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锡良古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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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词义范围扩大(简称词义扩大)

词义从古义过渡到今义,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范围随之扩大,即由部分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由狭窄到宽泛,采取了全面扩张的方式,使古义成为今义外延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演变称为词义范围扩大。(今义大于古义,古义包含在今义之中,成为今义外延的一个组成部分。)例:

①菜:古义专指蔬菜,《说文·艹部》:“菜草之可食者。”《礼记·学记》:“大学始教,皮弁祭菜。”注:“菜,谓芹藻之属。”到了宋代,菜仍不含肉、蛋等副食。罗大经在《鹤林玉露》记载:仇泰然对一幕僚说:“某为太守,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吃菜;公为小官,乃敢食肉,定非廉士。”这里“菜”与“肉”分别画然。到了吴敬梓《儒林外史》时,菜已经由专指蔬菜而兼指肉、蛋等副食了。如该书第四十二回:“都是些燕窝、鸭子、鸡、鱼??那菜一碗一碗的端上来。”这里的“菜”显然指前面的“鸭子、鸡、鱼”等。“菜”的意义演变可以用下图表示: 义素一 义素二 古义 蔬菜 今义 蔬菜 肉蛋奶等副食 ②睡:古义指打盹。《说文·目部》:“坐寐也。”《史记·商君列传》:“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史记·苏秦列传》:“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苏轼《秋声赋》:“童子莫对,垂头而睡。”以上几例中“睡”均为“坐寐”义。后来“睡”由“坐寐”发展到各种方式的睡觉。苏轼《海棠诗》:“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义素一 义素二 古义 打盹 今义 打盹 其它睡觉方式 ③粮:古义指外出时随身携带的(供旅行者吃的)干粮。《庄子·逍遥游》:“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注:“居家为食,行道曰粮。”后来泛指各种粮食。《晋书·吴隐之传》:“每月初得禄,裁留身粮,其余悉分授亲族。”《后汉书·和帝纪》:“诏贷被灾诸郡民种粮。”这两处的“粮”均泛指所有粮食,尤其是后面一句,能做种粮的“粮”显然不是指“干粮”。现在所说的“粮”也是干湿生熟均可。 义素一 义素二 古义 今义 其它各种粮食 (供旅行者吃的)干粮 (供旅行者吃的)干粮 ④江:古专指长江。《水经注·江水》:“江水又东,径巫峡。”今泛指多条河流。陆云《答兄平原》:“南津有绝济,北渚无河梁。” ⑤河:古专指黄河。《山海经·海外北经》:“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今泛指多条河流。杜甫《秋兴八首》其七:“关塞极天唯鸟道,江湖满地一渔翁。”

⑥皮:古专指兽皮。今泛指多种事物的表面部分以及皮一样的东西。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傅”中的“皮”即为古义。《左传·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礼记·坊记》郑玄注:“古者杀牲,食其肉,坐其皮。” ⑦响:古专指回声。《水经注·江水》:“空谷传响,哀转久绝。”今泛指声音。洛宾王《在狱鸣蝉》:“露重飞难进,风多响宜沉。” ⑧唱:古义指领唱。《诗经·郑风·萚兮》:“叔兮伯兮,唱予和女。”今泛指唱歌。王勃《腾王阁序》:“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 此外,“雄、雌、牙、齿”等词也表现出词义范围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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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词义范围缩小(简称词义缩小)

词义从古义过渡到今义,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范围随之缩小,即由整体到部分,由一般到个别,由宽泛到狭窄,采取了全面收敛的方式,使今义成为古义外延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演变称为词义范围缩小。(今义小于古义,今义包含在古义之中,成为古义外延的一个组成部分。)例:

①臭:古义泛指各种气味。既有好闻的,也有难闻的;既有香气,也有臭气。《周易·系辞》:“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气味象兰草一样芳香)。”在表示秽气时在“臭”之前加“恶”,如《礼记·大学》:“如恶恶臭。”“恶臭”指难闻的气味。后来又泛指各种气味而专指秽气,如大家熟悉的一句话:“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也。”这里“臭”和“香”相对,显然指秽气。 ②宫:古代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称“宫”。《说文·宀部》:“宫,室也。”《周易·困卦》:“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墨子·节用中》:“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宫室之时,因陵丘掘穴而处焉。”《经典释文·尔雅音义》:“宫,古者贵贱同称宫,秦汉以来,惟王者所居为宫也。”先秦无论贵贱所住的地方皆称宫,自秦始皇始专指皇帝所住的地方。随着封建社会的灭亡,“宫”的意义范围又进一步缩小,现在指一些群众集会的地方,如“文化宫”、“少年宫”、“科技宫”等。 ③禽:古义为飞禽走兽的总称。《白虎通》:“禽者何?鸟兽之总名。”《周礼·天官·庖人》:“有六禽。”郑玄注:“宜为羔、豚、犊、麛、雉、雁。”《三国志·魏书·方技传》:“吾有一术,名五禽之戏。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后来词义范围缩小专指鸟类,如《尔雅·释鸟》:“二足而羽者谓之禽,四足而毛者谓之兽。” ④虫:古代对动物的总称。《尔雅·释虫》:“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大戴礼记·易本命》:“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倮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后指人以外的其它动物,《西游记》第一回:“如今人虫之内,惟有三等名色,不伏阎王老子所管。”再后来专指昆虫。今方言中,鸟称虫蚁,麻雀称小虫,蛇称长虫,虎称大虫,仍可见端倪。

⑤瓦:古义指陶器的总名。《说文·瓦部》:“土器已烧之总名。”今专指一种建筑材料。《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军鼓噪勒兵,武安屋瓦尽震。” ⑥谷:古义泛指各种粮食作物。《诗经·豳风·七月》:“其始播百谷。”《孟子·滕文公上》:“树艺五谷。”今专指一种农业作物——谷子。贾思勰《齐民要术·种谷》:“凡谷,成熟有早晚。”

⑦子:古义为子女的总称。《论语·公冶长》:“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后专指儿子。《战国策·赵策》:“父母之爱其子,则为之计深远。” ⑧坟:古义指大土堆。《九歌·哀郢》:“登大坟以远望兮,聊以舒吾忧心。”后指坟墓。《礼记·檀弓上》:“古者墓而不坟。” ⑨金:古义指金属的总称。《说文·金部》:“五色金也。”《周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后专指黄金。《世说新语·德行》:“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 此外,人们的称谓“朕、丈夫、丈人”等也属于词义范围缩小的例子。

3、词义范围转移(词义转移)

词义在发展演变过程中,今义古义之间不存在类属关系,只是具有一定的联系。词义范围由某一事类转移到另一事类,由甲范围变为了乙范围。如: ①羹:古义指带汁的肉。《左传·隐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史记·项羽本纪》:“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亦指带汤煮熟的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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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五蠹》:“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古诗《十五从军行》:“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后来指汤类的食品,王建《新嫁娘》:“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羹”“汤”同义连文。如今之牛肉羹、粟米羹、莲子羹等。 古义 带汁的肉 今义 汤类的食品 ②涕:古义指眼泪。《庄子·大宗师》:“孟孙才其母死,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臧孙入哭,甚哀,多涕。”上古鼻涕用“泗、洟”来表示。《诗经·陈风·泽陂》:“涕泗滂沱。”毛亨传:“自目曰涕,自鼻曰泗。”后来由眼泪变为鼻涕。上古汉语中一般不用“泪”,汉代才有“泪”。王褒《僮约》:“目泪下落,鼻涕长一尺。”于是泪、涕分工,涕主要表示鼻涕。但汉以后仍有用“涕”表示眼泪者,如《出师表》:“临表涕零。”

古义 眼泪(自目) 今义 鼻涕(自鼻) ③寺:古义指官署。今义指寺院。《后汉书·刘般传》:“官显职闲,而府寺宽敞。”汉代有鸿胪寺,专门接待外宾的地方。东汉明帝年间,印度高僧迦叶摩腾、竺法兰应邀来洛阳,起先就住在鸿胪寺。不久,在洛阳西门外另建精舍,供其居住与安置经传,并以驮运经卷的白马命名,又袭用当时官署之称,名曰“白马寺”。随着弘法运动的展开,寺院逐渐成为僧众供佛和聚居修行场所的专称,而其官署之义反而隐没不见了。 ④暂:古义指突然、一下子。《说文·穴部》:“突,犬从穴中暂出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史记·李将军列传》:“李广暂腾而上胡儿马。”后意义变为短暂的、短时的,庾信《镜赋》:“不肯片时入匣里,暂出园中也自随。”再后来变为暂时的意思。

⑤荤:古义指葱蒜等有辛辣刺激气味的蔬菜。《说文·艹部》:“荤,辛菜也。”《管子·立政》:“瓜瓠荤菜,百果具备。”后指鱼肉等肉类食品,《旧唐书·王维传》:“居常蔬食,不茹荤血。”范成大《离堆行》:“款门得得酬清樽,椒浆桂酒删膻荤。”舒梦兰《游山日记》:“公已绝荤久矣,亦尚思肉味否?” ⑥汤:古义指热水。《列子·汤问》:“日中如探汤。”今义指汤类食品或煮饭的汁。 此外,“官、兵”等词也表现为词义的转移。

(二)词义感情色彩不同

词的感情色彩可分为褒义、贬义、中性三类。词以发展的过程中,大多数词的感情色彩没有变化。但有少数词的感情色彩发生了变化,变化的情形可以如右图所示: 下面我们简单予以说明。 1、由褒义变为贬义

①复辟:古义指恢复君位。《明史·王骥传》:“石亨、徐有贞等奉英宗复辟。”感情色彩为褒义。今义指反动势力卷土重来。用作贬义。 ②爪牙:古义指勇猛的干将、得力的助手。《国语·越语》:“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韩愈《与凤翔邢尚书书》:“今阁下为王爪牙,为国藩垣。”《左传·成公十二年》:“及其乱也,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略其武夫,以为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诗》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后来指坏人的帮凶。 另外,“心腹(也作腹心)”以及“走狗”在古义中也多用为褒义。 2、由贬义变为褒义

①锻炼:古义有玩弄法律诬陷人的意思。《汉书·路温舒传》:“则锻炼而周纳之。”《后汉书·韦彪传》:“锻炼之吏,持心近薄。”注:“锻炼犹成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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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冶铸陶,锻炼使之成熟也。”用为贬义。今义则用为褒义。 3、由中性变为褒义

