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制度1(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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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体系

工作票管理制度

编码:ZGDL-06-04-01/L-DBSFD 版次:02 正文页数:14 附件数:4

DBSFD 总经理 孙贵根签字: 日期:

工作票管理制度

版次:02

页码:02/35

ZGDL-06-04-01/L-DBSFD

制度管理控制表

版次 01 02

编写 杨青武 章华明

补充 编写 凌治坤 董功俊

部门 审核 周 周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陈守成 孙贵根

发布 日期 2008-04 2009-02

下次评审 日期 2009-01 2010-02

涛 龚伟东 涛 陈多刚

本次修订 (废止)原因

1、进一步完善对工作票的管理,以适应电子工作票办理。

修订的 主要内容

1、将动火工作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制度中; 2、增加了介入工作票及紧急工作时相关规定。

制度实施、完善责任人 制度实施、完善执行人 解释部门

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

经理 安全主管 安全环保部

中国电力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细化《安规》对工作票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贯彻落实中国电力《工作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工作票管理流程,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及受托项目部,脱硫项目部可参照。 3 规定和程序 3.1 规定

3.1.1 凡在公司所辖发电生产系统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测试和安装等工作时,以及与发电生产系统设备相关的门、柜、围栏、构筑物等维护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根据工作内容选择相应的工作票类型,严禁无票工作。 3.1.2 工作票类型

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介入工作票。 3.1.3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3.1.3.1 热力机械工作票使用范围

a)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并且需要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的检修工作。

b)需要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1.3.2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使用范围

a)凡在电气系统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400V PC、MCC母线检修工作。 d)事故柴油发电机的工作。 e)厂变低压侧开关的工作。

f)电气高压设备二次回路上进行继电保护、仪表计划检修工作。

3.1.3.3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使用范围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低压配电设备和低压电动机及控制盘、低压配电柜(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等工作。 f)UPS、直流系统上的工作。

g)远动、通信设备工作,继电保护在通信通道设备上的工作。

3.1.3.4 热控工作票使用范围

a)在热工测量保护的装置、屏柜、仪表、电动/气动执行机构、计算机工作站和测量设备上进行检修、维护、检测、调试等工作需要将设备、装置停止运行(或备用)。

b)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并且需要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的检修工作。

c)需要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1.3.5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

动火工作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种级别。

a)一级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①制氢站围墙以内及室外氢气管道上、发电机及其汽机房内氢系统管道及其附件5米以内;②燃油罐及燃油泵房内、厂区输(回)油管道(包括附件)及其与油管并行的各种管道上、油水分离池内;③汽机润滑油、控制油和密封油系统上,及其它油站;④化学加药间、加氯间、酸和氯管道及附件上、危险品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⑤充装过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包括酸液)的容器;⑥

油浸变压器、电抗器等电气设备及油开关本体;⑦柴油发电机室和蓄电池室。

b)二级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①油库区院墙内需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范围外;②汽机厂房内需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范围外;③输煤栈桥、输煤皮带间内;④车库、库房等储存物品的场所内;⑤靠近油系统管道及附件上方的工作,有着火危险时;⑥煤粉管道、磨煤机制粉系统内部;⑦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电缆沟及竖井内;⑧控制室、继电保护小室、工程师站、电子间、档案室。

3.1.3.6 介入工作票使用范围

a)在生产现场做文明生产、定期检查及使用水、气等介质而无需做安全措施的设备维护工作。

b)在线带压堵漏、滤油、紧固和检测等无需方式调整或隔离措施的工作。

3.1.4 特殊状态下工作票使用有关规定

3.1.4.1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或非工作日遇有必须进行的检修工作,按紧急程序办理工作票。

3.1.4.2 机组计划检修时,可以根据工作内容和检修部门人力实行系统工作票形式,采用母隔离、子隔离方式办理工作票,但必须制订系统工作管理实施措施,并经检修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审核,检修项目主管领导批准。 3.1.5 动火工作票使用有关规定 3.1.5.1 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

a)一级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经动火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发,消防受托管理专责、公司安全部门安监主管或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的领导批准。

b)二级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经动火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发,消防受托管理专责审核,公司安全部门安监主管或负责人批准。

