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溪市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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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 新气象 新业绩

──关于对贵溪市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2009年,根据中纪发?2009?9号、赣纪发?2008?24号、鹰纪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贵溪市高度重视、高起点谋划、高规格配备人财物、高效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初显成效。3月20日,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尚勇到贵溪调研,对贵溪市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新机制,新气象,希望能创造出新业绩”的殷切期望。

一、主要做法

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人、财、物的配置,涉及到工作体制的创新。贵溪市有2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7个林垦殖(园艺)场总支,8个市直党委,12个党组。机构的撤与建,人员的去留与选用,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场所安排与设备的购置,工作的职责、权限的定位与管理的模式,都要精心谋划。贵溪市围绕“一、二、三、四、五” 创造性开展工作:

(一)把握一个主题。把领会、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级纪检机关建设的一系列精神,当成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市政府态度明确,改革工作不能观望,要高位推动。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纪工委、监察分局级别设置,工作职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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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位,选人用人方式等事项,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列席辖管单位重要会议的规定(试行)》等若干文件。市政府对行政编制、办公设备、办公经费给予了全力支持,办公经费按政法经费最高额每人3.1万元拨付,花费近200万元装修了办公地点,购置了7辆办案用车及14台电脑等。贵溪市纪委积极落实与协调,一方面派员到河北沙河、九江等地学习考察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对基层纪委进行调查摸底并征求意见,草拟相关制度、文件。多方沟通确定了办案工作地点,选调工作人员等,确保了改革工作得以平稳进行。

(二)两条渠道选人。用人问题,是事关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成败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的问题。一是内选“将”,从纪检监察队伍中选拔纪工委书记。市委在媒体发布《贵溪市公开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公告》,明确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五年副科任职时间的副科级干部符合报名资格。选拔工作民主、公开、透明。采取“三步走、三轮淘汰”的程序开展。市委委员推荐和笔试的综合得分确定35名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确定21名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后产生了7名纪工委书记。其中有4名为基层纪委书记,3名纪委机关职能室主任。二是外选“兵”,从全市公务员中选调纪工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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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为35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有法律、财会专长的人员优先。经过面试、考察共选调了20 名工作人员。

(三)三种关系明确定位。纪工委、监察分局行使市纪委、监察局授权的职责和权限,具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组织协调所辖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明确市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规范工作运行程序。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直接管理、监督。二是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辖管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可派员列席所辖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对重要事项的决议实施监督。三是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辖管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和政法系统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对其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采取评析所辖单位日常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办、专项巡查、信访件处理、案件查办等方式实施监督、指导和检查。

(四)四个原则集中相近。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的原则,设立4个分管市直纪工委、监察分局,面向市委部门、市直单位和各垂直管理单位;按照“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设立3个分管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分局,面向乡(镇、街道),同时负责对设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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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的各基层站、所、分局、卫生院、中小学实施监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设置为正科级单位,分别设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3名。按照“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的原则,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按照“点面结合,上下互动”的原则,确定不同时期,市纪委集中力量开展教育、监督、纠风活动的工作思路。

(五)五项制度规范。为了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走上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责、任务、权限、程序等,贵溪市制定了《关于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日常报告制度的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列席辖管部门、单位重要会议的规定》三个重要文件。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合理性、操作性、适用性,多定性少定量,以便在今后工作不断完善。同时,市纪委为了统筹机关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协调发展,制定了《贵溪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内部管理,制定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并印制成册。

二、初步成效

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三个多月来,打造了一个全新的纪检监察工作平台,实现了纪检监察资源的优化组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分散、专职人员偏少”的问题,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的工作优势,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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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和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主要表现在:

(一)干部队伍结构更优化。贵溪市坚持“高起点、高素质、精简、精干”规划理念。充分考虑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进行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的配备。据统计,该市已收编的从事纪检监察干部为60人,重新配编27人,下表对人员改革的情况作了分析:

时间 比较 类别 改革前 改革后 备注 人数 平均年龄 学历 60人 43.2 高中1人,大专30人,本科29人 27人 35.4 大专5人,本科22人 男22人,女5人 精减55% 下降7.8岁 本科学历比重提高33% 女干部比重提高14% 性别 男55人,女5人 从上表的对比可以看出,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人员更富有朝气,队伍精简了,结构更合理。

(二)整合资源监督更有效。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将人、财、物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达到物尽所用,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一是力量互补,监督灵活。按照纪委制定的协作机制,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调配辖区内纪检、监察干部跨乡镇办案,通过跨乡镇协作办案既整合了力量,又形成了以内行查内行的局面,同时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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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惩防并举,源头化解。贵溪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一是坚持有案必查,严惩腐败。近期集中力量查办了十余起贪污受贿案件,起到了威慑作用;二是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通过用身边的案例说明,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三是运用查办案件成果。对各个行业、领域的案例进行多案综合分析,对举报信件及案件多发的单位和乡镇,发出红色预警,属于全局性的问题从政策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及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四是通过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平台,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化解。

(六)以人为本,赢得民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贵溪市纪委、监察局能够正确地把握这一要义。一是深入群众办实事。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入户听诉,了解民情,化解民怨,同时督促基层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检查各种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情况,让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深入开展百名纪检监察干部“下农村,送清风活动”,为群众做好事220余件,支助孤寡老人等生活困难群众,让他们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积极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协助村民理事会管理监督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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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做到资金管理合理化、运用最大化,让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接待群众排忧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准则,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倾听诉求。对基层组织办事不力,程序不到位等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对群众认为信息布公开或程序不规范的,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1-3月,共妥善解决了30余件群众投诉上访件,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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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o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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