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更新时间:2023-12-21 07:2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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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 安 全 问 题

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班级:机制本1202班 姓名:常 淋

学号:321204010212

食品安全问题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乎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形象的大事,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如瘦肉精、“毒”豆芽、苏丹红辣酱、红心鸭蛋、福寿螺等事件接连发生。曾经的国家驰名品牌、免检产品“三鹿”奶粉引爆的中国奶品行业食品危机的风暴让人震惊。频发的种种事件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在政府管制方面存在很多漏洞,“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危机重重。针对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生产管理不规范,食品监督体制不健全,未能形成一个系统化运行程序的现状,本文主要通过分析食品安全问题的各种原因,以及创新性地探析各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的科学管理,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意义及重要性

1.1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1.2食品安全的意义 吃、穿、住、行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活动,而“吃”又是生存之本,没有能量的及时和有效地补充,人类就无法继续生产和生活。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随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古代人们以狩猎为生、吃草根树皮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人们在“吃”的种类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从以前的食品发展到今天所食用的食品,其内涵和外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初的食品主要是指那些未经过加工而保留自然状态的一些农作物及狩猎所得的动物,而今天人类进入到了工业社会,食品更多的是包括了经过加工的工业制品,在此过程中,人为的因素更多地渗透到了食品中,因而改变了食品原本的面貌和状态,使得食品呈现出多元化和丰富化的态势。然而,不论其本身的内涵和外延怎么变化,有一点是始终不变的,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不可或缺。那么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整个人类社会更应将如此多元化的食品管理重视起来,使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加有序,更加和谐。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用严肃而认真的眼光来审视食品安全问题。

1.3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经济。但我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解决食品供给量问题而建立起来的,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不够。我国食品行业在原料供给、生产环境、加工、包装、忙存运输及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都存在严重的不适应性。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目前,由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构成的最明显的因素。近年来,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唯利是图,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不按标准生产,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滥用添加剂,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致使重大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二、食品安全的危害与缘由

2.1食品安全的危害 食品安全事件最直接也是最严重的危害,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一日三餐不可或缺,食品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对于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而言,危害不仅仅局限在受害的消费者,而往往还会延伸到行业和国家声誉的层面,从而具有了经济学意义上的“负外部性”。“负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了危害,却没有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即出现了市场失灵。

第一个负外部性在于食品安全事件对于经济和民生的冲击。如三聚氰胺事件后,乳业全行业减产停产,数万名职工下岗,240多万户奶农杀牛、倒奶,大量城乡居民的就业、收入受到影响。2009年我国乳制品进口从2008年的35万吨猛增到60万吨。国产乳业元气大伤,至今尚未完全恢复。在事件发生后,进口奶粉一年之内数次涨价,每次涨幅在10%以上,国内消费者也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

第二个负外部性在于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影响了民众的消费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当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不安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转化成对国产食品和官方声音的集体不信任,这会进一步增加食品生产和加工行业的交易成本。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计的数据,2010年全国各级监管部门主动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00万户次,共查处13万起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但官方公布的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了96%,官方和民众的反应落差就此形成。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境外,给我国形象及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2.2食品安全产生的缘由 我们有必要把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放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进行观察。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表面上直接原因是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但更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和政府检测监督机制的失灵。面对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事件,很难简单地把问题归结于某一个环节。在食品生产、加工、储运、检测和消费的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我们按照引致食品污染的不同诱因和解决方式的差异,可以把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四类。

第一类是因为自然环境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大体上属于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造成食品污染或变质。主要表现在种养殖源头污染、食品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落后、流通储运手段达不到保鲜要求等。比如,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污染,使很多地方的粮食、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5.41,-0.13,-2.35%)的质量受到影响。另外,我国13亿多人口每天消耗200万吨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众多的食品供应商具备典型的小生产者特征,在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对于食品安全的诉求不高时,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难以符合安全标准。调查显示蔬菜在流通环节的损耗平均达到20%左右。

