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记录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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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械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记录

使 用 单 位: 设 备 种 类: 设 备 品 种: 设 备 型 号: 使用登记证编号: 设 备 代 码: 自 检 单 位: 自 检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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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1、本记录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

2、本记录的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及检测规则均应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相关规定。

3、检验人员应具有检验资格并持证上岗。检验时应佩带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检验用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5、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测情况及检测结果。 6、凡“合格”内容均划“√”; “不合格’’内容均划“×”并在相应内容位置作标记或在备注栏简要说明;“无此项”内容均划“/”;有数据要求项目如实填写实测数据。

7、原始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原始数据更改时应在数据上划二横杠并签上检验员名字和日期,更改后的数据写在原数据的上方。文字表述更改时应在错误文字上划二横杠并随后书写正确文字,并在横杠处并签上检验员名字和日期,不得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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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记录

施工单位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编号(或受理编号) 施工单位联系人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 起重机械 施工地点 使用单位邮政编码 制造许可证编号(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号) 制造单位 取证样机 设备品种 注册代码 产品编号 跨 度 大车速度 起升速度 施工类别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备 注 □是、□否 设备类别 规格型号 制造日期 额定起重量 m 起升高度 m/s 小车速度 m/s 工作级别 t m/s (新装、移装、改造、施工告知日期 重大维修) 检验员: 校核: 日期: 年 月 日 自检结论: 自检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记录编号: 监项目 检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记录 编号 类别 1.1对照产品文件、合同,检查机械的选型与使用工况匹配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和合同符合/不符B1. 要求。 合/无此项设备 1.2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需要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A (改造、维是否采用防爆型。 选型 修) 1.3产品与制造许可的范围相一致。 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符合/不符2.1 统原理图); A 合/无此项注: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主支撑腿、吊具横梁(与滑轮组构成一体的) (维修) 2.2.1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技术特性,包括主要参数、工作级别、主要结构型式、工作机构主要特性、适用工作环境、依据标准; (三)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包括材料标准、牌号、规格、制造单位、材料标志、制造日期,以及材料化学成分、材料力学性能; (四)主要零部件,包括所配套的零部件名称、零部件号、型号规格、制造单符合/不符A 位、制造日期、产品编号,以及外构件合格证明; 合 (五)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所配套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名称、装置号、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外构件合格证明,以及型式试验报或者型式试验合格证; (六)出厂检验报告,包括整机检查、主要尺寸测量; (七)铭牌实物复印件(如拓印件)。 B2. (TSG Q2002-2008) 2.2 以上(一)至(六)项的格式和相关内容见附件A。2.2.2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技 (一)具体性能参数、用途及其对使用环境的要求; 术 (二)各机构和系统的原理图及其相应的说明; 符合/不符资 (三)安装说明及其要求; 合/无此项料 (四)基础荷载图(起重机轮压等); A (改造、维(五)操作使用说明及其要求; 修) (六)维修保养说明及其要求; (七)保管、运输说明及其要求; (八)安全注意事项。 2.2.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申请资料: (一)施工合同(复印件); 符合/不符A (二)施工计划; 合 (三)施工质量计划及其相应的工作见证(工作见证为空白表、卡)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2.3 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按覆盖原则)。(300吨以上同型号首台) A (改造、维修)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2.4 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纳入监控范围的) A (改造、维修) 符合/不符B3. 3.1 安装改造许可证(按覆盖原则、可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 合 安装改符合/不符3.2 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A 造维修 合