①祥:古义指吉凶的征兆、预兆。《左传·僖公十六年》:“是何祥也?吉凶安在?”表示预兆时为中性词。后指吉祥,《韩非子·内储说上》:“主欲治而不听之,不祥。”为褒义。 4、由中性变为贬义

①谤:古义指背后议论人。《左传·襄公十四年》:“士传言,庶人谤。”杜预注:“庶人不与政,闻君过则诽谤。”《史记·夏本纪》:“女无面谀,退而谤予。”贾山《至言》:“商人庶人诽谤己而改之,从善无不听也。”《战国策·齐策》:“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今义则指诽谤、诬陷人。《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信而见疑,忠而被谤。”

②侵:古义指不宣而战,无正义非正义之分。《左传·僖公四年》:“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左传·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曰伐,无钟鼓曰侵,轻曰袭。”后指非正义的侵略、侵犯。《韩非子·内储说上》:“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

(三)词义程度轻重不同

有些词意义所表示的程度古今也存在差异。表现是古义轻今义重或者古义重今义轻。 1、词义由轻变重,即古义轻今义重

①诛:古义为责备。从诛的字形可以分析出来。《说文·言部》:“诛,责也。”今成语有“口诛笔伐”。《论语·公冶长》:“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于予与何诛?”后来词义变重,成为“杀”的意思,《史记·项羽本纪》:“沛公至军,立诛杀曹无伤。”成语有“天诛地灭”。

②恨:古义指遗憾。《史记·淮阴侯列传》:“大王失职入汉中,秦民无不恨者。”《洛阳伽蓝记》:“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今义指痛恨,词义程度明显加重。李贺《老夫采玉歌》:“蓝溪之水厌生人,身死千年恨溪水。” 2、词义由重变轻,即古义重今义轻 ①怨:古义指痛恨。《史记·淮阴侯列传》:“秦父兄怨此三人,入于骨髓。”《史记·袁盎列传》:“梁王由是怨盎,曾使人刺盎。”《史记·秦本纪》:“缪公怨此三人,痛入骨髓。”后指埋怨,《陌上桑》:“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②购:古义指重金购求、悬赏。《说文·贝部》:“购,以财有所求也。”《史记·项羽本纪》:“吾闻汉购吾头千金,邑万户。”今义指一般的购买。《清史稿·兵志》:“请令两广督臣续购大小洋炮。”

另外“感激”一词意义也是由重变轻。

古今词义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又不是孤立的,一个词意义的变化往往贯穿着几个方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古今为一对相对的意义或时间概念。

第二章 词的本义与引申义

一、何为词的本义

本义顾名思义应为词本来的意义,它是从字形方面分析出来的、有古代文献做参证的、最早的意义,是引申义的源头。

二、如何探求词的本义

1、必须依据字形分析;例: A象形字,水:甲文字形为

,江水又东,迳巫峡。古指河流,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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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事字,本:甲文字形为 C会意字,粪:甲文字形为

,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树根,本义。 ,堂上不粪,则郊草不芸。扫除,本义。

D形声字,诛:从言,朱声。于予与何诛?责备,本义。 ◆在探求词的本义时必须依据古文字形,如莫

、朝

、射

等字,只有依据

古文形体,才能准确地把握本义,否则容易产生混淆。 2、从多个义项中归纳。

在探求词的本义时还必须依据古文献,脱离了文献,探求出的意义不一定是准确的。不能无中生有,不能前后倒置。如:

访:有两个常用义,一为询问,一为访问,文献中询问义在前,应为本义。 愤:有两个常用义,一为愤懑,一为愤怒,文献中愤懑义在前,应为本义。

三、引申义

由本义推演而派生出来的意义叫引申义。根据与本义关系的亲疏远近可将引申义分为直接引申义和间接引申义。直接引申义是直接由本义派生出来的意义。间接引申义则由本义辗转再引申(即由引申义再引申)而来的意义。例: 朝:①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水经注·江水》) 早上 ②盛服将朝。(《左传·宣公二年》) 朝见、上朝 ③使妇人载以过朝。(《左传·宣公二年》) 朝堂、朝廷 ④汉朝陵墓对南山。(杜甫《诸将》)/一朝天子一朝臣。 朝代 朝,甲文作 ,本义为早上,古代早上儿女省视父母、臣下晋见君王,引申为上朝、朝见,君主接见臣子的地方为朝廷、朝堂,有朝廷引申为朝代。这几个意义相互关联,可用下图表示:

朝:①早上 ②上朝、朝见 ③朝廷、朝堂 ④朝代 本义 直接引申义 间接引申义

四、本义与引申义的联系方式

1、相似(有某种相似处,可以类比,因以为引申。) 形貌形状 斗,本指酒斗,因形状相似,引申为星斗。

功能作用 关,本指门闩,后引申为关卡,均有控制出入的作用。 方式情态 奋,本指鸟奋飞,后指马、牛奋蹄。(《诗经·邶风·柏舟》:“静言思之,不能奋飞。”俗语:“老牛自知夕阳晚,不待扬鞭自奋蹄。”) 2、相关(有关联,可以以此代彼)

标志作用 齿,本指门牙,后表示年龄。 动作代表主客体 歌,本指歌唱,后指歌曲。 以性状代人 姝,本指女子貌美,后指美貌女子。 以方位处所指人 官,本指官署,后指官员。

3、相因(有因果条件关系)如:危,本指高,后指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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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词义引申举例 (一)连锁式引申: 1、要:金文作

,《说文》:“要,身中也。”

①昔楚灵王好细要。(《墨子·经说》) 腰

②是王之地一经两海,要绝天下也。(《战国策·秦策》) 中间 ③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左传·襄公三年》) 拦截 ④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论语·宪问》) 要挟 ⑤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孟子·公孙丑》) 求得 ⑥地不知寒人要暖,莫把人衣做地衣。(白居易《红线毯》) 需要 “要”的意义可以用下表描述: ①腰(人体的中间部分) ②中间(事物的中间部分) ③拦截(迫使他人中.....途停止前进) ④要挟(迫使他人改变意向,满足自己的欲望) ⑤求得(请.

求他人满足自己的欲望) ⑥需要(期待某种欲望得到满足) 2、防:《说文》:“防,堤(堤)也。” ①巨防容蝼而漂邑杀人。(《吕氏春秋·慎小》) 堤坝 以防止水。(《周礼·地官·稻人》) ②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国语·周语》) 堵水、防止水患 ③吾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杜渐防萌。(《后汉书·丁鸿传》) 禁止、防备、防止 ④义礼义防民。(盐铁论·本议) 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后汉书·桓谭传》) 约束 ⑤君子行有防表。 规范、标准 “防”的意义线索可以用下图表示:

①堤坝(堵水所用的建筑) ②堵水、防止水患(堤坝的作用是堵水) ③禁止、防备、防止(由堵水泛指堵塞禁阻等意思) ④约束(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⑤规范、标准(有约束而形成的行为规范)

以上两例和“朝”的词义引申脉络一样,由本义过渡到直接引申义,再过渡到间接引申义,中间是一环扣一环的关系,就像链条一样。我们把这种引申脉络称作连锁式引申(也叫做链条式引申)。

(二)辐射式引申: 1、节:《说文》:“节,竹约也。” ①竹则笋苞抽节。(左思《吴都赋》) 竹节 ②其于木也,为坚多节。(《周易·说卦》) 风断蒲草节,霜埋翠竹根。(杜甫《建都十二郎》) 木节、草节 ③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庄子·养生主》) 关节 ④寒暑易节,始一反焉。(《列子·汤问》) 季节、节气 ⑤每闻琴瑟之声,则应节起舞。(蒲松龄《促织》) 节奏、节拍 ⑥时穷节乃见。(文天祥《正气歌》) 气节、节操 ⑦长幼之节,不可废也。(《论语·微子》) 礼节 ⑧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荀子·天论》) 节约 ⑨(苏武)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毛尽落。(《汉书·苏建传》) 旌节、节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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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的引申线索可以图示如下: ②木节、草节(用于草木) ③关节(用于动物)

④季节、节气(用于时日)

①竹节 ⑤节奏、节拍(用于音乐) ⑥气节、节操(用于道德) ⑦礼节(用于社会) ⑧节约(用于用度)

⑨旌节、节杖(用于外交)

“节”的引申是根据“竹节”的特点而来的,可以表示为: 连接(引申为事物的连接处):②③ ① 分段(引申为事物的分段处):④⑤ 制约(引申为约束等意思):⑥⑦⑧⑨

2、问:《说文》:“讯也。” ①既克,公问其故。(左传·庄公十年) 询问 ②伯牛有疾,子问之。(论语·庸也) 问候、慰问 燕王吊死问生,与百姓同其甘苦。(战国策·燕策) ③淑问如皋陶。(《诗经·鲁颂·泮水》) 审问 ④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僖公四年) 责问、追究 ⑤既而羁寄京师,久无家问。(晋书·陆机传) 音讯 ⑥恣所为不问。(柳宗元《童区寄传》) 过问、干预 “问”的引申脉络可图示如下: ②问候、慰问 ③审问

①询问 ④责问、追究 ⑤音讯

⑥过问、干预 3、贱:《说文》:“贾少也。” ①心忧炭贱愿天寒。(白居易《卖炭翁》) 价钱低 ②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韩非子·有度》) 地位低下 ③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战国策·齐策》) 轻视 ④老臣贱息舒祺,年少,不肖。(《战国策·赵策》) 自谦词

“贱”的引申线索如下: ②地位低下、卑贱

①价钱低 ③轻视、认为卑贱 ④自谦词

从以上几例可以看出,所有的引申以之间是并列的关系,都是直接从本义引申而来的直接引申义,就象是以本义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出来的一样,这种情况叫作辐射式(或放射式)引申。

(三)综合式引申: 1、信:《说文》:“诚也。” 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老子》) 言语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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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与朋友交,能不信乎?(《论语·学而》) 诚信 ③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相信 ④舜其信仁乎?(《韩非子·难一》) 的确 ⑤用为符信,上书自陈。(《史记·外戚世家》) 信物 ⑥诗好几时见?书成无信将。(杜甫《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 信使 ⑦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孔雀东南飞》) 音信 ⑧不忍拈将等闲用,半封京信半题诗。(元稹《书乐天纸》) 书信 “信”的义项可以分析如下: ①言语真实:言语+真实; ..②诚信:对人的态度+真实; ..③相信:确认+某种情况+真实; ..④的确:某种状态+真实; ..⑤信物:用来证明情况真实+物品; ..

