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 高压电力电缆及电缆户外终端-ok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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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启备电源暂无审查意见,电压等级暂按110kV考虑)

宁夏华电永利一期2×660MW工程

第二批辅机设备招标

110kV高压电力电缆及电缆户外终端

技术规范书

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 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

目 录

附件一 技术规范 ............................................. 1 附件二 供货范围 ............................................ 12 附件三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 15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附件八 附件九 附件十

交货进度 ............................................ 17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 18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 21分包与外购 .......................................... 23大(部)件情况 ...................................... 24差异表 .............................................. 25罚款条件 ............................................ 26

附件一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 宁夏华电永利一期2×660MW 工程110kV 高压电力电缆及电缆户外终端设备,它提出该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如有请在差异表中体现),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论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按最新颁布标准执行)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7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8 当工程采用设备编码标识系统时,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设备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方提出。 2

技术要求

2.1 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ISO9000系列,UL,FCC,IEEE,NEMA PE-14. GB2952.1-2008 《电缆外护层 第1部分:总则》

GB2952.2-2008 《电缆外护层 第2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 GB/T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GB311.1-2012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401-2002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1

GB/T295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2900.10-2013 《电工术语 电缆》

GB/T304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T3953-2009 《电工圆铜线》 GB4005-1983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T699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GB/Z18890-2015 《额定电压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GB50168-2006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IEC60859-1999 《电缆头标准》

IEEEstd 48-1996 《2.5~765kV交流电力电缆终端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IEC60815-2008 《污染环境中所用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

这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2.2 工程概况 2.2.1 厂址所在地

宁夏华电永利一期(2×660MW)工程系新建性质。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和脱硝设施。

本工程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规划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85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5km处的白土岗乡境内。

本工程处于宁夏煤炭能源化工基地,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划的区内重要电源点,该工程的建设可将该地区的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转变为电源,变输煤为输电,将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地区电网网架结构,对促进宁夏煤炭资源的开发、全国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自治区的经济开发和促进民族的安定团结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3月开工,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7年12月建成投产,第二

2

台机组计划于2018年3月建成投产。 2.2.2 运输

本工程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规划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85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5km处的白土岗乡境内。没有水路运输条件,主要考虑铁路、公路运输方式。 2.2.3 环境条件 2.2.3.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38.1 ℃ 最低温度: -29.6 ℃ 最大日温差: 30.4 ℃

2.2.3.2 海拔高度: 1342.40 m 2.2.3.3 最大风速(50年一遇): 24 m/s 2.2.3.4 环境相对湿度:

年平均: 50 %

2.2.3.5 地震烈度: Ⅶ 度 2.2.3.6 污秽等级: e 级

(爬距: 3.18 cm/kV,按最高工作线电压计)

2.2.3.7 覆冰厚度: 10 mm(由于气象资料里无覆冰厚度,暂按10mm考虑) 2.3 工程条件 2.3.1 系统概况

1 系统额定电压:110kV 2 系统最高电压:126kV 3 系统额定频率:50Hz

4 启备变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点 经隔刀 接地 2.3.2 安装地点: 户外 2.3.3 布置方式

电缆: 电缆沟敷设方式 电缆终端: 户外支柱安装

2.3.4 其他要求

以下内容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 3

2.4 110kV电缆技术要求 2.4.1 电力电缆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2.4.1.1 电力电缆型号: ,额定载流量: A 2.4.1.2 电力电缆额定电压:64/110kV(U0/U);Um=126kV 2.4.1.3 短路电流水平:40kA 2.4.1.4 短路电流持续时间:3s 2.4.2 敷设条件

2.4.2.1 敷设地点:电缆沟内

2.4.2.2 敷设电缆时的可能最低温度 :-26.9 ℃ 2.4.2.3 电缆运行环境温度(最高;最低;平均)

