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实验学校教师辞职管理制度(试用)

更新时间:2023-08-14 09:30: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华美实验学校教师辞职管理制度(试用) 为了规范、完善聘任制度,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华美实验学校教师辞职管理制度》。

一、辞职的种类

1、合同期满的辞职

2、合同期未满的辞职

二、合同期满的辞职

1、合同期满的辞职:

有关教师必须在每年5月25日至6月5日期间向学校提交辞职申请书(交各级领导)。学期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合同期满的续聘:

合同期满的教师在学校规定的期间没有提出辞职要求的,视为自动续聘。学校择期与有关教师办理续聘手续。

3、离职手续的办理:

辞职教师到后勤部门领取辞职表格并按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三、合同期未满的辞职

1、合同期未满的辞职:教师合同期未满辞职,视为违约行为。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离校时必须办理学校财物移交手续。学校按具体情况作不同处理:

A、同意辞职的老师:

工资计算至辞职之日,押金按服务年限相应退回,有关物品退还。

B、未准辞职的老师:

可办理离职手续,但追收违约金。工资计算至辞职之日,有关物品退还。

C、工资、押金、有关物品在辞职三个月后领取。凡出现实际情况与辞职理由不相同的,视为恶意辞职,按擅自离职处理。

2、擅自离职:在聘任期间不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职的人员,待发工资等一切费用与物品不予计发,并追收违约金。

普宁华美实验学校

2012年6月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7v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