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海洋运输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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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海洋运输航线:

1.太平洋航线

(1)远东——北美西海岸航线

(2)远东——加勒比、北美东海岸航线

(3)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

(4)远东——东南亚航线

(5)远东——澳大利亚、新西兰航线

(6)澳、新——北美东西海岸航线

2.大西洋航线

(1)西北欧——北美东海岸航线

(2)西北欧、北美东海岸——加勒比海航线

(3)西北欧、北美东海岸——地中海、苏伊士运河—亚太航线

(4)西北欧、地中海——南美东海岸航线

(5)西北欧、北美东海岸——好望角——远东航线

(6)南美东海岸——好望角——远东航线

3.印度洋航线

(1)波斯湾——东南亚——西欧、北美航线

(2)波斯湾——东南亚——日本航线

(3)波斯湾——苏伊士运河——地中海——西欧、北美航线

印度洋航线以石油运输为主,此外有不少是大宗货物的过境运输。

简述世界集装箱海运干线:

(1)远东——北美航线(北太平洋航线)

(2)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北大西洋航线)

(3)欧洲、地中海——远东航线(欧洲航线)

(4)远东——澳大利亚航线

(5)澳大利亚、新西兰——北美航线

(6)欧洲、地中海——西非、南非航线

围绕上述干线,又分出若干支线,形成运输网络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性组织叫做“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简称“菲亚塔”。该组织1926年5月31日在奥地利维也纳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由两年一届的全会选出的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现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00多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加入。我国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于1985年加入该协会。

菲亚塔协会对国际货运代理所下的定义是:“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实际承运人,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仓储、报关、验收、收款等事项”。

国际货运代理的地位和作用:

(1)能够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中每一个环节的业务或全程各个环节的业务,手续简单方便。

(2)能够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成为成组货物进行运输。

(3)能够根据委托人托运货物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运输中的安全、时耗、运价等各种因素,使用最适合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和最优的运输方案,把进出口货物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地运往目的地。

(4)能够掌握货物的全程运输信息,使用最现代化的通讯设备随时向委托人报告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状况

(5)能够就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金融等方面向进出口商提供咨询,并对国外市场和在国外市场销售的可能性提出建设。

(6)不仅能够组织和协调运输,而且能够创造开发新运输方式、新运输路线以及制订新的费率

船舶的主要技术指标:

舶的主要技术指标:〔P90〕

(一)船舶吨位(Ship’s Tonnage)——船舶大小的计量单位。

船舶的重量吨位,又可分为排水量吨位和载重吨位两种。

1.排水量吨位

排水量吨位(Displacement Tonnage),是指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就是船舶自身的重量。

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空船排水量)、重排水量(满载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 排水量用于军舰大小及舰队的统计,也可以用于计算船舶的载重吨。 在统计军舰的大小和舰队时,一般以轻排水量为准;军舰通过巴拿马运河,以实际排水量作为征税的依据。

2.载重吨位(D.W.T.)

载重吨位(Dead Weight Tonnage),表示船舶在营运中能够使用的载重能力。载重吨位可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

总载重吨=重排水量-轻排水量=货物+燃料+淡水+供应品+常数

净载重吨=总载重吨-燃料-淡水-供应品-常数=货物重量

船舶载重吨位可用于对货物的统计;作为期租船月租金计算的依据;表示船舶的载运能力;也可以用作新船造价及旧船售价的计算单位。

3.容积吨位

容积吨位(Registered Tonnage),是表示船舶容积的单位,又称注册吨,是各海运国家为船舶注册而规定的,一种以吨为计算和丈量的单位。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为一注册吨。

容积吨分为容积总吨和容积净吨两种。

容积总吨Gross Registered Tonnage , GRT,又称注册总吨。

容积总吨可用于国家对商船队的统计,表明船舶的大小,用于船舶登记,用于政府确定对航运业的补贴或造舰津贴,用于计算保险费用、造船费用以及船舶的赔偿等等。

容积净吨Net Registered Tonnage , NRT,又称注册净吨。

容积净吨主要用于船舶的报关、结关,作为船舶向港口交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依据,作为船舶通过运河时交纳运河费的依据。

(二)船舶载重线(P92)