记录编号: 项目 编号 3.3 监检类别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记录 资格 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与现场人员相一致) B 符合/不符合 B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 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经其负责人批准的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包括: 1、作业程序(施工计划) 2、技术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如何测量和控制以及修正措施) 3、方法和措施等(包括吊装方法、关键工序的控制和检验方法、过程控制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5.1 核查是否有经过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安装基础验收合格证明 检查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红色障碍灯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核查主要零部件合格证、铭牌,必要时核对实物检查 核查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必要时核对实物检查 B 符合/不符合 B5.现场施工条件与外观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改造、维修)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改造、维修) 5.2 B 6.1 B6.部件施工前检验 6.2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改造、维修) 6.3 核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B (非结构改造、维修)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 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7.1.1 7.1主要受力结构B7.主要零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件连接 7.1.2 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有高强螺栓连接时) 7.1.3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高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不大于0.7δ,其它区域不大于1.2δ。 7.3.1.1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 7.3.1总要求 7.3.1.2 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 7.3.1.3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应报废衬套。 (1)双梁、门式、单梁悬挂起重机上拱度:L1(0.9-1.4)/1000; L1——跨度 (2)电动单梁起重机上拱度:L1(1-1.3)/1000;L2——垮度 (3)门式起重机上翘度:L3(0.9-1.4)350;L3——悬臂长度 发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改造、维修) B 符合/不符合/(数据见附表)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新增) B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新增)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新增) B

记录编号: 监检项目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记录 编号 类别 7.3..1.4 开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符合/不符合/无此 B 项(非吊钩) 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7.3.2.1 吊具的悬挂连接可靠 7.3.2.2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7.3.2 吊具 7.3.2.3 吊钩存在缺陷不得补焊。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齐全 7.3.2.4 防爆起重机防爆级别IIC级时,吊钩应采取能防止吊钩因撞击或摩擦而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 7.3.3.1.1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7.3.3.1 钢丝绳 配置 7.3钢丝B7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 7.3.3 钢丝绳及其 固定 7.3.3.2 钢丝绳 固定 7.3.3.2.4 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7.3.3.2.5 绳卡(环链)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要求。 7.3.3.3 钢丝不应超过规定绳断丝数 7.3.3.4 7.3.3.5 7.3.3.3.2 防爆型起重机钢丝绳断丝情况的数值。 B 7.3.3.3.1 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断丝数(含通用起重机、改造、维修) B 7.3.3.2.3 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 B 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7.3.3.1.2 (1)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钢丝绳选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 (2)必要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验算安全系数。 7.3.3.1.3 防爆起重机应当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无火花材料制造的装置。 7.3.3.2.1 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 7.3.3.2.2 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 B B B B B B B B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按设计)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非吊钩)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 B B B 钢丝绳(环链)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 B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钢丝绳直径减小最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设计: mm,实际: mm B 7.3.3.6 7.3.4 滑轮 B B 7.3.4.1 滑轮直径D0min(D0min=h2*D)的选取不应小于规定的数值。

记录编号: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监检类别 检验记录 7.3.4.2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a.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c.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 7.3.4.3 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 7.3.4.4 铸造及冶金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铁滑轮。 7.3.5导绳器 B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7.3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 7.3.6环链 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钢丝绳)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7.3.7减速器 7.3.7.1 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7.3.7.2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B B 7.3.8开式齿轮 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7.3.9车轮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损达厚度的15%时,应报废。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新增) 7.3.10联轴器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单梁) 7.3.11卷筒 7.3.11.1 卷筒直径D0min(D0min=h1*d)的选取不应小于规定的数值。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7.3.11.2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新增无此项)。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环链)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B B 7.5 安全警示标志

记录编号: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监检类别 检验记录 8.1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 (1)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 8.1.1.1 (2)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 电气元件 (3)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8.1.1.2 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 8.1.1.3 总电源开关 (1)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该开关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 (2)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8.1.1.4 电气隔离装置 (1)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 (2)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 8.1.2 冶金型、防爆型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 (1)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2.3规定涂红色安全色外(导电接触面除外); (2)在适当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3)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可靠接触; (4)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 8.2.1.1 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电整体。 8.2.1 8.2.1.2(1)如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电气设备另设接地干线或跨接线。 的接地 (2)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联接。 8.2.2.1(1)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或TT接地系统。 8.2.2 (2)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金属结构 (3)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的接地 8.3.2.2 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应不大于50V。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8.1.3 馈电 装置 B8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B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B 符合/不符合 8.2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8.2.1 起重机械接地 B 符合/不符合 接地电阻: Ω 符合/不符合 B 乘积大于50V 符合/不符合 电阻: ΜΩ 符合/不符合 电阻: ΜΩ 8.2.2.1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8.2.2 B 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Μ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ΜΩ。 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8.2.2.2 绝缘型起重机械绝缘电阻 B 8.2.3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1)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 (2)短路保护应有自动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 (3)自动短路器每项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 (4)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B 符合/不符合

