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报废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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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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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生产设施变更、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变更、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变更、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保障部负责变更、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主要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主要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管理内容和办法

4.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4.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

4.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报废

4.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4.8、变更

详见《30.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5、相关文件

5.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2、《资产处置审核流程单》

6、本制度由保障部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16基建项目文件归档管理制度11 神华四川天明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

基建项目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档案的管理,更好地维护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保证项目档案能全面反映工程建设及实体质

量的情况,为项目建设竣工后的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改(扩)建提供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名词术语解释

项目文件: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档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包括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第三条引用的规范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三)《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国家能源局发布DL/T 241—2012

(四)《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五)《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

(六)《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

(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全套现行版本)

(八)《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2009)

(九)《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十)《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十一)《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

(十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十三)《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神华四川天明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五条根据预先风险评估(PHA)的方法,参建各方分别从政治、经济、工程建设三方面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内容见附件1。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建设单位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的统一管理制度和业务标准,并监督、指导总包单位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二)负责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档案进行监管、检查、指导。对归档的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有效利用与安全保管负责。

(三)负责组织项目档案的移交审查,申报及组织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并对竣工档案进行汇总整理、系统编目、编制检索工具。

第七条监理单位职责(包括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

(一)对总承包单位整理和移交的竣工档案质量情况负责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二)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纸质文件,并同时挂接电子版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八条总包单位职责

(一)设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和建立档案管理网络;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各分包单位的档案管理实行监管、检查与指导;

(二)对各分包单位移交的竣工档案进行审核、验收,对项目档案管理与

工程建设同步以及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负责。满足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录入系统(清华紫光)的具体要求, 所有纸质档案(合同除外)均要求挂接电子版,并定期用光盘备份,异地存储。

(三)收集、整理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并将各分承包单位形成的档案汇总、整理、编目,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四)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第三章要求与程序

第九条项目文件收集

(一)收集范围

总包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要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项目建设中所形成的所有文字、图表、光盘、照片、录像、实物、电子文件必须全部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参照《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国家能源局发布DL/T 241—2012,结合本工程实际收集归档。

(二)收集时间:项目文件应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验收,即总承包单位将办理完毕的各种载体的资料随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录入并挂接电子版,做到“随办随归”。

1.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等项目管理性文件,在文件办理完毕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收集;

2.设备、仪器及物资文件,应在开箱验收后及时收集登记;

3.施工、调试单位形成的各专业项目文件,责任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收集;

4.监理(监造)、设计等单位形成的项目文件,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收集。(三)收集份数

1.文件材料一般归档1份。合同正本、副本各一份,招标文件正本、副本

各一份,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未中标单位正本一份,评标报告正本、副本各一份,与施工、检修、维护有关的文件材料和图纸归档一式两份,竣工图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两份。

2.在城建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应按GB/T50328的规定将归档范围增加一份,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条文件材料质量要求

归档资料必须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完整、准确、清晰、系统,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安装的情况。

1. 项目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归档的合法性、依据性、凭证性等永久保存的文件,提供单位(原件保存单位)应在复制件上加盖公章。

2. 项目文件应完整,签章手续完备,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其载体、书写及制成材料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的规定。

3. 各种表格、会议纪要、工程信函的页面设臵、格式、字体要统一、规范,符合现行电力行业标准格式,没有填写内容的空白格应划线或加盖“以下空白”章,以示闭环。具体参照神华天明公司所编制的规范表格。

4. 凡合同、协议、试运后签证、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机组移交试生产交接书、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6. 竣工资料不得有涂改。文件必须使用符合归档要求的三孔一线法装订。凡是正文有页脚的均采用小5号宋体,页脚居中设臵,注明第X页共Y页。文件中附图的幅面、构件代号均应符合我国国家或行业标准,图纸的尺寸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7. 引进技术工程的设备订货合格及其附件、招投标书等重要依据性文件材

料应字迹耐久、清楚,不能复印件归档。中译文应同外文原文一同归档。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8. 电子版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在内容、相关说明和描述上需保持一致。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归档要求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相关条款。满足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录入系统的电子版挂接要求。

9. 工程照片:按每个单位工程至少六张(有隐蔽工程的项目不得低于十张)的要求归档。照片应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和揭示要素齐全等特点。具体要求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10. 探伤底片:按整理要求归档一套,不允许底片卷曲、变形、变脆、粘连、破损等。

11. 为了避免相同文件重复整理及归档,监理等签审的文件宜由文件“闭环”即关闭“事由”的参建单位进行整理并归档。如工程联系单、事故及缺陷处理、安全质量等有关施工及管理性等文件。

12.总包单位认真做好资料的管理与保存,存放地点的温度、湿度、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照明等要符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库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3.总包单位做好新版与旧版图纸、资料的识别标识,旧版

图纸、资料的回收处理,防止旧版图纸资料的继续使用。并及时将新版图纸、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

第十一条竣工图的要求

1.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200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2.竣工图应齐全、完整,修改到位,签章手续完备,并应与项目竣工验收时实际情况相符。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按DL/T5229-2005的规定执行。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齐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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