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的通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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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关于完善工程建设

现场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

为了加强对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结合园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1、出缺勤制度。各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按照投标时的承诺名单必须到位。如果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其他成员的,根据合同规定的金额予以处罚。上述人员在施工期内按月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凡在90%以下的,按合同约定罚款,由业主代表和现场监理考核实施。

2、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项目经理有事请假,一天的向业主代表请假,二天以上向园区分管领导请假;其他人员有事向业主代表请假。项目部所有成员有事请假,均必须事先内部协调,做好移接交,确保工程不受影响。违反规定,未履行请假而擅自离岗,项目经理罚500元/次,其他人员罚200元/次。

3、会议制度。园区规划建设局决定召开的会议,通知指定人员到会的,因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缺席的,项目经理罚500元/次,其他人员罚200元/次。由建设局考查执行。

4、材料准入制度。所进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各种原材料均必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原材料擅自进场的,每例处10000—30000元罚款;对提供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每例处10000—30000元罚款。原材料及试块的检测制度详见附件一《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原材料及试块送检办法》。

5、砼检测制度。砼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砼的检测按《关于道路工程基层、面层钻芯取样检测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6、钢筋检测制度。钢筋的检测按《关于园区建设工程钢筋检测的规定》执行(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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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上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视情节轻重处5000—10000元罚款。

(2)施工过程中每道工艺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检,凡不报检擅自进入下道工艺施工的,处1000元—5000元罚款。对园区确定的必检项目,未按园区隐蔽工程必查验收制度(详见附件二《海工船舶工业园隐蔽工程必查验收制度》)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处10000元—30000元罚款。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凡接到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处5000元—10000元罚款;凡接到监理单位发出的停工通知书,拒不执行的,处10000元—30000元罚款。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对于野蛮施工造成管线损坏,建(构)筑物毁坏及绿化破坏等行为必须全额赔偿,并处5000元—10000元罚款。

加强对周边工程及成品的保护,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例会后三天内对周边工程、成品进行完好性考证,如有异议,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局确认,否则,对周边工程及成品视为均完好。竣工验收时,将对周边工程、成品一并验收。

(5)施工单位必须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工地无安全隐患。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并处1000—5000元罚款;如发生安全事故,则罚没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6)工期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期为准,提前不奖。如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推迟完成工程的,将按合同规定的每天罚款额给予处罚;对于延误工期超过合同工期20%(包括20%)的,同时罚没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对于在合同约定竣工日未及时提交报告说明原因的,将首先罚没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处每天的罚款。

(7)资料归档制度。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及时向园区建设局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园区建设局及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退还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否则,按相关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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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没收竣工资料履约金,并处罚款。

8、上述所有条款,如施工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1、出缺勤制度。各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员等,按照投标时的承诺名单必须到位。如果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更换项目总监和其他成员的,根据合同规定的金额予以处罚。上述人员在施工期内按月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凡在90%以下的,按合同约定罚款,由业主代表考核实施。

2、请销假制度。现场监理有事请假,首先由监理单位内部协调,做好移接交,确保工地不脱人。凡在本市的现场监理,一天的向业主代表请假,二天以上向园区建设局请假;外市的现场监理,二天的向业主代表请假,三天以上的向园区建设局请假。

3、监理考勤制度。现场监理必须坚持旁站,该旁站的不旁站,该检测的不检测而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监理单位500—5000元,如造成质量隐患或重大质量事故的,按照监理合同赔偿的相关条款执行,由建设局监督实施。

4、责任追究制度。

(1)现场监理应按监理规范精心监理,并建好各项台帐,如发现台帐不全,资料缺失的,发现一例扣300元,累计两次有类似问题的,建议监理单位将其调离。

(2)及时处臵施工单位上报的相关报告以及工地上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现场监理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不制止而被建设方巡查人员发现的,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现场监理处罚300元—500元,监理单位处罚2000元—5000元。对于建设方巡查人员发现质量隐患,监理单位必须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对于二个工作日内不作出处理结论和未有实质性响应的,将加倍处罚。在工程监管过程中,如监理单位主动查找出问题并及时处臵的,园区对监理单位不予处罚。

(3)现场监理在取样、送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建议监理单位将其调离海工船舶工业园,并对监理单位处5000元—10000元罚款。

