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22 05:5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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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 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 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 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前台白板处填写外出事由。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员工外出出差外地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填写《公出审批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工作。凭此条交到人力行政部,由前台秘书登记于白板之上,外出人,返回后到前台填写《出差结果反馈表》。

2、员工外出本市办理临时性工作事务时,报备部门经理同意后至前台白板处自行登记外出事由。

3、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特殊情况除外)。 4、私自外出,无登记白板上员工,当日考勤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除3天工资)。 5、员工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下班前赶回者,应电话报告部门经理并征得同意后可以不回公司。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核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核准,副总经理不在由行政部经理核准。(除沐总、王总外) 五、外出注意事项:

考勤人员应严格监督,严禁包庇、欺上瞒下,若发现有此类情况或工作失职者,对考勤人员进行50元/次的罚款。

六、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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