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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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定义:兰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兰渝公司

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项目经理部 简称:局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局指)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保证建设

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兰渝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兰渝外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以及《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文),结合《局物资管理办法》和局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指对兰渝铁路LYS-12标的物资 设备管理工作。各分部应结合本办法和其分部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于各自分部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三条 建立切实可行的物资设备管理机制,局指各有关部门和各分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物资设备分类及其范围

第四条 局指物资设备采购实行分类管理,按照铁道部及兰渝公司的有关规定,所有物资设备分为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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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供物资设备:是指由铁道部或兰渝公司招标采购供应的物资设备。

其中,由铁道部组织兰渝公司采购供应的甲供物资设备简

称部管物资,由兰渝公司自行采购供应的甲供物资设备简称建管物资。

甲供物资设备的具体范围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7?199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文件执行。是由铁道部或兰渝公司招标采购的部管物资设备或建管物资设备。

(二)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兰渝公司监督下,由局指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

(三)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局指的监督下,由各分部根据《局物资管理办法》自行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局指物资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成立局指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指指挥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指挥长担任,成员由局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 研究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供应管理重要事项。 (二) 研究物资管理办法。

(三) 督促、落实、检查各分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工作。 第七条 局指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由局指物设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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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协助。

局指物设部的职责:

(一)负责局指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降低采购供应成本,确保物资设备质量。

(二)负责编制物资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指导检查各分部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三)负责甲控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合同执行,对甲控物资设备款的支付进行签认。监控物资设备质量,协调资源分配和采购供应各方关系。

(四)负责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汇总编制、上报甲供、甲控物资采购计划,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相关工作;

(五)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物资使用方向、供求进度、供应质量、存在问题和现场物资管理等情况,加强和改进物资管理供应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岗位职责: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一、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二、加强对在用机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对自有及协作队伍自备的机具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鉴定。

三、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储运安全。

四、负责应急救援材料的储存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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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视和参加每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器材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七、机电设备、交通车辆的选型、购臵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性能,保证安全运行。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八、 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进行规划、指导、监督检查。

物资设备部质量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实施设备使用、保养、修理计划,以保证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转。

二、掌握机电设备的技术状况,指导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 三、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好原始资料、数据的统计分析,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对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四、定期开展机电设备质量安全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五、有效地利用仓库设施,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搞好物资的堆码,保管和发放工作。

六、参与内部质量审核,协助检验部门做好进货检验工作。 七、把好采购关,严格按计划采购,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八、定期进行物资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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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物资设备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上级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新建兰渝铁路的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执行《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维护企业信誉和经济利益。

二、负责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该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齐备等确保施工生产;努力降低物资设备成本支出,节约物资设备费用。

三、负责统一归口执行业主的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和办法,及时传达业主的有关指令和部署。做到统一计划,统一申请,统一招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工作。

四、负责甲供物资设备的计划编制、申请、汇总、平衡、供应和调节工作,实施甲控物资招标采购、发运、验收、统计、结算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合理组织物资设备,确定经济合理运输方案,最大限度控制成本支出,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及时追加、消减因为施工设计或施工组织变更的物资设备计划。

六、全面掌握本标段全线物资设备的部署情况,以及重点工程重要物资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及经济运行情况;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和形象进度,负责安排部署、调整调度全线物资设备。督促检查工程物资设备及时到位,并保证良好的机械使用性能和外观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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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统一性。

七、参与配合大型物资设备的安装、拆卸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参与施工单位非定型产品的审核、建造、安装、调试等工作。参与对项目部下属各分部的大型、特种物资设备的日常保养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检查指导各工区物资设备综合管理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不断修改完善物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细则。

九、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经理部领导、业主提报规定表格和资料。参加有关财务成本活动分析会议。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资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上级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二、 全面负责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三、 负责统一归口执行业主的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和办法,及时传达落实业主的有关指令和部署。做到统一计划、统一申请、统一招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工作。

四、 负责甲供物资设备的计划编制、申请、汇总、平衡、供应和调度工作,实施甲控物资招标采购、发运、验收、统计、结算等管理工作。

五、 负责合理组织物资设备,确定经济合理运输方案,最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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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控制成本支出,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六、 检查指导各分部物资设备综合管理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各项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七、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经理部领导、业主提报规定表格和资料。参加有关财务成本活动分析会议。 八、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械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上级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该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齐备等确保施工生产;努力降低机械设备成本支出,节约机械设备费用。

三、全面掌握本标段全线重点工程重要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及经济运行情况;督促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到位,并保证良好的机械使用性能和外观标识的统一性。