⑥信使:携带信物传递消息或命令+人; ⑦音信:信使所传递的+消息; ⑧书信:传递消息的+文字材料。 “信”的引申线索如下: ②诚信

①言语真实 ③相信 ④的确

⑤信物 ⑥信使 ⑦音信 ⑧书信

从“信”的引申线索可以看出,第二、三、四、五几个义项都是直接引申义,由本义到这几个义项的关系是辐射式的;第五、六、七、八等几个义项则是一环扣一环的连锁式引申。整个引申脉络综合了辐射式和连锁式两种,这种情况称为综合式引申(也叫复合式引申)。 2、任: ①是任是负。(《诗经·大雅·生民》) 抱 ②此任重道远而无牛马,济大川而无舡楫也。(《商君书·弱民》) 担子 ③以为能胜其任也。(《孟子·梁惠王下》) 责任、任务 ④秦任商君国以富强。(《盐铁论·非鞅》) 任用 ⑤争及此花檐户下,任人采弄尽人看。(白居易《题山石榴花》) 任凭 ⑥众怒难任。(《左传·僖公十五年》) 承担、担当 ⑦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须立秋。(《后汉书·章帝纪》) 担保 ⑧王甚任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信任 “任”的引申线索可图示如下:

②担子 ③责任、任务 ④任用 ⑤任凭 ①抱

⑥承担、担当 ⑦担保 ⑧信任

从“任”的引申线索可以看出,第二第六两项意义均为直接引申义,后面的义项又分别以这两个义项作为依据辗转再引申,整个引申脉络也体现为复合式的引申。

六、词义引申的一般规律 (一)由具体到一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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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本义指道路,例: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诗经·小雅·大东》) 引申为(达到某一目的的)抽象的途径、方法,例:交邻国,有道乎?(《孟子·梁惠王上》) 再引申为抽象的规律、道理,例: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庄子·养生主》) (二)由个别到一般。如:

雄、雌:本义指雄鸟和雌鸟,专指鸟类而言。《说文》:“雄,鸟父也。雌,鸟母也。”例: 谁知鸟之雌雄。(《诗经·小雅·正月》)

引申为泛指所有动物,例: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木兰辞》) (三)由实词到虚词。如:

以:本义为任用、使用,是动词。例: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屈原《涉江》) 后引申虚化为介词,意思为凭、用等。例: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左传·昭公三年)

第三章 汉字学与汉字的结构

第一节 汉字的结构

一、六书名称的由来

“六书”的说法最初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后来东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和郑众的《周礼注》都曾列出了六书的细目。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后叙》中不但列出了六书的名称,并且下了定义,举了例字。这三家使用的名称和排列顺序各有所不用,兹对比如下:

许慎: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 郑众: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后人经过研究,认为班固的排列顺序比较合理,而许慎的名称比较合理,于是便采用了班固的顺序,采用了许慎的名称和定义。这三家之中,许慎对六书的研究是最全面最深入的,他在《说文解字》中根据六书的理论对九千多个篆文进行了分析归类,使六书成为我国古代文字学的一种理论体系。

二、六书的内容

1.象形 许慎对象形的解释是:“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意思是:随着物体的轮廓弯转曲折,画出它的形象。例如日月二字的写法: 甲文: 金: 小篆:日 月

象形是通过描摹事物的形状构成字形的造字方法。因为所描画的是“物”,所以记录的词一般都是表示具体实物的名词;又因为象形字不是图画而是文字符号,所以对事物的描摹不需要很细致,只要画出轮廓或某个突出的特征能与其它字形区别开来即可。又如: 斤: 甲 金斤篆 《说文》:“斫木也。”《庄子·徐无鬼》:“运斤成见。” 行: 甲 行小篆 《说文》:“人之步趋也。”按:据甲文字形,“行”象四通八达的道路。《诗经·周南·卷耳》:“嗟我怀人,置彼周行。” 周曰序) 廉(仄也。堂室的侧边。从广,兼声) 页: 甲页篆 《说文》:“头也。从 ( shǒu ,头也,象形),从几,古文 首如此。以首为意符的字如:

头 颜 颅 题 额 颡 颠 颊 项 领 愿(大头) 尸: 甲 金尸篆 《说文》:“陈也,象卧之形。”象人横卧之形,与人义同。以尸为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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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字如:

居(蹲也) 展(转也) 届(行不便也) 尼(从后近之。从尸,匕声) 屋(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室、屋皆从至) 象形字的特点:

(1)是独体的,或在独体字上添加辅助性符号,从中不能分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字形。

(2)体现的是具体的物象。 (3)无表音成分。

总之,它是单纯的、具体的表意符号。 2、指事 许慎对指事的解释是:“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看了就能认识,仔细体察就能领会其中的含义,例如上下二字。上下二字甲骨文作 。弧线表示标准线,“—”表示在上方或下方。篆文将弧线变成了直线,将弧线上下的“—”变成了竖线“|”。许慎的解释是从认字的角度着眼的,且对指事字的界线概括得不够明确,与象形、会意字容易混淆。王筠在《文字蒙求》中指出:“视而可识近于象形,察而见意近于会意。”如果从造字的角度看,所谓指事,就是用指事性的符号表示一些不易用象形字直接描画的比较抽象、概括的事物。 指事字可以认为是象形字的进一步的发展,它的符号作用更加突出。指事字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1)纯粹符号性质的指事字,例如: 一: 甲 金一篆 《说文》:“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凡一之属皆从一。”

二: 甲 金二篆 《说文》:“地之数也。从偶一。” 三: 甲 金三篆 《说文》:“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 四: 甲四篆 《说文》:“阴数也。象四分之形。” 上: 甲 金上篆 《说文》:“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 下: 甲 金下篆 《说文》:“底也。指事。”

(2)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指示符号的指示字,例如: 刃:刃篆 《说文》:“刀坚也。象刀有刃之形。” 本: 金本篆 《说文》:“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 末: 金末篆 《说文》:“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 亦: 甲 金亦篆 “亦”是“腋”的古字。 寸:寸篆 《说文》:“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 又象手,“一”指寸口,即中医试脉之处。 朱: 甲 金朱篆 《说文》:“赤心木,松柏属,从木,一在其中。” 牟:牟篆 《说文》:“牛鸣也。象其声气从口出。”厶指所出之气。 血: 甲血篆 《说文》:“祭所荐牲血也。从皿,一象血形。” 甘: 甲甘篆 《说文》:“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甘的本义是美味,“一”指口中的美味。

曰: 甲 金曰篆 《说文》:“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按:甲文中的“一”象指口中发出的言语。 尺:尺篆 《说文》:“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从尸,从乙,乙所识也。”篆文“ ”象指寸口至肘的部分。 中: 甲中篆 《说文》:“内也。从口、一,上下通。 ,古文中。 籀文中。按:甲骨文“中”象一竖线的中央用圆圈指明中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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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字和象形字一样都具有较明显的直观性,可以从它们的古文字形体中体察出它们的本义。象形字的造字法是“画成其物”,但是有许多实物并不好描摹,一些抽象的概念更无法描画出来,指事造字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指出的是,真正的指事字是为数很少的,因为抽象的概念可以通过会意字去表示,如武、信、尖、林等;更可以用形声字去表示,如思、念、问、稍等。指事字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是独体的,或在独体字上添加指示性符号。从中不能分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形来。 (2)没有表音成分。

3、会意 许慎对会意的解释是:“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挥),武信是也。”比,组合;类,指某一类属的字;谊,义的古字。许慎的意思是:将几个字组合在一起,从中体现出一个新的意义。例如:

武: 甲 金武篆 甲文上为戈,下为足,象拿上武器进行军事行动。《说文》:“楚庄王曰:‘夫武,安功戢兵。’故止戈为武。”《说文》是用战国人希望制止战争的观念解释武字,故将“武”中的“止”解释成停止的止,这种解释与甲文字形不符。 信: 金信篆 《说文》:“诚也。从人、从言,会意。”信的本义是语言真实。

会意字和象形字一样,是一种形象化的符号。所不同的是:象形字是独体的,会意字是复体的,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符号组成的复合符号。最初的会意字其各构件所体现的是本义,用图形表示;后起的会意字,其各构件所体现的则不一定是本义,可能是引申义。汉字隶化之后,会意字各构件不是通过图形而是通过符号体现其意义了。例如: 步: 甲步篆 《说文》:“行也。从止、 ,相背。” 逐: 甲逐篆 《说文》:“追也。从辵,从豚省。” 涉: 甲 金涉篆 《说文》:“徒行厉水也。从 ,从步。 朝: 甲朝篆 《说文》:“旦也。从倝gàn,舟声。”按:甲文从日,从月,从茻,合起来象日月处在草莽之中,表示太阳初升月亮未落之时。 有些会意字是后起字。如:

众 尘 籴 粜 忐 忑 尖 卡 明(篆文作 ),套 嬲(niǎo) 会意字的形体仔细观察可以分为异文会意、同文会意和对文会意,如:

异文会意:男:从田,从力。 见:从儿,从目。 半:从八,从牛。赤:南方色,从大,从火。鸣:从鸟、口。 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

同文会意:林 从 并 比 羴 鱻 犇 毳(cuì兽细毛) 对文会意:北 斗 和指事字一样,会意也是补救象形字局限性的一种造字方法。它所记录的大都是一些代表抽象概念的词。仅管如此,却不能把象形、指事和会意截然分成前后不同的三个阶段,这是应当说明的。会意字的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体上是复合结构,即由两个以上的单字构成。

(2意字所表示的意义一般是几个单字组合在一起后所产生的新义。 (3)没有表音成分。

会意造字法扩大了单纯表意符号的使用率,它以其灵活多样的方式将象形、指事字组合成新字来记录语言中众多的词。因此,会意字大大多于象形字和指事字。不过会意字也有较大的缺陷,它同样不表音,不能适应有声语言发展的需要,于是便产生了形声字。 4、形声 许慎对形声字的解释是:“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事,指事物。名,即字,这里指形符(即意符)。譬,指与所要造的形声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全句的意思是:根据词所要表示的事物立个义符,再取一个表示读音的字作为声符与义符相结合,就形成了形声字,例如“江”、“河”二字就属于这样的字。 形声字是由意符和声符两部分组合而成的,意符表示形声字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声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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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声字的读音。由于它既可以表意又可以表音,无论是表示具体实物还是抽象概念都可以用这种造字法去解决其书写问题,所以在六书中,形声字是最能产的造字方式。在汉字的发展过程中,形声字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甲骨文中的形声字约占20%左右,《说文解字》中的形声字约占80%以上,在现存的汉字中形声字约占90%左右。下面试举一些形体或读音都有变化的形声字进行说明:

更:更篆 改变。从攴,丙声。 端:端篆 站得直。从立,端声。

形声字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形体上是复合结构,即由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

(2)形符表示意义范畴。这种意义是模糊的,只能表示出形声字本义的范围,而不能准确表示出形声字的本义,更不能表示出形声字的引申义,例如“氿”、“轸”、“鞅”、“靷”等。 (3)声符表示形声字的读音。声符表示的读音有些和形声字的读音是一致的,有些是近似的。由于发生历史音变的原因,形声字的声符许多已不能起到准确标音的作用。例如“絻”、“坡”、“寐”、“恤”、“诒”等。 关于形声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省声字 省声字是指为了书写的方便或构形的美观,在造字时将形声字的声符省去了一部分,例如: 秋:秋篆 《说文》:“禾榖孰也。从禾, 省声。 籀文不省。” 家:家篆 《说文》:“居也。从宀,豭省声。”

(3)亦声字 亦声字也叫会意兼形声字。这种字的特点是:构形的各个部件在意义上有联系,是会意字;但由于其中的一个部件同时充当声符,故又是形声字。例如: 授:授篆 《说文》:“予也。从手,从受,受亦声。” 娶:娶篆 《说文》:“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 婚:婚篆 《说文》:“妇家也。礼,取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

礼:礼篆 《说文》:“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 琀:琀篆 《说文》:“送死口中玉也,从玉,从含,含亦声。” 忘:忘篆 《说文》:“不识也。从心,从亡,亡亦声。” 下面谈谈形声字的结构形式。形声字的结构形式即声符和意符的结合形式,其中多数都容易辨别,也有少数较难区别。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八类:

(1)左形右声:江 棋 诂 超 访 任 饱 通 握 沱 除 松 赐 结 理 越 (2)右形左声:攻 期 胡 邵 顶 敌 鸡 难 雏 瓯 救 壮 (3)上形下声:空 箕 罟 苔 草 房 雾 简 茅 耄 (4)下形上声:汞 基 辜 照 背 架 翁 更 裳 恐 姿 (5)内形外声:辩 哀 问 闽 凤 雠 冈 (6)外形内声:阁 国 固 裹 术 匮 街 衷

(7)形占一角:胜 栽 圣 荆 谷 杂 赖 条 修 颖 务 佞 疆 (8)声占一角:徒 宝 旗 从 寐

还有一些形声字的形符与声符的位置反常,例如: 斋:从 示,齐声。 游:《说文》:“旌旗之流也。从, 声。” 随:《说文》:“从也。从辵, 省声。” 戚:《说文》:“戉也。从戉,尗shū声。” 重:《说文》:“厚也。从壬(tǐn g),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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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注 许慎给转注的解释是:“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个解释过于简略,又加上《说文》中没有具体注明某字为转注,所以后来人们对转注的解释颇为分歧,例如清代比较重要的几种解释各不相同:

(1)江声认为“建类一首”是指《说文》的部首,《说文》每一部首下所说的“凡某之属皆从某”就是指“同意相受”。

(2)戴震、段玉裁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转相为注,互相为训),《说文》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就是互训的例子。

(3)朱骏声在他的《说文通训定声》中说:“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他不但修改了转注的定义,以词义引申为转注,而且更换了转注的例字。按照朱骏声的说法,某词由本义引申出另一意义时,不另造字,就是转注。他认为令(《说文》:“发号也。”朱氏认为国君之令、天子之令、县令之令为转注,即引申)、长(《说文》:“久远也。”朱氏认为长短之长、长久之长、长幼之长、君长之长为转注)二字不是假借,而是转注,即引申,所以举为转注的例字。

江声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按照江声的说法,《说文》中的所有字都成转注字了。

戴震、段氏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因为互训和造字无关,同义之间就可以互训,不需要建类一首。

朱骏声的说法同样不能成立,朱氏把词义引申看作是转注,并明确说“体不改造”,即字形不改变,这就是说没有造成新字。既然没有造成新字,就和造字法无关了。 直到目前为至,对转注的解释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没有任何一家的解释为学术界普遍接受,也就是说转注究竟是怎样一种造字法,目前尚没有研究出结果。目前较为通行的说法是,无论转注是怎样的造字法,转注字的形体肯定没有超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这四种字的结构范围,因此有些观点干脆认为转注不是造字之法而是用字之法。还有些观点认为转注是指词义分化所引起的文字孳生(同根词,例如老、考二字)现象。 6、假借 许慎给假借的解释是:“假借者,本无其字,以声托事,令长是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某词本来没有字,而借用一个已有的同音字去表示,“令”“长”就是这样的字。不给新出现的词造字,借用已有的同音字作为新词的书写符号,没有造字而解决了词的书写问题,这是以不造字为造字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汉字造字法向表音方向发展的重要表现。 许慎认为县令的“令”和命令的“令”是不同的词,用命令的“令”去记录县令的“令”,则县令的“令”就是假借字。同理,长者的“长”和长短的“长”也不是相同的词,用长短的“长”去记录“长者”的“长”,长者的“长”就是假借字。许慎的定义没错,而他举的这两个例字却是有问题的。命令的“令”和县令的“令”实属一个词,属于词义的引申。同样,长短的“长”和长者的“长”也属于同一个词,属于词义引申现象。因此后人多对许慎的例字不够满意,在说明这个问题时重新举例。词义引申,字形并不改变,本义和引申义之间在意义上有联系。假借字和本字,只是读音相同,而意义上没有联系,例如: 东: 甲 象囊橐之形,借为东方之“东”。

易: 金 象有脚之蛇,即蜥蜴,借为难易之“易”。 离:《说文》:“黄仓庚也,鸣则蚕生。”借为分离之“离”。

其: 甲 篆 甲文象畚箕之形,即“箕”的古字,借为虚词。 何: 甲 本义是负荷,担,借为代词。 莫: 甲 莫篆 《说文》:“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借为虚词。 笑:本义不明,借为喜笑之笑。 然:本义为燃烧。《说文》:“烧也。从火,肰声。”借为虚词。 汝:本义水名。借为人称代词。 我: 甲《说文》:“施身自谓也。或说我,顷顿也。从戈,从 。或说古垂字。一曰古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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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甲文字形象兵器。借为人称代词。 以上介绍完了六书,由于转注和假借都没有造出新字,所以有些教材和文字书上将六书分为“四体二用”两类。所谓四体,是指象形、指事、会意和形声四种结构类型;所谓二用是指转注和假借,属用字的方法而不是造字的方法。

第二节 《说文解字》和汉字的部首

一、《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通过分析字形探求本义的文字学著作。作者许慎,成书于公元100年,二十一年后,许慎派他的儿子许冲将书献给皇帝。书中收字9353个,重文(包括古文、籀文、异体字)1163个,立部首540个。全书共分15卷,1-4卷是对文字的解说,最后一卷是叙目。

许慎字叔重,东汉汝南(今河南偃师县城东)人。他是汉代最有名的文字学家、词汇学家,是中国文字学的创始人。当时他的名气很大,人称“五经无双许叔重”。他辛勤地搜集了汉代所能见到的篆文、古文和籀文,用了整整二十年时间完成了这部巨著。后人一直把这部著作视作是文字学的经典著作,人们解释汉字时往往首先要引用《说文》,把《说文》的解释作为词的本义的依据。

这部书为什幺称作《说文解字》呢?在古代文和字是有区别的。独体的不可分析的象形字、指事字叫做文,合体的可以分析的字如会意字、形声字叫做字。因此许慎将他的著作称作《说文解字》,后世简称《说文》。

在这部书中,许慎说明了每个字的意义和结构,使人们知道古代汉字的写法,字体结构和语义的密切联系。许氏的说解,有的采自《尔雅》、《方言》、《仓颉解诂》这类书,有的采自前人的经传注释,有的采自当时通人的说法,大体上都是可信的。可以说它是集东汉文字学的大成,是研究汉字和汉语的伟大著作。 这部书保存了我国古代汉字和古代的训诂,因此它对我们正确理解古代的典籍,认识商周的文字、了解汉字的发展、词汇的发展、词义的发展以及古音的系统,都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 今天我们学习《说文解字》一书首先要熟悉它的编排体例。《说文解字》的体例可以分两个方面来谈: 1.编排方面

全书所收的字,按照形体结构分为540部,每部选用一个共同具有的构件作为部首来统领。在字书的编排史上这是一个重要的创造。部首的排列次序主要是据形系联,即将形体相近的字排在一起。如卷一的十四个部首是这样排列的: 卷二的十二个部首是这样排列的:

小 八 采 半 牛 牦 告 口凵 吅 哭 走

部中各字的排列,主要是根据意义,将意义相近的字排列在一起,其先后次序大致是“先实后虚”,如行部,先列道路的名称,如:术、街、衢、冲、衕等。然后排列有关行走的形容词和动词,如:衙、衎、 、卫等。

2. 说解方面 对每个字的说解,都是先解释意义,然后分析字形并指明读音。例如: 语:论也。从言,吾声。 气:云气也。象形。

逝:往也。从辵, 折声。读若誓。

解说字形时,凡象形字用“象形”或“象某某之形”来表示。指事字用“指事”或“象××之形”等来表示。会意字用“从某从某”或“从某某”等来表示。形声字则用“从某,某声”来表示。对会意兼形声字所用的术语是“从某,从某,某亦声”。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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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人眼。象形。

幺:小也。象初生之形。

上:高出。此古文上。指事也。

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 苗:草生于田者。从艹,从田。 是:直也。从日、正。

诂:训故言也。从言,古声。 诏:告也。从言,从召,召亦声。

《说文》对有些字形的分析是错误的,因为更早的甲文、金文许慎没有见到,对有些字义的解释反映了许慎的儒家观点及唯心主义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思想。例如: 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说文》传本,时代最早的是唐写本和宋刻本。唐写本只有木部残卷和口部残简,虽然比较接近许氏的原书,但可惜不能窥其全貌。今天能见到的全本是南唐徐锴的《说文解字系传》和北宋徐铉所校订的本子《说文解字》。徐锴是徐铉之弟,所以前者称为小徐本,后者称为大徐本。现在一般使用的是大徐本。

《说文》的注本以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最为重要,他阐明了《说文》的条例,许慎的说解,并以声音为关键说明训诂,阐明了字的本义、引申义和假借义。段注是一部体大思精的著作。除《段注》外,清人研究《说文》的重要著作还有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桂馥的《说文义证》,王筠的《说文句读》、《说文释例》,这些都是研究《说文》的重要材料。

