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瞭望时评》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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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瞭望时评》第10期

法律的生命在于信仰

两百余年前,美利坚立国之初,宪法初成,仍有不少缺漏和犹疑之处。后来威风赫赫的联邦最高法院,尚“蜗居”在国会大厦的一间地下室里。筚路蓝缕而来,美国宪法护佑出一个世界头号强国,联邦最高法院则护佑了这部宪法的固若磐石和与时俱进。何以至此,众说纷纭,但大体离不开三者:

其一,民众为捍卫自身权利而提请诉讼,不断推动法律理念与司法实务的进步;其二,法院对法律的释义拿捏精准,在法治的根本理念和社会变迁的脉搏之间谨慎地维持平衡;其三,在各方克制之下,公权力一直保持着对法律权威的俯首臣服。

从大洋彼岸说起,绕一个大圈子回到中国。至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是为中国法治进程乃至现代化进程的一座里程碑,可喜可贺。不过,立法之后,如何把纸面的法律变成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当中的准则,将是下一阶段全体国民面临的重大课题。

已经形成的法律体系就好比一把尚方宝剑,有劈奸斩恶之能,但如何用,能否用在实处而非挂在墙上,还需要一个接一个的“包青天”。此间,司法实务界的作用自然不容遑让。 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融入到普遍的司法实务中去。这一问题,在法律体系内部仍存在某些冲撞的现阶段,显得尤为迫切。比如,当前刑诉法与律师法之间存在一些不合拍之处,由此产生了理念与实务如何相辅相成的争议。折冲樽俎在立法修法过程固属必然,在法律运行之中也难避免,这就格外要求实务界去寻求法治理念的根本共识,踩准时代前进的脚步。

公权力对法律保持尊重和服从也至为重要。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闹剧、雷人之语,尚可作为法治教育的反面典型,但那些大家熟识而麻木的、视法律若无物的潜规则,则不啻对法律信仰的最大冲击,若任其横行,势将瓦解社会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共识,进而阻绝社会良性进步的路径。

从中外法治历史来看,公权力对法律的服膺,司法实务界对法律理念的捍卫,非不能也。但要让其如此作为,离不开全体民众对法律的虔诚信仰,以及对法律实施的严格监督。某种程度上,一次“较真”的诉讼,一起“围观”的案件,都在推动着纸上的法律体系成为活生生的社会规范。

说到底,所谓持尚方宝剑的“包青天”,就是我们自己,就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

个税改革到底有多难

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其主旨是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为此,除了提高被广泛称为起征点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外,还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在目前物价上涨等背景下,这些办法会将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纳入免税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也因此,专家对起征点尚有不同意见,有认为应从目前的2000元上调至3000元,也有观点认为调至5000元较为合适。

个税改革的方向受到社会各界肯定,但从公平与长远的角度看,现行个税税制模式,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

首先,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所得税制,即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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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现行个人所得税仍以个人为征收对象,教育、医疗、抚养、赡养等家庭必须支出因素未被统筹考虑其中,调节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针对上述问题,“十一五”期间,以家庭为征收单位、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式被明确提出,然而至今未见明显进展。那么,个税改革到底被什么绊住了脚步呢?

一个始终、反复被讲起的理由,是目前税务机关无法掌握准确的个人收入信息,包括股息、利息、分红、遗产继承等收入,都游离于监控之外;此外,对家庭而言,税务机关也难以掌握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取得真实数据非常困难。

进一步深究,一个始终、反复被说起的障碍,则是“信息分割”,也就是涉及到个人、家庭的财产信息,分别掌握在房产、银行、税收等多个部门里,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共享。 但疑问在于,这样的障碍在实践中不难逾越。比如,一些地方在房地产调控中,对二套房判定标准采取“认房又认贷”,房产管理部门和银行系统在没有联网的情况之下,也翻越了信息的阻隔;再比如一些城市在认定“低保人群”时,为避免骗保,也实现了银行、房地产、民政等多个部门的信息综合。

这些迹象都很清楚地说明,建立更公正的个税征收制度,技术及体制障碍并非不可逾越,更需要的只是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决心。

警惕“复合型泡沫”风险

当前,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面临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的压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月发表的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及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就警告说,新兴市场经济体必须密切关注资产价格泡沫和过度信贷的迹象。

笔者认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已呈现“复合型泡沫”现象,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值得警惕。从当前的动向来看,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复合型泡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动产等资产和一般物价同时上涨;二是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成为主题的背景下,新兴市场国家在环境产业、替代能源和节能减排上投入较大,但由于技术仍不成熟,核心技术掌握在发达国家,这些大规模的投入很可能导致投资过猛型“环境泡沫”;三是在能源和资源上也存在大规模投资泡沫。

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应对危机,新兴经济体纷纷“下猛药”,加大经济刺激力度,实行大规模财政支出的政策,但是这一危机初期的应对政策目前所起的作用在递减,负面作用则在上升,导致“复合型泡沫”日益显现。

新兴市场国家大多是转型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市场不完善,现有市场条件也用得并不充分,政策手段并不善于使用市场工具和机制。同时,资本和债券市场的不发达,导致一般企业融资不得不主要依赖银行。政府持续执行大规模财政支出所带动的融资,更主要依赖于银行,尤其是,在国家政策银行主导投资下,如果上述的“复合型泡沫”破裂,银行的不良债权增加,很可能直接导致政策性银行首先出问题,进而扩散到商业银行,对经济带来冲击。 因此,IMF在上述报告中提出,新兴市场国家需尽早结束宽松货币政策,从抑制危机传播、应对全球经济衰退的“战时政策”,回归维护经济均衡发展的“平时政策”。IMF第一副总裁利普斯基上月强调指出,许多国家需要收紧货币政策,减少财政刺激举措,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并附之以汇兑政策,防止经济过热。

IMF担心的是,发达国家正殚精竭虑地解决其高失业率、不断增加的公共债务和银行受损等问题,新兴市场国家目前担负着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任,一旦新兴市场泡沫破裂,就可能导致全球经济重新陷入衰退。

为避免这一结果,更为了避免新兴市场国家本身因泡沫破裂加重政府债务负担,进而引发经济衰退,新兴市场国家有必要采取行动,调整政策,并推出有利于投资融资的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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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民间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形成以民间投资和个人消费为引擎的“自律性复苏”,确保经济平稳转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8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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