四、参与对经理部下属各分部的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检查指导各分部机械设备综合管理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各项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不断修改完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细则。

六、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经理部领导、业主提报规定表格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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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材料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上级物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二、 负责本标段施工物资的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物资在采购、保管、发放过程的各个环节受控,达到“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的管理目标。

三、 负责统一归口执行业主的物资管理规定和办法,及时传达落实业主的有关指令和部署。对业主提供的材料做好计划、调运、供应、结算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 负责监督辅助物资和周转材料的采购、运输、供应、核算的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有依据、供应有保障、成本有控制”。

五、 负责提供物资采购价格的信息。建立合格供应方信息库,为本标段的自购材料提供采购信息,监督和协调各分部的招标采购,保证采购单价受控。

六、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及上级公司提报规定表格和资料。

七、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各分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设立物资设备管理机构,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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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本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二)应按施工要求的物资设备供应量,设臵符合相关物资储存标准的材料厂(库)。材料厂(库)的库容要满足储存不少于30天的要求。

(三)按兰渝公司和局指的规定及时上报物资设备需求计划和月度动态统计表;

1、甲供物资(总)需求计划;见附表6 2、甲控物资(总)需求计划;见附表7 3、甲控物资年度需求计划;见附表8 4、甲控物资季度需求计划;见附表9 5、甲控物资月度需求度划;见附表10

6、甲供、甲控、自购物资月、季、年度动态统计表;见附表12、附表14、附表13

7、甲控、自购物资日收入、消耗、库存统计表;见附表11; 以上各种报表各分部务必于每月的21号-23号先以电子版上报,然后签字盖章齐全后书面报一份到局指物资设备部。日报为每天上午的10点以电子版形式报局指物设部。

(四)按照规定对进场物资设备进行验收检验、见证取样报验。

(五)负责甲供、甲控、自购物资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六)按照兰渝公司下发的《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以下台帐;

1、兰渝铁路甲控物资合同台帐;附表18 2、主要物资点验收记录;附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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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场材料设备平行检验台帐;附表20 4、主要物资消耗台帐;附表21

第四章 甲供、甲控物资计划、供应、调拨、

结算及总用量控制

第九条 物资申请计划提报的范围: 甲供物资和甲控物资(见附表1、2)。 第十条 物资申请计划提报程序:

由各分部计算、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即进料计划,下同)。报送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局指物设部,局物设部组织审核各分部计划并汇总,报兰渝公司计财部,兰渝公司计财部按照局指物设部所报计划给供应商下达供货计划。

第十一条 物资申请计划编制依据:

根据正式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各分部的生产计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物资申请计划。

第十二条 计划提报审核程序:

由各分部工程部计算,物设部汇编,分部分管领导审核,报局指物设部并组织审核汇总报兰渝公司计财部。

第十三条 物资申请计划编制要求:

保证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明确说明工程需用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和到货地点、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水平、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工艺标准、制造要求等,必要时提供附图)等。新产品应提出明确的设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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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和要求。上报的计划包括编制说明、需用量核算表、技术标准等(物资申请计划格式见附表15)。

为确保物资供应数量、型号规格的准确性,避免误订、错订,计划编报采用的依据应正确,应实行主管复核、总工审核,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因计划的错误造成相应的损失自行负责。各分部在编报需求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产品制造、货物运输所需时间,避免因时间仓促不能按期供货。

物资计划申请量=需用量+储备量-计划期初库存量 第十四条 物资申请计划上报时间:

1、 各分部按照设计文件和施组安排每半年提报一次甲供物资需求计划以便安排招标采购,3月15日前提报下半年计划,9月15日前提报次年度上半年计划。

2、 各分部按季度、月份提报需求计划以便组织供应,每季度末月的10日前报送次季度计划,每月23日前报送次月计划。需求计划要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并预留一个月的存储量。

交给供应商的物资需求计划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字,监理单位主要审查需求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计划安排和一个月的存储量。

第十五条 提报计划注意事项:

1、上月、季、年度未执行完的计划量请勿加到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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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年度申请计划中,未执行完的计划量由局指物设备部进行调整供应,避免重复提报;

2、各分部月、季、年度计划必须注明编报日期及编号。 3、计划变更。各分部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变更需求计划,应付变更说明,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申请变更的物资发货准备期不小于7日,已发货或在途物资不予调整变更。各分部的月份计划可以在季度计划内调整,但总幅度应控制在季度计划的10%以内。月份计划的数量不得互相重复,一个月份计划执行完才能执行下一月份计划。若月份计划因供应商的原因而没有执行,下个月份计划还正常提报,没兑现的月份计划作为考核供货合同兑现情况的依据。

