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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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江苏金大洋投资置业有限公

二0一三年三月二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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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员工手册封面 P1

目录 P2 前言 P3 企业概况 P4 企业精神、企业目标 P5 办事作风“七不二要” P6 员工手册 P7 第一章 总则 P7 第二章 员工招聘 P7 第三章 薪资与福利 P10 第四章 考勤考核 P10 第五章 费用报销 P14 第六章 岗位规范 P17 第七章 工作纪律及安保制度 P19 第八章 奖罚规定 P19 第九章 附则 P22 接收员工手册协议 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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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亲爱的朋友,您好!江苏金大洋热忱欢迎你!衷心地期望您能成为金大洋大家庭中的一员!

为了让您在金大洋这个团队中,愉快地工作、生活、学习,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将金大洋公司的组织架构、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行为规范、薪资福利、考勤考核、奖惩办法等汇编成册,供您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您在本公司服务期间,一切行为均须按本手册的规定行事,并接受本手册的各项规定,公司还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本手册作适时的修正。

本手册属于公司内部资料,请您妥善保管,切勿丢失、翻印或私自外借,并在您离开公司时,随工作事项一起移交至公司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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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概 况

位于东方湿地、黄海之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的--江苏金大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由著名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浙江省人大代表、中国星火科技带头人王碧琰先生创办的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金大洋城市生活广场”是由江苏金大洋公司根据“沿海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盐城打造二百万人口的特大中心城市的规划,投入巨资兴建的集居住、办公、商务、休闲、娱乐、购物、美食、教育于一体的HOPSCA(城市综合体),是盐城市十大重点服务业项目之一。

“金大洋城市生活广场”将按照当今国际上先进的商业地产开发理念,通过引入包括世界500强特大型超市、国际知名品牌专卖店、特色餐饮酒吧及咖啡馆、高档时尚服饰名品店、时尚美容SPA及专业美发、特许经营连锁店、康体娱乐休闲俱乐部等多种商业业态,进行合理组合,有机互动,增加人流的交互性共享和循环消费,不仅使工作、居住其中的人士得以充分享受都市生活体验,更强力聚引本城乃至外埠消费人群纷至沓来,使之成为盐城市的“城中城”,西南城区的新地标。

几年来,江苏金大洋公司在盐城市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体员工发扬“协同、高效、卓越、远见”的企业精神,以“学习、创新、务实、诚信”的工作作风,本着“一心、二本、三优、四共”的服务理念(即:以业主满意为中心,以人为本、诚信为本,质量优、服务优、价格优,共创、共赢、共荣、共享),努力实现企业的“三造”目标(即:打造盐城新城商贸中心,建造盐城新城形象工程,创造开发商、投资商、经营商共赢商机),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公司各项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先后被中国房地产协会评为“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协会”会员单位,被江苏消协授予信得过“AAA级品牌企业”,并获得了“道德地产诚信楼盘\、“金大洋花园金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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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等殊荣。

企 业 精 神

协 同:协作沟通 团结奋进 高 效:注重效率 只争朝夕 卓 越:不甘平庸 追求卓越 远 见:勤于钻研 开拓创新

企 业 目 标

“三造” “三做” 打造盐城新城商贸中心 建造盐城新城形象工程

创造开发商、投资商、经营商共赢的商机做出特色、做出品牌、做出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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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作风“七不二要”

一、不让来公司办事的客户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二、不让上级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 三、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中发生; 四、不让应及时传递的信息在我这里中断;

五、不让各种文件、资料、标准在我手中“悬之高阁”;六、不让各种不良风气在我身上出现;

七、不让“金大洋”形象、声誉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八、要做到自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九、要做到办事及时、准确、高效、学习、提高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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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守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对本公司概况、工作要求、行为规范及管理规定等有所了解,并在工作中切实执行,维护公司工作、经营、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一支有素养、守纪律、忠诚敬业、拚搏创新的经营团队,特制定本手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之招聘、任职、薪资、福利、差假、迁调、离职、培训、奖惩等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均参照本手则之规定实施。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三条 公司招聘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依审批权限批准,经人事部门汇总后在媒体、网站上发布,直接对外招聘。

