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时间观念与儿童教育时间的“取法自然”-2019年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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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的时间观念与儿童教育时间的“取法自然”

一、儿童具有自然的内在的时间观念

时间观念包括哲学和科学理论中的时间概念、时间经验、时间心理、时间意识、时间文化等个人和社会的时间理解。缺乏知识和经验、思维方式与成人明显不同的幼儿有正确的时间观念吗?

在崇尚科学与理性的现代社会中,时间被视为客观的、外在的、物理性的存在,等同于空间,并且获得了抽象的、均质的、片段化的形式――“钟表时间”。“钟表时间”符合现代人对确定性、精确性、高效性的要求,因而它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缺失的参照标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们通常会以“钟表时间”为标准来衡量和考察儿童。以往关于儿童时间认知的研究就多以“钟表时间”为衡量标准,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5岁儿童不会使用时间标尺”“时间观念差”。概而言之,以“钟表时间”为标准,幼儿被视为缺乏正确时间观念的人。

然而,“钟表时间”足以作为衡量儿童时间观念的惟一标准吗?或者说,“钟表时间”就是最可取的一种标准吗?尽管“钟表时间”确实在人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能成为支配性的时间观念。首先,从人类时间观念的发展历程来看,“钟表时间”并没有随人类诞生而诞生,而是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然界万事万物都具有自然所赋予的独特的时间

形态,“生物有机体以很多不同的时间尺度度量时间的流逝”。“钟表时间”观念是人类试图超越自然的控制而不懈创造的产物之一,其诞生历史在人类漫长历史中仅仅是一个微小的片段。它是人类试图超越自然时间的限制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说,“钟表时间”与人天然的时间观念相对,由此可知钟表时间并不是人必然要拥有的时间观念。对于处于自然状态的幼儿来说,要掌握它就存在一定困难。

其次,从人类文化发展的多样性来看,尽管“钟表时间”在现代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参照作用,但它并非人类惟一可取的时间观念形态,亦不是对全人类生活最有价值的时间观念形态。人类不仅创造出了“钟表时间”观念,而且还创造了许多迥异于“钟表时间”的时间观念形态。比如,北美印第安的黑脚和霍皮部族就认为,时间是活的、有生命的,是灵魂的活动。这些时间观念强调时间的非匀质性、非线性和主观性。当前的人类学家们已开始站在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立场来理解不同时间观念的价值。如大卫?克里斯多曾指出,精确性和直观性是西方社会文化的思维基础,有些种族之所以没有西方人所具有的精确的时间概念(如昨天和今天),乃是因为他们只对自身文化生活中有意义的方面进行编码,如果人们对他人文化中不区分昨天和今天的现象表示诧异,并认为这种文化肯定不能发展出成熟的时间概念,那么人们就是误解了这种具有变革性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钟表时间”之所以会成为如此重要的参照标准,乃是因为现代成人的生

活方式追求高效率和快节奏。对于持有其他生活价值取向的人群而言,他们拥有符合他们生活意义的时间观念,这些价值取向对人类生活的意义绝不能用单一的“钟表时间”来衡量。

正如人类学者必须反思其对原始种族的时间观念所做的判断一样,成人也需要反思其对儿童的时间观念所下的论断。“钟表时间”是特定文化的产物,知识和经验水平较低、思维方式不同于成人的幼儿往往难以将其作为生活的参照。仅仅用“钟表时间”的标准来衡量幼儿,其实质是站在成人文化中心主义的立场评判儿童,其结果是使成人将幼儿视为时间观念匮乏的个体。而事实上,以“钟表时间”为衡量标准,我们只能肯定幼儿尚未具备“钟表时间”的观念,尚不能用外在的钟表时间作为其行为的参照,但不能据此推论幼儿没有时间观念或没有正确的时间观念。

如果悬置成人中心主义立场和“钟表时间”尺度,成人将会发现,即使是婴儿也具有自己的时间观念――自然的时间观念。有研究表明,婴幼儿最初的时间观念是其生命节律和活动节奏;婴儿已经获得了经验性时间概念,他们对某个时间的发生顺序和持续性有亲身感受,如3~5个月的婴儿就能按着妈妈的某个活动节奏来调节自己的活动节奏,而且调节的准确性随婴儿年龄的增长而增长。显而易见,这种以生命节律表达出来的时间观念乃是自然的先天禀赋。自然界的生物无不具有自然赋予的内在时间尺度,最具自然本性的婴儿必然也先在地具有自然赋予的内在时

