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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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 ? ?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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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法定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缩写:中国大地保险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471998.41万元

三、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8、9、10层

四、成立时间 2003年10月15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航天保险、核电站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种植业务保险、养殖业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经营区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六、法定代表人蒋明

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95590

1

2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6 492,378,893 2,072,181,485拆出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894,349,121 1,141,333,913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 - 64,400,000应收利息 156,585,713 96,187,715应收保费

9 269,039,302 239,301,552应收代位追偿款 - -应收分保账款

10 627,069,771 969,639,238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3 392,309,158 299,941,316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3 736,926,525 573,269,55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保户质押贷款 - -定期存款

11 301,396,000 150,000,0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 8,960,570,497 6,721,014,974持有至到期投资 13 1,298,743,449 315,065,555长期股权投资 14 20,000,000 20,000,000存出资本保证金 15 943,996,820 943,996,820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16 1,308,249,233 705,603,749无形资产 17 75,255,906 63,116,599独立账户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 258,573,876 95,187,534其他资产 18 572,800,929 378,918,258

资产总计 17,308,245,193 14,849,158,264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

负债:

短期借款

- -

3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 220,000,000 - 预收保费

567,601,874 738,024,16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83,379,796 47,167,681应付分保账款 541,288,640 549,092,052应付职工薪酬 20 88,022,512 235,770,102应交税费 21 124,368,779 83,655,869应付赔付款 167,632,382 256,982,319应付保单红利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2 1,255,972,681 2,368,132,37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3 5,712,464,568 3,875,613,675未决赔款准备金 23 4,739,738,129 3,267,657,674寿险责任准备金

- -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独立账户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 - 53,859,318 其他负债 25 304,193,892 135,728,879

负债合计 13,804,663,253 11,611,684,105

股东权益:

股本 26 4,719,984,100 4,719,984,100资本公积 27 (157,607,846) 176,828,520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累计亏损 (1,058,794,314) (1,659,338,461)

股东权益合计 3,503,581,940 3,237,474,1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7,308,245,193 14,849,158,264

4

2010年度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附注 2010年度 2009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055,512,525 9,426,439,521

已赚保费

10,617,760,464 8,704,838,566保险业务收入

2813,848,538,585 10,278,397,049其中:分保费收入 28(b) 31,316,415 25,368,875减:分出保费

29 (1,489,170,950) (1,128,280,924)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741,607,171) (445,277,559)投资收益

30407,354,283 195,959,8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31(2,189,784) 474,016,060汇兑损失 (2,362,392) (339,866)其他业务收入 32 34,949,954 51,964,890二、营业支出

(10,548,276,391) (8,462,740,767)退保金 - -赔付支出

33 (5,835,808,659) (5,841,304,782)减:摊回赔付支出 34 615,169,569 1,177,796,158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475,477,854) 457,796,125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66,136,991 (690,945,110)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5,999,384) (4,733,499)营业税金及附加 35 (737,533,113) (536,996,440)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6 (1,234,018,732) (1,054,065,625)业务及管理费 37 (2,441,449,292) (2,093,782,217)减:摊回分保费用 38 493,816,716 328,768,988其他业务成本 39 (102,588,120) (146,756,113)资产减值损失 40 9,475,487 (58,518,252)

三、营业利润

507,236,134 963,698,754

加:营业外收入 3,097,326 19,766,088减:营业外支出 (14,247,873) (10,647,293)

