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必须知道的八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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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必须知道的八个常识

发布: 2010-08-12 08:57 | 来源:未知 | 编辑:Jimmy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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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则不加盖公章。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注: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帐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1、结账的记账凭证,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四、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

《规范》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一般3厘米为宜。

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七、在合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色墨水: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另外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辑的《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问题解答(第一辑)》,在解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方法时说明: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在"已交税金"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在"销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以及在"出口退税"专栏中用红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

八、哪些账簿可以跨年度使用?

一般来说,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簿等,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抄写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gv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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