第十六条 甲供、甲控材料供应使用范围和数量控制: 1、甲供、甲控材料供应使用范围:主要指构成新建兰州至重庆铁路半州至夏官营、广元至重庆段工程实体部分的物资。

2、数量控制:对甲供通用桥梁支座、遂道防水板和止水带,各分部实行应用总量控制,各分部跟据所承担的任务,按需求供应的甲供材料数量和最终完成的工程实体中应耗甲供材料数量应闭合,此数量由局指工程部核对,局指物设部负责执行。

第十七条 甲供材料的日常供应以各单位提报的月度、季度、年度需求计划为依据,工程尾期,当供应数量达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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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需求材料数量总量的80%时为控制红线,20%的余量按各单位与局总部核对后,安排供应,对不按范围使用,超出应耗甲供材料数量的单位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甲供物资设备纳入施工单位验工计价范畴的,在季度验工计价结算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回。甲控物资设备合同价款由施工单位承担,兰渝公司代付。各分部将委托付款单、收货验收单以及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复印件等按月分类汇总,注明供货厂商、银行账号付款金额等,并经各分部物资、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指物设部,作为代付款的依据,局指物设部汇总后报兰渝公司计财部。兰渝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确认后办理付款,同时扣减应付局指的工程款,局指将所扣款项及时转列各分部。

第十九条 甲供材料由供应商在到货并经相关单位、部门验收合格7日内到各分部按收料确认单核对,核对无误由各分部出具《 年 月兰渝铁路物资设备进场验收合格记录单汇总表》(格式见附表16)原件一份(唯一的)交供应商,供应商凭此依据到局指物设部汇总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甲供物资原则上采用直发方式,从原产地至指定交货地点的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车费及其他以后的费用由各分部负责。结算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双方签认的原始记录凭证,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结算,供应商所出示的结算凭证在结算完毕后由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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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将签认原始凭证收回。

第二十一条 结算要求:

1、各分部报局指物设部的结算单必须为原件,供方结算人员、需方物资主管和项目经理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有效。

2、出具的结算单必须清楚整洁,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3、各分部之间发生甲供物资调配,供应商结算时由调入方认可数量,调出时的调拨单由调出单位交供应商,供应商凭此调拨单到调入方结算,结算完后,调入方将调拨单收回。所发生数量必须在结算单中单列,到站名须填写原调出单位到站名,在备注栏中注明由某XXX单位调入,发生的费用由调入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运杂费的结算:

根据兰渝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甲供物资设备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到站车板交货,交货前所发生的各种运杂费由兰渝公司按合同约定,交货后所发生的各种运杂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 甲控物资设备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甲控物资由局指物资设备部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第二十四条 物资设备部按照兰渝公司关于甲控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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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编制招标申请计划,在兰渝公司指定代理招标机构的协同下组织招标采购。

第二十五条 组织供应

(一)甲控物资由物资设备部负责组织供应。

(二)甲控物资设备到达现场后,各分部收料人员应会同试验室和驻地监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甲控物资设备进行验收和检测。

(三)存在数量、质量差异或与所签合同不符等问题时,由物设部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不合格物资设备禁止进入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处臵,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章 自购物资管理

第二十六条 自购物资设备原则上由分部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优质、可靠。但是鉴于数量具大的砂、石料的采购工作,还是应当按照中交一公局《物资管理办法》和三个公开管理的要求实行招标采购,由于当地地形较为复杂,各分部的到场运距不尽一致且货源分布比较分散,故砂、石料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分部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局指物资设备管理部门监督。

第七章 物资进场、验收

第二十七条 物资设备验收。甲供物资设备到达现场后,专业物资代理公司应及时通知兰渝现场指挥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由兰渝指挥部到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联合验收。甲控物资设备到达现场后,由兰渝指挥部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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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联合验收。验收签认单一式五份(专业物资代理公司、兰渝指挥部、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厂商各执一份)。甲控及自购物资设备到达现场后,收料单位要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及时对到货物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原始记录。

验收结论必须由兰渝指挥部负责,并经兰渝指挥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否则不予办理结算。

采购的物资进场时,现场物资管理人员应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包装和有关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证明文件等,依据供货合同和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核对,填写材料验收记录及“原材料检验委托单”。