3.1.5.2 动火负责人在动火工作票中应写明动火工作的确切内容、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和计划动火工作时间,受托消防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核补充。

3.1.5.3 公司发电运行部负责氢气浓度检测,其它易燃易爆检测由消防受托管理部门负责,按动火工作许可人指定的测试地点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检测人员在“测量人”栏签字。

3.1.5.4 动火工作执行人在动火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经动火工作许可人签字后,在动火工作票上记录允许动火时间,方可动火作业。

3.1.5.5 动火工作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许可人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

3.1.5.6 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动火工作结束后,动火工作票一份由动火工作负责人收执,交动火部门(或项目部)保存,一份由动火工作许可人交运行部门保存,一份由受托消防部门保存。动火工作票一般保存时间为6个月。

3.1.5.7 一级、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或项目部)安监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受托消防员(二级动火也可为义务消防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3.1.5.8 在油区进行电、火焊作业时,电、火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的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点,并采用双线制,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严禁利用变压器外壳和构架作为电焊接地点或导通回路,在低压配电盘附近工作时,不得利用地排和零排作为电焊接地点或导通回路。

3.1.5.9 严禁在运行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在停运的制粉系统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此处积粉清除干净,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3.1.5.10 在氢气系统与设备周围5米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每隔2-4小时用测爆仪测量一次氢气浓度,最好使用两台以上测爆仪同时测量气体浓度,以防失灵。(爆炸极限值:空气中4.5%-75%;氧气中4.5%-95%)

3.1.5.11 在有条件拆下的构件上进行动火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3.1.5.12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达到效果的,尽量使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3.1.5.13 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3.1.5.14 动火工作间断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对易燃易爆物质进行监测。

3.1.5.15 一级动火工作票时间不得超过3天,二级动火工作票时间不得超过5天。动火工作票不得延期,到期未完,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3.1.5.16 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 3.1.6 其它规定

3.1.6.1 工作票应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考核的“四统一”管理。

3.1.6.2 工作票运行联的回收、统计、保存由运行部门负责,工作票检修联的回收、统计、保存由检修部门负责,安监部门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工作票一般保存6个月。

3.1.6.3 对生产现场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同时填写相应类别的动火工作票。

3.1.6.4 工作票安全措施填写要求

a)工作票中安全措施的填写,应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填写具体要求,包括应隔绝的一切汽(气)源、水源、风源、煤源、粉源、油源、电源,并按规定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加设的围栏、悬挂的标志牌、加锁、加堵板、挂警告牌等措施。 b)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顺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1.6.5 工作票由运行副值及以上岗位人员填写,由生产技术

部专业点检及以上岗位人员签发。

3.1.6.6 外部检修单位,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必须经公司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并获得授权后,方可担任工作负责人。

3.1.6.7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作票签发和办理人员(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动火工作票签发和消防审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者发文公布,资格考试不合格或当年未参加资格考试者取消其工作票签发和办理资格。 3.1.7 下列为不合格工作票

3.1.7.1 工作票无编号或重号、错号。 3.1.7.2 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

3.1.7.3 填写工作任务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 3.1.7.4 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符,或扩大安全措施。 3.1.7.5 安全措施不全而未补充。 3.1.7.6 主要安全措施未填写。

3.1.7.7 设备编号或关键词有涂改或字迹不清。

3.1.7.8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不完善、不正确。 3.1.7.9 未按规定签名、盖章。

3.1.7.10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过批准范围。

3.1.7.11 工作票填写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不在资质授权范围内。

3.1.7.12 以下情况属于执行工作票不合格

a)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没有共同到现场检查。

b)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或不带工作票。

c)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或未拆除安全措施。

d)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e)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f)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工