船舶载重线(Ship’s Load Line),就是船舶满载时的最大吃水线。它是绘制在船舷左右两侧船舶中央的标志,是根据航行的海域及季节性的变化而确的定的。

船舶载重线标志载重线又称普利姆索标志(Plimsoll Mark),由甲板线、载重线圆盘和载重线标志三部分构成。

(三)船籍与船旗

船籍是指船舶的国籍。船籍由船主向本国或外国船舶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者登记国国籍的证书后而获得。

船旗是指商船航行中,悬挂的其所属国籍的国旗。

方便旗船(Flag of Convenience),是指在外国登记、悬挂外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营运的船舶。

(四)船级

船级(Ship’s Classfication),是表示商船技术状况的一种标志,即指商船船壳构造及其机器设备应保持一定的标准而划分的等级。它是商船具有适航性的重要条件和标志。

船舶入级,在国外一般由公认的船级社办理,在我国则由交通部船舶检查局进行监造、检验来最后确定。

船舶入级的作用在于:

(1)可以保证船舶的安全航行,防止船舶因技术状态不良而引起的航海事故。

(2)有利于国家对船舶进行技术监督,促进船舶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3)便于租船人和托运人择优选择船只,以满足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需要。

(4)便于保险人确定船、货的保险费率。

班轮运输的特点:(P96)

1. 具有 “ 四固定 ” 的特点 。即:船公司按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的航行时间表航行,和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计收运费。

2. 班轮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 。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 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 , 到货物卸下船止 , 即 “ 船舷 至船舷 ”(Rail to Reil) 或 “” 钩至钩 “(Tackie to Tackle ) 。

4. 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

租船运输的特点:(P109)

1.没有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装卸港口和固定的船期。它根据租船人的需要和船东的可能,由双方洽商租船运输条款,并以租船合同形式加以肯定,作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2.没有固定的运价。租船运价受租船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船多货少时运价低,反之则高。

3.租船运输一般是整船洽租并以装运货值较低、成交数量较多的大宗货物为主

租船运输的作用:(P109)

(1)租船一般都通过租船市场,在那里,船东、租船人和船舶经纪人聚集在一起,互通情报,提供船舶和货源,进行租船活动。

(2)租船一般都是整船,国际间的大宗货物主要是以租船运输方式为主。由于租船运量大,运输成本比较低。

(3)租船运价是竞争价格,一般比班轮运价低,有利于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

(4)只要是船舶能安全出入的港口,租船都可以进行直达运输。

(5)一旦贸易增加,船位不足时,而造船、买船又赶不上需要,租船运输就可以起到弥补需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一时舱位有余,为了避免停船损失,还可以租船揽货或转租。

集装箱主要当事人

1.经营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实际承运人。包括经营集装箱运输的船公司、联营公司、公路集装箱运输公司、航空集装箱运输公司等等。

2.无船承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内陆运输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不掌握运载工具的专业机构,称为无船承运人。它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起着中间桥梁作用。

3.集装箱租赁公司。这是随集装箱运输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兴行业。它专门经营集装箱的出租业务。

4.联运保赔协会。一种由船公司互保的保险组织,对集装箱运输中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害进行全面统一的保险。这是集装箱运输发展后所产生的新的保险组织。

5.集装箱码头〔堆场〕经营人。是具体办理集装箱在码头的装卸、交接、保管的部门,它受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以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提供各种集装箱运输服务。

6.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CFS〕。在内陆交通比较便利的大中城市设立的提供集装箱交接、中转、或其他运输服务的专门场所。

7.货主。

主要进出口货运单证:(出口货运单证P256)

一、汇票 (Bill of Exchange,Draft)

汇票是一个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二、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 清单。

三、装船单证

1运单 (Booking Note ,B/N)

托运单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 如认为可以接受, 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 至此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2 装货单

装货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的单证,同时也是命令船长将单上货物装船的单据, 因而又称为“下货单”。

第一联留底 (Counterfoil) 作为船方凭以缮制装货清单 (Loading List) 和画积载图, 计算运费;

第二联是装货单正本 (Original), 既用作船舶据以装船的依据, 又作为货主凭以向海关

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单据 , 因而又称关单;

是收货单, 又称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是承运人收妥货物并已装托运人凭正本己

装船提单的依据。

先后顺序:先是托运单,后是装货单。

3 理货单

在装船时, 船方委托的理货员对装船货物进行理货点数后所出具的明细单。 4收货单

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 , 用以证明货物已经收到并已装船的单据。又称大副收据。 收

