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无为而治”思想及其现代价值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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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无为而治”思想及其现代价值思考

老子以“道法自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的宇宙观看待社会政治,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学说。从而为统治阶级提出了一套极为高明的统治之术,成为其政治学说的总原则。

一、“无为而治”的涵义

《道德经》中曾有这么一段话;“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圣人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无为”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老子当时正处于诸侯混战天下大乱之时,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放纵,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对劳动人民专横暴虐和任意剥削,百姓不胜其苦。老子认为,当时统治者的恣意妄为、胡作非为,正是造成人间不平与残暴的根由。所以他极力呼吁为政要“无为”。老子认为,这是治国的根本,同时这也迎合了老百姓希望有一个和平安定环境的心理。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大智者不敢为也。”“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因此,老子主张“以静治国”。“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把“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作为圣人之治的原则。可见老子的“无为”是以静制动的“为”,老子的“无为”是顺应自然的“为”,并且是“为无为,则无不治”,以无为为,天下大治。 二、“无为而治”思想的辩证思考

“无为而治”的思想体现了中国古代先贤真挚深沉的“民本”情怀,成为中国政治思想的重要渊源,对后世的治国安邦产生了重要影响。其包含的主要思想观点有: (一)“无为而为”的思想

老子的“无为而治”不是“无治主义”。实质上,老子“无为”是“以无为为”,即“为无为”。“无事”不是“绝事”,即什么事也不干,而是“事无事”,不可执事以扰民。“为之于未有, 治之于未乱”,老子也强调“为”, 重视“治”。从根本意义上讲,老子的政治思想即关于如何“为治”的学说,《老子》五千言可以为证。老子的“无为而治”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即“正言若反”, 这与常人的言行截然相反。老子同孔子一样都是入世的,区别在于入世的方式。既然是入世的,就不可能“不为”,因为“为”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老子》中“无为”是手段,“为”是目的,“无为而治”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老子表面看消沉的“无为”迸发的却是激情四溢的“为”,只不过这种“为”更为理性一点,沉稳一点,是用冷静处事的思维方式来化解各种矛盾。 (二)“循道以治”的思想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在此之中,老子认为,万事万物都是“因性而为”、“因性而治”、“循道而为”,这是万事万物所遵循的必然规律。因此,老子独特治世思想的鲜明特征是用自然界的发展规律来观照社会的发展规律,用自然之规律来统率社会发展之规律。在当时的中国,混乱、战争、疾病、饥饿等给人民带来了深重苦难,从而不能不迫使这位胸怀天下的哲学大师寻求另一种的救世之法。最终他把目光投向了头顶的天空,看到了自然的博大精深,也进行了一次灵魂的洗礼,于是在思想的这座茂密森林中绽开了他奇异的智慧之花,经久不息的散发着他清澈的芬芳。 (三)“民本自化”的思想

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主与民之间,老子主张统治者应遵从自然无为之道, 奉行清净无为之治,相信老百姓有“自治”的能力,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发展,自我完成。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其实是对人民个体人格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人民自身智慧的高度赞扬。正如陈鼓应所说:“老子自然无为的观念,运用到政治上,是要人民有最大的自主性,允许特殊性、差异性的发展。也就是说允许个人人格和个人愿望的充分发展??”。人民能够“自治”, 而不需要上者的“他治”;人民能够“自化”, 也不需要外在力量的“他化”。人民的“自治”、“自化”也是循道而行,并非恣意妄为,犹如统治者循道而行“无为而治”一样。

(四)“德为根本”的思想

老子哲学思想的一个鲜明特征是“推天理以明人事”。其认为万事万物都是循道依法而生成,各自都有各自的本性,各自都因性而为,循着各自的本性率性而为,而非任意妄为,彼此都遵循着各自的自然法则,混然自成。但是, 老子所提出的法治与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同的,法家的法治思想完全是非道德式的法治思想,它以绝对的法来统治一切,道德无容身之处。而老子所主张的“法”是以德为根本的。老子认为德是最根本的,而礼、法只是达到“治”的工具。在德治这一点,儒道是一致的,都是对西周以下“德治”传统的继承。所不同的是,孔子以礼限制补充德,而老子则以自然无为之道来规范“德”,从而使各自的政治理论显示出自身特点。老子的“道化”、“德治”, 是“因物而为”,“因物而治”,这是自然主义,但并不舍弃“德治”,德治传统是自西周以来的优良传统,孔子继承之,老子以自然无为之道扬弃之。老子“德治”的特点,是崇尚“大德”、“玄德”,而否弃“下德”、“小德”,同时也注重法的作用,主张万事万物守道任法,而这也是有别于孔子之处。 (五)“开明君术”的思想

权术思想主要来自于法家, 其代表人物为法家集成大者韩非。韩非认为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正因为人的这种自私性, 才导致了赏罚的效用性。从这种原则出发, 韩非为地主阶级提出了包括法、术、势的统治术, 这为即将出现的中央集权统治开辟了道路。相对于韩非“露骨”的权术思想, 老子则更为“含蓄”。老子在了解地主阶级的阴暗面后,为了攻击当时的有为政治,提出了他的策略:“将欲翕之, 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 必固兴之;将欲夺之, 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这句话实际上阐述的就是要向地主阶级夺权, 就需要暂时不要强, 甚至有的地方还要顺着它, 这也体现了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在老子那里, 人不仅仅是满足利益的载体, 更注重人自身所需的情感, 也就是在这一点上, 老子的权术思想比韩非的更人性化一点, 而不是像韩非那样为了私利可以不择手段。 三、“无为而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综上所述,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蕴涵着丰富的内涵,对于当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对于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指导意义

人类生存于大自然之中,与自然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古至今都是人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人类改造和征服大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聚集社会财富,人类对自然进行了野蛮的开发。土地缺失,森林过度砍伐,水资源污染,全球变暖,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严酷的现实使人类有所感受并开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注意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老子的“无为思想”前瞻性的预见了尊重自然规律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老子那里吸取“自然无为”思想的精华,顺应自然,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使人和自然和谐发展。 (二)对于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借鉴意义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存在的前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只有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才能得以顺利地进行。这对于社会的稳定、社会的良性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刚健进取,鼓励竞争,张扬个性的社会。但单纯的竞争,过分的张扬,不仅使他人紧张,也使自己心力交瘁。在这种情况之下,人的心灵保持静虚状态更显重要。以“虚”待物待人,心“虚”才能妙应万物。因此,老子倡导的“守冲”、“不争”、“处下”的古老的生活智慧并没有过时。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人们的内心深处日益涌动着按照自然本性去生活以安顿心灵的渴望。我们有必要拾起那古老的人生信条,保持一颗宁静的、虚明的心,谦下礼让,宽厚待人,守柔处弱,达到心理的平衡和宁静,从而化解人际关系的紧张,营造和谐的环境。 (三)对于处理人与自我的关系的启发意义

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对于现代人调试心理,提高精神境界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当然,在我们继承和发扬“无为而治”的思想时,也应该扬弃它其中所包含的消极部分。老子对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则持有一种谨慎、消极的态度,他敏锐地意识到文明的进步是必须付出代价的,为了防止人类在不断进取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性本身的扭曲与伤害,老子提出了自然主义的原则,力图用回归自然的方法来避免、克服和矫治之。这种思想的弊端就是阻止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损伤人民的自发性与创造性,引导人们消极、遁世、清谈、无所作为。这种思想将严重阻碍科学技术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它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正

是由于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才造就了当今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子为了避免战争的发生和人民免受苦难而提出“无为”的思想在某些方面说是狭隘的,他只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而不是从整个社会去看问题。所以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在现实中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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