二、汉字的部首

汉字的部首可以从文字学和检字法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从文字学的原则对汉字进行分析而得出的部首叫文字学部首。以检字法原则对汉字分析而得出的部首叫检字法部首。 1、文字学部首

文字学部首是指从意义的角度分析出来的部首,是同一部各字共有的意义部分,对于形声字来说即指其意符部分。例如:

木部:木 本 朱 林 休 根 材 柏 枯 杳 杲 析 刀部:刀 刃 初 切 刻 判 刖 刺 刵

部首不等于意符,一方面,部首是对一部字而言的,可以出现在象形、指事及会意字中,意符只是对形声字中的声符而言的,只出现在形字中。另一方面有些部首本身就不是形声字的意符,例如部首“冓”、“放”、“雔”等。在这类部首下没有一个形声字。当然对于形声字来说,部首也就是意符,其内容实为一体。

部首是许慎最早提出来的,他对《说文》中的小篆按六书的原则进行分析归纳,概括出540个偏旁作为部首,凡属同一偏旁的字都统属于其下。部首即标志着该部字所属的意义范畴。

2、检字法部首

汉字从篆书演变到隶书、楷书,字体有了很大的变化,明清以后的字典通用的214部是检字法原则的部首,与《说文》的部首有了很大的不同,将540个部首合并为214个部首,有些归并不影响结构的分析,如“木”与“林”部的合并,有的归并就打乱了字形结构的分析,如把“匕”(huà)部和“北”部合并于匕(bǐ)部之后,这一部所收的字就不属于一个意义范畴了。例如:

匕 huà 变也。从倒人。同部字:真(《说文》:“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匕,从目,从乚(yǐn),八,所乘载也。”)、化(《说文》:“教行也。从匕,从人,匕亦声。”) b匕 ǐ相与比叙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从反人。同部字:匙(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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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匕,是声)、 (相次也)、顷(头不正)、卓(高也)

此外,后代的字典因从检字的方便出发,不少字的归部都与《说文》有异。例如: 所:从斤,户声。本义是伐树之声。《说文》归斤部,《辞海》旧户部。 发:从弓, 声。本义是发射。《说文》归弓部,《辞海》归 部。 旗:从 ,其声,本义是旗帜。《说文》归 部,《康熙字典》归方部。

解放后新编的字典,归部的差异更大一些,例如《汉语大字典》又进一步将214部归纳为200部。在检字上,后来的分部比540方便得多,例如“随”字,查《说文》往往不知属于何部,按照检字法部首查“阝”就可以将字检出。但是检字法部首对于分析字形结构,加深词义的理解,没有多大帮助,有时反而会使人误入歧途。

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繁简字

这是汉字在发展演变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古今字

指在不同时期用不同的字形表示同一意义。古代使用的字形叫古字,后来新生的字形叫今字。形成古今字的原因有二:

1、同音假借 由“六书”中“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引起的。 A、为本来意义造字: 北—背 士无反北之心。(《战国策·齐策》) 孰—熟 宰夫胹熊蹯不孰。(《左传·成公二年》) 莫—暮 不能辰夜,不夙则莫。(《诗经·齐风·东方未明》) 然—燃 以为死灰有时而复然也。(陈亮《甲辰答朱元晦书》)

此外,“西—栖、其—箕、须—须、采—采”等字也属于为本来意义造字的古今字。 B、为假借义造字:

辟—避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传·隐公元年》) 辟—辟 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辟—嬖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论语·季氏》) 辟—僻 晋之伯也,迩于诸夏,而楚辟陋,故弗与之争。(《左传·昭公十九年》) 辟—譬 辟如行远必自迩。(《礼记·中庸》) 舍—舍 公赐之食,食舍肉。(《左传·隐公元年》) 卒—猝 五万兵难卒合。(《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此外,“采—彩、采—彩、云—云”等字也属于为假借义造字的古今字。 2、同源分化 词义引申过程中出现的新字。 A、为本义造字:

奉—捧 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史记·项羽本纪》) 贾—价 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 益—溢 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吕氏春秋·察今》) 责—债 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乎?(《战国策·齐策》)

此外,“要—腰、文—纹、止—趾、队—坠”等字也属于为本义造字的古今字。 B、为引申义造字:

禽—擒 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属—嘱 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使人属孟尝君,愿寄食门下。(《战国策·齐策》) 取—娶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诗经·齐风·南山》) 竟—境 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左传·成公二年》) 反—返 辞曰:“责毕收,以何市而反?”(《战国策·齐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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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影 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贾谊《过秦论》) 弟—悌 段不弟,故不言弟。(《左传·隐公元年》) 知—智 《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共—供 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左传·僖公四年》) 唱—倡 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史记·陈涉世家》) 说—悦 孟尝君不说,曰:“诺,先生休矣!”(《战国策·齐策》)

此外,“张—胀、见—现、垂—陲、昏—婚、受—授”等字也属于为引申义造字的古今字。

值得注意的是,古今字中,今字多是形声字,并且多以古字做声旁。

(二)异体字

音义皆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组字。缘由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造字法不同:

主要是会意字和形声字的差异,如:

埜—野,岳—岳,岩—岩,灾、灾—烖,泪—泪,羴—膻,馽—絷 以上各例中,横线前的汉字属于会意字,后面的是形声字。 2、同是形声字 A、形旁不同:

歌—謌,欢—讙,叹—叹,鸡—鸡,溪—溪,咏—咏, 遍—徧,睹—覩,迹—迹,侄—侄,暖—暖 B、声旁不同:

啖—啖,烟—烟,蚓—螾,杯—桮,迹—迹,

线—线,绣—绣,猿—猨,俯—俛,裤—袴,掩—揜 C、形旁、声旁均不同:

诉—愬,剩—剩,迹—迹,袜—袜,村—邨,响—响 D、形旁、声旁相同,而偏旁位置不同: 期—朞,戚—慽,里—里,和—咊,够—够,

阔—阔,群—羣,峰—峯,杂—杂,惭—惭,概—槩

有些汉字在意义上虽有相同部分但不符合异体字的条件,因而不能构成异体字的关系。如:“置、寘”,在放置意义上是相同的,但又各自有其它的意义,不能构成异体字;再如:“游、游”两字,“沽、酤”两字,意义都存在包含关系,也不能构成异体字。

(三)通假字

汉字使用过程中一种同音假借的情况。指古代文献中“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来有表示某音一的字形,但书写时由于各种原因写成了别的同音字,这种情况我们称为通假字。通假字中本来的汉字叫本字,被借用的汉字叫借字。通假字的要求是本字和借字之间必须是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如:

1、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史记·项羽本纪) 2、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论语·阳货》) 3、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汤问》)

例1中的“蚤”借用来表示“早”,二者读音相同;例2中的“归”借用来表示“馈”,二者读音相近;例3中的“惠”借用来表示“慧”,二者读音相同。在阅读文献时一定要注意辨别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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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繁简字

繁简字是繁体字和简体字的合称。所谓繁体和简体是就同一个字构形时所使用的笔画多少相对而言。笔画多者为繁体,笔画少者为简体。

我们现在所说简体字主要指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规定的简化字。汉字简化过程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简化字形,二是削减常用字的字数。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法:

1、使用古体字,如:采—采,云—云,舍—舍,气—气,从—从,网—网

2、使用古代的异体字或俗体字,如:礼—礼,赶—赶,无—无,弃—弃,万—万, 灯—灯,辞—辞,迁—迁

3、省简一些部分,如:声—声,广—广,飞—飞,标—标,烛—烛,妇—妇,习—习,点—点

4、同音替代,如:丑—丑,几—几,后—后,余—余,征—征,里—里,制—制, 谷—谷,斗、鬬—斗,干、干、干—干

5、草书楷化,如:办—办,书—书,学—学,东—东,门—门,为—为,乐—乐, 当—当,尽—尽,归—归

6、符号替代,如:鸡—鸡,凤—凤,欢—欢,叹—叹,对—对,戏—戏,邓—邓, 这—这,树—树,聂—聂,轰—轰

7、新造字,如:远—远,态—态,认—认,补—补,窃—窃,灭—灭,宝—宝

需要注意的是简化字中一些用同音字替代的字,在阅读古代文献一定要注意分辨。如:“余、余”两字在古代汉语中各有不同意义,在简化字中则合并成了一个形体,阅读文献是可能出现错误。

第四章 古汉语词类活用

一、使动用法

表示“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使动用法是一种需要特殊理解的动宾关系。可用作使动用法的词类有动词、形容词、名词。 (一)动词使动用法

表示“使宾语发出动词所代表的动作行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皆可用作使动。 A、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

不及物动词后面不能跟宾语,古汉语中有宾语的不及物动词多用作使动。例: 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 秦时与臣游,项伯杀人,臣活之。(《史记·项羽本纪》) 乃与赵衰等谋,醉重耳,载以行。(《史记·晋世家》) 庄公寤生,惊姜氏。(《左传·隐公元年》)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孙子·谋攻》) 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史记·陈涉世家》) B、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

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左传·隐公元年》) 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论语·微子》)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左传·宣公二年》)

晏子没十有七年,景公饮诸大夫酒,公射出质,堂上唱善,若出一口。(《说苑·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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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使动用法,后面的宾语可以省略。例: 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荀子·天论》) (二)形容词使动用法

表示“使宾语具有形容词所描写的性质、状态、特点”。例: 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贾谊《过秦论》)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王安石《泊船瓜州》) 今世之嗜取者,遇货不避,以厚其室。(柳宗元《蝜蝂传》)

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禄,而贪取滋甚。(柳宗元《蝜蝂传》) 其达士,则絜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砺之于义。(《国语·越语》) 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能胜其任也。(《孟子·梁惠王下》) 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语·卫灵公》) 形容词使动用法,后面的宾语可以省略。例: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荀子·天论》) 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韩非子·说林下》) (三)名词使动用法

表示“使宾语成为或者拥有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例: 齐威王欲将孙膑。(《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史记·项羽本纪》) 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史记·鲁世家》) 吾见申叔,所谓生死而肉白骨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韩非子·难一》)

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矣。(《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二、意动用法

表示“以宾语怎么样”的意思。主要是人们主观上的某种想法与事实不需要完全一样。可用作意动用法的词类有形容词和名词。 (一)形容词意动用法

表示“认为宾语具有形容词所描写的性质状态特点”。只是人主观上的认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意动用法也是一种需要特殊理解的动宾关系。例:

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尽心上》)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战国策·齐策》) 渔人甚异之。(陶渊明《桃花源记》) 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韩非子·说难》) 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晁错《论贵粟疏》) 时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汉书·赵充国传》) 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淮南子·原道训》)

(二)名词意动用法

表示“把宾语看成、当作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是人们的主观想法,事实不一定如此。名词的意动用法含有“对宾语做出某种处置”的意义,所以有的语法书也称之为“处动用法”。例:

于是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曰:“孟尝君客我!”(《战国策·齐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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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左传·宣公二年》) 托地而游宇,友风而子雨。(《荀子·赋》)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谷梁传·僖公八年》) 扁鹊过齐,齐桓侯客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三、名词用作一般动词

指除了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以外的其它用法,用作动词以后可以带宾语,不需作特殊的理解。例:

从左右,皆肘之,使立于后。(《左传·成公二年》) 范增数目项王,以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左右欲刃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有一母见信饥,饭信。(《史记·淮阴后列传》)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荀子·劝学》)

丘之小,不能一亩,可以笼而有之。(柳宗元《钴鉧潭西小丘记》)

四、名词作状语

普通名词出现在状语的位置上,根据所表示的意义可分为四种情况: 1、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例:

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山海经·北山经》) 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国语·越语》) 范雎至秦,秦王庭迎。(《战国策秦策》) 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汉书·高帝纪》) 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腊而相遗以水。(《韩非子·五蠧》) 2、表示工具或依据。例:

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柳宗元《黔之驴》) 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战国策·秦策》)

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列子·汤问》) 失期,法皆斩。(《史记·陈涉世家》) 吾义固不杀人。(《墨子·公输》) 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史记·陈涉世家》) 3、表示对人的态度。例: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史记·项羽本纪》) 齐将田忌善而客待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彼秦者,弃礼仪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战国策·赵策》) 东向坐,西向对,师事之。(《史记·淮阴后列传》) 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孟子·万章》) 4、表示比喻。例:

射之,豕人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蒲松龄《狼》) 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贾谊《过秦论》) 有狼当道,人立而啼。(马中锡《中山狼传》) 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史记·循吏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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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虎者,戾虫;人者,甘饵。 《战国策·秦策》 ②屈完者何? 《公羊传·僖公四年》

③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老子·二十七章》 ④天下者,高祖天下。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⑤陈轸者,游说之士。 《史记·张仪列传》 ⑥栗者,民灾害所种。 晁错《论贵栗疏》 3、“??也”

主语之后不加“者”,谓语之后加“也”。例如: ①制,岩邑也。 《左传·隐公元年》

②董狐,古之良史也。 《左传·宣公二年》 ③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 《左传·僖公四年》 ④龙,德而隐者也。 《周易·干第一》 ⑤臣之子,皆下才也。 《列子·说符》 ⑥若皋之所观,天机也。 (同上)

⑦孔子,贤人也。逐于鲁,是人不随。 《战国策·赵策三·秦攻赵于长平》 ⑧夫轸,天下之辩士也。 《战国策·秦第一·陈轸去楚之秦》

⑨夫齐,霸国之余教也,而骤胜之遗事也。 《战国策·燕策二·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

⑩冯谖先驱,诫孟尝君曰:“千金,重币也;百乘,显使也。” 《战国策·齐策四·冯谖客孟尝君》 ⑾公曰:“此晋国之宝也。” 《榖 梁传·僖公二年》 ⑿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 《左传·成公二年》

⒀子良;郑之良也;师叔,楚之崇也。 《左传·宣公十二年》 ⒁夫战,勇气也。 《左传·庄公十年》

⒂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 韩愈《答李翊书》 4、“??”主语之后不加“者”,谓语之后也不用“也”。 例如:①夫鲁,齐晋之唇。 《左传·哀公八年》

②君子之德,风;小人之风,草。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颜渊》 ③秦,虎狼之国。 《史记·屈原列传》 ④荀卿,赵人。 《史记·孟轲荀卿列传》 ⑤韩,天天之咽喉。 《战国策·秦策》

⑥刘备,天下袅雄。 《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古汉语中的否定判断句一般是在谓语之前加否定副词“非”表示。 例如

①楚虽大,非吾族也。 《左传·成公四年》 ②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 《左传·庄人八年》 ③宣子谒诸郑伯,子产弗与,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④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秋水》 ⑤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孟子·公孙丑下》

⑥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 《战国策·魏策》 ⑦公非长者。 《史记·淮阴侯列传》 ⑧我非生而知之者。 《论语·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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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管仲非仁者与? 《论语·宪向》

古汉语中一些复句的内容也常用判断句的形式去表达,例如:

①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论行而结交者,立名之士也。 《战国策·燕策二·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 ②故卖仆妾不出里巷而取者,良仆妾也;出妇嫁于乡里者,善妇也。 《战国策·秦策一·陈轸去楚之秦》

③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 《战国策·齐策四·冯谖客孟尝君》 ④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史记·项羽本纪》 这几例中的“者”字都不是语气助词,而是结构助词,它们分别与其前面的词组构成“者”字结构(例①②③)或“所”字结构(例④),相当于一个名词,分别表示某种人(例①)、或表示某种现象(例②)、或表示某种原因(例③④),作整个句子的主语。 在先秦,由于判断句中一般都不用判断系词,所以,象“是”、“为”、“乃”、“即”、“则”、“维”(或惟)这类词出现在句子中时,有时虽然可以按照判断系词“是”去翻译,但要意识到它们并不是判断系词,例如:

①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论语,里仁》

②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论语·为政》

③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 《左传·僖公三十年》 ④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 《荀子·天论》 ⑤余为伯儵。余,而祖也。 《左传·宣公二年》 ⑥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子丘。” 《论语·微子》 ⑦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 (同上) ⑧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 《论语·子张》 ⑨是乃狼也,其可畜手? 《左传·宣公四年》

⑩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史 记·魏公子列传》 ⑾梁父即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 《史记·项羽本纪》 ⑿游公母即祁太伯母也。 《汉书·原涉传》 ⒀此则寡人之罪也。 《国语·越语上》

⒁至于髋髀之所,非斤则斧。 《汉书·贾谊传》 ⒂我马维骐。 《诗经·小雅·皇皇者华》

⒃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诗经·大雅·文王》 ⒄尔惟旧人。 《尚书·大诰》

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左传·僖公五年》

例①—④中的“是”都是代词,义为“这”,在判断句中作主语。例⑤—⑧都不是判断句,其中的“为”均为动词,义为“叫做”或“称作”。例⑨—⒁中的“乃”、“即”、“则”都是副词,所起的作用是加强肯定语气。例⒂—⒅中的“维”、“惟”、都是句中语气词,所起的作用是增加一个音节,与其后的单音节谓语构成一个节奏单位。

“是”字作为判断系词起于何时,目前尚有争论。不过可以肯定,汉代已经出现了这种用法,至于其普遍使用的情况则是魏晋以后的事。例如: ①此必是豫让也。 《史记·刺客列传》 ②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 《史记·商君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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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余是所嫁妇人之父也。 《论衡·死伪》

④若枯即是荣,荣即是枯,则应荣时凋零,枯时结实。 范缜《神灭论》 ⑤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陶潜《桃花源记》 ⑥豫章太守顾邵是雍之子。 《世说新语·量》

被动句

主语是谓语受事者的句子称作被动句。例如: ①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史记·游侠列传》

②郄克伤于矢,流血及屦,未绝鼓音。 《左传·成公二年》 例①中的主语“窃钩者”、例②中的主语“郄克”都不是其谓语动作“诛”和“伤”的发出者,而是接受者,是被动的,所以此两例都属于被动句。此两例在表现形式上有一定区别,其中例①没有语法标志,“窃钩者”与“诛”的被动关系完全是在意义的组合关系中体现出来的。例②则有语法标志,即介词“于”。由“于”引出了谓语“伤”这一动作的实际发出者“矢”。

这种具有语法标志的被动句式在古汉语中主要有以下五种: 1、“??(动词)于??”

在动词谓语之后用介词“于”(或“乎”)引进行为动作的施事者。介词“于”与引进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构成介词结构,在句中作补语,例如: ①其母曰:“孔子,贤人也,逐于鲁,是人不随。” 《战国策·赵策三·秦攻赵于长平》 ②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 《国语·晋语八·叔向贺贫》 ③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 《荀子·修身》

④闵王毁于五国,桓公劫于鲁庄。 《荀子·王制》 ⑤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 《荀子·荣辱》

⑥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史记·屈原列传》 ⑦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 《汉书·项羽传》

⑧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孟子·滕文公上》 ⑨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庄子·山木》 ⑩然而兵破于陈涉,地夺于刘氏。 《汉书·贾山传》

⑾昔者,伍子胥说听乎阖闾,故吴王远迹至于郢。 《战国策·燕策二·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

⑿志乎古必遗乎今。 韩愈《答李翊书》 2、“??为(名词、动词)??”

在动词谓语前用介词“为”引进行为动作的施事者。介词“为”与引进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构成介词结构在句中作状语。例如:

①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 韩非子《五蠹》 ②不为酒困。 《论语·子罕》

③身体离散,为天下戮。 《吕氏春秋·慎大》

④孔甲为涉博士,卒俱死陈,为天下大笑。 《盐铁论·褒贤》 ⑤止,将为三军获。 《左传·襄公十八年》

⑥多多益善,何为为我禽? 《史记·淮阴侯列传》 ⑦道术将为天下裂。 《庄子·天下》

介词“为”引进的行为施事者也可以不出现。只要有“为”字在,同样可以构成被动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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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例如:

①晋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不可悔也。 《左传·文公十三年》

②(逢丑父)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为戮乎?” 《左传·成公二年·鞌之战》

③父母宗族,皆为戮设。 《战国策·策燕三》

④诚令成安君听足下计,若信者,亦已为禽矣。 《史记·淮阴侯列传》 ⑤城小而固,胜之不武,弗胜为笑。 《左传·襄公十年》

⑥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 《论衡·自纪》 3、“为(名词)所??”