记录编号: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监检类别 B 检验记录 8.2.4 总电源回路失压保护 (1)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 (2)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8.2.5 零位保护 (1)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 (2)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8.2.6 机构的过流(过载)保护 (1)起重机上的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 (2)交流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以采用过电流继电器。采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绕线式异步电动机时,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在第三相中的总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B 额定电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 (3)笼型交流电动机可采用热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器做过载保护,保护笼型交流电动机的热继电器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倍。 8.2.10.1 交流侧电源线,应从总电源接触口唇是线端引接,以保证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 8.2.10.2 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电磁式起重电磁可设置备用电源。 8.2.8 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检查有断错相保护的起重机械供电电源的断错相保护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是否接通。 B 符合/不符合 B7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8.2电气保护装置 8.2.7 失磁保护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B B 符合/不符合 8.2.9 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检查是否具有正反向接触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电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 B 注:适用于电路设计时有在正反转转换时有防起升制动器下闸功能的情况。(一般为起重量较大的主令控制电路) 8.2.10.1a.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钮盘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b.按钮功能有效;按钮盘上应设紧急断电开关。 8.2.10.2a.按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设支承钢丝绳;b.按钮盘一般应采用绝缘外壳;c.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意碰撞不应发生损坏。 (1)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起重机上设对作业面的照明时,应考虑防震措施。 8.2.11 照明 (2)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 (3)a.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20V。 b.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220V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 c.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 B 符合/不符合 8.2.10 便携式控制装置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B B B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地操)