第二十八条 进场原材料验收包括资料验收、质量和数量验收。检查随车发料凭证、运料单(发票)中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等是否与技术要求和进料计划相符;检验物资的外观、包装、材质单、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装箱单与实际是否相符;按照规定检斤、检尺、点件,是否与票据相符,验收完毕,详细填写《材料验收记录》和《进料记录》。如发现不合格物资,另外堆放并做出标识,以防混用,及时通知供应商,立即清退,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 第二十九条 具体要求:

1、索取出厂合格证明、材质证明、相关部门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核对资料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有效。资料原件物资部门存档,复印件送试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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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量验收。以合同约定的验收方法,采用对应的计量工具,检斤、检尺、点件。

3、质量验收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外观质量验收:物资人员凭经验观察和简单工具检验物资的包装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按规定的不同材料的检验批次及时填写“原材料检验委托单”、《进场物资/构配件/设备报验单》,通知试验室及监理,按规定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复验结果以“检验报告单”及时反馈物资部门,没有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 进场物资验收后,应及时填写进场物资《原材料管理台帐》(附样表),做好验收记录和检验状态标识(附样表)。 5、 对验收中出现的质量不合格、数量有误、品种规格错误等要及时通知供应方,做好确认记录,明确标识,妥善保管等候处理。

6、甲供材料:分部的物资人员对甲供材料进行验收时,现场清点,在验收中发现与票据不符有丢失或损坏现象,及时通知车站货运安检和供应商,分清责任,做好索赔确认记录。

7、对于甲控材料钢材、水泥检斤净重误差在±3‰以内时,各单位应将经卖买双方签认的实际检斤原始记录做为重要资料留存备查,外加剂以实际检斤为准。

8、进场原材料报检要及时,正确填写“委托试验报告单”,并有报检记录,检验结果出来后,应索取“试验检验报告单”,并与“委托试验报告单”共同存放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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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与合格材料分开堆放,做好标识,并及时清除出场。

第七章 现场物资保管

第三十条 材料验收合格,根据材料的性能和用途合理选择存放场所,规范码放,统一标识,维护材料的使用价值,确保储存安全。

第三十一条 现场材料的存放,考虑防火、防盗、防潮湿及运输、装卸、加工等因素,避免二次倒运。

第三十二条 温湿度对材料性能影响较大的物资必须入库存放,棚内或露天存放的材料,必须要上苫下垫。堆码整齐,保持场容整洁。

第三十三条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库存放,有防护措施,严禁在建筑物内存放或与其它物资混放。爆炸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并按照施工所在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

第三十四条 仓库(包括协作队伍仓库)应采用正规房屋,制度上墙,库容整洁,地面做硬化处理保证不反潮,门窗安装防护栏,贵重物品仓库应安装防盗门。库内采用金属货架,连接稳固,严禁使用临时搭接货架,物资要分类、分规格有序码放,有货卡标识,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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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施工现场存放各类物资必须设立标识牌。 第三十六条 应经常对库存物资质量、有效期限进行盘查核对,因保管不善出现的问题应有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七条 每月25日前对库存(现场)物资进行盘点。此盘点是物资部门月度核销的根据,也是编报次月物资需求计划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临时工程用料必须建立台帐,详细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用途。临时工程用料必须与主体工程用料分开存放,标明用途,严禁混放混用,如有混用,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八章 现场物资发放

第三十九条: 物资的领发必须采用正式的领发凭证,严格按限额领料制度发料。

第四十条: 物资发放时,按照限额发料的原则,现场物资员应与领料单位核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确认使用位臵,点交无误后,办理签认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填写可追溯性物资管理台帐。

第四十一条: 领发物资必须按程序办理,手续齐全。因特殊原因确需先发料时,由领料人填写正式借用凭证,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予发放,但三日内必须补办正式手续,否则停止继续发料。

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物资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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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要由专人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物资出场制度。凡由现场物资部门管理的物资,无论是调配剩余物资、处理废旧物资必须到物设部办理手续方可带出现场,物资部门按真实内容填写,经办人签字,加盖项目或物资部门签章。其它人员无权签发物资出场手续。

第四十三条: 现场物资部门应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技术措施,结合施工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和计划,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建立节约措施实施效果台账,定期监督检查措施实施及合理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实现物资的使用价值。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和领发料程序,建立分工号、分工点、分工队发放台帐,按承包协议,对耗料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严禁发生偷工减料和浪费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材料使用要坚持合理取材原则,严禁长料短用、高材低用,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现场物资部门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 边角料(下角料)要集中管理,做好环护工作,有残余价值的应分捡再利用。

