前往现场急救,并采取相应警戒和应急措施。

(十)现场指挥部安排人员现场值班,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影响生产范围和人员救治、善后情况。事故管理办公室负责

按事故级别规定的上报时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整体情况。

(十一)加强应急工作过程的信息采集,辅助现场应急决策、指挥。应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事故现状情况;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事故医疗救治情况;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事故救援物资供应情况;事故监测情况等。

三、重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一)发生重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及公司主管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涟钢医院组织抢救。

(二)安全环保部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三)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组织设立警戒,实施人员搜救。

(四)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现场取证。

(六)经上级安监部门同意,进行现场清理。

七、善后和调查总结

(一)事故处理完后,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并形成调查和总结报告。

(二)对事故应急过程中,因组织不力或逃避责任的领导和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理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四)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受伤人员的后续治疗、死亡人员的处置和补偿,联系保险公司依法给伤亡人员、受损财产进行赔偿和事故的清理,尽快恢复公司职工家属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

第五部分 应 急 保 障

一、资金保障

公司安排财务预算,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申报和领用开支,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准备、劳务费和事故善后事宜的开支等。

二、社会保障

按照事故影响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由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告和审批。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事故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紧急安全通道、安全地点信息库,掌握其安全通道、地点的使用状况;负责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和可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体育馆、防空工程等)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使用状况等,发生灾难事故后确需安排人员紧急避难的,迅速安排相关人员进入紧急避难场所避难。

四、技术储备与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在对国内外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公司应急与响应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探讨研究。

五、法制保障

严厉打击在突发各类事故中趁“乱”做出违法乱纪行为,扰乱生产和救灾秩序;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应急与响应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中的紧急处置权,依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各类事故应急与响应中的行为,确保应急与响应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部分 附 则

本应急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题词: 综合管理 企业 事故 处理 预案 通知 抄 送:

发: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校 对: 刘健

2008年4月8日印发 (共印1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3e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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