8.2.12 信号指示 8.2.12 .1 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记录编号: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监检类别 B A A A A A A 检验记录 8.2.12.2a 起重机(手电门控制除外)应设有示警音响信号;b 并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围内应能清楚的听到。 9.1.1 制动器设置 9.1.1.1 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 9.1.1.2 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9.1.1.3 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的。 9.1制动器 9.1.1.4 液压制动器漏油现象、制动器推动器漏油现象。 9.1.1.5 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9.1.1.6制动器调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9.1.2 制动器使用情况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滑痕。 9.2.1 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 (冶金用必须有。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时:2008年8月1日前出厂的2009年4月1日前应全部设置。其它的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全部配置) 9.2起重量限制器 9.2.2 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应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但不超过额定载荷110%时,应断电。 9.2.3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 9.2.4 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9.4起升高度(下降度)限位器 9.5料斗限位器 9.4.1 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位器。 A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新增) A B9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非新增按规定)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非新增按规定)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 A A A A 9.4.2 (1)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 (2)两套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作尽量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功能可靠、有效。 (3)起升高度大于20米时应设下降限位 A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是否有料斗限位器,并且进行动作试验。 A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9.6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大车、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电动葫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和手动起重机运行机构除外),且可靠有效。 A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记录编号: 项目 项目 编号 9.7缓冲器和端部止档 9.8应急断电开关 9.9联锁保护装置 9.10超速保护装置 9.11偏斜显(限制)器 9.12 防倾斜安全钩 9.13扫轨板 9.14导电滑触线防护板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监检类别 A 检验记录 (1)大、小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应分别设缓冲器或端部止档; (2)缓冲器与端部止档或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 (3)端部止档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1)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 (2)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 (3)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1)进入起重机的门、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联锁保护装置; (2)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均不能工作。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A 符合/不符合 A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铸造、淬火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 A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B9.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 对于大跨度(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检查是否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 A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1)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斜翻安全钩; (2)小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大车轨道设在工作面或地面上时,起重机应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道应不大于10mm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mm B 检查所设置导电滑触线的防护板是否安全可靠,符合规定要求。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9.8.1 查阅设计资料,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夹轨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检查门座起重机防风装置及其与防风装置的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 9.16防风防滑装置 9.8.2进行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契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 9.8 检查其零件是否有缺陷 9.14 风速仪 检查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是否安装风速仪,并且是否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的不挡风处,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是否能够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B B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A 9.18防护罩、隔热装置 9.19其他安全保护和防护 9.18.1 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 9.18.2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 9.18.3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 9.18.4 对在高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隔热装置。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检查所设置的其他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B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记录编号: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监检类别 B 检验记录 9.20 集装箱专项吊具保护装置 10.1.1 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 10.1.2 操作系统工作正常;电气控制系统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A 符合/不符合 A 符合/不符合 A 符合/不符合 A 符合/不符合 A 符合/不符合 A 符合/不符合 10.1 空载 试验 10.1.3 大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 10.1.4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 10.2.1 各机构运转正常,无啃轨和三条腿现象 10.2.2 试验后检查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B10性能试验 10.2 额定 载荷 试验 B10.2.3 静态刚性要求如下: (1)对A1-A3级不大于S/700; (2)对A4-A6级不大于S/800;对A7级不大于S/1000; (3)悬臂端不大于L1/350或L2/350。 A 符合/不符合 10.3 静载 试验 首检、大修、改造和重大维修后的起重机应进行此项试验。起吊额定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加载至1.25倍的额定载荷,悬空不少于10min,卸载后检查永久变形情况,a.重复3次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 b.此时主梁上A 符合/不符合 拱度不小于0.7s/1000(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不小于0.8s/1000),c.悬臂揣上翘度不小于0.7L1/350或0.7L2/350。d.起重机不应有裂纹。e.联接松动。f.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10.4 动载 试验 首检、大修、改造和重大维修后的起重机应进行此项试验。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按照工作循环和电动机允许的的接电持续率进行起升、制动、大小车运行的单独和联动试验,延续不至于一小时。a.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b.联接无松动。 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移装、 布涉及结构的A 改造和重大维修) B11质量保证 查阅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质量保证机构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的任命文件。 B 符合/不符合

记录编号: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监检类别 B B 检验记录 体系运行情况检查 核实现场作业人员的证件 检查施工过程中体系运转异常情况的处理 检查对监检机构或监检人员提出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B 符合/不符合 B12.其它 检验员: 校核: 日期: 年 月 日 记录编号:

检 查 记 录

序号 1 2 内 容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检验员: 校核: 日期: 年 月 日

记录编号:

附表1 拱度、挠度测量表 测量部位 悬梁左端 主梁左端 主梁跨中 梁1 标高 A1= B1= C1= 第 梁1拱、翘度 一 梁2 标高 A2= B2= C2= 次 梁2拱、翘度 梁1 标高 A1= B1= C1= 第 二 梁1拱、翘度 次 梁2 标高 A2= B2= C2= 主梁右端 B1'= B2'= B1'= B2'= 悬梁右端 A1'= A2'= A1'= A2'= 第 三 次 梁2拱、翘度 梁1 标高 梁1拱、翘度 梁2 标高 梁2拱、翘度 A1= A2= B1= B2= C1= C2= B1'= B2'= A1'= A2'= 说明:当第一次测量值小于0时,应测量第二次,若两次测试结果不一致,则应测第三次,取两次相近值的平均值。载荷下挠度测试值别附表2

附表1 载荷试验测量表 标 高 值(mm) 额定载荷 1.25倍额定载荷 测量工况 第1次 第1次 第2次 第2次 空载 载荷 卸载 计 弹性变形量(mm) 算 值 塑性变形量(mm) 数 据 处 理 F1=(B1+B2')/2-C1 L1=(A1-B1)±(B1-B1')L/S = = F2=(B1+B2')/2-C2 L2=(A1'-B1')±(B1-B1')L/S = =

附表3 轨道测量记录 测量编号 A标高 B标高 轨距 1 2 3 4 5 6 7 8 9 10 检验员: 校核: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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