货单又是托运人凭以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重要凭证。

5提单

是船公司凭收货单签发给托运人的正式单据。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 ,

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 , 也是 在目的港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证据。

先后顺序:先是收货单,后是提单。

6载货清单(Manifest)

又称货物舱单, 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 由船公司或其代理根据提单按卸货港逐票

列 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编妥后送交船长签认。船舶办理出(进)口报关手续的必要单证。

7危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

是指对装载的危险货物专门编制的清单, 以符合港口规定的需要。

8货物积载图(Stowage Plan)

载图是船方大副在装货前根据装货清单按货物装运要求和船舶性能编绘的一个计划

受载图。

9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人接受被保险人投保所签发的保险单据。

四、卸船单证

1提货单又称小提单(Delivery Order ,D/O)

它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凭收货人持有的提单或保证书而签发的提货凭证, 收货人可凭此单到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2货物过驳清单(Boat Note)

是以驳船卸货时证明货物交接的单据, 它是根据卸货时的理货单编制的。

3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 & Shortlanded Cargo List)

是指一批货物在卸货时, 所卸货物与提单记载数字不符, 发生溢卸或短卸的证明单据, 该单由理货员编制, 经船方和有关方(收 货人、仓库 )共同签字确认。

4货物残损单(Broken &Damaged Cargo List)

指卸货时, 理货人员根据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破损、水浸、渗漏、霉烂、生锈、弯曲等情况 , 记录编制的 , 表明货物残损情况 的单据。货物残损单须经船方签认, 它与货物短卸单都是日后收货人向船方提出索赔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5货物品质检验证书(Quali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卸货时, 收货人申请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后, 由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

如果货物品质与贸易合同规定不符, 此单是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装箱单与重量单 (Packing List,Weight Memo)

这两种单据是对发票的补充 , 供进口地海关检验和进口商核对货物之用, 要按规定的名称出具。其包装、货号、规格、毛重、 净重、体积等应与发票、提单相一致。

六、商检证 (Inspeetion Certificate)

是由商检机构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的证明。其出证日期应在装船以前 , 否则银行不予接受。

七、产地证书 (Certificateof Origin)

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 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它是应进口商要求而提

供的。

八、其它单据

进口商在其开来的信用证中 , 往往要求出口商提供除发票、运输、保险等主要单据以外的其它单证。 如出口许可证等。

从结汇的角度来看,这些单证与主要单证具有同等重要价值。

租船合同条款的分类:〔P195〕

〔一〕条件条款

条件条款是合同的基础,合同的订立、履行有赖于这种条款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倘若合同一方违反此类条款则无论是否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损害,也无论这种损害是如何轻微,另一方均有权取消合同,如有损失,还可要求损害赔偿。程租船合同中有关船名、船籍、船级、船舶吨位的条款就属于此类条款。

〔二〕保证条款

保证条款是指合同中相对较为次要的条款。租船合同中的大多数条款属于此类。如一方违反此类条款,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另一方只能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而不能取消合同。 〔三〕中间条款

中间条款是指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一类条款,视合同一方对此类条款违反的程度,它既可能成为条件条款,也可能成为保证条款。

另外,依据是否在合同以明文表示,租船合同条款可以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所谓默示条款,是指某些事项虽然没有在合同中载明,但依据法律和惯例已成自然,视同合同中已经写明。

英国协会货物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

由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现行版本为1982年1月1日修订版。包括ICC(A)险、ICC(B)险、ICC(C)险、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War Clause---Cargo)、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Cargo)、恶意损坏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等

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 CIC)

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制定,现行版本为1981年1月1日修订版。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 基本险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可以单独投保其中一种,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流程

1.出口企业填写“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 。

2.货代依委托书填制“托运单”向航空公司订载 。

3.货代制作操作交接单,并配发总运单或分运单。

4.出口企业备好货后交代理人的仓库,代理人查验、清点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代理在货物起飞24小时前,报关。

6.货代根据实际接收的货物进行配舱,并向舱空公司作出订舱正式申请。

7.经航空公司确认舱位的货物,由货代填制该货的总运单和分运单。

8.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即将货装上飞机。

集装箱运输进口程序:

1.货运单证

凭出口港寄来的有关货运单证着手安排工作

2.分发单证:

将单证分别送代理,集装箱货运站和集装箱堆场。

3.到货通知

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时间等事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并于船舶到港以后,发出到货通知。