见2.2.3 中环境条件

2.4.2.4 电力电缆排列方式包括尺寸:电缆沟内三相垂直布置固定安装,相间距300mm。电缆应适合安装于户外,暴露于空气中、阳光中。

电缆敷设设计、施工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现场指导。

2.4.2.5 金属护套接地方式:一端直接接地,另一端经保护器接地。 2.4.3 缆芯最高工作温度:≥70℃

2.4.4 电力电缆绝缘水平(以下为海拔1000米以下要求,投标方需按照工程实际海拔高度进行修正):雷电冲击耐受电压:550kV(峰值)

2.4.5 电力电缆护层绝缘水平(以下为海拔1000米以下要求,投标方需按照工程实际海拔高度进行修正)

2.4.5.1 电缆主绝缘雷电冲击耐受电压:550 kV(峰值) 2.4.5.2 电缆外护套雷电冲击耐受:37.5 kV(峰值) 2.4.5.3 1分钟工频耐受电压:24kV 2.4.6 电缆类型

2.4.6.1 电力电缆绝缘材料:交联聚乙烯(XLPE)

绝缘材料标称厚度: mm

厚度公差、水份含量、杂质和微孔小于国标规定。 2.4.6.2 电力电缆导体材料: 铜

导体标称截面: 400 mm2 ;电缆截面误差为:0-5%。 电缆单位长度质量: 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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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 电力电缆护套结构:外护层 聚乙烯 护套,对单芯电力电缆使用非磁性材料。

2.4.6.4 交联电缆应具有金属套径向防水层。 2.4.6.5 电缆允许受力

拉力: kg 侧压力: kg

2.4.6.6 电缆外护套应选用阻燃型。阻燃电缆是指难燃电缆,阻燃(难燃)等级为C级。

2.4.6.7 导体直流电阻值: Ω/km 2.4.6.8 绝缘损耗: w/km 2.4.6.9 电缆电容: F/km

2.4.6.10 弯曲半径:敷设时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5倍,敷设后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0倍。 2.4.6.11 电缆导体最高工作温度: ℃

2.4.6.12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3s),电缆导体最高温度:≤160℃

2.4.6.13 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有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标明110kV电缆的总长度: m,总重量 kg。标志耐摩擦。成品电缆标志符合GB6995.3规定。

2.4.7 110kV电缆一端经过户外电缆终端与启动/备用变压器通过裸导线连接;另一端与110kV屋外GIS配电装置连接。 2.5 110kV电缆终端技术要求

110kV户外电缆终端,采用干式电缆终端,采用硅橡胶套管及硅橡胶应力锥户外终端,选用大爬距伞裙(爬距满足e级污秽要求)。

GIS电缆终端按照IEC62271规定有两种尺寸,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提供与之配套电缆GIS短式终端,要求与GIS相连部分终端集成在GIS配电装置内。 2.5.1 型号: 2.5.2 载流量: A 2.5.3 冲击耐受电压水平:550kV 2.5.4 局部放电水平:<5 PC,1.5U0。 2.5.5 耐过电压水平:2.0U0 ;30分钟 2.5.6 系统接地方式:中性点经隔刀接地

5

2.5.7 安装地点及方式:室外露天垂直布置,固定安装。干式硬电缆终端应适合安装于户外,暴露于空气中、阳光中。 2.5.8 系统最大额定电流:2000A 2.5.9 系统三相短路电流:40kA 2.5.10 热稳定电流: 40 kA(3s) 2.5.11 额定工作电压: 110 kV 2.5.12 最高工作电压: 126 kV 2.5.13 爬距: ≥ 4007 mm 2.5.14 允许拉力: kg

2.5.15 招标方负责电缆终端头的制作,电缆校直及相关附件的安装。

2.5.16 户外终端具有使终端的底座与支架相绝缘的底座绝缘子,其安装方式设计成在需要更换该绝缘子时不需吊起或拆卸终端。

2.5.17 GIS终端尾管与电缆之间密封,特别是填充绝缘剂的终端应保证尾管处密封在长期运行中不发生泄漏,投标方采取措施避免绝缘剂漏入电缆金属护套内部。 2.5.18 GIS终端与GIS组合电器的连接尺寸符合IEC 62271-209的规定。