四、利润总额

496,085,587 972,817,549

所得税费用 41 104,458,560 88,042,570

五、净利润

600,544,147 1,060,860,119

六、其他综合收益42(334,436,366) 149,345

七、综合收益总额

266,107,781 1,061,009,464

2010年度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13,626,537,618 10,886,289,126收到再保业务的现金净额 1,482,872,167 1,531,934,0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939,952 35,780,94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47,349,737 12,454,004,091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6,050,660,928) (5,899,408,350)支付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现金 (1,177,220,043) (25,137,089)支付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1,503,077,613) (1,238,699,824)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197,806,617) (1,021,357,21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07,284,640) (850,056,533)支付的各项税费 (701,661,055) (538,998,08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9,530,165) (1,315,405,18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37,241,061) (10,889,062,2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0,108,676 1,564,941,8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366,592,560 16,907,387,40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8,198,484 206,183,409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9,886 337,789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585,210,930 17,113,908,604投资支付的现金 (48,746,726,006) (18,799,879,94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36,998,576) (329,998,862)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35,411) (14,767,49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492,259,993) (19,144,646,30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7,049,063) (2,030,737,7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6,964,1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73,100,000 2,338,941,51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73,100,000 3,245,905,61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55,558,316) (2,78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55,558,316) (2,780,000,0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541,684 465,905,6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403,889) (290,3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579,802,592) (180,60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2,181,485 2,072,362,088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2,378,893 2,072,18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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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股本资本公积累计亏损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09年1月1日年初余额3,813,020,000176,679,175(2,720,198,580) 1,269,500,595

二、2009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1,060,860,119 1,060,860,119

(二)其他综合收益-149,345- 149,345

(三)股本变动906,964,100-- 906,964,100三、2009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4,719,984,100176,828,520(1,659,338,461) 3,237,474,159

一、2010年1月1日年初余额 4,719,984,100176,828,520(1,659,338,461) 3,237,474,159

二、2010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600,544,147 600,544,147

(二)其他综合收益-(334,436,366)- (334,436,366)

三、2010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 4,719,984,100(157,607,846)(1,058,794,314) 3,503,58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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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附注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

本公司同时使用人民币、美元、港元和欧元进行外汇分账制会计核算,所有资产、负

债和损益账户都以原币入账和记载。每种原币试算表均被视为正式的账户记载。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利润表项目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c)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d)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

融资产和本公司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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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包括定期存款、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2(e) 。

(iii)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

分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iv)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i)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ii)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负债或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保户储金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等。

保户储金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负债初始确认金额。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负债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上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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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一定的价格买入金融资产,于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卖出该批金融资产以获取买入价与卖出价差价收入的业务。按买入某种金融资产成交时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投资成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在金融资产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卖出回购金融负债为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上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

一定的价格卖出金融资产,于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买入该批金融资产以获取卖出该批金融资产后的资金使用权的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负债支出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

金额。

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估值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

日无交易,但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

价值。

(i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

定公允价值

(iii)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量折现法、

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

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e)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以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应收款项采用以实际发生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

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保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保费以账龄分析法按

以下比例计提一般坏账准备:

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0% 1年及1年以上 100%

(f)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本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类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2(j))。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g)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在建工程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35年5% 2.71%-3.17%

11

运输工具5年5% 19%计算机及电子设备5年5% 19%办公设备5年5% 19%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3)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

2(j))。

(4)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2(j))。

(h)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本公司为了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以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无形资产在预计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2(j))。

(i)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包括预付赔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和长期待摊费用等。

其他应收款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参见附注2(e)。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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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j)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

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k)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

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l)保险合同准备金

(1)计量原则

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i) 计量单元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计量单元,以保险

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ii) 预计未来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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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ii)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i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iii) 边际因素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

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自身的经验数据和相关的行业指导数据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边际率。本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iv) 货币时间价值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本公司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原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分别估计,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对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在

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

(3)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估计保险赔款额入账,估计和实际赔款金额的差异在实际赔款时直接计入利润表。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保险精算结果入账。

(4)保险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本公司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本公司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m)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m)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保险保障基金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等。

保险保障基金指本公司按《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提取并缴纳的法定基金。本公司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并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门帐户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指本公司各分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向各地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的基金。本公司各分公司提取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并缴入各地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特设专户,由各地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和使用。

(o)保险合同收入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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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的分拆

按照本公司签发或者参与的合同,包括原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本公司将承担保险风险、其他风险,或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认为投资合同与服务合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公司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公司将整个合同确定为投资合同或服务合同。