在动词谓语前用介词“为”引进行为动作的施事者,其后加助词“所”(—说“所”为代词)强调动作与施事者的关系,构成“为??”式。这种格式产生于战国末,自汉代开始盛行。例如:

①夫直议者,不为人所容。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②世子申生为骊姬所谮。 《礼记·檀弓》

③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 《史记·淮阴侯列传》 ④卫太子为江充所败。 《汉书·霍光传》

⑤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 《史记·项羽本纪》

⑥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 《史记·项羽本纪》 ⑦范雎为须贾所谗。 《论衡·变动》

⑧生为天下所咀嚼,死为海内所欢快。 《后汉书·吕强传》

这种句式中,介词“为”后的施事者有时可以承前省去,句意不变。例如: ①不者,若属皆且为( )所虏。 《史记·项羽本纪》

②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 )所杀。 《汉书·王莽传中》

③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 )戮没。 《史记·刺客列传》 4、“??见(动词)??”

在动词谓语前加助词“见”表示被动。“见”本身不是介词,因为它不能和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构成介词结构。例如:

①盆成括见杀。 《孟子·尽心下》

②厚者为戮,薄者见疑。 《韩非子·说难》

③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楚辞·渔父》

④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 《墨子·兼爱下》 ⑤尹文曰:“使若入于庙朝中,深见侮而不斗,王将以为臣乎?” 《吕代春秋·正名》 ⑥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 《论语·阳货》 ⑦人皆以见侮为辱,故斗也。 《荀子·正论》

⑧欲予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见欺。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⑨故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 《荀子·非十二子》 5、“见??于??”

在动词谓语前加助动词“见”表示被动,在动词谓语后用介词“于”引进行为动作的施事者。“于”与引进的名词或各词性词组构成介词结构在句中作补语。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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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庄子·秋水》

②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訾于民。 《商君书·更法》 ③蔡泽见逐于赵。 《战国策·齐策》 ④弥子瑕见爱于卫君。 《韩非子·说难》

⑤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⑥先绝齐而后责地,则必见欺于张仪。 《史记·楚世家》

⑦且夫臣人与见臣于人,制人与见制于人,岂可同日道哉! 《史记·李斯列传》 ⑧然而公不见信于人,私不见助于友。 韩愈《进学解》 6、“??被(名词、动词)??”

“被”在被动词句式中作为介词出现是汉以后的事。在先秦两汉,“被”一般都不是作为介词而是作为动词出现在一些被动句中的动词之前的,义为“遭受”,例如: ①国一日被攻,虽欲事秦,不可得也。 《战国策·齐策一》

②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随仇者,贞也。 《韩非子·五蠹》 ③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④仆诚以着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 司马迁《报任安书》

⑤七国之难,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 《史记·酷吏列传》

⑥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 《汉书·食货志上》 ⑦屈原,楚贤臣也,被谗放逐,作《离骚赋》。 《汉书·贾谊传》 ⑧曾子见疑而吟,伯奇被逐而歌。 《论衡·感虚篇》 ⑨实孝而赐死,诚忠而被诛。 《论衡·感虚篇》

以上各例中的“被”其所以不宜看作介词,是因为它们都是直接加在动词之前的,“被”字后引进行为动作施事者的用例在先秦两汉很难找到,也就是说,在先秦两汉,“被”并没有引进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以构成介词结构的功能。从魏晋开始,“被”才具有了带介词宾语的功能,故只能认为自魏晋以后“被”才真正转化成了介词。例如: ①今月十三,臣被尚书召问。 蔡邕《被收时表》(《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②玚、祯各被太祖辟。 《三国志·魏书·王桀传》

③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为秘书丞。 《世说新语·政事》 ④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 《世说新语·方正》 ⑤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 《世说新语·言语》 ⑥常被元帝所使。 《颜氏家训·杂艺》

⑦后与王珣俱被桓温辟为掾,并礼重之。 《晋书·谢安传·谢玄》 ⑧全体(全身)如被刀刺。 《颜氏家训·归心篇》

第六章 古书的注解

一、古代著名的注释家及注本

自汉至清,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注释家及注本,兹将两汉到宋代的著名注释家及有关注本介绍如下:

1、汉代的注释家及注本

两汉时期的注释家主要有毛亨、孔安国、马融、郑玄、何休、赵歧,服虔、高诱、王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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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亨:鲁人,或云河间(今河北河间县)人。汉景帝时为河间献王博士,其学传自子夏,著作有《毛诗古训传》,简称《毛诗》。时人称毛亨为大毛公,称其学生赵人毛苌的小毛公。 孔安国:西汉曲阜人,字子国,孔子十二世孙。曾向申公学习《诗经》,向伏生学习《尚书》。武帝时因研究《尚书》成为博士,官谏议大夫,临淮太守。著作有《尚书传》、《尚书音》《古文孝径传》等。今本《古文尚书孔氏传》为晋梅赜所献,题孔安国作,实为托名之作。 马融:东汉扶风茂陵(今兴平县人),汉安帝时为校书郎,桓帝时官南郡太守。后回朝为议郎。马融博学多才,为汉时通儒,有学生数千人,郑玄即出其门下。曾注《孝径》、《论语》、《诗》、《易》、《尚书》、《三礼》、《列女传》、《老子》、《淮南子》、《离骚》等书,均失传,清人马国翰《王函山房辑佚书》有辑录。

郑玄:东汉北海高密(今山东高密县)人,字康成。曾从马融学古文径,回乡后聚徒讲学。晚年因党锢之祸被囚禁,建安初获释。官任大司农,世称郑大司农。郑氏治学以古文经为主,遍注群径,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其著作有《论语注》、《孟子注》、《尚书注》、《三礼图》、《毛诗谱》、《六艺论》、《三礼目录》等,今仅存《三礼注》和《毛诗笺》。

何休:东汉樊(今山东济宁市东北)人,董仲舒四传弟子。为人质朴口讷,终生精研六经,尤好《公羊传》,闲门十七年撰成《春秋公羊解诂》。后拜议郎,再迁为谏议大夫。著作尚有《公羊墨守》、《左氏膏育》、《谷梁废疾》,宣扬《公羊》,驳斥《左传》、《谷梁》,除《解诂》传于世外,余皆佚。

赵歧:东汉京兆长陵(今咸阳市东北)人。曾为并州剌史,后任议郎、太常等职。撰《孟子章句》一书,传于世。

服虔:东汉荥阳(今河南荥阳县)人,曾任九江太守。着有《春秋左氏传解谊》一书。据传郑玄欲注《春秋》,听说服注之意多与己同,遂尽以所注与服。唐孔颖达撰《左传正义》时独用杜注,服注遂亡。

高诱:东汉涿郡涿(今河北涿县)人,少从卢植学,曾任司空掾、东郡濮阳令之职。著作有《孟子章句》、《孝经解》(均佚)、《战国策注》(今残)、《淮南子注》(与许慎注相杂)、《吕氏春秋注》等。 王逸:东汉南郡宜城(今湖北省宜城县南)人。曾为校书郎,汉顺帝时官至侍中。着《楚辞章句》一书,为后世所重,是《楚辞》现存最早的注本,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注释家及注本。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注释家主要有何晏、王弼、韩康伯、韦昭、杜预、范宁、郭璞、郭象、裴松之等。

何晏:三国魏时南阳宛邑(今河南南阳市)人,玄学家,何进之孙。曾随母为曹操收养,娶魏公主,官散骑侍郎,迁待中、尚书。其仪表“美姿仪,面至白”。后因依附曹爽为司马懿所杀。著作有《道德论》、《周易解》及各种文赋数十篇,多不传;主编《论语集解》二十卷,流传至今。

王弼(公元226-249):三国魏山阳(今河南焦作市东南)人,笃好老庄之学。与何晏、夏侯玄同开魏晋后玄学的先声。由何晏荐为尚书郎,著作有《道德论》、《老子注》、《周易注》、《论语释疑》等。

韩康伯:魏人,着《周易注》,余不详。

韦昭:三国吴云阳(今江苏丹阳县)人,曾任尚书郎、太史令、中书仆射等职,被孙晧所杀。平生好学不倦,精通经史,着有《孝经解赞》、《论语注》、《汉音音义》《国语注》等书。除《国语注》传于今外,余皆佚。

杜预:晋时京兆杜陵(今西安市东南)人,字符凯。官河南尹、度支尚书,后拜镇南大将军,镇襄阳,太康元年率兵灭吴,有功,封阳县侯。杜预博学多才,长于谋略,时人称为“杜武库”。一生耽思经籍,酷好《左传》,自称有《左传》癖。着有《春秋长历》、《春秋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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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春秋左氏传集解》等书,皆传于世,其中《春秋左氏传集解》是流传至今最早最完整的《左传》注本。

范宁:晋时顺阳(今河南淅川县东南)人。少笃学,治经严谨,不尚玄学。历官余杭令、临淮太守、中书侍郎、豫章太守等,封遂乡侯。着有《春秋谷梁传集解》,为今存《谷梁传》最早的注本。另有《公羊传例》、《论语注》、《礼杂问》等书 ,皆佚。

郭璞:晋时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字景纯。曾为著作佐郎、尚书郎。后因劝阻王敦起兵作乱而为敦所杀。其所注文献很多,诸如《尔雅注》、《三苍注》、《方言注》、《穆天子传注》、《山海经注》、《楚辞注》、《子虚赋注》、《上林赋注》等。其中《尔雅注》费时最久,用功最多,是《尔雅》流传至今最早最好的注本。

郭象:晋时河内(今河南沁阳县)人。官至黄门侍郎、太傅主簿。为人好老、庄,善清谈。曾参考向秀《庄子注》撰成《庄子注》一书,三十三卷,阐释老、庄思想。后向本佚,郭本独传于世,唐时成玄英曾为之作疏。

裴松之: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先仕晋,任员外散骑侍郎、吴兴故鄣令、尚书侍郎等职,入宋后累官中散大夫、国子博士、大中大夫等。奉诏注《三国志》,博采群书一百四十余种,以“补缺、备异、惩妄、论辨”为宗旨,注文多出正文三倍,开创了注释的新例。

裴骃:裴松之之子。官至南中郎参军,着《史记集解》一百三十卷,传于今。另有《史记音义》八十卷,已佚。 3、唐代的重要注释家及注本

唐代的重要注释家主要有孔颖达、贾公彦、徐彦、杨土勋、李善、司马贞、张守节、颜师古等。

孔颖达:隋未唐初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县)人。隋时举第,授河内郡博士,继补太学助教。入唐后李世民引为文学馆博士,封曲阜县男,转迁给事中,官至国子祭酒。曾师从刘焯,博通群径,名重一时。奉太宗诏主编《五径正义》,兼采南北经学家之长,成为一代训诂名著,唐时以其书作为科举取士的依据。

