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标程序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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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孟洁 程 序文件汇编

JSTYJS-CX-01-20-2011

编 制: 审 批: 分 发 号:

2011年7月1日发布 2011年7月1日实施 江苏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目 录

1、《文件控制程序》 3 2、《记录控制程序》 8 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获取控制程序》 10 4、《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3 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16 6、《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 20 7、《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22 8、《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25 9、《机械设备控制程序》 29 10、《采购控制程序》 32 11、《工程施工和服务控制程序》 36 12、《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45 13、《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54 1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8 1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2 16、《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67 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0 18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73 19、《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75 20、《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8 21、修改记录 80

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编号:JSTYJS-CX-01-2011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部门、项目部和人员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1.2 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控制与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技术文件: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纸、作业指导书等。

2.2专业文件:指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各种制度、规定、办法及生产计划等。

2.3外来文件:指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顾客提供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等。 2.4作废文件:超出使用期限的、不适用的文件。 3 职责

3.1公司办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行政文件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办法、行政文件的制、修订,负责公司所有文件的购置、接收、发放和存档、回收管理。

3.2工程管理部是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效性的识别,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制、修订。 3.3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所需文件的编制、修订与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编写与审批

4.1.1所有文件编写前,要明确编写文件的目的、范围、依据、内容和要求。 4.1.2由本公司编制的新文件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4.6)进行编号。

4.1.3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确定编写的部门和人员,公司办具体负责组织编写。管理手册由公司经理审批发布。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发布。 4.1.4作业文件分别由分管职能部门编写,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4.1.5技术文件由工程管理部的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工程管理部科长审批发布。 4.1.6行政文件由公司办负责组织编写,公司经理审批。

4.1.7专业文件,由各专业的所属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由分管业务的公司副经理审批。

4.2 文件的发放与接收

4.2.1文件的发放数量和范围由组织编写的部门确定,但应保证需要使用文件的场所和人员都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4.2.2各部门/项目部都要建立《文件接收、发放登记台帐》,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4.2.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发放时,发放部门和接收部门/项目部分别填写《文件接收、发放登记台帐》,要注明文件分发号(用以表明受控)。发放、接收来自外部的有关文件时,有关部门也要同样履行以上手续。

4.2.4本公司内部使用的和提供给认证机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必须加盖“受控”印章,提供给顾客或上级部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进行“非受控”标识,因任何原因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和“留用”印章。 4.3 文件的评审和更改

4.3.1对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岗位能力要、及职责和权限汇编、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公司办负责收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并于每年年底组织评审一次,必要时(如公司内外环境发生变化等)可随时进行评审。

4.3.2当文件评审确定为不适用时,应由相应文件主管部门组织修改,并再次按4.1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4.3.3文件更改的方法

4.3.3.1当文件需要局部更改时,可采用手写更改,由原审批人授权的更改人盖章。 4.3.3.2当文件更改的内容较多或文件更改量较大时,由文件的原制定部门发放《文件更改通知单》。

4.3.3.3当更改的次数较多时或一次改动量大时,应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换版。 4.3.3.4文件更改的情况,由主管部门将更改的情况填入《文件修改记录》。 4.4 文件的使用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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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文件发放部门要及时识别在用文件的有效性,并对作废文件及时进行回收,并填写《作废文件回收、销毁登记台帐》。

4.4.2 文件使用部门/项目部要做好有效文件的管理工作,做到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4.4.3 重要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等)的复印要填写《文件复制申请表》,并由工程管理部科长审批,关系到公司机密的文件应由公司经理或分管具体业务公司副经理审批,并控制复印数量。

4.4.4 文件发放部门和使用部门/项目部在对技术文件进行管理过程中,应保守技术机密,作废的技术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收回,或者根据文件要求由使用部门/项目部销毁。 4.4.5作废文件如需作为积累资料保留的,应做“作废”、“留用”标识,并予以隔离保存。 4.4.6公司办要建立《文件借阅登记台帐》,需借阅文件的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台帐”,并经公司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借阅文件。 4.4.7 外来文件的管理

