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更新时间:2023-09-04 03:2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房地产电力工程总承包合同

电力工程总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泉州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溪分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依自愿平等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泉州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安溪县

3、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安溪县兴安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工程内容对设备采购、施工安装、验收送电总承包。

第二条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安溪县供电责任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按现有的设计规模固定总价包干人民币265000 元(贰拾陆万伍仟元整),但如有改变原设计标准和规模的设计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上述合同金额,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工程施工期限

1、工程施工期限从双方合同签订及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后后二十五工作日内完成,因天气或现场不适合施工及自然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则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有关的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施工图及技术资料供应

1、甲方自行负责施工图设计、预算书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施工过程与设计变更

1、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施工,但下列情况可予以改变:

房地产电力工程总承包合同

㈠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二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

㈡甲方若需要对设计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但系因外部干扰造成开工前无法通知的特殊情况除外),如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的设计变更,按变更后的标准和规模施工。

第八条双方的职责

1、甲方的职责:

㈠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过程中,解决场地征用及青苗陪偿问题;

㈡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㈢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的职责:

㈠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㈡按照工程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采购和管理。

㈢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代表的监督。

㈣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需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的,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得施工。

㈤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做好保护。

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㈦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送电技术资料,办理竣工验收送电。

㈧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应清除施工后所遗留的废弃物,完成施工现场卫生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㈨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和甲方对工程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费用。

㈩办理按本合同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应由乙方负责办理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电力工程总承包合同

第九条安全及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全部经济与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如甲方不能按时交付工程资金或不能提供合适场地施工,则甲方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甲方应全额支付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十条质量及保修

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安溪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并同过电力公司审核验收送电。

2、本工程保修期为十二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中止

1、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予以中止:

㈠乙方经查实违反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

㈡工程质量差劣,影响工程总体质量的;

㈢甲方超三个月不能提供合适场地或者资金不能支付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并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2011年月日附:乙方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安溪县支行1408 0161 0900 1087 517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4gi.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