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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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的《XXXX学院关于进行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以及经人事处、教务处校核的《关于增设、完善科级教学、教辅单位的报告》,我院2008年内设机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XXXX系、XXXX系、XXXXX系、公共基础部四个系(部)教学单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能,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目标和原则

各系(部)是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始终处于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第一线的主体,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实施院系两级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关系,合理界定各系(部)职责权限,进一步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本次机构调整,将大力加强各系(部)建设,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强化系(部)管理职能,调动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权实施、目标管理、自主运行、动态考核的院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

二、各系(部)职责范围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后,教务科、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部)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按照《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确定。

三、各系(部)机构组成

各系(部)由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和系秘书组成。系

(部)主任负责本系(部)教育、教学全面工作。 各系(部)主任人选根据《XXXX关于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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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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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院、系(部)两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确系(部)的职责范围,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管理

(一) 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制订与调整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些具体规定等;对上报的新设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与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组织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规范管理;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编印汇总全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系(部)职责:系(部)根据“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对确有必要调整的教学计划,提出调整计划的充分原因,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科核定。根据教学计划制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的实施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全院公共课程设置。负责基本技能实训的计划制定及部分实施工作。协调各系(部)间的教学任务和各专业的实践环节;汇总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

系(部)职责:根据本系(部)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根据学院最后汇总下达的任务和进程落实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科。基础部应协助教务科研究确定有关公共课程设置,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组织拟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对全院教学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研讨和调查;组织全院教学工作测评;进行重点教学环节的抽查,汇总分析各系(部)教学质量调查的有关数据;收集反馈教学信息,通报教学情况,掌握全院教学动态,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系(部)职责:负责与本系(部)相关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科工作意见和各系(部)具体情况,提出各类教学检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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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及重点,抄送教务科备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将情况向教务科及有关部门通报并及时作出处理;配合教务科完成某些原始数据的采集及分析。

三、学籍管理

(一)学籍注册工作的管理 学院职责: 教务科负责新生学籍注册管理;负责新生班级号、学号的编制。

系(部)职责: 具体负责学生的注册、报到工作,打印新生分班名单和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将有关情况抄报教务科。

(二)学生成绩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条例的制定、修订;指导与协助系(部)搞好学生成绩管理;做好全院学生成绩档案的汇总与管理;对各系(部)报送的学年学生学籍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汇总各系(部)学期补考学生名单,安排补考时间、考场。

系(部)职责:基础部负责公共课程各课成绩的集中管理,并及时分别报各系(部)统一录入。各系(部)负责各门课成绩的录入。负责所有课程成绩的管理与统计,建立学生成绩档案,每学期结束后对本学期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及格课程数目较多的学生及时警示。按学年对本系(部)各班学生的学籍处理提出意见,并及时送教务科报批。

(三)学生休、复、转学、转专业、退学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学籍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对各系(部)上报的转学、转专业、退学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系(部)职责: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每位学生的不及格课程情况,并在期末放假前和开学补考结束后,及时将学籍处理的学生名单及其详细资料和初步处理意见提供给教务科。对于提出申请退学的学生,根据有关退学的规定,由系(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供给教务科。对转学、转专业、退学学生的学籍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毕业、结业的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条例的制定,毕业情况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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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发放毕业证书。

系(部)职责:在毕业班学生第一学期末成绩回收后,均应对学生的各类成绩进行统计,对部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其本人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理。在最后一学期补考后,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统计学生各类成绩的情况,初步拟定结业、毕业学生名单,并送交教务科。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审查正式毕业生名单并送教务科审核。结合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成绩提出应届毕业生名单,供教务科审核。

四、考试及课表管理 (一)考试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制及管理,考试教室安排的协调工作;补考的组织安排;校内各类统考组织安排。

系(部)职责:考试、考查、实验、实习课程的考核组织管理;负责安排考试日程、试卷命题和落实监考老师。

(二)排课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根据系(部)报送的教学任务对全院课程进行排课。对各系(部)教师调代课(三次以上)的管理与审批,并对调代课情况进行汇总。

系(部)职责:及时反馈教学任务。负责本系(部)任课教师调代课(三次以下)的管理与审批,并报教务科备案。

(三)教室管理

全院教室资源由教务科统一协调安排。各系(部)使用教室须提前到教务科申请登记,由教务科根据教学运行实际情况协调安排。

五、教材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根据各系(部)上报的教材需求预订计划,订购教材,提供教材库存清单;负责教材的发放。负责全院教材规划,审核自编教材、习题册、设计、实验、实习指导书的编印申请。

系(部)职责: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按时做好教材的选用工作。根据需要申请及编写院内讲义。

六、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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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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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适应我院学生工作需要,有利于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实行院系两级学生管理模式,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使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学生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各类学生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与检查,学院各部门都有协助、配合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学生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各系(部)是学生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系(部)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各自的学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各系(部)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学生工作总结。

2、制定、完善全院学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各系(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3、协调、部署全院的学生管理,组织开展学生活动。

4、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组织各系(部)维护公寓治安,维护公寓学生正常生活秩序。在保卫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公寓安全检查;负责公寓财产的管理、监督及公寓服务工作,对公寓需维修的设施提出维修计划,并协调后勤服务中心实施维修。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等集体活动的组织部署。

6、按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督查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组织评比活动。

7、督促检查各系(部)学生卫生工作并组织评比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系(部)学生的就寝、公寓卫生和教室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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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以书面形式向各系(部)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8、负责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学生贷、困补、免等工作的安排及审核。

9、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10、组织、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 11、负责催缴全院范围内的学费。

12、定期召开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人员的会议,并对各系(部)学生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1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大型体育活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各系(部)职责

1、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风建设、班风建设。

2、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新生入学工作。

3、广泛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对本系(部)学生开展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掌握本系(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深入到学生之中,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排忧解难。

4、做好本系(部)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5、负责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管理工作。 6、组织本系(部)学生按学院的统一部署按时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并负责维持纪律和检查考勤。

7、负责对本系(部)学生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布置、检查、整改、评比。

8、定期召开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总结布署学生管理工作,并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9、负责催交本系(部)学生欠缴学费。

10、负责本系(部)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离校手续的办理,使毕业生文明离校。

11、做好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对本系(部)学生违纪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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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负责本系(部)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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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43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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