第二类是因为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出于私利或盈利目的,在知情的状态下人为影响食品质量。中国农业虽然以小农经济为主,但也患上了“大农业病”:反季节果蔬生产,加剧了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动物“速成班”将鸡、鸭、鹅等禽类生长周期缩短至28?45天,猪出栏时间缩短至2.5?4个月,凡此种种严重违背了生物学的种植和养殖规律。更有一些不法生产商逆食品安全法规而行,在食品中加入不利人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此类案件数量的持续上升,使我们深刻感受到现代科技与商业伦理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第三类是因为食品检测监督条件不完善、对食源性病原菌缺乏认识或从业人员非主动性过失,造成劣质食品未被发现继而进入消费环节。我们把这一类原因统称为技术问题。随着转基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益生菌和酶制剂等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关于应用风险和食品安全的争论就一直没有间断。我国当前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检测设备不完善,检测覆盖面偏低,抽检频率过低,更谈不上对食品进行普检。而国外的食品安全案例主要集中在这一类,新的动植物病菌在造成实际负面影响之前往往很难被检测发现,以美国为例,食源性疾病每年导致7600万人生病,325000人住院治疗,5000人死亡,其中已知的食源性疾病超过250种,绝大多数是各种细菌、病毒与寄生虫引起的感染疾病。

第四类是因为食品安全和追踪惩罚的法令制度不健全或者徇私舞弊,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继续扩大。从理论以及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实践看,食品安全监管无疑趋向于专业化、公正性和独立性。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体系的变迁,很大程度上源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变化,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最后进一步形成监管变革的动力机制。近三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立法和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由于监管模式不清晰和法制松弛,尚未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产生实质性的遏制作用。

三、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3.1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现状 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了自2005年1月1 R起开始,按照一个部门监管一个环节的原则,采用以分段监管为主、以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式。明确了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监管、质检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主要负责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整个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这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方面综合监管和具体管制相结合的食品监管体制正式确立。2008年3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方案规定由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了卫生部将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各部门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国务院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一个高层次的管理机构,协调和组织食品安全的各项统筹管理工作。卫生部的职责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具体职责有一下几方面:第一,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工作。成立一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小组,聘请医学、食品、农药、营养等有关方面的学者、专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工作。第二,食品相关标准的制定。依据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现有的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

准予以整合,统一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第三,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食品检验机构必须要依照卫生部制定的检验规程,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3.2我国目前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a)缺乏一个权威的领导机构 中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目前还没有一个独立的、专门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部门,而是把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工作分割开来,分配到各个相关部门。结果就导致或可能导致以下问题的出现:1、部门内的利益冲突。一些部门不仅仅负责食品安全监管这一项职能,还兼具食品安全管理之外的其他职责,难免在监管食品安全的同时还顾及其他工作的进展,实现本部门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了监管的效率。2、部门间的利益冲突。由于考虑到本部门自身的利益,难免和其他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资源配置上展开竞争,这样不利于全国范围内整体的食品安全工作顺利进行。3、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监管食品安全的众多部门之上没有统一的领导部门,缺乏协调权威性,如果出现问题需要协调,需要经过层层关卡,层层报告,降低了行政工作效率。 (b)各部门之间的执法不协调 我国在食品安全执法上形成的多部门共同管理的格局,使不同的部门只注重食品链中自己监管的环节,至于整体的监管成效没有主体去整合。目前,食品安全的监管分别属于:卫生、农业、质检、商务、环保、工商等部门,形成了 “多头分散、齐抓共管”和“多头有责、无人负责”的格局,严重地影响了食品监管的成效。管理重叠、管理缺位甚至相互矛盾等负面影响极坏。此类现象致使监管工作的重复、监管盲区的出现、监管行动缺乏权威性和法律执行缺乏严肃性等,例如,外贸出口市场食品监管就存在着严重不协调。零售市场上的植物源性食品中杀虫剂残留是由卫生部和农业部共同监测,而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却由农业部、卫生部和工商总局一起监测。为更好的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又由卫生部门接管该项综合协调职能,但是依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职能交叉、管理重叠及多部门执法问题。