第九章 现场剩余物资调剂、废旧物资利用和处理

第四十七条 各分部物资部门应对剩余、废旧物资进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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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各分部应分阶段对剩余废旧物资确认汇总,报各分部计财部审批,进行调剂利用或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各分部都应服从局总部的调剂供应。调剂供应以保障现场施工急需为原则,调剂的物资可以是采购合同内的物资也可以是有关方面的库存物资。调剂物资的结算原则上在调剂对象之间直接进行,结算单价以物资中标价(购入价)为准,物资从调出到调入的运杂费由调入方承担。

第十章 物资成本管理

第五十条 为保证正确、及时、连续反映和监督施工现场物资动态,各分部、分部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台账。物资人员认真填写进料记录、发料记录、点收单、领料单以及发生其他费用的原始凭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并及时登记台账,确保成本核算及时准确。

第五十一条 地材、散集料的检验收方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监督检查的制约机制和相关制度,严把质量及数量关。

第五十二条 由分部确定自购料的招议标范围,对数量和采购金额较大的、对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材料要进行招议标,要做好详细调查和记录。

第五十三条 各分部物资部门每月25日对现场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盘点,根据清方计价进行材料核算和成本分析,提出改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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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上报局总部,局总部计财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五十四条 各分部按照附表6~附表15上报要求,将资料按时

报局总部计财部(上报时间见附表上的要求)。

第十一章 物资质量管理

第五十五条 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中各环节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第五十六条 建立健全物资设备质量跟踪、追溯制度。各相关单位在物资设备接转过程中必须填制物资设备质量记录单,全过程记录物资设备从厂家到最终使用的质量状况。

第五十七条 物资设备采购单位应针对不同物资设备建立质量监测系统,特别是要做好技术引进的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的质量监测。

第五十八条 坚决杜绝不合格物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只能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物资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供应商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结果有不同意见时,由兰渝公司选定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做出最终裁定。 第五十九条 重要物资设备(甲供)实行驻厂监造制度。 第六十条 甲供、甲控物资设备如在工程使用过程中,经任何一方检验、检查机构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兰渝公司计划财务部。

第十一章 物资管理、检查

第六十一条 各分部物设部每月应对分部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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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有记录留存备查。

第六十二条 严格执行《兰渝铁路现场工和质量检查扣分细则》和《兰渝铁路现场管理检查扣分细则》的通知(兰渝铁安质[2009]80号)文的要求,对原材料进场检验、存储、和不合格材料的控制等要有专人负责,建立有效措施,跟踪管理到位,做好企业质量信誉评价的相关工作。

第六十三条 各级物资部门要确保高性能耐久性砼所使用的原材料合格,对粗、细骨料的质量控制从源头和进场检验、存储(必要时筛分、冲洗)等方面把好关。

第六十四条 局指物设部依据《兰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设备办法》及本办法的管理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各分部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见附表)

第十二章 考核

按照《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项目部物资管理检查考核表》,局指物资设备部对各分部定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总得分按-%)纳入中交系统内部考核中。

1.平时不定期检查考核得分(占总分权重60%), 2.季度对各分部或分部检查考核得分(占总分权重40%),即:总得分=平时得分×60%+检查得分×40%。

第十三章 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

第六十五条 部管物资和建管物资合同价款及运杂费由计划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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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按月进行价款结算与支付。结算时间每月25-30日,支付时间次月1-7日。

第六十六条 部管物资代理公司委托服务合同价款由计划财务部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进行价款结算与支付。

第六十七条 甲控物资设备合同价款及运杂费由各分部承担并自行结算,每月23号到25号报局指物设部汇总后上报兰渝公司委托支付。见附表22;自购物资由各分部自行结算支付。

第十四章 附则

本办法由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项目部计财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附表1、 甲供材料明细表

附表2、 甲控物资明细表 附表3、 主要自购材料明细表 附表4、 原材料管理台帐 附表5、 材料标识牌

附表6、 甲供物资总需求表 附表7、 甲控物资总需求表 附表8、 甲控材料月报表 附件9、甲控材料季度报表 附件10、甲控材料年度报表 附件11、物资日报表

附表12、 自购材料月报表

附表13、物资年度收入、消费、库存统计表 附表14、物资季度收入、消费、库存统计表 附表15、物资申请计划表

附表16、__年__月兰渝物资设备进场验收合格记录单汇总表

附表17、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项目部物资管理检查考核表 附表18、兰渝铁路甲控物资合同台帐; 附表19、主要物资点验收记录;

附表20、进场材料设备平行检验台帐; 附表21、主要物资消耗台帐; 附表22、委托付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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