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与农民工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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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

农村经济2010年第9期

就业歧视与农民工社会保障

张体魄

[摘要]就业是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持力量,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城乡统筹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我国现代化转型期,农民工就业歧视表现为就业各环节的歧视,对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加剧了就业保障歧视。消除就业歧视影响,构建合理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建立平等就业促进机制、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机制和经济发展人文引导机制,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

[关键词]农民工 就业歧视 社会保障 互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70(2010)—09—0067(04)[作者]张体魄 副教授 西华师范大学商学院 四川南充 637009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持力量,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城乡统筹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我国现代化转型期,就业歧视严重地影响着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甚至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位。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民生政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加强就业歧视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主要表现

就业歧视是就业与歧视的合成词。歧视,简而言之就是不平等地对待,它广泛存在于社会各领域,有经济歧视、政治歧视、文化歧视和社会歧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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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优惠。结合我国转型社会实际,本文所述的就业

歧视,是指条件相等或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或受聘过程中,因某些与职业内在需要无关的因素不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以及工资配置、升迁、培训机会和就业安全保障的平等待遇,从而使其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的现象。在我国现代化转型期,农民工就业歧视普遍而严重,它渗透农民工就业的全过程,表现为就业各环节的歧视。

1.就业机会歧视。就业机会歧视是指农民工在接受雇佣、选择职业或升迁时,不能享有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就业机会,主要包括雇佣歧视、职业歧视和晋升歧视。其中,雇佣歧视是指农民工因户籍、身份等非经济因素不能享有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雇佣机会。目前,我国城市普遍存在二元劳动力市场:一个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福利优越的高级劳动力市场,专门针对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另一个是收入低、劳动环境差、福利低劣的低级劳动力市场,则属于农民工。二元劳动力市场中城市劳动者所从事的许多工作,农民工不是不能干、不愿干,仅仅因为没有城市户口不允许干。农民工被人为地限制在低级劳动力市场,由于“拥挤效应”,不仅工作难求,而且随时面临解雇的命运。职业歧视是指农民工不能按市场规律自由择业,被人为地职业隔离,只能从事那些脏、苦、累、差的工作,在现实生活中

就业歧视作为多种歧视的复合体,集中表现为经济歧视。现代劳动经济学认为,就业歧视存在于雇主为既定生产率特征支付的价格依据人口群体不同而表现出系统性差别的时候,具体反映在职业选择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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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直接限制或既定人力资本获得较低报酬。社会

问题经济学认为,就业歧视是相同的人(事)被不平等地对待或不同的人(事)受到同等地对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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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括劳动力市场歧视和非市场歧视。

1958年通过的《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认为,就业歧视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做出的、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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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表现为城市政府对农民工的总量控制、职业和工种限制、先城后乡控制等。晋升歧视是农民工在就业中不能享有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职称晋级和职务升迁机会,成为被挤兑对象。

2.就业待遇歧视。即是指农民工在就业中不能享有与城市劳动者同等报酬和工作条件,主要表现为工资歧视和工作环境歧视。其中,工资歧视是就业待遇歧视的最直接表现,是指农民工与城市劳动者同工不同酬,被迫接受低工资,被恶意克扣、无故拖欠工资,不发或少发加班费等。有学者运用Oaxaca、Blinder工资差异分解模型对转型期农民工工资歧视作了计量分析,将农民工和城市劳动者的一系列个人特征造成的工资差异,从工资决定中分离出来,测度了就业歧视对农民工工资的影响程度,认为农民工与城市劳动者工资差异的59.4%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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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来解释。工作环境歧视主要体现为农民

化以及对城市社会保障优越性的耳闻目睹,更加激起了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城市社会保障的强烈愿望。但是,就业歧视使农民工就业困难、工资收入低下,在维持家庭成员生存、子女教育费、交通通讯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开支外,结余较少。据国家统计局调研组调查,2004年全国农民工工资收入扣除生活成本,平均结余489元,到东部地区务工的中西部农民工平均结余分别只有416元、401元,剔除子女教育费、老人赡养费等,实际结余很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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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几乎难以承担医薄。