4.4.7.1 上级下发的公文由公司办负责接收,报公司领导阅批后,确定发放范围,然后下发至有关部门/项目部或者存档。

4.4.7.2 外部提供的工程设计等技术文件,由工程管理部审核其适用性后方可下发或者执行。

4.4.7.3外购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技术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跟踪标准的版本或修订状态,及时更换作废标准。

4.4.8公司办负责建立本公司的《有效文件清单》,各部门/项目部都要建立本部门或本项目部《有效文件清单》。

4.4.9公司各个部门/项目部于每年年底对所属文件进行整理,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及时交公司办进行归档,由公司办的综合管理岗位人员办理归档手续,填写《文件归档登记台帐》。 4.5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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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文件作废和留用

4.5.1.1作废文件原则上由发放部门负责收回,并加盖“作废”章,并按4.5.2规定进行销毁。

4.5.1.2如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经文件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加盖“留用”章后保存。 4.5.2文件的销毁

4.5.2.1对于过期并无保留价值的文件,由该文件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后填写《作废文件回收、销毁登记台帐》,然后进行销毁。

4.5.2.2当文件销毁时,要有见证人,并在《作废文件销毁登记台帐》上签字。 4.6文件编号规定

4.6.1 管理手册编号

管理手册发布年号

管理手册版本号

管理手册的缩写

公司名称缩写

如:JSTYJS/SC-01-2011 表示江苏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版《管理手册》于2011年发布。

4.6.2 程序文件的编号:

JSTYJS--CX---XX--XXXX

程序文件的发布年份

程序文件顺序号

程序文件缩写

公司名称缩写

如:JSTYJS-CX-01-2011表示江苏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号程序文件《文件控制程序》于2011年发布。

4.6.3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支持性作业文件编号:

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JSTYJS—ZY—XX—XXXX

作业文件的发布年份

作业文件顺序号 作业文件缩写

公司名称缩写

如:JSTYJS-ZY-01-2011表示江苏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业1号文件于2011年发布。 5 附录

5.1 《文件接收、发放登记台帐》; 5.2 《文件借阅登记台帐》; 5.3 《文件复制申请表》; 5.4 《文件归档登记台帐》;

5.5 《作废文件回收、销毁登记台帐》; 5.6 《有效文件清单》; 5.7 《文件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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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控 制 程 序

编号:JSTYJS-CX-02-2011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符合性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证据。

1.2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记录的控制与管理。 2 相关文件

2.1 JSTYJS/SC-01-2011 《管理手册》; 2.2 JSTYJS-CX-01-2011 《文件控制程序》。 3 职责

3.1公司办是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个部门/项目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记录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 4 工作程序 4.1记录的产生

4.1.1公司办负责设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记录格式,并负责组织对其实施控制。

4.1.2各部门/项目部根据专业管理和生产运行的需要设计专业管理和施工过程所需的记录格式,当设计出新的记录或废除不适用的记录时,记录目录都要及时进行更改。并报公司办备案。

4.2记录使用与管理

4.2.1公司办应建立公司《记录总目录》,各部门/项目部应建立本部门的《记录分目录》,在记录目录中规定其保存期限。

4.2.2记录填写要正确、规范、齐全、真实,字迹要清晰。

4.2.3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和专业管理的有关记录,每年年底要进行整理、归档,并填写《文件归档登记台帐》。

4.2.4工程施工过程记录在工程完成后,工程管理部/项目部要整理归档,按有关规定纳入工程档案资料,需交给顾客的记录随工程一起交给顾客。 4.3记录的保存与检索

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4.3.1记录在设计其格式时,要规定记录的标识号,以使其在使用或保存过程中便于检索。 4.3.2由使用部门保存的记录,应在“记录目录”上分类登记,便于检索。

4.3.3保存的记录贮存环境应适宜,应确保其防火、防潮、防雨、防损坏、防丢失。 4.4记录的处理与销毁

4.4.1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由保存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填写《作废文件回收、销毁登记台帐》,然后进行销毁。

4.4.2记录销毁时,由销毁人在《作废文件回收、销毁登记台帐》上签字。 4.5记录格式编号规定

记录顺序号

记录标识号

如:文件—01表示:文件控制记录中的1号记录。 5 附录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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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获取控制程序