第四条 应聘人员应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且在其所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日期,详细填写《应聘登记表》。如故意不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隐瞒自身真实情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该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即视为合同无效,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坚持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凡达到应聘职位规定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要求的,按下列程序进行录用:

1、一般员工总经办人事专员和用人部门主管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面试后分别填写面试评价表。

2、对初试合格者,由总经办给其阅读《员工手册》,如其能够接受《员工手册》之内容,则填写《应聘人员入职登记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依指定日期报到。

3、部门经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须由总经理和董事局成员组织面试后,方可决定是否录用。

4、经上述程序考核合格者,由总经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状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公司员工: 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2、犯刑事案件在案者。

3、因藏毒、走私处罚有案者。

4、有传染病、慢性病及身体衰弱难以胜任者。 5、有斗殴、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惯者。

6、曾在本公司或其它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7、员工有本条1至6款情形之一而未事先预告、故意隐瞒实情者,经查实,公司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上列薪资发给,至停止录用日为止,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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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聘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并向总经办提交下列资料,资料如未交齐前不予办理入职手续(总经办人事专员需验核证件正本,并上网查验)。

1、出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正本,核查后复印存档。 2、提供就业证及暂住证(外地人员)。

3、公司指定医院(三级甲等及以上)出具的《健康检查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5、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八条 总经办在办理应聘人员的入职手续时,应为每位应聘人员建立员工档案。员工档案应有下列资料: 1、《应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明、身份证、有效体检证明(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及各种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面试评价表(用人部门和总经办人资); 4、上家单位离职证明; 5、培训记录; 6、劳动合同; 第九条 试用期:

1、新进人员根据劳动合同签定的试用期限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 2、试用期满,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和试用期间工作小结,经所在部门和总经办共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公司不予聘用或经本人同意适当延长其试用期。

3、综合素质优良成绩突出者,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经人事部门考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提前转正。

4、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者应立即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事假累计过七天者。

(2)有旷工记录或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以上者。 (3)病假累计达十天以上者。 (4)不服从领导者。

(5)不能胜任工作或表现欠佳者。 (6)经查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7)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法乱纪被处罚者。 第十条 晋升和调职

1、公司实行干部竞聘制,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发展空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须经竞聘流程)或调整员工的岗位。 第十一条 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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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经办主任对每位辞职、被辞退员工都必须进行离职面谈,并将面谈结果填写在《离职面谈记录》内。

2、经面谈后仍要求辞职的,依《离职移交程序》办理移交。

3、未交回公司物品,将如数扣当月工资予以抵偿。其工资如仍不能抵偿其所借物品的,公司将依法追偿。

4、离职员工在外的一切债务与纠纷,均由其本人承担,与公司无涉。 5、辞职人员未领薪资于次月发薪日发给。按公司规定年底前发放部分仍然按照公司规定。

第十二条 移交程序:员工离职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总经办办理相关手续。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主管离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一、员工因调遣或离职,对其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办理移交: 1、移交表册目录。 2、印章戳记清册。

3、应办未办或已办未结案之重要工作事项目录。 4、财产清册(遗失则按价赔偿)。 5、图书清册(遗失按价赔偿)。

6、公款、帐册、传票、凭证清册、员工手册。 7、各种登记证件及保管文件资料。

8、其它有关本单位或本身职务应列移交清册。

二、各级移交人员如属调职,部门负责人以上主管应于调职生效前五日之内办理移交;其余人员应于三日内办理移交。如因特殊情形不能依限办理时,应事先详述理由呈报上级核准。

三、各级人员移交均应亲自办理,其因职务必须先行离开或其它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者,经上级核准后得委托其它人员办理,惟移交发生之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承担。

