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制度上墙

更新时间:2023-09-03 13: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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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

药品购进过程的质量管理。

4 职责

4.1质量管理员全面负责药品购进过程的管理。

4.2采购员对执行购进计划和购进药品负责。

4.3验收员对执行购进退出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5 内容

5.1药店药品由采购员统一采购、供货。

5.2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供货单位进货。票据和记录应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5.3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品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价格等内容。

5.4购进药品的要货计划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5.5药品购进退出的管理要求:

5.5.1药店已购进的药品因质量验收、在柜养护等经营过程中,经质量管理员确认为破损、包装污染、包装不牢的药品。

5.5.2 因近效期、滞销或进货量过多的药品。

5.5.3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事宜,做出退货。

6 质量记录

6.1《购进退出商品台帐》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的质量,为客户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

购进药品和退回药品的验收。

4 职责

验收员负责药品的验收。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的验收的管理

5 内容

5.1 药品质量验收

5.1.1 从事药品验收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5.1.2验收员凭供货单位合法法票据或发货清单清点验收数量,并检查外包装有无破损、水迹、响声、封口破损等,对药品进行验收。

5.1.3 购进药品验收工作应在专用待验台上进行。

5.1.4验收内容参照质量标准。购进药品凭供货单位合法票据或发货清单逐批进行验收,贵重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

5.1.5药品验收时,必须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质量,标签和所附说明书,标签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应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上报质管员处理。

5.1.6 整件包装中应有合格证。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语或忠告语;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示。

5.1.7药品验收合格后验收员在供货单位的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将药品交营业员分类上架销售。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药品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5.2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 支持性文件

6.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7 质量记录

7.1《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陈列中药品质量,为用户提供质量合格的药品。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陈列过程的管理。

4 职责

4.1 营业员:负责药品陈列的管理工作

4.2 养护员:负责陈列药品的养护工作

5 内容

5.1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5.2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并按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5.3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销售。

5.4上架药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发现陈列药品至失效期在一个月内的,应及时下架并向质管员汇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架,并尽快向质量管理员汇报。

5.5养护人员应每日上午10:00时,下午3:00时各填写一次《药品陈列环境温湿度记录》,要求陈列环境的温度:常温为10-30℃之间,阴凉处为不超过20℃,凉暗处为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为2-10摄氏度,相对湿度在35%-75%之间。根据温湿度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5.6处方药严禁开架自选。

5.7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8危险药品不陈列,必须陈列时,只能用代用品或空包装。

6、质量记录

6.1《陈列药品养护检查记录》

6.2《药品陈列环境温湿度记录》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药店销售药品的质量,杜绝不合格药品销售给用户。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销售过程的质量管理。

4 职责

4.1 药店负责人全面负责药品销售过程的管理和对药品销售的质量负责。

4.2 营业员对销售过程中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5 内容

5.1从事药品销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2营业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与继续培训,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

5.3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应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工作牌应标明执业资格和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5.4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5营业员在营销宣传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5.6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于顾客。

5.7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处方的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一年。5.8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9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员传递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5.10营业员应作好每一笔销售业务的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5.11处方药不准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5.12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5.13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5.14按时完成意见征询工作。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药店的药品拆零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调剂的质量管理。

4 职责

4.1 营业员对拆零的药品质量负责。

5 内容

5.1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

5.2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药匙、酒精棉球、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工

作台及工具的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5.3拆零前,先对拆零工具进行消毒。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5.4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5.5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5.6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袋,包装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5.7药品拆零销售期间,应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6 质量记录

6.1《药品拆零登记表》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中药饮片购、销的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药饮片购、销的管理。

4 职责

采购员、营业员、养护员、对中药饮片购、销负责。

5 内容

5.1 中药饮片采购:

5.1.1 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饮片;

5.1.2 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

5.2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5.2.1 中药饮片质量检查必须贯穿在入货、养护、销售过程中,任何与饮片流通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5.2.2 饮片入货时,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入库。个别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的,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能入库。

5.2.3在橱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夏防季节,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2.4 中药饮片销售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一律不得销售。

6 支持性文件

6.1《药品采购程序》

6.2《药品购进退出程序》

6.3《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销售与处方调剂管理制度

1 目的

指定中药饮片销售管理制度,规范药店中药饮片销售管理工作。

2 范围

适用于本店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3 责任

药店负责人、药品销售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 中药药品的销售

4.1.1中药饮片在装斗销售前,必须仔细筛选,整理清洁,质量优良,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4.1.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调剂有关规定,保证所调配的药品处方正确,剂量准确,防止错配、错付等事故的发生。

4.1.3 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或中药配方,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应向顾客详细说明注意事项,必要时应附以书面文字说明,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4.1.4 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应采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包装材料对分装后的饮片进行分包装,并在单个包装上注明药物的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4.1.5 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岗位清洁工作,保持销售柜台、分装药斗、分装工具、分装环境的良好卫生条件。

4.1.6 中药饮片必须符合炮制规范,禁止掺假、掺杂,并做到剂量准确。

4.1.7 销售的饮片配方中不能有以生品代替炮制品的现象。

4.1.8 不得错斗和串斗,发现有串斗混杂的药物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误服事故。

4.2 中药饮片的调剂

4.2.1准备好药品调剂用具、包装用品和必要的计量器具。

4.2.2对药品调剂用具进行清洁,避免药品调剂用具对药品产生影响或污染。

4.2.3需要计量器具时,检查药品调剂用计量器具是否已经校验,并进行校准,保证药品调剂计量的准确性。

4.2.4 药品调剂人员对要调剂的药品处方进行审定把关,做到"三不调配":处方所列药物中毒剧药不符合规定的不调配、处方字迹不清的不调配、处方所列药物有相反或相畏组合及配伍禁忌的不调配。

4.2.5药品调剂人员按处方所列药物逐项进行调配。

4.2.6调剂人员应认真核对品名数量等项目。

4.2.7要计量准确,分戥均匀,认真复核品名数量。

4.2.8对调剂完的药品进行捆扎或包装,包装要求达到外型美观、牢固,便于携带。

4.2.9调剂完毕的药品向顾客发放时,必须核对顾客的姓名,剂量,剂数,交待清楚煎药或服药的程序、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4.2.10对于药品调剂所用过的器具、场所及时进行清洁,并对器具进行妥善保管。

4.2.11对于外配的处方应留方或登记,并按月装订成册。

4.3 中药饮片的计量

4.3.1中药饮片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管理组织检定合格,方可用于中药饮片计量使用。

4.3.2中药饮片销售时的计量操作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4.3.3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对计量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并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精确度与国家规定的标准一致。

4.3.4计量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保持卫生,避免对药品造成交叉污染。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cp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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