2.5.19 GIS终端、油浸终端采用干式结构,无需在终端尾管部位安装检测油压和能够补油的接口。

2.5.20 GIS终端顶部密封良好,能长期耐受0.7MPa的SF6气体压力。 2.5.21 GIS终端必须满足反复插拔使用,同时插拔安装时不需充放SF6。

2.5.22 投标方提供接管内径与电缆线芯外径的配合尺寸及压缩比要求,并提供接管压接的型式试验报告。

2.5.23 接头有密封保护铜外壳,铜外壳有绝缘外被层,外被层绝缘水平不低于电缆外护套的绝缘水平。

2.5.24 接头密封性能能满足长期浸泡在水中的要求。

2.5.25 绝缘接头在金属屏蔽断开处绝缘水平符合GB/Z 18890.1附录D中D4.2的规定。 2.5.26 环氧套管无杂质、气孔,内外表面光滑无缺陷,表面不留有注模缝,绝缘件与预埋金属件结合良好,无裂纹、变形等异常现象,每批产品色泽一致,提供环氧套管的相关出厂试验报告。

2.5.27 应力锥无气泡、烧焦物及其他有害杂质,内外表面光滑,无伤痕、裂痕、突起物,绝缘与半导电界面结合良好,无裂纹和剥离现象,出厂前对应力锥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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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 终端尾管有外绝缘,绝缘耐压水平与电缆护套一致。

2.5.29 终端内填充绝缘剂时,投标方采取措施尽量降低绝缘剂的含水量。如有可能或招标方需要时,可提供绝缘剂的各种气体含量和水分含量的控制指标。 2.6 电缆护层保护器 2.6.1 型号和型式:

2.6.2 保护器通过最大冲击电流时的残压乘以1.4后,应低于电缆护层绝缘的冲击耐压值。

2.6.3 保护器通流容量:10.0(8/20μs)

2.6.4 保护器在最大工频电压作用下,能承受5秒而不损坏。 2.6.5 保护器能承受的20次最大冲击电流:100kA

2.6.6 保护器阀片片数的确定:由保护器所承受的工频过电压确定,保护器阀片片数为:m=Us/U’

其中:m —— 保护器阀片片数;Us——护层工频过电压值;

U’—— 一片阀片所能承受的工频电压值(由保护器生产厂家提供),kV。 应优先采用氧化锌阀片的保护器。

2.7 110kV保护接地箱、直接接地箱防护等级为IP55。 2.8 技术规范表

由投标方填写的110kV高压电力电缆及电缆户外终端规范表(按供货不同种类必须填写完整)

110kV高压电力电缆规范表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8 9 110kV电力电缆 型号 额定电压(U0/U) 额定电流 导体材料 导体截面(mm2)及误差 雷电冲击耐压 操作冲击耐压 1分钟工频耐压 护层雷电冲击耐压 名 称 保证值 7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名 称 护层1分钟工频耐压 电缆绝缘材料 绝缘层厚度(mm) 厚度公差 金属屏蔽层厚度(mm) 外护套型式 导体直流电阻(20°C时) 绝缘损耗(W/kM) 电缆电容(F/km) 电缆允许拉力(公斤) 电缆允许侧压力(公斤) 导体最高工作温度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最高温度 110kV电缆户外终端 绝缘子型式 冲击耐受电压水平 局部放电水平 耐过电压水平 安装方式 电缆终端标称外径(mm) 电缆终端重量(kg/相) 电缆终端导体(1S)短路电流(kA) 电缆终端导体连续工作温度(℃) 电缆终端导体短路工作温度(℃) 直接接地箱型号 保护接地箱型号 护层过电压限制器 型号 保证值 12 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 保护器直流1mA 参考电压 标称放电电流10kA 下残压 2ms 方波通流容量 8

序号 名 称 4/10s 冲击大电流kA 工频过电压耐受能力 安装形式 终端套管技术参数 有效爬电距离(mm) 套管平均直径(mm) 保证值 13 大伞伸出距离(mm) 小伞伸出距离(mm) 干弧距离(mm) 套管的机械强度(kN)

