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27 11:2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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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提高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依据《##处电气火灾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全〔2017〕118号),结合##处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处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负责##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生产安全管理部负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日常协调,以及信息收集、汇总和反馈等工作。联系人: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电气火灾防控与隐患治理层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采购、电气设计与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

等环节存在的各类隐患,力争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实现##处 及部属各单位电气火灾风险防控和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安全水平 显著提升,杜绝较大及以上各类电气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一般电 气火灾事故。

三、治理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采购、电气设计与施工环节综合治理 1.开展采购环节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采购电器产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选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采购前,应依据国家认监委、质量监督部门发布的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认真验证产品生产许可证、CCC证书的有效性;采购时,要核查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出厂产品、包装或者随机文件中没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标志(QS)或CCC标志的,出厂产品上没有铭牌或标志的,铭牌或标志信息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不一致的,不得采购;属于防爆电器的,除专门的生产许可证外,还需验证出厂检验和防爆电器防爆认证的有效性。

2.开展电气设计与施工环节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从电气设计、施工和电气设备设施质量管理入手,进行全面排查。要从电气设计进行源头排查。新建电气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杜绝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和现象。因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隐患存在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严格做好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的检查验

收。重点排查整治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不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线缆没有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进行抽检;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没有CCC标志、出厂合格证等问题。要认真排查施工过程管理。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隐患存在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环节综合治理

1.开展电气线路和设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从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入手,全面排查整治办公、生产、仓储、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管理的住宅小区电器使用环节的火灾隐患。在电气线路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选用了不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产品;导线材质、导线允许载流量、线路的敷设方式及位置、线路的连接、线路的防爆、线路的绝缘、线路的防火措施及线路的使用年限等不满足标准及设计要求;布线无穿管防护,相零接反,导线绝缘层破损、腐蚀、老化以及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不完好,电缆井防火门未锁闭、不完好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还应排查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

防火保护措施;使用的移动插座用电负荷超过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等问题。对于老旧建筑和改变用途的场所,要重点排查用电线路、开关容量不足等问题。在电气设备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气设备选用了不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产品,使用了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断路器、接线端子导线压接、防爆性能、绝缘性能等不满足设计及电气安全防火要求,不完好有效;未定期测试保护功能,用电负荷超出线路安全荷载;用电设备保护接零(接地)未连接;防雷、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未定期检查检测,以及检查检测不合格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还应排查靠近可燃物的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被可燃物覆盖,或与可燃物品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问题。单位管理的住宅小区,还应排查公共区域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等问题。

2.开展用电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从制度建设、程序完善、日常检查与监管、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检维修作业规程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无职业资格或资质过期、作业内容与资质不符、超资质和规定权限作业;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火灾隐患检查、巡查制度不落实;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定期检测、维护

保养不到位;上锁挂签执行不严格,作业许可和票证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基础档案资料不完善;出租场所、承包商宿地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用电超负荷和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产品;库房内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演练不到位;居民用电安全及电气火灾应急知识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等问题。

3.加大属地监督检查力度。各部门要结合属地用电情况和历次检查审核出现的问题,修订检查表(检查清单),明确检查内容。各层级检查要按照检查表内容逐项开展,重点核查问题隐患整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杜绝重复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管理者要充分利用观察沟通、到位检查、绩效考核等工具切实促进属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提升电气火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1.进一步健全电气火灾防控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电气火灾防控的层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者和岗位员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责任体系。

2.全面开展电气火灾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充分发动基层管理、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全面排查识别属地内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和电气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电气火灾危险因素,分析电气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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