(4)在工程竣工验收中,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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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的自检项目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在两个工作日内会同现场业主代表联合进行初验,初验必须按技术规范严格认真,初验后签字确认。对于施工单位的自检项目,监理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现场复核、弄虚作假,或者未发现问题而被业主代表发现的,现场监理处罚500元,同时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3000元。进行综合验收时,如发现工程有重大问题的,现场监理处罚2000元,同时监理单位处罚5000元—10000元;对于一般问题的,现场监理处罚500元,同时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3000元。

(5)对原材料进场验收不严格,工程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未检测的材料,现场监理处500元罚款,同时处监理单位2000元—5000元罚款。

(6)现场监理在一个标段工程中处罚达二次以上的,建议监理单位将其调离海工船舶工业园。

(7)资料归档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必须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如资料缺失或无法提供,将对监理单位处于1000元—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监理单位处于2000元—5000元罚款,同时将该监理单位列入不良记录。

5、上述事项,如合同已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对业主代表的管理制度:

1、监督管理制度。现场业主代表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监管。如处臵不力或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处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2、责任追究制度。业主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对分管责任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五大员,现场监理人员做好出勤记录、工作情况记载,建好台账,如发现有失职行为,视情节轻重,处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3、廉洁自律制度。每个业主代表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遵循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言行。严禁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吃拿卡要。如有举报并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提交园区管委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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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常记事制度。业主代表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对待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注重有效监管,并认真记录好每天的施工日记,其中包括施工队、监理的出缺勤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相应措施等情况,一丝不苟,详细记录。对于敷衍了事、马虎草率、记录不详的,发现一例将根据情节,给予500元—1000元罚款,对于记事失实、弄虚作假等恶劣行为,一旦发现,将调离业主代表队伍。 四、对于罚金的处臵:

在工程管理实施过程中,所有处罚金额全部上缴园区财政局,专款专用于奖励质量、进度控制优良,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活动中有出色表现、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本管理制度均列入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附件,如与前相关条例发生冲突,则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原材料及试块送检办法》 附件二、《海工船舶工业园隐蔽工程必查验收制度》(包括必查验收项目) 附件三、《关于园区建设工程钢筋检测的规定》 附件四、《关于道路工程基层、面层钻芯取样检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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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原材料及试块送检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把工程原材料及试块送检关,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原材料及试块送检办法。

一、原材料进场送检批次要求

园区将对所有建设工程的进场原材料进行送检,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材料检测规范及相关试验室的材料送检要求,现对工程原材料进场送检批次作如下要求:

1、碎石:600T/批次; 2、砂:600T/批次;

3、水泥:100T(袋)/批次(散装500T); 4、石灰:100T/批次; 5、粉煤灰:300T/批次; 6、钢筋:60T/批次; 7、钢焊:300个/批次; 8、红砖:15万块/批次;

9、沥青:100t/批次(石油沥青), 50t/批次(改性沥青); 10、沥青混合料:每日、每品种检查1次。 二、原材料及试块送检样品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材料检测规范及相关试验室对材料及试块的送检要求,现对工程原材料及试块的送检样品作如下要求:

1、原材料送检:水泥10kg(并提供质保书)、砂10kg、石子20kg、石灰5kg;

2、砼配合比:砂50kg、碎石100kg、水泥50kg;

3、钢筋送检:5根拉伸(50cm)、2根冷弯(30cm)、必须附原材料质保书;

4、红砖送检:质保书、10块(一切为二)、标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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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砂浆抗压试块:3组、标明制作时间及等级;

6、砼抗压、抗折试块(同条件、标养):3组、标明制作时间及等级。

三、管材送检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材料检测规范及相关试验室对材料及试块的送检要求,结合其它园区经验,对管材的送检作如下要求:

1、不同型号、规格的管材每1000m为一批次进行送检,不满1000m的,按实际用量为一批次进行送检。

2、管材第一次送检,送检样品规格为:30cm,送3段,并附质保书。

管材第一次检测不合格,要求复检的,送检样品规格为:30cm,送6段,并附质保书。

3、管材全部到位后随机抽样送检。严格禁止边施工边进料。如施工单位确实需要分批次进料的,其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1、工程原材料及试块的检测必须在园区指定的试验室进行。 2、工程原材料的随机抽样,必须由业主代表、建设局送检专员、监理及施工单位四方同时在场。