3 设备规范

本工程订购的设备规范和数量见下表。

设备规范和数量

编号 1 2 3 4 5 名 称 110kV高压电力电缆 A相 B相 C相 110kV户外瓷套终端 110kV GIS户外终端 110kV电缆保护接地箱 110kV电缆直接接地箱 护层均压线 规格及型式 1×400mm 1×400mm 1×400mm 见技术规范书 见技术规范书 见技术规范书 见技术规范书 见技术规范书 222单位 米 米 米 套 套 块 块 米 数量 430 430 430 3 3 1 1 430 备 注 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包括所有附件 包括所有附件 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以上电缆长度为估算值,最终长度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且不得由于电缆长度变化而修改单价。供货长度以设计院施工图纸为准,最终结算以施工图为准。

4 质量保证和试验 4.1 质量保证

4.1.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投标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4.1.2 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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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的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1.4 投标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 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4.1.5 质保期为投运168小时后1年。 4.2 试验 4.2.1 工厂检验

4.2.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及出厂试验。

4.2.1.3 材料试验:材料根据标准试验,提供招标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4.2.1.4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2.2 工厂试验

4.2.2.1 提供试验依据的标准

提供试验的原理接线及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型号、精确度等。 4.2.2.2 提供试验报告。

4.2.2.3 投标方负责制造期间和装运前的必要的试验,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招标方。 详见技术规范中2.3.3条相关的试验标准及3.3条款内容。 4.2.3 性能验收试验

4.2.3.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3.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设备安装完毕后,招标方要按验收标准进行性能试验来验证是否达到指定的性能。

4.2.3.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性能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协商投标方确定。

4.2.3.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将委托有关测试单位进行,投标方或投标方现场代表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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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性能验收试验内容至少应包括“附件1的3.1性能保证”有关要求,具体内容将在试验大纲评审时确定。

4.2.3.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将在试验大纲评审时确定。

4.2.3.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 4.2.3.8 进行性能试验的时候,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帮助,并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4.2.3.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4.2.3.10 如果性能试验不能满足预定要求,需经调整和消缺后再重作试验,重作试验全部费用及劳动力将由投标方负责。

4.2.3.11 由招标方承担现场试验费用;工厂试验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5 包装、运输和储存

(此部分内容与商务条款有矛盾的内容以商务条款为准)

5.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5.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5.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5.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5.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5.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5.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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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和供货范围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三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设备技术协议中给出具体清单。

1.5 提供所需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

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补充供货。 2.1 投标方提供的供货范围(不限于此): 2.1.1 供货范围

1 110kV高压电力电缆(具体数量以订货图为准) A相: 430 米; B相: 430 米; C相: 430 米。

2 110 kV电缆户外瓷套终端: 3 只(与电缆配套) 3 110 kV电缆户外GIS终端: 3 只(与电缆配套)

4 110kV电缆保护接地箱: 1 块(包括所有附件)材质不锈钢,厚度2.5mm。 5 110kV电缆直接接地箱: 1 块(包括所有附件)材质不锈钢,厚度2.5mm。 6 护层均压线: 430 米

注1:投标方提供110kV产品的整盘电缆的最大长度应不小于本次订货的总长度 注2:投标方提供的保护接地箱、直接接地箱防护等级为IP55。 注3:投标方成套提供安装所需的电缆终端接地线。

注4:以上电缆长度为估算值,最终长度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且不得由于电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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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变化而修改单价。 2.2 投标方填写下表: 2.2.1 供货清单(不限于此)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米 米 米 块 块 米 1290 1290 1290 1 1 430 110kV高压电力电缆 110 kV电缆户外瓷套终端 110 kV电缆户外GIS终端 110kV电缆保护接地箱 110kV电缆直接接地箱 护层均压线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2.2 备品备件(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2.3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运行、检修所需要的非常规或非标准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调试、测试设备。投标方提供的专用工具清单如下:(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 绝缘电阻测试仪 500-2500V 台 1 Fuluk/日本共立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2.4 进口件及进口材料清单(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3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14