4.提单

收货人按到货通知持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或代理〕换取提货单。

5.提货单

船公司〔代理〕核对正本提单无讹后,即签发提货单。

6.提货

收货人凭提货单连同进口许可证至集装箱堆场办理提箱或提货手续。

7.整箱交

集装箱堆场根据提货单交收货人集装箱并与货方代表办理设备交接单手续。

8.拆箱交

集装箱货运站凭提货单交货。

集装箱进出口运输的流程:〔P444〕

集装箱运输出口程序:

1.订舱

出口公司根据

贸易合同装运期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办理订舱手续。

2.签发装货单

船公司确认订舱后,签发装货单,分送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据以安排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

3.发送空箱

整箱货运所需的空箱,由船公司送交或发货人领取。拼箱货运所需的空箱,一般由货运站领取。

4.拼箱货装箱

集装箱货运站根据订舱单核收托运货物并签发场站货物收据〔DOCK RECEIPT〕,

经分类整理,然后在站内装箱。

5.整箱货装箱

发货人收到空箱后,自行装箱并按时运到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根据订舱单、装箱单验收并签发场站货物收据。

6.集装箱货运交接

上述〔4〕和〔5〕签发的场站收据是发货人交货和船公司收货的凭证。

7.换取提单结汇

发货人凭场站收据向船公司〔或代理〕换取提单,然后向银行结汇。如果信用证规定需要已装船提单,则应在集装箱装船后,才能换取装船提单。

8.装船

集装箱堆场根据船舶积载计划进行装船

海运出口货物班轮运输程序:

( 一 ) 签订贸易合同:如合同是以 CIF 或 CFR 条件并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 ( 二 )催证、审证和改证:注意审证的内容很改正的要求

( 三 ) 备货:按时、按质、按量备妥合同约定的货物。

( 四 ) 办理出口手续: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商检证书、危险品包装鉴定使用证书、出口货物报关单等。

( 五 )订舱配载:订舱单 (Booking Note,B/N) ,配载。

( 六 )保险:保险单的日期不得晚于提单的签发日期。

( 七 )装运准备:订舱托运单,配船清单,积载图,装货单 (ShippingOrder,S/O) 正本,报关,商检、船舶检验等

( 八 )装船:码头仓库交货,理货,监装,签发大副收据,换取正式提单等。 ( 九 )制单:主要单证有商务单据 ( 包括发票、装箱单、汇票等 ) 、运输单据( 主要是提单 ) 和保险单等

( 十 )结汇:定期结汇、收单结汇 或议付结汇。

海运进口货物班轮运输程序:

( 一 ) 签订贸易合同:买卖双方签订 FOB 条件 , 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 二 ) 开立信用证:根据贸易合同 , 及时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 三 ) 订舱: 向船公司订舱 , 通知卖方船名、船期 , 以便卖方按船舶受载日期将货物交到指定装船地点。

( 四 ) 保险:根据卖方预计交货通知, 买方应及时办理货物投保手续。

( 五 ) 审单:买方收到卖方通过银行转来的全套单证后 , 须逐一核对审查。 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 六 ) 报关:进口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 查验放行 , 纳税后 , 才能提货。

( 七 )提货:提单持有人必须持提单先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以提单换取提货单 (Delivery Order,D/O) 俗称小提单 , 收货人凭提货单才能从船公司仓库提取货物。

( 八 ) 检验与索赔:货物交接时, 如发现有短损, 需要及时向船方或仓库办理有效签证, 做好验残验短工作, 取得有关证明文件并由有关方面共同会签证明,向有关方面提赔。

办理进出口投保的流程:〔P253、P256〕

进口:若系我方已FOB或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由我方办理保险,我方负责进口的单位在收到发货人装船通知后应立即办理投保手续,目前为简化手续和防止发生漏保现象,一般采用预约保险办法,由负责进口的单位和保险公司签订进口货物预约保险合同

出口:如果合同规定需要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由国外收货人自办保险,发货人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如因发货人延迟或没有发出装船通知,致使收货人不能及时或没有投保而造成损失,发货人应承担责任,如由发货人负责投保,一般在船舶配妥后即予投保。

主要进出口货运单证:(出口货运单证P256)

一、汇票 (Bill of Exchange,Draft)

汇票是一个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二、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 清单。

三、装船单证

( 一 )托运单 (Booking Note ,B/N)

托运单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 如认为可以接受, 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

