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考核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3 14:4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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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节能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公司节能减排精神,实现煤矿健康、稳定的发展,加强节能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实现节约型矿井,我矿成立了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全矿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从用电、用水、用煤等部分考核。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节能工作,并配备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节能任务和责任,把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及个人,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全矿节能措施的检查、考核工作。 一、节能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于斌全

副组长:冯希宏、孛国珍、王桂生、王毅前、荆铭玉、翟贵元 成 员:韩正龙、魏素青、张士驰、杨丙午、许继东、苏瑞红、郑本涛、王玉峰、申鑫、马明浩及各施工队组机电经理。

节能环保办公室根据用电、用水、用煤分项进行考核,对各相关用户进行考核。矿属各单位要设立节能工作管理人员。 二、管理目标

1、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2、矿年度电费控制在吨煤电耗指标之内,各单位完成节能办公室分解指标。

3、矿年度用水量控制在年度计划指标之内,各单位完成节能办公室分解的指标。

4、矿年度自用煤控制在月、季、年度指标以内。 三、节能管理人员职责

1、节能办公室负责全矿节能工作,各单位节能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各单位节能工作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节能环保办公室,对生活、机房等用电、用水及用煤单位进行能源使用计量,按指标进行考核,实现节能管理的“精细化”。

2、建立健全能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资料。定期进行能源使用分析,为我矿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合理调整矿井能源使用方式及分配情况,达到经济运行、节约能源根本目的。

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收集和传播节能信息,总结、交流节能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4、制定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及月度、年度能源消耗计划指标,并进行考核、评比,促进合理利用能源。

5、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测评、调研工作。

6、编制企业节能的近期、年度和长远规划,制定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7、根据实际及时制定、修改本单位各用户的能耗指标。

第二章 节电管理办法

一、目标

完成本单位的电力节能指标。各单位的节能指标由节能办公室根据公司下达的节能指标分解。 二、管理制度

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公司下达的指标及节能制度,制定本单位详细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由本单位专(兼)职节能管理人员每月23日将本单位月度能源利用情况进行总结,25日前报矿节能环保办公室进行核实,强力推行奖惩制度的落实。

(一)通用部分

1、全体职工必须树立节约意识,优先使用节能产品、设备。照明灯逐步淘汰白炽灯,改为节能灯、LED灯。

2、严格执行“增容审批制度”,用户用电、增容必须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批,根据用电批复到节能办公室申请装表计量,计量设施安装好后方可使用;原用电方案需改变的,必须经节能环保办公室审批,如需安装、更换、挪移、回撤电表等工作必须提前向节能环保办公室申请。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罚责任单位(人)200元。

3、不准私自增加负荷,改变用电方式。所增加的负荷未经节能环保办公室批准,不予增加用电指标;减少负荷时,必须及时通知节能环保办公室进行调整指标,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4、爱护计量设施。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责任单位及时维护好各自范围内的计量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跟节能环保办公室

联系;私自处理或破坏计量设施,除承担发生的经济损失外,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杜绝偷电行为,电度表铅封损坏、甩掉不用、私调电表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由当事人承担本用电区域内当月用电差额。举报有奖,对于举报偷电的人员,进行保密,经查举报属实后,给予罚款数额50%的奖励。

6、各单位要制定所辖区域日常照明规定,并根据昼夜长短变化每旬调整一次,以天亮可隐约见道路和不妨碍正常工作为准,无人作业机房硐室必须关灯,无人作业但有人值班地点要控制亮度,亮灯不允许超过全部灯具的50%。超过规定每次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值班人员100元。

7、机电科要抓好用电审批、核算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合理调整变压器的负载,减少变压器及线路损耗。

8、外供电用户(含外施工队)收费标准:计费以照表计电费加损耗电费执行,按0.85元/kWh收取(政府性调整除外)。

(二)生活用电管理考核、收费标准

1、职工宿舍:指标以内不收费用,超量部分20度及以内,按0.85元/kwh收取电费,20度以上按1元/kWh收取电费。

2、创建节约型企业。办公室、宿舍区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停空调、饮水机、电视、电脑等用电设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公共场所,不需要长时亮灯的地方,由区域电工负责安装声光控照明灯具。

3、办公室、职工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否则,除承担电费、没收其用电设备外,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电炉子300元/次,电饭锅200元/次(含电水壶),热水器50元/次,电暖器300元/次。 (三)生产用电管理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用电考核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用电管理全权负责。

2、生产单位主管供电设备的负责人为安装、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电度表安装及日常管理。

3、机电部门要加强10KV变电所无功补偿管理,保证全矿功率因数不低于0.90,否则,因功率因数低所增加的费用从责任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变电所的低压系统无功补偿坚持正常投入,严禁私自退出,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4、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空载运转时间。各单位要大力提高司机的操作技术,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利用率。检修、交接班及空闲时间,采煤面液压泵站要及时停机,皮带及刮板机要根据生产情况,集中运输,减少空载损耗,提高设备利用率。每发现一次设备空运转超10分钟,罚当班司机50元、当班管理人员50元、责任单位200元。

5、提高提升运输系统的利用率,副井提升物料时,严格执行平衡提升,尽量减少单提、单放,特殊情况必须请示矿调度室。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相关单位200元。副井和人车提升人员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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