四、移交如发生争议时,应由移交人员会同监交人员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裁核。

五、接任人员对于移交事项、款项、账务等,查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应即会同卸任人员及监交人员三人同时查核。卸任人员如有应当补交之事项时,应限期补交,不得借故拖延。 六、监交人员之指派如下:

1、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移交,由该部门经理指派监交人,会同总经办一同监交;

2、部门负责人(含)以上人员及财务、采购、销售、工程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之移交,由总经理指派监交人员,并向总经理报备;

七、监交人员如发现移交事项有遗漏或手续欠妥时,应即通知移交双方补齐移交,如发现有虚报或亏短者,应呈报上级主管处理。

八、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据实编制一式三份,经移交人员及监交人员签章确认后,由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总经办归档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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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移交人员如有串通舞弊等情形的,当事者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移交双方如有舞弊情形的,除依规定处罚外,均应负连带赔偿之责;监交人员如知情不报经查获者按规定论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薪资与福利

第十三条 薪资

1、公司为每一位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提供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

2、公司定期参加行业薪资调查,并根据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信息、物价指数及其它综合因素结合薪资水平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

3、员工薪酬原则上参照劳动合同约定,基于公平对待每位员工的原则,公司根据员工所相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员工的业绩表现,来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标准。任何变动以最近一次合同或人事变动为准。

4、薪酬、福利制度由公司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员工的薪酬(出勤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暂执行2012年7月版)、福利调整将根据国家公布的生活指数、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考核情况而定。

5、员工的工资属保密范畴。知情人员及员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同事之间不得互相打听、传播他人工资情况。如需了解本人的薪资情况,员工可向总经办查询或核对。

6、工资支付:公司工资支付日为次月26日,公司通过银行自动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时间有可能根据银行的作业时间或领导的工作时间而略有调整。

7、工资纳税: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公司将从员工的薪金中代扣代缴。公司应缴纳部分不可以不缴纳返还员工,在非户籍地工作的员工社保代缴规定另行约定。

2、食宿: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免费中午工作餐,为家在外地的员工免费提供食宿(水、电费用自理)。

3、礼金、礼物:公司在中秋、春节等中国传统节日和员工生日时,将赠送员工一定价值的礼物或一定数额的礼金以表祝贺或慰问。 4、公司为员工自购公司商品房给予一定额度的优惠(但不得用于“炒房”),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优惠制度。

5、公司将根据岗位需要设置通讯费用补助;普通员工不享受自驾车补贴;部门负责人自购车享受办公事期间的车补(凭经审批的外出申请单、出差单结合公里数),主管及以上自购车按照公里数享受车补。家在外地的员工报销往返汽车、火车(硬卧)车票,每年不超过四次,具体标准详见《江苏金大洋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第四章 考勤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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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管理,严肃考勤纪律,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管理规定》是企业最基本的规章制度,是企业工作秩序的保证和支付员工薪酬的依据,所有员工(含中心主管级以下)都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二、考勤管理

(三)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员工必须在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含迟到、早退等)时各打卡1次;主管级的人员必须上午上班1次,中午下班或下午上班1次,下午下班1次。

(四) 公司暂定作息制度(可视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1、每周工作6天,星期日为休息日。 2、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星期日 正常休息 10月1日—4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星期日 正常休息

(五)员工原则上必须先到公司打卡后,再外出办理公务。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规定打卡的,需事先向其直属的上级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但必须在返回公司后立即补写《外出申请单》由分管领导签认后交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备案,否则,将被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原则上每月此类现象不得超过3次。 (六)员工如因故而忘记打卡,应在每周通报后24小时内填写《异常考勤复议单》,由分管领导签认后交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备案(主管级的人员应在72小时内复议),但每月最多不能超过3次(含3次),否则,将被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七)员工上班后如需外出办理公务,须填写《外出申请单》,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经其直属领导(或再上级领导)批准送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将被视为早退或旷工。回到公司后应及时到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处报到注销,《外出申请单》作为车辆油费公里数的计算依据。 (八)员工确因突发事项无法按时到岗的,必须在上班前1小时以内向其部门领导口头请假,并在到岗当日补妥书面手续《异常考勤复议表》,送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备案。否则,将被视为迟到或旷工。