作范围。 3.2 程序

3.2.1 工作票办理程序

3.2.1.1 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a)工作票根据批准后的停复役计划或点检的工作指令进行填写。

b)工作票必须提前签发接收。A、B类检修提前十五天,C、D类检修提前五天。机组计划停运消缺、辅机计划检修、日常维护和计划性消缺,提前一天。

c)工作票(介入票、动火工作票除外)填写时,首先从标准工作票库里提取,没有标准票的另行创建。提取的标准工作票应审核其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本次工作,否则应另行创建。

d)工作票填写应选用标准规范的设备名称、编号、代码;填写正确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保证人身安全的系统设备隔离措施。

e)上述内容填写无误后,提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相关信息及安全措施正确,并填写工作负责人后签发。如果安全措施不完善,则填写相关意见退回给工作票填写人重新填写。

f)在工作票许可前,工作班成员由工作负责人在纸质票面填写。

g)事故抢修紧急工作,其工作票可以由值长签发。 3.2.1.2 工作票的接收和许可

a)运行人员接收工作票时,审核相关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计划工期,若工作地点有需要保留的带电部分,必须在工作票上明确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并提交值长审批。如果安全措施不完善,则填写相关意见退回给工作票填写人完善安全措施。(填票与接收不能为同一人)

b)值长根据工况决定是否批准工作票,在系统中填写批准

结束时间并签名。否则填写相关意见退回给工作票填写人重新填写。

c)值长批准后,工作票许可人打印隔离票,执行安全措施,在纸质隔离票上和系统中记录安全措施执行情况:①按隔离票所列安全措施进行办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措施的设备存在缺陷,必须扩大措施时,必须请示值长同意后,在隔离票上补充扩大的安全措施和原因,方可进行扩大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②若工作地点有需要保留的带电部分,应在现场做好醒目标志和隔离措施。③工作票隔离边界的安全措施应加锁。 d)在许可开工前,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票负责人共同到工作现场确认安措执行情况,确认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布置相符(否则重新打印隔离票,办理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作业现场与周边环境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周边环境的带电部位。

e)打印出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在纸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班成员,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确认安措已执行后,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许可。 3.2.2 检修工作过程

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票负责人随身携带工作票并带工作班成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各类安全措施、注意事项、临近的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检修工期等,同时明确职责分工。确认工作班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注意事项等不再有疑问后,方可开工。

3.2.3 工作票交回和再许可

a)下列情况应交回工作票:①检修设备试运行或再鉴定时;②其它工作必须临时撤除此票任一隔离措施时;③工作负责人接受第二份工作票时。

b)工作负责人确认检修工作已停止,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区域,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回并签名。对需要试运的设备,工作负责人还应通知具备试运条件。

c)需要试运的设备,运行值班人员应收回相关工作票,拆除相关安全措施,确认检修人员已撤离现场且不影响其它作业安全、具备试运条件。

d)工作负责人需要取回工作票时,应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3.2.4 工作负责人变更

工作负责人需要变更时,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后执行,然后交由工作票许可人签名。 3.2.5 工作票的延期

3.2.5.1 如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的完工期限前向值长申请履行延期手续。

3.2.5.2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3.2.6 工作票的终结

3.2.6.1 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后,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到现场交接、验收,并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

3.2.6.2 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履行终结手续前,任何人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

3.2.6.3 验收确认无误,由工作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后,双方在纸质工作票上签字。

3.2.6.4 已终结的工作票,应加盖“终结”章。

3.2.7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新工作票: 3.2.7.1 部分检修的设备需投入运行时;

3.2.7.2 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3.2.7.3 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

3.2.8 工作票措施已部分执行,因某种原因无法继续进行时,由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转为“中止执行”状态,已执行的措施应拆除,并记录。

3.2.9 因故未执行的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执行“未执行”申请,经值长批准转为“未执行”,执行的措施应拆除,并记录。

4 职责

4.1 制度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

4.1.1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1.2 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2 制度执行人:安全环保部安全主管

4.2.1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对制度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

4.2.2 接受公司及上级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 工作票填写人

4.3.1 对工作票的票面填写正确性负责。 4.3.2 对工作票内容的安全措施负责。 4.4 工作票签发人

4.4.1 认真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

4.4.2 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负责;对工作票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4.4.3 对工作票中所列必须隔离的措施是否准确和清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4.4.4 审查所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 4.4.5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 4.5 工作票接收人

审查工作票,对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正确性、填写规范性负责。

4.6 工作票负责人

4.6.1 工作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育,确认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

4.6.2 检查工作班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6.3 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及安全作业的工作要求。

4.6.4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4.7 工作票许可人

4.7.1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4.7.2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4.7.3 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工作地点周围存在的压力、高温、带电、有毒、爆炸等危险的设备及有关注意事项。 4.8 值长