四、解决方式

鉴于国家立法层面已经出台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基本大法,并致力于在此框架范围内进行监管体系和法律细则的完善,我们将重点围绕制度建设的弱项进行阐述。

1.强化对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结果的定期公开制度 对于不同区域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灵活选择适用区域和人群,通过公开的渠道向大众公布。例如,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1976年11月创办了一本面向大众的杂志《选择》,该杂志不接受任何商业广告,内容主要是专业的检测报告,所有的检测结果均为工作人员从市场上自购的商品,不允许由企业提供获得,企业在测试完成之前绝对不会得到产品即将进行测试的通知,如果采购人员和检测人员向所测试产品的企业泄露了相关资料或者接受馈赠,将触犯相关法律,并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在各部门综合协调监管的基础上推进监管的专业化 2010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初步建立了由国务院、地方政府、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复合型、立体型监管体系。这个监管框架与美国由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多部门具体负责的综合性监

管体系比较类似,不同的是,美国的食品药品管理局事实上是独立的监管主体,农业部负责动植物检疫,环境保护署负责监测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各部门之间使用备忘录作为协调机制。相比之下,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涉及了质监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管理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应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适度专业化,并完善地方政府综合协调机制。

3.强化执法检查,提倡制度刚性化 对于执法部门的监督在国内外都是一个难点问题。为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应逐步建立食品追踪识别标志制度,对食品安全的自检、抽检记录都有据可查。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有违法行为无须造成后果也可以定罪,是希望增加违法成本和震慑犯罪,但执法机关对于具体认定和执行尺度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了对执法部门形成有效制衡,客观上需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的责任。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公众参与程度的差别,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不同。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协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而国外的消费者维权组织不仅数量众多,甚至通过自身力量推动了国会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改革。在香港,消委会的委员由行政长官亲自任命,并在媒体公布,任期两年,其运作保持高度透明,可让公众问责,独立处理来自消费者的投诉和其他各种事务,处理结果不需要向政府通告,对经营不当、屡教不改的商家,消委会会公开商家的名字。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我们认为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不会在朗朗青天之下遁于无形,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

总之,食品安全关系着国民的身体健康,我们一定要加强对食品的安全检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换取一个让人民感到放心和安全的食品环境,让人们吃的放心,吃的安心,吃的开心!

管体系比较类似,不同的是,美国的食品药品管理局事实上是独立的监管主体,农业部负责动植物检疫,环境保护署负责监测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各部门之间使用备忘录作为协调机制。相比之下,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涉及了质监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管理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应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适度专业化,并完善地方政府综合协调机制。

3.强化执法检查,提倡制度刚性化 对于执法部门的监督在国内外都是一个难点问题。为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应逐步建立食品追踪识别标志制度,对食品安全的自检、抽检记录都有据可查。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有违法行为无须造成后果也可以定罪,是希望增加违法成本和震慑犯罪,但执法机关对于具体认定和执行尺度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了对执法部门形成有效制衡,客观上需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的责任。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公众参与程度的差别,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不同。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协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而国外的消费者维权组织不仅数量众多,甚至通过自身力量推动了国会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改革。在香港,消委会的委员由行政长官亲自任命,并在媒体公布,任期两年,其运作保持高度透明,可让公众问责,独立处理来自消费者的投诉和其他各种事务,处理结果不需要向政府通告,对经营不当、屡教不改的商家,消委会会公开商家的名字。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我们认为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不会在朗朗青天之下遁于无形,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

总之,食品安全关系着国民的身体健康,我们一定要加强对食品的安全检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换取一个让人民感到放心和安全的食品环境,让人们吃的放心,吃的安心,吃的开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2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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