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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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

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2011)》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陕建发[2012]4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2.02.24 【实施日期】2012.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2011)》的通知 (陕建发[2012]47号)

各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010年,建设部对“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内容进行了重新修改,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 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10]170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修订了省级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2011)”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省示范工程)的验收评价是以工程项目推广 1 / 2

应用新技术的内容、程度为基础,同时考虑推广项目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影响因素,综合评价打分。

2、凡创建省示范工程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且必须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在工程建设中不得使用明令淘汰或禁用的技术、产品、材料等。

3、省示范工程原则上以单体工程为对象申报。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的申报,按建筑(多层、小高层、高层)及结构类型分类申报,参照本评分标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评价打分。

4、特殊工程项目的验收评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评价打分。

5、省示范工程的申报验评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6、本评分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评分标准同时废止。 附: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2011)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

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建筑业综合项目验收评分标准(2011) 项次 1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分值 基本要求与评分准则 提供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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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b5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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