人一份, 至此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 二 )装货单 (Shiping Order,S/O)

装货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的单证,同时也是命令船长将单上货物装船的单据, 因而又称为“下货单”。

第一联留底 (Counterfoil) 作为船方凭以缮制装货清单 (Loading List) 和画积载图, 计算运费;

第二联是装货单正本 (Original), 既用作船舶据以装船的依据, 又作为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单据 , 因而又称关单;

第三联是收货单, 又称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是承运人收妥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也是托运人凭以换取正本己装船提单的依据。

先后顺序:先是托运单,后是装货单。

( 三 )理货单 (Tally Sheet)

是指在装船时, 船方委托的理货员对装船货物进行理货点数后所出具的明细单。

( 四 )收货单 (Mate's Receipt ,M/R)

是指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 , 用以证明货物已经收到并已装船的单据。又称大副收据。 收货单又是托运人凭以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重要凭证。 ( 五 )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提单是船公司凭收货单签发给托运人的正式单据。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 , 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 , 也是 在目的港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证据。

先后顺序:先是收货单,后是提单。

( 六 )载货清单 (Manifest)

又称货物舱单, 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 由船公司或其代理根据提单按卸货港逐票列出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编妥后送交船长签认。船舶办理出(进)口报关手续的必要单证。

( 七 )危险品清单 (Dangerous Cargo List)

是指对装载的危险货物专门编制的清单, 以符合港口规定的需要。 ( 八 )货物积载图 (Stowage Plan)

货物积载图是船方大副在装货前根据装货清单按货物装运要求和船舶性能

编绘的一个计划受载图。

( 九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班轮运输下海运提单与租船运输下海运提单的比较分析:

1. 共同点:(1)均是象征性交货的产物

(2)均可以转让

(3)对于善意第三人,其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均以提单为准。

2.不同点:(1)租船运输下海运提单与租船合同相关联,而班轮运输下海运提单与托运合

同不关联

(2)租船运输下海运提单的持有人是谁,是影响该提单法律作用的重要因素。班

轮运输下海运提单的持有人是谁,也是影响该提单法律作用的因素。但影响

的程度不同。如提单的持有人是租船人,提单仅是货物收据,而如班轮运输

下提单的持有人是托运人,提单是货物收据,还是物权和提货的凭证 是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投保所签发的保险单据

班轮运输合同〔P150〕 与航次租船合同〔P186、P202〕 的比较分析:〔P187〕 共同点:

1.都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2.合同中都规定由承运人或船东全面负责船舶的营运组织,负责完成运输任务。

3.合同中都规定由托运人或租方支付约定的运费。

不同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议价实力〕不同。

2.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同。

3.法律对合同的管制不同。

4.合同中有关费用的基本规定不同。

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的比较分析

班轮运输 (Liner Transport )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特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Sailing Schedule) 进行有规律的、反复的航行, 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

班轮运输的作用:(P97)

由于班轮运输上述特点,对国际贸易的推动作用 :

1. 有利于一般杂货和不足整船货的小额贸易货物的运输。

2. 由于 “ 四固定 ” 的特点,为贸易双方洽谈价格和装运条件提供了方便 。

3. 班轮运输有固定设备和人员 , 能够提供专门的、优质的服务。

4. 由于事先公布船期、运价费率 , 有利于贸易双方达成交易 ,减少磋商内容。

5. 手续简单 , 货主方便。由于承运人负责装卸和理舱 , 托运人只要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可,省心省事。

班轮运输对港口的装卸作业要求较高。班轮运输的货物数量约占海运货物总量的20%左右,但价值却占,海运承载的国际贸易总量的80%左右。其运输的组织技术比较复杂。因此,一个国家有多少定期班轮航线,每月能开出多少班轮航班,是衡量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和航运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航空货物运输中总运单和分运单的比较分析:〔P412〕

〔一〕航空主运单〔MAWB,Master Air Waybill〕

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二〕航空分运单〔HAWB,House Air Waybill〕

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作航空分运单。

在集中托运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航空运单〔P411〕 与海运提单(P152)的比较分析:

航空运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航空运单的性质、作用:(P411)

1.航空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2.航空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

3.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据以核收运费的账单

4.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

5.航空运单同时可作为保险证书

6.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

班轮运输下的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的性质、作用:(P152)

1.是承运人出具的接收货物的收据。

2.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3.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是提货凭证。

