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方案_1

更新时间:2023-04-27 21:0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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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井下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第2页/共18页编号:FS-QG-17735

井下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underground rail transporta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工程概况:

为加强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新田煤矿20xx年运输系统安全、高效、正常作业,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副斜井主提升绞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工种《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作业。

2、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质量好、轨道道岔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报警装置;“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3、机运二队配专人负责绞车钢丝绳检查,每天必须详细

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规范填写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钢丝绳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时,应立即停止绞车运行,进行处理或更换钢丝绳,否则严禁绞车运行。

4、副井口、副井底必须设置语音信号装置,绞车运行时,提示“正在行车、严禁行人。”

5、机运二队负责对副井内所有电器、信号、照明及轨道进行检查、维护。

6、除机运二队检查维护人员外,日常中禁止任何人员从副斜井筒上下井。

7、在副井内行走人员在接到警示或发现车辆运行时,应立即到躲避硐室内进行躲避。

8、提升前,绞车司机与把钩工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架子车连接装置、钢丝绳、保险绳、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绞车钢丝绳有无打结、压伤、死弯、锈蚀和断丝等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9、提升前,把钩工必须对斜巷轨道、道岔开合情况进行检查,只有在确认可以安全提升,方可进行提升作业。以慢速往上提升,在进行提升作业时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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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10、把钩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所用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对于绑扎不牢固的矿车进行重新绑扎,连接不良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11、串挂矿车数量由机电部经核算后,填写运行管理牌版,按此牌版规定严格执行,无牌板、牌板无数、填数不清、负责人不清,不得运行。

12、在提升前,绞车司机应检查滚筒上绳端压板是否固定牢固,严禁剁股穿绳。滚筒上排绳整齐,无咬绳、爬绳现象。

13、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插销,架子车插销防脱钩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14、绞车司机要慢拉慢放,保证车辆运行平缓,非特殊情况严禁急开、急停。

15、运输车辆未停稳前,把钩工严禁摘挂钩,严禁有人进入车场。车场内有人,严禁打点拉车。下把钩工连钩后,必须站到躲避硐室或安全位置后,方可打点拉车。

16、在斜巷提升作业时,严禁在提升巷道内作业或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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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观察车辆运行的人员必须在躲避硐室内观察,严禁出硐在提升巷道内观察。

17、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在提升斜巷卸载物料时,必须与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停车地点及行车速度,待矿车停稳后采取安装临时卡轨器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卸载物料。提升期间施工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内或其他安全地点。

18、发现车辆掉道后,必须先与绞车司机联系好,将绳缠紧,然后把车辆固定好,方可进行处理,严禁摘钩复轨或强拉复轨。

19、当出现矿车掉道处理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指挥处理。专人现场指挥将矿车掩、垫好,将所有人员撤到行车区外或躲避好后方可打点将矿车拉上轨道。

20、处理掉道车及行车时,严禁采用人力顶靠车辆同时拉车。

21、复道措施:

(1)运输过程中出现掉道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在进入本路线的关键地点设“禁止通行”标志牌或设岗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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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复道作业前,先检查车辆封装和连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掉道车辆固定,而后由现场负责人制定上道方案;

(3)掉道后严禁用绞车等设备强行牵引复道;

(4)掉道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杂物,看好退路;

(5)处理掉道时,严禁两端同时复道。两轮掉道时,掉道车辆的非复道端必须用硬质木料垫实、掩牢,用工具将车辆抬高后,用木料随起随垫,待车轮缘与轨道边复合时,抽出垫木后放下车体;严禁人员站在下坡方向处理掉道,严禁站在车辆歪倒方向处理掉道;处理掉道人员站位应保证不小于800mm的安全间隙,并有躲闪余地,严禁摘掉滑头和连接装置处理掉道;处理掉道进程中,应清理干净下坡方向和下车场内的所有人员;

(6)用手拉葫芦复道时,葫芦的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葫芦的额定提升重量,用锚杆作起吊点时,生根不少于2处;

(7)支架车等超高设备或有倾斜可能的车辆掉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车辆歪斜的措施;

(8)用千斤顶复道时,两端接触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9)采用人力杠杆复道时,杠杆必须要定位,严禁杠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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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转动,防止杠杆滚落后砸伤脚;

(10)斜巷处理复道,严禁摘掉钩头及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留余绳;

(11)串车最上方车辆掉道,应先对下方车辆固定锁牢后,再处理掉道;

(12)装车必须找好重心,不得偏斜;设备装车要求:设备重心与车盘重心相距不得大于100mm,并严格按要求装好车,不得单独使用钢丝绳封车。所有辅助小件必须与封车主体固定牢固可靠。

22、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倾斜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档车栏(杠);

(3)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4)各车场安设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5)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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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且连接可靠,绳卡无松动。

24、信号必须声光清晰、打点准确可靠。

25、必须使用合格的矿车。

26、行车时斜巷下方严禁有任何人员作业或逗留,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27、运输车辆下放时,绞车必须带电运行,严禁放“飞车”。

28、绞车司机不得擅自离岗,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绞车电源。非绞车司机严禁操作绞车。

29、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现场负责人在现场统一协调,指挥作业,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0、下放运输车辆时绞车司机密切注意信号,根据信号开动绞车。收到停止信号时必须立即停稳车子,把钩工用临时卡轨器固定好矿车。

31、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拔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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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后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33、必须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斜巷小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绞车司机证,方准上岗操作。

2、瓦斯检查员负责小绞车周围有害气体检测。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3、绞车使用完好,维修人员每天应对绞车运行情况、各种制动闸、闸皮、信号使用情况以及钢丝绳断丝情况仔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

4、绞车工使用绞车前及使用后,都要对绞车、钢丝绳、联结装置及压、戗柱进行检查,发现有隐患时,不得使用。

5、绞车司机上岗后必须集中精力,听清信号,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绞车,严禁用晃灯或喊话等方式进行联系。

6、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把钩头与车辆用专用销子、连接环联结完毕并闭锁,系好保险绳,确认无误后,方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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