编号:JSTYJS-CX-03-2011

1、目的适用范围

1.1目的:识别适用于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1.2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与管理。 2 相关文件

2.1 JSTYJS/SC-01-2011 《管理手册》; 2.2 JSTYJS-CX-01-2011 《文件控制程序》。 3、职责

3.1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识别与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宣传、贯彻。

3.2安全环保部负责识别与工程施工过程相关的质量、技术、环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负责组织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贯彻、执行。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内容 4.1.1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内容:

⑴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⑵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⑶地区及油田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⑷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⑸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4.1.2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内容:

⑴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⑵省职业健康法规、规章、标准;

⑶地区及油田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标准; ⑷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⑸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4.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

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4.2.1 识别的方式有:网上查询、关注各大宣传媒体、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等。 4.2.2识别的频次: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由公司办和安全环保部对于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分别至少每半年识别一次,对于每个新进入的施工/服务区域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识别,并记录在案。 4.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选择、确认

4.3.1安全环保部将获取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公司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3.2安全环保部应组织选择确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其环境因素、危险源的对应关系,并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环境因素、危险源对照表》。 4.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渠道

4.4.1对于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通过网络下载的方式获取。 4.4.2对于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通过购买、复制的方式获取。 4.4.3对于其他相关要求通过与上级主管部门、甲方联络获取。

4.4.4对于新进入施工区域的相关法规及其他要求通过与主管部门联络获取。 4.4.5公司领导及各个部门应得到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版本。 4.5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贯彻

4.5.1由安全环保部将《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环境因素、危险源对照表》发放到各个部门及项目部,以便在工程施工策划阶段、房屋建筑工程交付后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5.2安全环保部应组织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贯彻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集中培训、举办板报、挂贴标语等方式。

4.5.3公司和各个部门在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时,应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5.4公司办及安全环保部应按照分管的职能,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其相关方进行沟通。

4.5.5由安全环保部协助管理者代表定期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价执行《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要求。 5、相关文件 5.1 管理手册 5.2 文件控制程序 5.3 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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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6、记录

6.1《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清单》

6.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环境因素、危险源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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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编号:JSTYJS-CX-04-201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及其场所所涉及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加以控制,以防导致环境污染。

1.2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活动及其所涉及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2、相关文件

2.1 JSTYJS/SC-01-2011 《管理手册》; 2.2 JSTYJS-CX-01-2011 《文件控制程序》; 2.3 JSTYJS-CX-02-2011 《记录控制程序》。 3、职责

3.1各个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识别其活动、场所所涉及的环境因素。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个部门/项目部的环境因素进行汇总,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公司的所有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环境因素评价的结果发放到有关部门及相关方。 4、工作程序 4.1环境因素的识别

4.1.l识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以及场所的与其相关的活动中的环境因素。 4.1.2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覆盖:

a)、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施工设施设备的搬迁、运输、装卸→施工现场的布置→施工准备→工程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贮存→基础工程施工、主体工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水暖工程施工、电气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等施工过程的水、气、声、渣排放及节能降耗;

b)物资的采购、运输、贮存:施工设施设备的运输、装卸→能源与资源的消耗→危险化学品泄漏→有害气体的挥发→潜在的火灾→危险包装物处置;

c)公司驻地及施工现场的办公活动:能源与资源的消耗→车辆的使用及维修保养→普通办公垃圾的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生活垃圾的处置→生活污水的处置。 4.1.3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4.1.4环境因素识别过程中,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当地环境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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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各个部门/项目部对于识别的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4.2环境因素的评价

4.2.1环境因素评价流程:环境因素调查→ 环境因素评价→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2.2环境因素评价原则

