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概述(01)

更新时间:2023-07-17 22:2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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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基础学习必备

税收理论与实务

财政金融学院 贾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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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税法概论税法的概念 税法的构成要素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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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及其特征 税收]: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 ]: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 [税收]: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 治权力,按照法律标准,强制、 治权力,按照法律标准,强制、无偿地 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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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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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税法] 1、[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 税人之间在征纳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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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2)税收是税法确定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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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法的特点 义务性法规 综合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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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法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实体法从旧、 程序法由于实体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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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的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构成法律关系都是由三方面构成, 权利的主体、 法律关系都是由三方面构成 , 权利的主体 、 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1、权利主体 双主体,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双主体,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法律地 位上是平等的,但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位上是平等的,但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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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利客体:就是征税对象 权利客体: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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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 税收法律事实,包括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纳税人开业、停业、转业。 如:纳税人开业、停业、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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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限期纳税、征滞纳金、 限期纳税、征滞纳金、罚款 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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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 具有法定纳税义务, 1、[纳税义务人]:具有法定纳税义务,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 2、[负税人]:最终承受税收负担的单位 和个人。 和个人。 二者关系:在同一税种中, 3、二者关系:在同一税种中,纳税人 和负税人可以是一致的, 和负税人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是不一 致的。看税负能否转嫁出去。 致的。看税负能否转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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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税对象(一)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 1、[课税对象]:税收征纳双方权利和义 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者

标的物。 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者标的物。 2、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 最主要标志。 最主要标志。税种的不同主要因为课税对 象的不同。 象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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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源1、[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 税源] 税收的经济来源。 与课税对象的关系: 2、与课税对象的关系: 二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1)二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税源不等于课税对象。 (2)税源不等于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 据以征税的依据, 据以征税的依据,税源则表明纳税人的负 担能力。培育和保护税源意义重大。 担能力。培育和保护税源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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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三)计税依据:1、[计税依据]:又称税基 计税依据] 与课税对象的区别: 2、与课税对象的区别: 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 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 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 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 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3、税基的计量形态 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 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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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目: 税目:税目] (一)[税目]: 规定方法:列举法,概括法( (二)规定方法:列举法,概括法(如其他 酒)。并不是每一种税都要划分税目。 )。并不是每一种税都要划分税目。 并不是每一种税都要划分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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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率: 税率:(一)税率的形式: 税率的形式: 税率] 1、[税率]: 种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2、种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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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形式: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 2、形式: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 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a、[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幅度比例税率] (3)[幅度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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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累进税率1、[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 种类: 2、种类: 全额累进税率例: (1)全额累进税率例:甲和乙月应纳税所 得额2000元和2001 2000元和2001元 按全额累进税率征税, 得额2000元和2001元,按全额累进税率征税, 甲应纳税额为:2000x10%=200元 甲应纳税额为:2000x10%=200元;乙应纳税 额为:2001x15%=300.15元 额为:2001x15%=30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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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上例:按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上例: 甲应纳税额为: 甲应纳税额为: 500x5%+1500x10%=175元 500x5%+1500x10%=175元 乙应纳税额为: 乙应纳税额为: 500x5%+1500x10%+1x15%=175.15元 500x5%+1500x10%+1x15%=175.15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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