附件三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语言为中文。对于进口设备,投标方同时提供该设备制造厂的中英文版资料。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AutoCAD2004、文字Word 2000、Excel2000格式),设备外形要求提供三维模型电子文件。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在合同签定后1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及满足工程设计的图纸资料。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等四个阶段。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具体要求。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应标有“ 宁夏华电永利一期2×660MW 工程 施工图 设计阶段专用”字样。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供各设计阶段的配合资料为 16 套(设计院2套,招标方 14 套),并提供2套电子版(设计院1套,招标方1套);设备随机资料(全部资料)为每台设备 16 套(招标方 16 套)。

1.8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缩微的图纸不作为正式资料。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技术协议书签定后 7 天以内,投标方向招标方、设计院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 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型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重量、受风面积、运输尺寸和重量,一次端子尺寸和材料及其它附件。

2) 基础图:应注明设备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3) 产品说明书 说明书需包括下列内容:

a. 110kV电缆及电缆户外终端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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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10kV电缆及电缆户外终端和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 c. 例行试验数据。 2.2 设备供货时提供以下资料:

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2.1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设备本体及附件的安装、运行、维护、调试、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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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交货进度

合同设备的交货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在投标阶段投标方应按下表提出设备各部件的交货时间和顺序(各分项交货时间为设备该部件全部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序号 1 2 部件名称 110kV电缆交货时间 110kV电缆终端 交货时间(年月) 2017年6月 2017年6月 备注 说明: 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方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交货随设备部件的交货及时提供。

投标方可以根据进度及自己以前的供货经验提出与招标方要求不同但更为合理的交货时间,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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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

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 R 点: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 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

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 点:停工待检。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

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招标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参加现场见证。如果招标方

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投标方不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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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招标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投标方复印3份,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设备监造项目及内容如下表:

监造项目表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R W H 备注

投标方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填写上表的监造方式(在相应方式下打√),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4.3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4.5 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测试单位为招标方指定的国家级测试单位。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在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视具体设备而定)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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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附件一要求。

4.7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招、投标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供需双方均应承认。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

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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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在投标阶段即应将服务人月数计划表按下表列出。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现场服务人员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合计 计划人日数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备注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1.2.1 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1.2.2 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投标方应及时更换。 1.2.5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方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理由投标方负责。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供需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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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投标方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填写下表:

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3.5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费用自理。 2 设计联络会

2.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采用各专业联合召开的方式。正式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两次,第一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制造厂所在地,第二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招标方所在地。联络会议由招标方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方便。 2.2 设计联络会议题:

a) 讨论投标方提供的初步方案的总体设计(包括总体布置、系统)、技术资料

及标准协调。

b) 详细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c) 协调布置和接口。

d) 招标方复核并确认投标方提供的辅助设备厂家。 e)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f)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

g) 参观考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所生产的设备的电厂、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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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分包与外购

1 要求

投标方须按以下表格填写分包和外购部件情况,每项部件的候选分包商(或外购部件厂家)不少于2家,以供招标方选择。每项部件投标方须在备注栏中推荐一个厂家,并以该厂家的产品价格计入总报价中。最终分包商和外购部件厂家的确定必须得到招标方的认可。

国内外分包与外购部件表(不限于此)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序号 名称 产地 价格 备注 23

附件八 大(部)件情况

1 要求

投标方应说明招标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和运输路线等。 2 大件部件情况

2.1 投标方应按下表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和重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设备运输尺寸是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尺寸(米)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长×宽×高 重量 (吨) 厂家 名称 产地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2.2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2.3 投标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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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差异表

序号 条目 招标文件 简要内容 条目 投标文件 简要内容 25

附件十 罚款条件

1、最高温升:每超过额定值时规定的温升1K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三万人民币违约金。不足1K的值按比例下降,最高温升变化不得超过规定温升3K,否则卖方应负责进行处理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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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gc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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