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古代的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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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古代的经济政策

一、教学目标

二、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2.教材分析与建议 重点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演变及其影响;“重农抑商”政策实施的原因和评价;“闭关锁国”政策实施的背景及其评价。

难点

土地所有制的演变,尤其是“井田制”的瓦解;“重农抑商”政策的评价;历代政府的经济政策与时代特点的关系。

第一目 土地制度的演变

教材分别介绍了我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所有

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成员共同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劳动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国家出现了,公社的土地所有权被国家掌握。

教材中没有讲述原始社会土地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解体的过程。建议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有关史实,酌情进行介绍和分析,给学生以完整的印象。

(2)奴隶社会──井田制

本部分内容分别介绍了奴隶社会土地制度(井田制)的特点和解体过程。

井田制的基本特点有:①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②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③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④西周时期,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可以参看本课第16页的甲骨文图)。

建议理解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含义: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因此,奴隶制国家以及周王,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土地私有制了。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推动社会转型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①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铁农具和牛耕的出现,大量的荒地得到开垦,私田大量增加,私田不向国君缴纳赋税。②周王室衰微,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发生变化。从西周中期开始的土地关系的松动,周王和诸侯无法再控制土地。③由于战争频繁,井田上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日益瓦解。

井田制瓦解的过程: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

(3)封建社会──封建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①在春秋时期土地关系变革的基础上,战国时期,在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推动下,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变法活动。②其中,最典型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也较为彻底。商鞅变法规定“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③各诸侯国通过变法,封建制度最终在各国确立。

按土地占有形态分类,一般认为封建社会有三种土地所有制:①国有土地:如均田制,即是封建国家把控制的土地分给农民使用。②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③小农土地私有制:广大农民占有很少土地。其中以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土地兼并:地主官僚和贵族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农民土地,甚至国有土地,封建国家、农民控制土地数量急剧减少,造成社会两极分化。土地兼并的实质是大地主与封建国家争夺财源。其影响有:社会矛盾激化,导致农民起义;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历朝政府都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目的是维护小农经济,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以维护统治;另外达到增加政府收入。所以土地制度往往和赋税制度相结合,政府往往把土地作为收

税的依据之一。封建政府抑制兼并的措施主要有:①均田制。政府将荒地和部分官田授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受田农民向国家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均田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发展。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和土地买卖的频繁,均田制逐渐瓦解。②明朝后期,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纷纷丧失土地。明朝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

封建土地私有制有两个特点:即土地私人所有(区别与西欧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土地可以买卖或转让。因为这个特点,导致土地兼并现象贯穿中国封建社会始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不可根治的弊病,封建政府的各种措施都不能真正抑制兼并。

这一部分比较难理解,建议师生共同探讨,理解以下几点:掌握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土地所有制性质的变化意味着社会的转型。

第二目 “重农抑商”政策

教材首先指出了封建社会初期,封建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目的和措施,强调该政策是为了保护农业生产,也就是保护封建经济的核心。接着介绍了明清两代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具体表现,强调这一时期该政策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1)封建社会初期“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

“重农抑商”政策是中国历史上主张重视农业而限制打击工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即强调发展农耕,限制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以农为“本”,商业被称为“末”业。从商鞅变法时首次正式提出,汉武帝时期大规模推行,此后历代封建王朝大都执行这项政策。统治者推行这项政策的目的是维护封建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即自然经济,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封建经济的特征是自给自足、男耕女织,其核心是农业,商业是辅助和补充。在封建社会建立之初,该政策维护了封建经济尤其是保护农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保障国家的安全,维护政治的稳定,巩固君主的地位。因此,这一时期,如教材所述商鞅变法首倡“重农抑商”政策和西汉政府抑制富商大贾的做法,都具有进步的作用。

(2)明清两代的“重农抑商”

明清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说明我国封建社会走向衰落。这一时期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统治,封建政府继续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

明清统治者沿袭“重本轻末”的治国理财思想。教材引用了明太祖和雍正帝的告谕,说明明清两代统治者沿袭“重本轻末”的治国理财思想。关键是能否提炼出这种观点,建议通过仔细阅读教材,获取有效信息,归纳提炼观点,得出正确结论。

明清两代继承传统的专卖制度,独占专利,限制了民营商业范围。专卖制度是指国家对某种产品的买卖、生产进行垄断的一种制度。明清两代由官府垄断盐、茶等重要商品的经营,从而阻碍了工商业发展。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明清两代对民营商业征税不仅税率高,税目繁多而且关卡林立。

明清“重农抑商”政策的后果:强化了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明清封建统治;“重农抑商”政策妨碍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妨碍了自由劳动力的形成和资本的积累,压制了工商业的发展,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违背了历史发展潮流。

对本目教学,建议使用阅读法,教师提供相关材料,从材料中获取信息,也可以联系时代特点分析问题。另外,建议教师结合教材“学习思考”,与学生共同探讨其历史影响,使用两点论和重点论来正确评价历史事物。

“重农抑商”政策的评价可以从两方面说:

积极作用有:重农,能促进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生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际生活中也发挥过巨大作用,比如商鞅变法时期秦发展最为强大,汉武帝时国力强盛,都与此项政策有关。

消极作用有:人为割裂农、工、商之间的联系,不利于商业发展,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也受到限制;从政府行为与经济自身规律来看,抑商政策过多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破坏了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在封建社会晚期,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进步,束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阻碍了社会进步。

封建社会不同时期,作用各有侧重。

第三目 “海禁”与“闭关锁国”

教材介绍了明清两代的对外贸易政策及情况。

(1)明代的“海禁”

本段教材介绍了明代实行“海禁”的原因:日本武士流为浪人,他们与走私商人勾结,在中国沿海进行走私、抢劫。倭寇与东南沿海当地土豪、奸商、海盗勾结,构成倭患,危及到明朝统治。因此,明太祖下令实行“海禁”。其内容是禁止官民私自下海,实质是闭关锁国的政策。

(2)清代的“闭关锁国”政策

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是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的根本原因,西方殖民者向东方殖民扩张是其客观原因,对付东南沿海人民的抗清斗争是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的直接原因。其内容为限制对外贸易。

“闭关锁国”并不是禁绝海外贸易。康熙晚期,禁止商人前往南洋贸易;乾隆时只开广州一处通商,并设立政府特许的贸易机构广州“十三行”统一经营管理对外贸易。因此,“闭关锁国”政策的准确含义应是严格限制海外贸易。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t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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