(九)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早退或旷工。 (十)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3),经分管领导(需逐级到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并以此作为借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到达出差地点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外出申请单、出差单、休假单等所有单子必须事前填好交到考核办备案(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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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单除外),有特殊原因的必须事先经得总经理的同意。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将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十一)迟到:员工应提前10分钟报到并在正式上班前整理好办公室。超出上班时间15分钟以内打卡、踩点打卡、打卡后不及时到岗、处理私事(包括去就餐)等均视为迟到。

(十二)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15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 (十三)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就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逾期而未续假的;

(3)不服从工作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

(4)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的(按累计处罚考勤超一天)。 (5)上班时间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外出者。

(十四)员工应参加公司规定的各种会议、培训及集体活动,未按规定请假而发生的迟到、早退和缺席的,亦纳入其本人的绩效考核记录。 四、事假、病假

(十五)员工如有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提前填写《请假调休单》,员工请假2天以下(含2天),由本部门主管(中心)批准;2天以上须报总经理批准。新进员工试用期内请假累计超过3天的,将影响其正常转正。 (十六)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持县区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填写《请假调休单》经分管领导(中心)批准后,到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办理病假手续;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办理病假手续的,须电话向其分管领导口头请假,等紧急情况解除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十七)未按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请假的,将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十八)部门经理以上主管请假的,须报经总经理批准(正常休息不需要请假)。

(十九)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病不能出勤,病休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工作需移交,待恢复后再议。原则上超一个月仍不能到岗者,需办离职手续,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3个月。 五、其它假期

(二十)婚假(带薪):员工订婚给假1天,结婚给假3天。 (二十一)产假:男性员工(带薪),配偶分娩产给产假1天,女性员工分娩前后按其工龄给假:在公司工作满1年累计给假1个月,满2年累计给假2个月,3年及3年以上累计给假3个月。产假期间的薪资由社会保障机构发放。

(二十二)护理假:工作满1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晚婚、晚育的男性员工,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连续3天的全薪护理假(包括节假日、休息日)。

(二十三)探亲假及年休假:

1、员工探望常住在外地的(指当天不能往返的)父母、配偶、子女,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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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给假10天。

2、出境探望父母、子女的,每年一次性给假15天;探望配偶的,每年一次性给假20天;如多年未使用探亲假的,给假天数可以累积使用,但一次性假期不能超过40天(须在淡季安排)。探亲假均不包括途中往返的天数。

年休假(带薪):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一年)的可给年休假3天,满两年(含两年)的可给年休假5天,满三年(含三年)未满五年的可给年休假7天,五年以上(含五年)可给年休假10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年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考勤处罚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

(三)请病假累计超1个月以上的。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二十四)丧假(带薪):父母、子女、配偶丧事,给假3天;重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丧事假1天,含往返天数。 (二十五)公伤假(带薪):员工在执行工作或职务时受伤的,给予公伤假,公伤假薪酬发放比例视受伤情况及假期长短由董事会议定。 六、各类考勤情况的薪资结算 (二十六)员工每月迟到、早退(15分钟内)有两次的扣四分之一的考勤,四次的扣二分之一的考勤,以此类推;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内的,记1/2天事假;迟到或早退4小时以上的,记1天事假。

全年有5次旷工记录的,公司将酌情扣减其年终发放的部分奖金工资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七)员工事假的,扣除全额工资的100%;员工旷工的,扣除全额工资的200%;员工病假的,非公伤病假的同意假期,不算旷工,但不得计薪酬,一个月内的可以用加班调休冲抵,除领导指定加班,原则上请假即视为事假,不可用于调休冲抵。