间尺度,他不以外在的、抽象的钟表时间为参照,而以生命节律为基础,并且随经验的积累而发展。

转向幼儿的生活和意义世界,成人更容易发现,幼儿自然的时间观念渗透于幼儿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人以外在时间尺度为标准,将时间进行片段划分,并将时间的价值附着在日常事务和特定目标上;幼儿则依据内在的游戏本能和兴趣冲动来“安排”自己的日程。尽管没有成人那般预定的、精细的任务安排和时间划分,幼儿也会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很充实。每天醒来,幼儿首先要做的事并不是洗漱,而是径直走向放玩具的地方,开始游戏;到了夜晚,他仍然不放弃玩的意图,以至于会一边玩一边睡着了。尽管幼儿内在的、自然的时间观念通常处于无意识状态,但并非总是如此,一旦幼儿游戏的本能和自主支配时间的意志受到了抵制,幼儿就会表示反抗,甚至会清楚地表达自己对时间意义的独特认识。

二、内在时间是幼儿转变生长的必要条件

诚如蒙台梭利所言,幼儿实际上是“有着内在的精确的时间表的人”。这个内部时间表规定了儿童应当达到的发展目标和顺序,是儿童发展的内在尺度。对于这一事实,古人早已有朴素的总结,如“三翻六坐七爬”,现代心理学家则称其为儿童发展的规律,以皮亚杰为代表的心理学家已经对此做出了详细的阐释。“内部时间表”来自最为精巧的大自然之手,与之相比,任何人为规定的外部时间表都相形见绌。只有当外部时间表与内部时间

表相匹配时,外部时间表才可能发挥作用。任何与“内在时间表”相抵触的外部时间表都是徒劳。事实上,只有在内部时间表的指引下,幼儿才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从事着创造自己的伟大事业。

“内部时间表”不但引导幼儿创造自己,而且还给幼儿心灵赋予了主观性、真实的时间体验。所谓的“主观性”乃是指幼儿以自身的兴趣、需要和本能冲动为时间流转的基点。在现实生活中,幼儿喜欢随兴所至,一切活动的延续和转移都没有固定的、规律性的外在时间表可以遵循,完全遵照自身内在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方式似乎是不珍惜时间、浪费时间的表现。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事实上,只有这种主观的、内在的、非客观性的时间体验才能给幼儿带来真实的时间体验,才能为幼儿发挥创造性潜能提供条件。如柏格森认为人通过直接的经验直觉到的真实时间是“绵延”;而绵延是生命之流,生命的冲动没有明确目标,却永远朝向创新;生命的冲动是发散的,因而具有无限可能的创造路径。幼儿的生命实际上就是处在柏格森所说的“绵延”之中。通过释放自己的兴趣、需要和本能,幼儿体验到真实的时间和自我。在“绵延”体验中,幼儿的心灵可以不受客观时间框架的限制和催促,因而可以更深地沉浸于自身,更细致地体验当下。同时这种沉浸并不具有僵化、封闭的趋势,相反,它具有很强的开放性,使幼儿绝不受制于当下,可自由地、随自己的兴致而“跳转”人新的可能性之中。在幼儿主观的时间观念中,真实的时间

乃是流动的、转变的、生成的,这种主观性的时间体验正是儿童发挥创造性潜能的必要条件。

幼儿流动的、转变的时间之流具有非匀质的、非线性的、跳跃的流转形式,“具有具体、不可度量的特性”。比如幼儿喜欢长时间沉湎于某个活动(比如持续或反复玩某个玩具或某种游戏)的行为特点,就体现出幼儿时间的非匀质性流转形式。成人往往认为幼儿在某件事情,事物上耗费太多时间,是“浪费”时间的表现。事实上,这种“浪费”才是儿童转变生长的真正的必要条件。“正如皮亚杰所争辩的,任何一种运算方式在另一种方式(或阶段)形成之前都可能需要过度发展。也正如布鲁纳所指出的,可能需要时间的过剩,根据科学效率模式实际上是时间的‘浪费’,才会促使转变发生。”正是由于幼儿能够沉浸于当下,充分地实现自身的自组织过程,幼儿才能实现自身的转变生长。

尽管幼儿的时间观念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但是这种主观性却往往表现为无意识性。“内在时间表”正是以一种不被幼儿意识到的状态存在于幼儿之中。这种“无意识性”与“主观性”并无冲突,而是一致的。“无意识性”并不意味着反主观性、无主观性,它不过是未意识到的主观性。“无意识性”有利于免除刻意性、僵化性,意味着更大的开放性、可能性和新异性。事实上,这种无意识性是与幼儿深刻的情感体验密切结合的。皮亚杰曾经指出:“对于儿童来说,‘在前’或‘在后’这种字眼是没有明确意义的,而且他是根据他当时的感情或更为深刻的感情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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