定程租船合同〔P186、P202〕 与定期租船合同〔P190、P232〕 的比较分析: 与航次租船合同相比,定期租船合同具有如下特点:〔P191〕

1.在船舶管理方面,船东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负责船舶航行和内部管理事务,并负担有关费用,租方负责船舶调度和营运管理,并负担船舶营运费用。

2.租金按租用船舶时间长短计算,由租方定期向船东支付,在租赁期内,船舶的营运时间损失原则上由租方承担,合同内不规定滞期费和滞遣费。

3.合同内不指定载运货物,除特别规定外,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合同内也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而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共同点:(1。)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2)均是自由合同,法律对其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3装卸费用的承担均由合同双方恰定。

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比较分析:(P109~111)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定程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的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业务。 在程租船情况下,船舶的营运调度工作,仍由船舶所有人负责,包括燃料费、港口费、拖轮费在内的一切营运费都由船舶所有人支付,租船人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上船后,即可在卸货港等待提货。

定程租船有以下特点:

1.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

2.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

3.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4.在多数情况下,运费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

5.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速遣费。

6.船租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

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约定应该完成的航次数,程租又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1)单航次程租(Single Voyage Charter),指只租一个航次的租船。

(2)来回航次租船(Round Voyage Charter),指洽租往返航次的租船。

(3)连续航次租船(Consecutive Voyage Charte),指洽租,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或几个往返航次的租船。

(4)包运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COA),又称大合同。这是一种只确定承运货物的数量及完成期限,不具体规定航次数和船舶艘数的租船方式。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简称期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在此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货运。

租期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用、拖轮费用等营运费用,都有租船人负担。船东只负责船舶的维修、保险、配备船员和供给船员的给养,以及支付其他的固定费用。

期租船的租金在租期内不变。支付方法一般按船舶夏季载重线时载重吨,每吨每月若干货币单位计算,每30天(每日历月),或每半月预付一次。

期租船有以下特点:

1.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

2.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3.除特别规定外,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

4.船方负责船舶的维修、修理和机器的正常运转。

5.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计算滞期费、速遣费.

6.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

7.船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期租船合同为准。

ICC与PICC区别分析

英国协会货物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

由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现行版本为1982年1月1日修订版。包括ICC(A)险、ICC(B)险、ICC(C)险、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War Clause---Cargo)、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Cargo)、恶意损坏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等。

PICC货物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

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 CIC)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制定,现行版本为1981年1月1日修订版。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 基本险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可以单独投保其中一种,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班轮运费计算公式

(1) 如果附加费为绝对数值则运费公式为 :

运费总额 = 货运数量 ( 重量或体积 ) ×基本费率十附加费

(2) 如果附加费按百分比计算则运费公式为 :

运费总额 = 货运数量 ( 重量或体积 ) ×基本费率× (1+ 附加费 %)

某轮从上海港装运 10 吨 , 共计 11 立方米的蛋制品去英国普利茅斯港 , 要求直航 , 求全部运费。

解 :(1) 查货物分级表知蛋制品为 12 级 , 计算标准为 W/M 。

(2) 再从中国到欧洲地中海航线分级费率表查出12级货物的基本费率为116 元 / 吨。

(3) 因该货物体积大于重量 , 所以运费吨应为 11 吨。

(4) 另从附加费率表中查知普利茅斯港直航附加费每运费吨为18元;燃油附加费35% 。

(5) 代入计算公式 :运费总额 =11 ×〔 116 × (1+35%)+18 〕 =1920.60 元 例:以C&F价格条件卖好加拿大温哥华一批罐头水果汁,重量为8公吨尺码为10立方米。求该批货物总运价。

解:(1)先查出水果汁准确译名为“Fruit juice”。

(2)从有关运价本中的“货物分级表”(Classification of Commodities)查找相应的货名。查到为8级,计算标准为M,即按货物的尺码计算运费。

(3)再查中国—--加拿大航线登记费率表(Sale of class Rates for China-Canada Service).温哥华位于加拿大西海岸,从该表温哥华一栏内即查出8级货物相应的基本费率为每吨219.00元。

(4)另须查附加费率表,查知有燃油附加费为20%。

(5)已知该货的基本费率和附加费,即可代入公式:

F=(219.00+219.00ⅹ20%)ⅹ10=(219.00+43.80)ⅹ10=262.80ⅹ

10=2628(美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u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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