(2)保险合同收入

本公司对通过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相关收入。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费,计入当期损益。

(3)保险合同成本

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且与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分出保费、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2(l)。

本公司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追偿款收入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一并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p)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存款存续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p)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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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r)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s)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1)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i) 原保险合同

本公司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财务报告日进行必要的复核。对于显而易见地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原保险合同,本公司不计算原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直接将其判定为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原保险合同,本公司以原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来判断原保险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原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在保单存续期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为保险合同。

(ii) 再保险合同

对于再保险合同,本公司在全面理解再保险合同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判断再保险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再保险合同,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合同,以再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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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Σ再保险分入人发生净损失情况下损失金额的现值×发生概率)/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值×100%

如果再保险合同保险风险比例大于1%,则确认为再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产生的负债

(i) 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依据本公司对于未来现金流现值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确定。本公司以保险风险同质的合同组合为基础测算风险边际,并保证前后年度的一致性。

本公司分保后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风险边际如下: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39%~15.00% 3.00%~15.00% 未决赔款准备金 2.60%~15.00% 2.50%~15.00%

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以保单生效日的假设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销。

(ii) 首日费用

本公司在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考虑首日费用的影响。首日费用为签发保险合同所

发生的增量成本,包括手续费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保险监管费、再保费用以及支付给以销售代理方式管理的内部员工的手续费和佣金等。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而非被迫或清算时,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换的金

额。本公司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 债券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

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

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

? 权益工具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

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

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对于长期

停牌的股票,使用可比公司法,即选出与该股票上市公司可比的其他可以取得

合理市场价格的公司,在估值日以可比公司的股票平均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

益率进行估值。

? 定期存款、债权投资计划、买入返售证券和卖出回购证券:资产负债表上账面

价值近似公允价值。

(4)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判断。本公司基于对预期的税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负债。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金额产生影响。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时,本公司即判断其价值已发生减值。鉴定较大幅度及非暂时性下降需要作出判断。在作出此类判断时,本公司评估因素包括:股价的日常波动、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稳健程度、行业及类别表现、技术、营运及融资现金流量。若股价的异常波动、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稳健程度、行业及类别表现恶化、技术、营运及融资现金流量出现变动,可能适当作出减值。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4、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表外业务

5、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安排

本公司主要订立了如下再保险协议:一类协议按照成数分保的方式将本公司财产

险及附加险、机动车辆险、货运险、船舶及船舶建造险、工程险及附加险、责任

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他险产品的保险风险分出分保给

再保险公司;一类协议以溢额分保方式将本公司财产险及附加险、货运险、船舶

及船舶建造险、工程险及附加险、责任险、其他险产品的保险风险分出分保给再

保险公司;一类协议针对巨灾,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分保给再保险公司。

以上三类再保险协议中,成数分保约占本年度分出保费的80%,溢额分保和巨

灾分保约占本年度分出保费的20%。这些再保险合同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

潜在损失对本公司的影响。

6、企业合并、分立

7、财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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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保费

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应收保费 365,957,887383,147,956

减:坏账准备 (96,918,585)

(143,846,404) 269,039,302239,301,552

应收保费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259,958,097 71%-0%225,687,455 59% -0% 3个月至1年(含1年) 9,081,205 2%-0%13,614,097 4%

-0%

1年以上

96,918,585 27%96,918,585100%143,846,404 37% 143,846,404100%

365,957,887 100%

96,918,585

27%383,147,956 100% 143,846,404

38%

(2)应收分保账款

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应收分保帐款 627,069,771969,639,238

减:坏账准备 -- 627,069,771

969,639,238

应收分保账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498,529,634 79%--565,113,031 58% -- 3个月至1年(含1年) 123,500,204 20%--400,192,570 41% --

1年以上

5,039,933 1%--4,333,637 1%

-- 627,069,771 100%

--969,639,238 100% -

-

(3)保险业务收入

(a)保费收入

为本公司直接承保业务所取得的保费收入,按险种分类列示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r3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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