疗、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首先要解决的是目前家庭成员的生存问题,对未来风险考虑较少,因而一般选择不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即使在地方政府法律政策的强迫下参加了城市社会保险,也会寻找机会退出。

2.导致改善现行农村社会保障的难度增大。由于经济、社会、历史等原因,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险覆盖率远远落后于城市,仍然以土地和家庭保障为主,土地和家庭发挥着最基本的就业和生活保障功能。农民进城务工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形式,然而就业歧视阻碍农民工分享城市经济成果,增加了改善现行农村社会保障的难度。一方面,它增加了改善农村就业保障的难度。随着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我国农村有适龄劳动人口4.89亿,耕地19亿亩,按劳均10亩计算,仅需劳动力1.9亿,扣除在乡镇企业务工的1.3亿,还有1.7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出于城乡比较利益的考虑,进城务工必然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但是,就业歧视降低了农民工城市就业的经济预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过重就业状况难以改善。另一方面,它增加了改善农村社会保险和扶助的难度。农民进城务工不仅为城市创造了财富,而且为农村增加了收入。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家庭总收入中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2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家庭总收入24.4%,2003年占24.7%,2004年占25.4%,2005年占25.6%。但是,就业歧视使农民工工资水平与城市工工资水平相比呈下降趋势,其差距一直在拉大。据测算,2002年农民工与城市工工资收入比为1∶6.64,2003年为1∶6.83,2004年为1∶6.98,2005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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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农民工收入相对下降,增加了地方政府

工普遍被安排在恶劣的劳动环境条件下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伤事故多,一些人长期与有毒有害物质、粉尘、噪音接触,患上了严重的职业病,甚至丧失了生命。

3.就业服务歧视。主要包括就业培训歧视、就业信息歧视和就业管理歧视,表现为农民工不能与城市劳动者同等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分享就业培训服务;不能与城市劳动者同等获得政府的免费信息服务,要想获得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就业机会,往往要付出更高的搜寻成本;不能与城市劳动者同等获得政府的执法支持和社会管理服务,常常要求办理务工证、计划生育证和流动人口暂住证,并人为设置收费壁垒,交纳治安管理费、卫生费等更多费用。

4.就业保障歧视。主要包括劳动签约歧视和社会保障歧视,表现为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愿或仅形式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被随意解雇,就业不稳定;在就业中断后,不能与城市工同等享有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等。

二、就业歧视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严重影响就业歧视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加剧了就业保障歧视。

1.导致农民工缺乏参加城市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农民工作为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推动者,无不希望分享现代城市文明、参加城市社会保障。特别是随着农民工家庭人口的老龄化、家庭功能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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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扶贫负担,延缓了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进程,影响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或缺位,使农民工返乡时社会保障关系无法转移接续,必然反过来进一步打击农民工参加城市社会保障的积极性。

3.导致支持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人力资本匮乏。西奥多 W 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指凝结在人体内的能够使价值迅速增值的知识、技能及其表现出来的能力,是劳动者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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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的形成过程是劳动者为获得未来收泉。

制。首先,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户籍、工种和行业限制以及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支持和鼓励外出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促进农民工自由流动。其次,加强劳动力市场监测引导。建立劳动力市场监测体系,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的劳动力供求状况进行系统监测,收集信息,研究对策,调控引导,促进农民工流动有序。再次,加强劳动力市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违宪、违法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的清理,制定《平等就业促进法》,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程序,促进农民工公平竞争。最后,加强劳动力市场检查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劳动力市场监督体系,将立法、司法和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一方面对各种就业歧视或变相就业歧视行为严惩,提高就业歧视成本,另一方面对反就业歧视或没有就业歧视行为的单位给予税收、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形成反就业歧视激励机制。就业歧视的消除,保障了农民工收入,必将有利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就业资源稀缺、农民工素质偏低、制度与政策刚性等因素的影响,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必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

2.建立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机制,增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抗干扰性。政策是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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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期不能消除农支持和实现制度的重要形式。