3、工程原材料及试块的送样,必须由建设局送检专员、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同时参与。

4、工程原材料第一次检测不合格要求复检的,复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上述送检办法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切实遵照执行。 六、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园区将按照《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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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建设隐蔽工程必查项目验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或关键工序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标准组织施工。

二、严格隐蔽工程使用材料的入场验收关。

施工单位采购的钢材、水泥、砂、石子、管材等原材料必须具有完整的供货发票、订货合同、产品质保书等证件,对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坚决退货、清场,不得使用。原材料必须由业主代表、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三方同时参加,现场随机抽取,否则检试结果无效。

三、严把隐蔽工程材料使用安装关。

对隐蔽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是证书齐全、经检测合格的全新的。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四、严把隐蔽工程验收关。

1、强化隐蔽工程验收程序。隐蔽工程或关键工序的验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或关键工序取得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单后,方可进行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单至少由两名业主签字确认。

2、隐蔽工程隐蔽前或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上报业主及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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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局接到报验单后,在约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检。 4、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组织监理工作,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对隐蔽工程或关键工序施工,实行全过程监控,对隐蔽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坚持工程隐蔽全过程的旁站,做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5、业主代表必须对隐蔽工程或关键工序施工进行全程控制,及时监督和检查施工、监理的责任行为,亲自参与相关的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

五、对隐蔽工程的材料进场、材料使用、施工及监理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文件《海工船舶工业园关于完善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的通知》的有关文件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六、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见附页。

附一:

道路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2、 3、 4、 5、

雨污水管:安装、砂回填、闭水试验、包括井用中小型构件。 灰土:灰剂量、灰土厚度。

涵:基槽、垫层厚度、立模前钢筋、焊接。 石挡墙:基础砼或垫层高程、厚度、砌石。 路侧石:垫层。

附二:

房屋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2、 3、 4、

基础验槽。

钢筋模板工程。 基础整体工程。 室内外管线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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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外墙粉刷。 6、 中间验收。

附三:

给水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管道黄沙回填。 2、 阀门井及基础。 3、 试压。

附四:

路灯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路灯基础钢筋。 2、 灯杆灯具。

附五:

绿化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2、 3、 4、

苗木。 绿化造型。 碎石淋层。 土壤改良。

附六:

土地平整、道路集土、河道开挖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路基清淤。

2、 河道开挖底宽面及深度。

附七:

污水泵站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2、 3、 4、

泵池基槽及底板。 泵池钢筋。

泵站附房基槽、钢筋。

设备(建设局牵头有关专家验收)。

附八:

市民广场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土方工程:淤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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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灰土工程:灰剂量、灰土厚度。

雨污水管:砂回填、闭水试验、包括井用中小型构件。 园路工程:铺装层之下各道工序、路侧石垫层。 灯光工程:基础、灯杆灯具。

绿化工程:苗木规格、造型标高。 土建工程:钢筋模板工程、砌筑工程。

附九:

桥梁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所有钢筋模板工程。

附十:

排水闸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必查项目

1、 所有钢筋模板工程。 2、 附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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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关于园区建设工程钢筋检测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工程建设(包括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等)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园区建设工程钢筋检测的规定。

一、规定的依据及原则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及《海工船舶工业园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海工船舶工业园隐蔽工程必查验收制度》等进行编制。

园区工程建设的业主、监理、施工三方必须高度重视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两项原则:

1、全面适用的原则。本规定适用于园区所有市政、建筑工程的中间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2、强制要求的原则。园区所有市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依照本规定进行钢筋检测,否则不予确认验收合格。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园区工程建设过程中钢筋检测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特成立海工船舶工业园建设工程钢筋检测管理小组,简称钢筋检测领导小组。

钢筋检测领导小组由园区工程现场管理小组、园区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共同组成。

钢筋检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间检查、隐蔽工程验收中、竣工验收中随时、随机对钢筋的原材料、钢筋的焊接、钢筋的布设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对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单位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罚。

三、钢筋检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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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检测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下: 1、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将按照园区工程材料送检制度,对到场钢筋进行抽样检查,包括观感质量、出厂资料、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同时可对有疑问的钢筋原材料进行二次送检或报上一级检测机构复检。