4.2.2.1环境因素评价时采用多因素打分法进行,考虑的因素有:

a)、影响范围 b)、影响程度 c)、发生频次 d)、法规符合性 e)、社区关注程度 f)、可节约程度 4.2.2.2影响范围的分值:

a)、超出社区 b)、周围社区 c)、场界内

4.2.2.3影响程度的分值:

a)、严重

b)、一般 c)、轻微

4.2.2.4发生频次的分值:

a)、持续发生

b)、间歇发生 c)、偶然发生

4.2.2.5法规符合性的分值:

a)、超标

b)、接近标准 c)、达标

4.2.2.6社区关注程度的分值:

a)、强 eb)、—般 c)、弱

a=5 a=3

=1

b=5

=3 b=l

c=5

=3 c=l

d=5 d=3 d=l

=5 e=3

=l

a

b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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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7可节约程度的分值:

a)、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 b)、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 c)、较难节约

f=5 f=3 f=1

4.3重要环境因素的确认

4.3.1由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识别的环境因素采用多因素打分法进行评价,并建立《环境因素评价表》。

4.3.2对4.2.2中的因素:当Σ(a+b+c+d+e+f)≥20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4.3.3对4.2.2中的因素:当b=5、d=5、e=5、f=5时,直接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3.4安全环保部应根据环境因素评价的结果,建立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其中应明确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途径,包括制定目标、指标、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程序、惯例、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等。

4.3.5安全环保部应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各个部门/项目部。

4.4环境因素的更新

4.4.1在正常情况下,由安全环保部于每年年底或在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工程施工及管理所涉及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4.2当办公地址发生变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变化时,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发生变化的环境因素进行补充识别、评价,并将识别评价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决定是否需要补充发放《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4.3由安全环保部将调整后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发放至各个部门/项目部。 5、附录

5.1《环境因素调查表 》 5.2《环境因素评价表》 5.3《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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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编号:JSTYJS-CX-05-201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及其场所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辨别识与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加以控制,以防导致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

1.2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活动及其所涉及的危险源辨识、评价、风险控制策划。 2、相关文件

2.1 JSTYJS/SC-01-2011 《管理手册》; 2.2 JSTYJS-CX-01-2011 《文件控制程序》; 2.3 JSTYJS-CX-02-2011 《记录控制程序》。 3、职责

3.1各个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识别其活动、场所所涉及的危险源。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个部门/项目部的危险源进行汇总,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公司的所有为限进行风险评价,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危险源风险评价的结果发放到有关部门及相关方。 4、工作程序 4.1危险源的辨识 4.1.1危险源的存在范围 a)办公区域; b)生活区域;

c)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运作全过程; d)员工上、下班及公出;

e)劳动保护用品/劳务采购及物资贮存等。

4.1.2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人员结合本部门的活动、所处的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调查表》,报安全环保部以备风险评价。 4.1.3各个部门/项目部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b)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c)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4.1.4危险源辨识方法有:

a)、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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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查阅有关记录; c)、现场观察; d)、询问、交谈; e)、对照法规、标准。

4.1.5各个部门将危险源辨识的情况填写《危险源调查表》,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 4.2风险评价

4.2.1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采用LEC判别法对所辨识的危险源进行定量风险评价。定量风险评价法是以风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风险的大小,其表示方式为:D=LEC

D—风险值

L—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的程度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会产生的后果 a

c)

b)、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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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风险值

D值为前三因素取值的乘积,等级判定为经验划分,风险值等级划分如表面4所示。

4.2.2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公司的运行情况,将有关参数列入《危险源风险评价记录》。 4.2.3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确定为重大危险因素: a)、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

b)、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c)、相关方多次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d)、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e)、定量评价(LEC法):当D>70(3级以上)时,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4.3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 4.3.1策划的原则

a)、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如果可能的话)。

b)、然后考虑降低风险(降低伤害或损坏发生的概率或潜在的严重程度)。 c)、最后考虑采用个体防护措施。 4.3.2危险源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a)、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b)、制定管理程序; c)、培训与教育; d)、制定应急方案; e)、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 f)、保持现有措施。

4.4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后,摘录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并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 明确其控制的途径。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给各个部门/项目部。 4.5安全环保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公司办公及工程施工/服务区域的变化情况,及时组织

工程贯标的相关程序

危险源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并及时将更新的《重大危险源清单》发放给各个部门/项目部。 4.6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危险源再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的策划。 5、记录

5.1《危险源调查表》 5.2《危害辨风险评价记录》 5.3《重大危险源清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2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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