4.8.1 负责检查工作票中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4.8.2 负责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8.3 负责监督工作票的执行程序是否严肃认真。 4.9 安全环保部

4.9.1 负责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 4.9.2 负责工作票相关人员的资质认定。 4.9.3 负责工作票的统计、分析与考核。 4.9.4 负责工作票相关人员的培训。

4.10 发电运行部、燃料运行部、生产技术部、各项目部 4.10.1 负责工作票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 4.10.2 负责制度的执行和培训。 5 持续改善

大别山发电公司安环部根据《制度管理规则》(ZGDL-17-01-01/9)规定,记录、检查、评价、反馈本制度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本制度。《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见附录4。 6 定义和缩略语

6.1 工作票: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检修中应做安全措施的文件。

6.2 工作票静态检查:由专业主管人员每月定期对已执行的工作票进行检查、统计、分析和总结,并就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和合格率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6.3 工作票动态检查:由专业主管人员或安监人员不定期对现场执行中的工作票进行随机抽查,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检查的工作票上签字。

6.4 母隔离:一台机组的一个热力系统(例如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的检修工作,可以签发一张工作票对整个系统采取隔离,称为母隔离。

6.5 子隔离:一个热力系统上的单一设备检修,对该设备采取隔离,相应的隔离措施称为子隔离。 7 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7.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8-91

7.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

7.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5027-93 7.4 《工作票管理制度》 ZGDL-06-04-01/G 8 附录

附录1 工作票办理流程图

附录2 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图 附录3 工作票票样

附录4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附录1

工作票办理流程图

附录2

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图

附录3

工作票票样

1、热力机械工作票票样

*$$ *$$ *$$ *$$ *$$ *$$

*$$ *$$ *$$ *$$ *$$ *$$

No.5.4应在下列阀门加锁: *$$ *$$ *$$ *$$ *$$ *$$ *$$ 5.5其他安全措施,包括拆开连接法兰或加装堵板: *$$ *$$ *$$ *$$ *$$ 工作票填写人:*** 工作票签发人:*** 值班负责人: *** 7.运行值班人员补充安全措施的原因: *$$ *$$ *$$ 工作许可人:*** 8.批准工作结束时间: *** 年 *** 月 *** 日 *** 年 *** 时 *** 月 值班负责人:*** *** 分 *** 日 *** 时 值长:*** 填写时间:*** 签发时间:*** 接收时间:*** 年 年 年 *** 月 *** 月 *** 月 *** 日 *** 日 *** 日 *** 时 *** 时 *** 时 6.5 6.4

*** *$$ *$$ *$$ *$$ *$$ *$$ *$$ *$$ *$$ *$$ *$$ *$$ *** 分 *** 分 *** 分

9.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核对无误,从 工作许可人:*** 10.工作负责人变更:原工作负责人 *** 变动时间:*** 年 *** 月 *** 日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11.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 值长签名:*** 年

*** 分许可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 *** 时 *** 分 工作票许可人签名:*** *** 月 *** 日 *** 时 ***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为工作负责人

班长签名:***

12.检修设备需试运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解除可试运行): 工作票交回时间 *$$ *$$ *$$ 年 年 年 *$$ 月 *$$ 月 *$$ 月 *$$ 日 *$$ 日 *$$ 日 *$$ 时 *$$ 时 *$$ 时 *$$ 分 *$$ 分 *$$ 分 工作票许可人 *$$ *$$ *$$ 工作票负责人 *$$ *$$ *$$

13.检修设备试运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可以工作: 可以恢复工作时间 *$$ *$$ *$$ 年 年 年 *$$ 月 *$$ 月 *$$ 月 *$$ 日 *$$ 日 *$$ 日 *$$ 时 *$$ 时 *$$ 时 *$$ 分 *$$ 分 *$$ 分 工作票许可人 *$$ *$$ *$$ 年 *** 月 *** 日 *** 时 工作票负责人 *$$ *$$ *$$ *** 分结束

14.工作终结: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 *** 工作负责人签名:*** 15.备注: *** ***

工作许可人签名:***

2、热力机械工作票隔离票票样

隔离票

热力机械工作票

工作票编号:

***

完成时间:*$$

*$$月

*$$日

*$$时

*$$分

操作人:*$$

3、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票样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s9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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