(二十八)薪酬分为三部分:1.出勤工资;2.技能工资;3.绩效工资。以上带薪假期薪酬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不含绩效工资。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办、财务部共同制定。 七、加班及调休

(二十九)员工应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责任,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如确应特殊情况必须加班,或上级领导要求加班的,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上级领导逐级批准后方算加班(到总经理级)。否则,不得认同为加班。 (三十)员工加班原则以调休为主,但不得影响其本职工作,调休由各部门主管统一安排,报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备案。

(三十一)员工调休需提前2天申请。2天内(含2天)的调休,须经中心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补休,须总经理批准。所有调休及请假单均需报行政中心人事专员处备案。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调休,可放至到星期六调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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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部、工程部除外,营销部星期六、星期日原则上不可调休)。每月加班的调休原则上当月调休完,不可累计下月调休(除外地员工)。 八、附 则

(三十二)公司行政中心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正及监督执行。

(三十三)公司行政中心人事专员每周一应对员工上周的出勤情况,报行政中心主管审核后通报公示;员工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中心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将视同认可。

(三十四)员工的出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的绩效考核(纪律绩效)内容之一纳入员工的个人档案,将会影响员工的工资、晋级及去、留。

(三十五)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准之日起实施,公司原《考勤管理制度》与本规定有悖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章 费用报销

实行资金预算计划审批制,原则上所有费用均在预算范围内使用。 第十七条 行政办公物品的购买、报销程序:

1、类别:行政办公物品包括文案用品、耗材、家用电器、办公家具、办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招待用烟、酒、茶叶等。

2、采购流程:凡需要请购办公用品的,超过200元的由各部门事先填写物品《请购单》,《请购单》必须说明所请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等具体要求,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总经办审核、汇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购买。

3、总经办签准的《请购单》,按照“质量、交期、价格”之序列进行比价、议价,对单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呈《比价分析表》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经批准后,再确定供应厂商;对零星事务呈总经理签准后方可进行。 4、总经办应建立《办公用品购、存、领台帐》,对购回的物品应先填写《入库单》,经总经办主任签准办理入库手续后,及时通知请购人签字、领用。 5、总经办应为每位员工建立《物品领用台帐》,完善领用登记制度。员工如有离职或调迁,应先将所借公司之物品及时归还;如有人为损失或丢失,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6、总经办采购人员在报销时,应凭签准的《请购单》、《入库单》和有效发票,经部门主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不得付款。 第十八条 招待费:

1、各部门凡因工作需要招待的,当事人须事先填写《招待费申请表》,由总经办按规定的标准审核后(说明招待对象、时间、事由、来宾人数、标准及预计金额等)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2、出差在外地需要招待的,在报销时亦必须填写《招待费申请表》,由总经办按规定的标准审核后,报总经理补签后方可报销。无《招待费申请表》的,总经办不得审核,财务不得付款。

3、每批客人原则上只招待一餐,公司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经办人、经办人主管、总经办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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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因公务需要招待的,由经办人填写《招待费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总经办按标准进行审核登记,再报总经理批准,超出标准的部分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5、招待费用的标准(执行接待单位备选方案,均按10人内考虑要调统一调):

(1)党政副处级以上领导:120元/人次;不超过1200元/桌次(含饮料、水果等,不含香烟、酒款,香烟、酒类原则上公司统购批领,需事前计划,在总经理同意标准范围内执行;)。

(2)副科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及专家100元/人,不超过1000元/桌次(含饮料、水果等,不含香烟、酒款,香烟、酒类原则上公司统购批领,需事前计划,在总经理同意标准范围内执行;)。

(3)有助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80元/人,不超过800元/桌次(含饮料、水果等,不含香烟、酒款,香烟、酒类原则上公司统购批领,需事前计划,在总经理同意标准范围内执行;)。

