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记忆表

更新时间:2023-06-07 21:2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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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项目的扣除标准

每次收入的确定 按月 年终奖金 双薪制(全额)

工资、薪金

5%~45%的

超额累进税率

每月收入额减 3500 外籍、境外任职 4800 每年度的收入,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执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 得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 营所得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

5%~35%的

超额累进税率 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 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 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 20% 2 万~5 万元的部分 5 成(30%) 超过 5 万元的部分 10 成 (40%)

每年度的收入,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减除费用 800 元; 4000 元以上的, 减除 20%的费用, 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 次。 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 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税率为 20%,按应纳税额减 征 30%。实际税率为 14% 税率为 20% 税率为 20%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 10%的税率

比例税率,

每次出版一次 再版视作另一次 连载后合并为一次 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 得的收入为一次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5 年以上个人居住家庭唯一住房免税 股票转让暂不征收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 减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 税率为 20%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 收入为一次 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项目

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工资、薪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一 3500 元或 4800 元)×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全额不扣除)

税率表

①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 扣除数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

工资薪金所 得与费用扣除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3500-1000 扣除后再确定税率>

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 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双薪制”的计税方法(13 个月工资) 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双薪”当月不足 3500 元的,应与当月合并减除 1600 元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或:=(全年收入总额一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 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一必要费用)×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 1600(或者是 2000)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 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或:=(每次收入额一 800)× 20% (2)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1-20%)× 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00 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 ( 1)每次收入不足≦ =每次收入额× (14000 -20%) 元的;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1-30%) =(每次收入额一 800)× 20%× (1-30%) (2)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运用税率× (1-30%) =每次收入额× (1-20%)× 20%× (1-30%) (1)每次收入不足≦4000 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 20% (2)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1-20%)× 20%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 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 元]× 20% (2)每次(月)收入在 4000 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 (月) 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 (800 元为限) × (1-20%) × 20% (营业、城建、房产税金) (其余下月扣除) **出租居民住房 ≦4000 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10% 4000 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1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适用税率 *储蓄利息:99.10.31 前免 99.11.1-07.8.14 20% 2007.8.15-08.10.8 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20%

选择题直接↓ 应纳税额减征 30%。实际税率 14%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2008.10.9 起免

免纳个人所得税: 1 省级以上, 以及外国组织、 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政府特 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国家规定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 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 免税的所得; 10.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 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除。 <三险一金> 个人提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 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转让自用达 5 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 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 1 万元以下(含 1 万 元)的免税,超过 1 万元的,全额。 13.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其他所得

十、捐赠的处理(P186)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解释】计算思路:(1)确定该税目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3)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扣除限额,则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捐赠额)×相应税率

(4)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限额,则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30%)×相应税率。 【例题27】张某2009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元: (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 (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4000×30%=1200元; (3)应纳所得税额=(4000-1200)×20%=560元。

十一、境外收入的处理

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P181)

(1)居民纳税人:对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2)非居民纳税人: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

【解释1】对纳税义务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确定,税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解释2】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解释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2、境外收入的处理

首先计算该收入按照中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其次确定是否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1)如果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低于”境内标准的,补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境内标准的,无需补税。

【例题31】中国居民张某在境外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在境外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6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则张某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800-600=200元。

【链接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链接2】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

申报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5h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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