贾公彦:唐洛州永年(今河北永年县)人。官至太常博士,博通群经。着《周礼义疏》六十卷,《仪礼义疏》三十卷,为后人所重。其解说《周礼》参考郑玄注,能改郑氏好引纬书,好改经字之弊。解说《仪礼》,亦取郑说,然精审不及《周礼注》。《周礼义疏》、《仪礼义疏》均流传至今,收入《十三经注疏》。

徐彦:唐人,着《春秋公羊传疏》一书,后收入《十三经注疏》,余不详。

杨土勋:唐人,曾任四门助教,着《春秋谷梁传疏》一书,后收入《十三经注疏》,余不详。

李善:唐扬州江都(今扬州市)人,曾任崇贤馆直学士、兼沛王侍读等职,后为潞王府记室参军,转秘书郎,又出为经城令。其学有师承,意多存古,于唐显庆三年(公元658年)完成《文选注》六十卷,旁征博引,是唐初文选学的集大成之作。

杨倞:唐弘农(今河南灵宝县南)人,与元稹、白居易同时,官东川节度使、刑部尚书。着《荀子注》一书,是流传至今《荀子》的最早注本。

司马贞:唐河内(今河南沁阳县)人,官至朝散大夫,弘文馆学士。着《史记索隐》一书,并补作《三皇本纪》,有小司马《史记》之称。

张守节:唐开元、天宝间人,官诸王侍读。其学长于地理,着有《史记正义》一书。余不详。

颜师古:唐京兆万年(今西安市)人,祖籍临沂,颜之推之孙。太宗时拜中书侍郎,官至弘文馆学士,精通文字训诂,着有《汉书注》、《急就章注》等书,为世所重。 4、宋代的重要注释家及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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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重要注释家主要有、邢昺、孙奭 、朱熹、洪兴祖等。

邢昺:北宋曹州济阳(今山东荷泽市)人。一生多在东宫及内庭讲授经书 ,着书很多,其中《孝经注疏》、《论语注疏》、《尔雅注疏》收入《十三经注疏》。

孙奭 :北宋博州博平(今山东茌平县)人。官至工部尚书,以太子少傅致仕。曾奉敕校定赵歧《孟子注》,并撰《孟子正义》十四卷,收入《十三经注疏》。另着有《孟子音义》、《尔雅释文》等书,均传于世。

朱熹:南宋著名注释家,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十九岁中进士,历仕四朝。官至焕章阁待制兼侍讲。一生主要精力用于聚徒讲学,研究学问,广注经籍,著作主要有《周易本义》、《诗集传》、《四书章句集注》、《楚辞集注》等。

洪兴祖:南宋丹阳(今江苏丹阳县)人,官至太常博士。博学好古,着有《老庄本旨》、《周易通义》、《楚辞补注》等书。

二、古注的分类

注的本义是灌注。古代经书多难懂,好象水道阻塞,必须灌注才能疏通,所以把对经文的解释也叫做注。古注就其特点而言,主要可以分为传、笺、章句、集解、疏五类。 1、传 解说经文字词、阐明其大义的注解。古人把儒家的重要文献叫做“经”,把解释经书的著作叫做“传”。如孔子着《春秋》,后人写书解释《春秋》者,有《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另外依照经书文字逐字逐句进行解释的,也称作传。如西汉鲁人毛亨的《毛诗传》: 《诗·墉风·相鼠》:“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毛传》:“相,视也。无礼仪者,虽居尊位,犹为闇昧之行。”

2、笺 对传文进行补充订正的一种注释。笺的本义是小竹片,古人用笺随时记下心得体会,以备参考。《说文》:“笺,表识书也。”如《诗经》毛传郑笺。郑笺就是郑玄以《毛诗》为依据、对《毛传》进行补充和订正的注释。对《毛传》隐晦简略的地方,郑氏加以阐明,另一方面把不同于《毛传》的意见写出来,以表示有别于已有的注释,标作“笺”,后人称为《郑笺》。例如: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3、章句 章句就是“离章辨句”的意思。其特点是,除了对古书作逐词解释外,还要说明句意和全章大意,分析句法,辨明篇章结构等。如东汉赵歧《孟子章句·梁惠王上》: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将以利吾国乎?” 父也。孟子去齐,老而至魏,故王尊礼之。曰:‘父不远千里之路而来至此,亦将有可以为寡人兴利除害者乎?’”此段话从“孟子去齐”以后串讲整个句义,是章句的体例。 4、集解 集解可以分为两类:

(1)又称为集注,集说,集释等,这是汇集各家解说,加以选择并加上自己见解的一种注释方法,如魏何晏的《论语集解》。

(2)不是集各家之说,而是通释经传。如晋杜预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

5、疏 疏即义疏,是疏通其义的意思,或称作义注,正义、疏义等,简称疏。汉魏时期所作的注,到了南北朝时期,特别是到了唐代,由于时间久远,人们感到不易理解,于是出现了“疏”这种新的注解方法。疏的注释特点是不但对古书原文进行注解,同时对前人所作的注解也进行注释。六朝所作的义疏很多,流传到今天的只有南朝梁皇侃的《论语义疏》。唐代进行义疏的著作主要有:

尚书 汉孔安国传 唐孔颖达正义

周易 魏王弼、晋韩康伯注 唐孔颖达正义 诗经 汉毛亨传 郑玄笺 唐孔颖达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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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 汉郑玄注 唐贾公彦疏 仪礼 汉郑玄注 唐贾公彦疏 礼记 汉郑玄注 唐孔颖达正义 春秋左传 晋杜预注 唐孔颖达正义 春秋公羊传 汉何休注 唐徐彦疏 春秋谷梁传 晋范宁注 唐杨士勋疏 宋代所作义疏的著作主要有: 孝经 唐李隆基注 宋邢昺疏 论语 魏何晏注 宋邢昺疏 尔雅 晋郭璞注 宋邢昺疏 孟子 汉赵歧注 宋邢昺疏

后人将以上这些注疏加上唐陆德明《经典释文》的注音合成一部书,称作《十三经注疏》。

三、旧注的编排体例

古书的注释,特别是对先秦经书的注疏,并不易容看懂,这一方面是因为注文简略,无标点,另一方面是因为古书注家众多,体例不一。下面介绍两种体例: 1、注疏体 2、集解体

四、旧注的内容

旧注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解释词义、注明音读、疏通文意、阐明思想、分析句读、讲解语法、说明修辞手段、诠释典故、校正文字、考证人名、地名等,例如: 解释词义例

《诗经·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毛传:“静,贞静也。女德贞静而有法度,乃可说也。姝,美色也。俟,待也。城隅,以言高而不可逾。” 《左传·庄公十四年》:“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杜预注“绳,誉也。” 注明音读例 《诗经·周南·关睢》:“君子好逑”。《经典释文》:“逑,音求。”又如《诗经·召南·何彼 矣》:“何彼 矣,唐棣之华。”《经典释文》:“棣,徒帝反。《字林》‘大内反’。华如字。”

五、旧注的风格

旧注的风格有时代的差异,即不同的时代其注释的特点也有所不同,可分为汉唐的风格、宋代的风格和清代的风格三类。 1、汉唐的风格。

汉唐时代注释的风格侧重于训释字句、注明读音等,内容包括释字、串讲、通释全章大意、注明出典、考证人名地名史实、增补史料、阐明哲学思想,等等。 2、宋代的风格

宋代的注释风格是常常利用注释来发挥自己的政治、哲学思想。宋代对后代影响最大的注释家是朱熹,其注释中的不少地方反映了宋代理学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 3、清代的风格

清代学者对文字、音韵、训诂都有深入的研究,因此清代注解的风格是能将文字、音韵、训诂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运用于注解之中,从材料出发,注重考据。

六、旧注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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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注所使用的术语很多,不能一一列举,这里只选择一些主要者说明如下:

1、曰、为、谓之 使用这三个术语时被释词总是处于术语之后,其含义等于现代汉语中的“叫做”。除了一般释义外这些术语有时还用来分辨同义词。例如: ①《论语·先进》:“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朱熹注:“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郑玄注:“《大司徒》云:‘同师曰朋,同志曰友。’”(见孔颖达《正义》) ②《楚辞·离骚》:“各兴心而嫉妒。”王逸注:“害贤为嫉,害色为妒。” 2、谓 意为“说的是??”、“指的是??”,被释词在术语之前。如: 《荀子·天论》:“强本而节用。”杨倞注:“本谓农桑”。 《楚辞·离骚》:“恐美人之迟暮。”王逸注:“美人谓怀王也。” 3、貌、之貌 表示性质或状态的术语,意为“??的样子”。例如: 《庄子·逍遥游》:“夫列子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郭象注:“冷然,轻妙之貌。” 《楚辞·九章·涉江》:“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王逸注:“崔嵬,高貌也。” 4、犹 “犹”表示用近义词作注,或者是用引申义训释本义,意为“如同”、“等于说”。例如:

《孟了·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朱熹注:“直,犹但也。” 《左传·庄公十年》:“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杜预注:“间,犹与也。”

5、之言、之为言 声训术语。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词进行训释,表示被训释词和训释词语源相同,意义相通,旨在探求事物得名的由来,这就是所谓“声训”。例如: 《尔雅·释训》:“鬼之言归也。”《说文》:“祓,除恶祭也。徐锴曰:‘按:祓,之为言拂也,”《说文》:“禳,磔禳祀疠殃也。徐锴曰:‘禳之为言攘也。’” 《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朱熹注:“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声训也可以不用专用术语,例如:《释名》:“日,实也。”“月,阙也。”“冬,终也。”“土,吐也,能吐生万物也。”“山,产也,产生物也。”《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 6、读若、读如 表示注音的术语。例如: 《说文》“宄读若轨。” 《吕氏春秋·重己》:“其为饮食酏(yí)醴也,足以适味充虚而已矣。”高诱注:“酏读如《诗》虵虵硕言之虵。”。 “读若”、“读如”这两个术语有时也用来表示通假字。 7、读曰、读为 说明通假字的术语。例如: 《庄子·逍遥游》:“而御六气之辩。”郭庆藩注:“辩读为变。” 《汉书·贾谊传》:“天下无倍畔之心。”颜师古注:“倍读曰背”。 8、辞、词 古人把虚词叫做“辞”或“词”,在注解中使用这两个术语,就是指明虚词。例如:

《诗·周南·汉广》:“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毛传:“思,辞也。” 9、衍文,脱文

校勘术语。衍文也叫“衍字”,简称“衍”,指古籍中因传抄、刻印而误加的文字。 脱文也叫“夺字”,简称“脱”,指古籍因传抄刻印而脱落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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