(4)因联系工作的客户需要用餐的,可在公司食堂就餐,或25元/人次。 6、员工到政府各部门办理公务,公司原则上不提供香烟。上级主管部门来公司视察或工作的,经办人需事先与总经办联系,由总经办负责先行接待;有需要赠送纪念品的,100元(含)以下的由经办人填写《纪念品申请单》由总经办负责发放;100元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由总经办负责发放。

第十九条 差旅费: 1、出差人员出差前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经办进行登记备案后,再呈总经理签准(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即补签),以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无《出差申请单》的,一律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2、连续出差5天以上或长途出差及重大事项方可借款,借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用款金额;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审批手续同费用报销程序。借款的原则是“前帐未清,新帐不借”,借款期限为1个月,超期将从其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报销并结清账务,逾期不再审核。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往返车票、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等均按以下标准执行,超支的部分由当事人自已承担。

名称 地 区(元/天) 省会及一线城市 住 宿费 员工160、经理助理180、副经理200、经理220;主管240;总经理据实报销。 备 注 一般地区 1、同行、同性别,级别差不多的2人出差原则上要求合住,以单人高级别的标准予以报销。 2、驾驶员同领导出差住宿的,单独住宿时参照经理同前助理级标准报销,单独出差时执行员工标准。3、均减春节、黄金周期间出差的住宿费可比标准上浮20元 30%。 第 15 页 共 23 页 15

伙 食 补 助 1、车程在200公里以上、夜22点后回公司的按二天计算。 2、随领导出差并与其一同就餐,由领导支付餐费的, 员工40;经理助理同前则不再享受伙食补助。、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 请当日一半的~经理50;主管60;均减3出差补助。 总经理80 10元 4、外出参加会议如会务费中已含食宿费用的,则不 再报销住宿和伙食补助费。 5、出差期间经总经理批准顺道回家探亲,或是专程回家探亲的,原则上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 1、二人以内(含二人)出差及开会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特殊情况需要开车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只核报至出差地的往返汽、火车车票(连续坐车8小时以上或夜间22:00以后乘车6小时以上的可以乘坐硬卧)(主管级以上方可乘坐软卧、动车,乘坐飞机须经总经理批准);2、在出差地因工作需要可报销出租车费,但每天不超过二次,超出部分需经过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交 通 费 第二十条 车辆费用: 1、公司车辆需要维修和保养的,用车人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由总经办到公司定点修理厂进行预算,对预算费用超过500元(含)以上的,要进行比价、议价,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再确定维修厂商。凡是未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且未经批准就先行修车的,修理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公司公务车(凭外出申请单和出差单)和主管及以上的自购车辆因办理公司事务而用油的,由公司按照加油发票和过路费单据等据实报销。部门负责人自购车用于公事的,凭外出申请单及出差单,结合办事期间的公里数申报给予车补。原则上中心主管及以上的高管(除合同另有约定者)才可以配备专车(或自备车),可享受全额有关行车费用(除罚款)。公司公车钥匙统一由总经办管理,凭审批过的用车申请单方可动用公车,用完后及时归还钥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一旦违规,每次处罚100元/次。 3、公司主管及以上的自备车(必须长期服务于公司),可以报销其车辆的保险费用及修理费用。

4、公司车辆所发生的各项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如属于当事人责任的,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亦由当事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二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

原则上不允许打车,且同一天累计不得超过60元;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公务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打的的,事前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并于三日内填写《出租车费报销说明》,注明打的原因和起始地点,逾期或不填写报销说明的,总经办不得审核。

第二十二条 通讯费补贴: 1、公司对员工按照职务和工作的需要性质的不同,参照2012年7月份《薪酬结构及福利待遇》标准补贴通讯话费(实行限额实时话费报批制):

2、享受公司话费补贴的员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不接电话或不回电话的,除扣除绩效分外,将取消对其的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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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的通讯补贴一律在次月的5日后报销。 第二十三条 探亲交通费补贴:

1、考虑人性化管理,符合中国国情的传统节日(春节、清明、中秋、国庆),外地员工可报销每次至家庭所在地的往返车费(参见车旅费之交通费报销标准),年累计不超过4次。

2、员工在回家探亲期间,不享受住宿费及伙食补助。

第二十四条 纪念品、礼品:公司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统一由总经办负责订做和管理,各部门需领用时,需按本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员工所报销的所有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报销出差费用须凭《出差申请单》;报销探亲车票须凭《请假、调休申请单》;报销出租车费用须凭《出租费报销说明》等,否则,财务部不得审核。 第二十六条 保密制度 一、保密内容

1、公司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信息资料、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协议 、商品性能、质量、交房日期等。

2、公司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营销策略、数据、信息等。

3、公司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专有培训资料等;

4、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和效果图。 二、竞业禁止

任何员工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且禁止在离职后的半年以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或在特定地区(甲方及下属公司所在经营区域)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与本公司竞争性的经营活动。 第六章 岗位规范 第二十七条 一、基本守则

1、忠于公司,忠于职守,遵章守纪,努力学习,完成目标责任书内的所有内容。

2、服从领导,履行职责,接受任务不推诿、不拒绝。

3、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得用职权索贿或谋求其它不正当利益。 4、维护公司信誉,不得有任何损害企业形象、诋毁公司声誉的言行。 5、注重礼节,团结同事,尊重领导;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不得有打架、骂人的言行。

6、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于他人,不得与企业无关人员讨论公司的经营事项。

7、爱护公司财物、办公设施,保管、维护好企业的办公设备及其它公共财产。

二、着装、仪表

1、注意个人仪表,做到衣着端正整洁,举止大方得体;男职工头发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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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衣领,发角不过耳,不蓄胡须,皮鞋保持清洁光亮;女职工保持淡雅素妆,不得烫怪发型,不得浓妆艳抹。

2、重要商务活动、社交场合,参与人员应着职业装并注意着装风格与场合氛围相融洽、与个人身份相吻合。

3、员工在岗期间不得穿过于暴露的服装;女员工不得穿无袖衫、超短裙;不得穿拖鞋;男员工不得穿汗衫背心、短裤。

4、施工现场人员在岗期间应着工作装,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安全,穿工作装、工作鞋、戴安全帽。 三、工作秩序

1、自觉遵守公司各场所的公共秩序和管理规定;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及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2、员工在岗时间应精神饱满,谈吐文雅,举止端重;不串岗、不聊天、不吃零食、不流动吸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有扰乱他人工作行为。

3、公司禁止上下级员工之间发生任何形式的暧昧关系。对违反规定的,公司将立即解除与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

4、公司禁止同一部门员工,或在两个互有影响或密切相关的部门的员工恋爱或结婚,违反者,一方必须调离至其它无利害关系的部门,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5、对外接待、招商、销售人员,上班时应着制服,带工作牌,讲普通话。 6、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上班不大声喧哗;长时间离开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7、工作时间,应按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会客。

8、注意就餐秩序和就餐卫生,用餐后主动将用过的餐具放到指定的地方。 四、工作礼仪

1、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讲究礼貌,养成“五道“即:见面道好、委事道请、偏劳道谢、失礼道歉、宾至道迎的良好习惯。

2、上下级之间应相互关心,遵守职场伦理,见面时,下级应主动向上级问好、让道,不与上级特别是公司高层领导争行。 3、接听电话应及时,首为应为“您好”,然后报上公司名称、自我姓名;并说:“有什么事可以帮您吗?”重要电话应及时记录;通话结束应说“再见”。 4、电话商务、电话拜访、电话回访时,应热情问好,先作自我介绍,电话内容力求言简意骇,简明扼要。

5、拜访客户应事先与对方电话预约,必须准时赴约。 第二十八条 客户服务

1、顾客是最重要的,在任何情况下,服务顾客永远是第一位的。

2、当顾客需要帮助时,应停下手中的工作,尽自己所能所知帮助顾客。 3、向3米内有目光接触的顾客说:“您好!” ;对正在通道内浏览环境的顾客说:“您好!需要帮忙吗?”