2、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将按照园区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将如下内容列为隐蔽工程必查工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1)市政道路工程中:箱涵、圆涵底板、墙身、盖板的钢筋数量、规格、长度、布臵、绑扎、焊接;部分排水工程构配件预制中钢筋、绑扎、焊接;路面施工时连接杆、传力杆、边缘钢筋、角隅钢筋、收水井周围加固钢筋数量、规格、长度、布臵;河道石驳压顶的钢筋数量、规格、长度、布臵、绑扎、焊接。

(2)市政桥梁工程中:施工现场加工的钢筋笼的钢筋数量、规格、长度、布臵、绑扎、焊接;钢筋笼下沉过程中,钢筋笼各段对接时所有的焊接缝是否规范;桥墩、台身、盖梁中钢筋数量、规格、长度、布臵、绑扎、焊接。

(3)建筑工程中:建筑物基础、柱、梁、板、梯、阳台、雨篷钢筋的数量、规格、长度、焊接、绑扎、连接方式、锚固搭接长度、重要部位的钢筋配臵。

3、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在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将采用相关的钢筋检测仪器对钢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时,将对路面钢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测,检测频率为每200米抽测1点;在桥梁工程竣工验收时,将根据设计图纸随机对使用钢筋部位进行抽测,抽测频率由钢筋检测领导小组确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将根据设计图纸随机对使用钢筋部位进行抽测,抽测频率现场确定(原则上对每层的柱、梁、板、梯、阳台、雨篷进行各抽测1点)。

四、评定标准及处罚条例

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在工程建设的中间检查、隐蔽工程检查、竣工验收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范及园区的相关制度对钢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测、评定和处罚。

1、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在对到场钢筋的随机检查中,如若发现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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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不符合设计要求、无质保书、出厂证明及未按规定进行送检的原材料坚决予以限期清退,并按园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罚。

2、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在对单位工程的中间检查中,如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钢筋使用的,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按园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罚。

3、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在对单位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如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园区隐蔽工程必查项目验收制度》对钢筋的使用进行报检就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按园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罚。

4、钢筋检测领导小组在对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使用钢筋的,将一律不予验收并作出相应处罚。如道路工程技术验收中,发现路面未按设计布设钢筋的,将责令施工单位破除该板块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10000元—30000元罚款,其余工程中发现未按规定使用钢筋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单位工程合同价的1%—3%罚款,情节严重者列入园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黑名单;对未能履行好职责的监理单位扣除监理费的3%—10%,情节严重者列入园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黑名单。

5、在钢筋检测过程中,所有处罚金额全部上缴园区财政局,专款专用于奖励质量、进度控制优良、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活动中有出色表现、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上述所有条款,如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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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关于道路工程基层、面层钻芯取样检测办法

为确保道路工程的质量,有效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参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检测办法及处罚规定。

一、所有道路基层及砼面层在分项工程结束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钻芯取样,检测其抗压强度及厚度。

二、钻芯取样位臵由现场管理领导小组临时确定,检测频率为: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规定,每2000m为一检测区域,抽一个检测点。厚度现场实测为准。

三、评定标准及处罚办法:

1、基层芯样厚度按设计负于10mm以上3cm以内的,每少于1cm扣施工单位10万元/1万m,.现场监理扣1000元/1万m.厚度负于3cm以上视为不合格工程。

2、若该检测区域检测点的芯样厚度按设计规定负于0.5cm以上的,可以进行第二次钻芯检测,检测办法为:以该检测不合格点为圆心,在半径一米的范围内重新钻芯检测,若芯样厚度符合设计规定,则视该检测区域合格;若第二次检测的芯样厚度按设计规定仍负于0.5cm以上的,则视该板块不合格,并在相邻板块再次进行钻芯检测,依此类推,直至芯样厚度符合设计规定。

3、砼面层及沥青芯样厚度按设计规定负于0.5cm以上2cm以内的,每少0.5cm扣10万元/1万m,并将该板块凿除且重新浇注,现场监理扣1000元/1万m,厚度负于2cm以上视为不合格工程。芯样强度不低于设计值,每少0.1Mpa扣减10万元/1万m,小于设计强度0.5Mpa以上的视为不合格工程。芯样出现夹层、断裂、蜂窝或空洞的每点扣10000元。

所有处罚均以罚款单为准,在工程决算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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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u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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