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卡尺内校规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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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页码:1/2 制定日期:2005.01.25 文件版本:A/0 制定部门:品质部 生效日期:2005.01.25 卡尺内校规程 1 2 3 4 5 校正范围:本公司所用来测量产品的通用卡尺. 校正环境:温度22度(+/-2),湿度50%(+/-10%). 校正时机:依校验计划或校验周期. 校正引用参考文件: 以下某些条文来自于外来文件JJG30-2002(国家通用卡尺检定规程),本标准的引用不会因其变更而修定,这里是做为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的探讨而使用以下标准. 校正项目: 序号 1 2 校正项目 外观 示值误差 主要校正方式/设备 目视 外校合格的标准卡尺 6 校正步骤: 6.1 校正中: 6.1.1 标准件校验法. 6.1.1.1 6.1.1.2 校验标准工具:经国家级或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校验合格的标准件卡尺. 校正项目步骤: 6.2.1.2.1外观: 1)仔细观察卡尺,卡尺表面应镀层均匀,标尺标记应清晰,表蒙透明清洁.不应有锈蚀,碰伤,毛刺,镀层脱落及明显划痕,有无目力可见的断线或粗细不匀等以及影响外观质量的其它缺陷. 2)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卡尺,允许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3)检定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记录于量规仪器校验报告上. 6.2.1.2.2被检验仪器的示值误差校验: 1) 受检点的分布:对于测量范围在300mm内的卡尺,不少于均匀分布3点,对于测量范围大于500mm的卡尺,不少于均匀分布6点. 2) 先后标准卡尺测量一量块,每一受检点值用卡尺重复测量3-5次,并记录测量数据于量规仪器校验报告上. 3) 测量时应在螺钉紧固和松幵两种状态下进行.无论尺框紧固与否,卡尺的测量面和基准面与量块表面接触应能正常滑动. 4) 计算每一规格重复测量的平均值. 5) 在对量块取用时须带上手套,且轻拿轻放. 6) 对需校正的卡尺重复以上的步骤,对测量结果进行比较并依判定标准进行判定. 6.2 校正后: 6.2.1 给被校正卡尺进行防锈保养,并放于盒内. 6.2.2 给标准卡尺进行防锈保养,并整齐放于盒内. 6.2.3 在相应仪器校验履历表上做好记录. 6.2.4 把校正合格的发给使用者或保管者. 修 订 记 录 制订: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页码: 2/2 文件版本:A/0 制定部门:品质部 生效日期:2005.01.25 卡尺内校规程 6.3 判定标准. 收标准,即可以追溯到国家标准: 测量范围(mm) 0.01,0.02 ±0.02 ±0.03 ±0.04 ±0.05 制定日期:2005.01.25 6.3.1 在保证量测准确度的情况下,可依此判定该量规仪器的示值误差是否可以达到允分辩率(mm) 005 允许误差 0~150 >150~200 >200~300 >300~500 ±0.05 ±0.08 ±0.10 0.10 6.3.2 如客户有特别要求的或在结合本公司产品的准确度和精确度的情况下,可另行制定偏差即允差标准. 7校验结果处理: 7.1对所有项目的都在要求范围内的,在卡尺适当位置贴上仪器校验标签. 7.2对同一卡尺中有部分项目的不在要求范围内的,能进行维修的可适当维修,维修后的仪器需重新进行校验.不能维修的可进行降级使用或部分使用,并在校验报告上注明及知会使用者或保管者. 7.3对同一卡尺中所有项目都不在要求范围内的,且不能内修的先贴上暂停使用标签,再报上级进行外修或报废处理. 8其它: 在校验中在确保量测准确度情况下,由校验员自行根据以上校验方法来决定校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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