4、与顾客商谈时,应做到神情专注、态度诚恳、话语清晰。 5、当顾客离开时,(不管购买结果如何),都要向顾客道谢,并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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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下次光临。”

6、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更不得辱骂、讽刺顾客。 7、应保持各自工作场所区域的清洁、整洁,有顾客在时不可打扫,以示礼貌。

8、在工作时间内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与良好的姿势,不倚靠、坐在或用身体支撑在柜台上,不把手放在衣服的口袋中。

9、遵守工作时间规定,用餐休息后准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七章 工作纪律及安保制度 第二十九条 工作纪律

1、禁止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书籍或上网聊天、玩游戏、转发与工作无关的邮件,打瞌睡、在工作场所吃零食。

2、禁止破坏工作场所内的设备或不按照规定使用公司设备。

3、禁止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礼品和活动邀请,不提以任何理由接受与本公司有业务关联的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宴请。不得私自以考察的名义暗示合作单位邀请。

4、禁止在工作场所聚众闹事。

5、禁止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7、禁止在分发公司赠券、礼品时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 8、禁止未经许可将公司的物品或设备带出公司,包括赠品。 9、禁止各种违反各部门操作流程的行为。 第三十条 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视公司安全保卫为已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遇火隐患应及时消除,并报有关部门查处备案。

3、下班后文件、纸张等易燃物应放入箱、柜内,并将柜门关闭上锁。 4、各办公室下班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将窗户紧闭上栓。

5、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最后安全检查。 第八章 奖罚规定 第三十一条 奖励

1、公司鼓励每位员工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和关心公司的整体利益,如业务的开发、经营管理的改进、生产/工作效率的提高、成本费用的降低、安全工作(生产)等诸多方面,对于员工的努力或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员工,公司将授予特殊的荣誉或奖励。

2、奖励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奖励方式为晋级加薪,晋职、授予奖金、授予奖品或荣誉证书,通报表扬。 3、奖励程序

受奖励员工由其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门核查、办理。《参照2012年7月版效益值激励(实施)细则》(试行) 4、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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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公司认为有奖励必要时,可按程序酌情奖励。 (1)对经办业务、本职工作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2)及时发现重大灾害或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在灾害中积极施救,减轻公司财产损失价值5000元以上者。

(3)在为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而奋不顾身者,其行为得到政府或社会好评者。

(4)开发市场,节约开支,对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节约成本在5000元以上者者。

(5)对业务流程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实施细则,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6)领导或工作有方,部门业绩增长快,成绩显著者。 (7)在公司年度考评成绩中表现优异者。 (8)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者。 (9)其他有利于国家,公司及公共利益行为,有事实证明者。 (10)优化拟定方案节约成本万元以上者。

(11)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为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其他员工人身安全,无畏无惧表现突出者。 第三十二条 处罚 一、处罚类别

违纪行为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 二、违纪现象及处罚 (一)轻微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轻微过失论处:

(1)上班不打卡、开会不参加或不签到,或不按规定着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打瞌睡。 (3)工作不负责、相互推委。

(4)服务不用规范语言、怠慢顾客。 (5)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礼貌。

(6)不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7)其它轻微违纪行为的。 处罚:

(1)参照公司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目标责任书等)。 (2)一年内累计三次轻微过失者,按过失行为论处。 (二)一般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一般过失论处:

(1)因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人口头或书面投诉情况属实。 (2)与顾客或同事吵架,语言粗鲁,行为过激。

(3)工作懒散,出工不出力;拖延不能完能工作任务,斤斤计较、缺少奉献精神。

(4)打听或传播他人薪资福利信息。

(5)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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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9m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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