入自觉主动的投资过程。教育培训是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途径,它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收入水平。但是,就业歧视把农民工限制在低端市场的职业领域,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低,使其没有时间、精力,更没有财力和积极性提高自身素质,加上政府和企业的教育培训歧视,使农民工人力资本积累更加匮乏,知识技能更加低下,直接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削弱了农民工的城市就业竞争力,强化了农民工的低端劳动力市场地位,使其收入普遍偏低,进而削弱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经济基础。同时,农民工人力资本积累匮乏、城市就业竞争力低下,使农民工对能否长期在城市就业、生存存有疑虑,影响其参加城市社会保障的信心和决心,削弱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心理基础。而且,农民工在低端劳动力市场的拥挤效应,加剧了农民工城市就业的不稳定性和跨地区流动性,加上流动的农民工数量庞大,给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提出了世界其它国家从未遇到过的难题,特别是在我国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情况下,农民工的高度流动性使社会保障制度多样性的弊端暴露无遗,也削弱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社会基础。

三、消除就业歧视影响,构建合理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以就业保障为基础,收入保障为核心,社会经济发展为出路。因此,消除就业歧视影响,构建合理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促进平等就业,加强政策协调,加强经济发展的人文引导,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

1.建立平等就业促进机制,保障农民工收入。消除就业歧视,前提和基础是建立平等就业促进机

民工就业歧视的情况下,为了增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抗干扰性,更好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加强政策协调,建立具有特色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机制。一是降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门槛。实行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年限与城市居民区别对待的政策,在就业歧视存在、农民工收入偏低、就业不稳定的条件下,必将有利于保护和鼓励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二是分层分类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足和农民工构成复杂、对社会保障需求差别较大的实际,按轻重缓急安排保障项目,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解决农民工的失业、养老和生育保险。对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参照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制定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办法;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实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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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模式。三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投入责任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责任,使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建立或委托专门机构统一运作,严惩挪用、挤占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行为。五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网络。协调农民工流出地与流入地政府的关系,把农民工纳入流入地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专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个人账户,把全国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转换、支付、查询等纳入计算机网络系统,使其能够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转移接续。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性增加,抗干扰能力增强,必将进一步弱化就业歧视的影响,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合理化。

3.建立经济发展人文引导机制,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邓小平同志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江泽民同志强调,“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胡锦涛同志为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指明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方向。为了更好地将制度约束内化为自觉行动,从根本上消除就业歧视影响,构建合理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加强经济发展的人文引导,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第一,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人们认识到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建立在保障人权基础上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才能充分调动人的劳动积极性,发挥人的潜能,提高整个社会的创造力;使人们认识到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农民工社会保障对社会的“安全伐”和“稳定器”作用,对农民工采取就业歧视和牺牲社会保障的做法,虽然一些企业短期内获得了效率,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将更大程度地影响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必将改善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的心理环境与舆论环境。第二,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进步和产业的演进往往伴随着新的产业空间的生成和人们对更高生活质量的期盼,为人们的就业提供新的出路。然而这往往并非现存的就业岗位,需要人们去发现和适应,进而去发展,使之成为更加宽广的就业与发展空间。要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必须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知识技能,增强农民工的城

参考文献:

市就业竞争力,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发展积累人力资本。第三,加强产业发展的人文引导,保障农民工收入。产业是就业的载体,是就业与经济发展联动的主要纽带。产业演进在总体上虽会带来就业空间的拓展,但由于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特别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导向,首先带来的是对活劳动的节省,从而导致对就业的排挤,所以必须加强产业发展的人文引导,与高科技对就业的“排挤力”相抗衡。所谓“产业发展的人文引导”是指产业发展中不断增加人文关怀,增加个性化的服务与沟通,尽量减少高科技发展和盲目市场化给人类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向。加强产业发展的人文引导,促进企业用工及工序流程的规范设计,引导企业实施规范的用工匹配,禁止无原则、无休止地“减员增效”,维持农民工较高的就业率,使其收入有保障,社会保障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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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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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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