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无为”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更新时间:2023-03-14 22:30: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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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无为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摘要:老子五千言博大精深,本文主要探讨“无为”的本意及其实质,并

从“自然”与“无为”出发,深解“道”的究极内涵,探索“无为”思想的现代价值,从而达到全面深刻认识老子无为思想的目的。 关键词:老子;无为;自然;无为而治;现代价值

老子五千言作为古代经典中的玄通至理,“无为”可以认为是其哲学所要表达的重要概念,在老子看来,“无为”是圣人“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则。老子提倡“无为”,其形上依据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三十七章》,其现实政治理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针对“有为”而发的。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老子·七十五章》自古及今,关于“无为”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而今我们重读老子去解读“无为”,并不在于从中获取多少功利,而在还原作者,挖掘其内在价值,真正感悟“道”的精髓。

(一)“无为”的本意和实质

“无为”的本意具体指什么,历来有不同的理解。可能是“无为”这个词表面上很容易给人一种无所作为,不积极的感觉。所以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探索历史问题通常误解和批评它,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老子“无为而治”的观点被认为是“什么也不做,消极处事”更严重的是有人认为老子的“无为而治”其实是要恢复闭塞的、落后的奴隶制社会,使社会向后倒退。在老子的政治哲学中,“无为”既不是中国知识分子认为的“要人消极无为,什么也不做”,也不是西方学者理解的“没有行动”,老子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无为”中实现“有为”,这也是一种辩证的否定,老子要否定的,不是“作为”而是“妄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史专家李约瑟认为,“无为”的真正含义应该是“避免反自然的行为”。李约瑟的理解比较科学,基本逼近老子的本意。要顺应自然规律办事,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尊重客观自然规律与态势,顺应历史潮流,不勉强做某一件事。现代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出现紧张局面,逐渐恶化。比如,旱涝灾害,恐怖主义,环境污染等现象。人们意识到面临的这些危机是人们干扰大自然的结果。这些危机时刻提醒人们要赶快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注重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而生,而且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也必须遵循道的规律。既然道以自然为本,那么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发展,使其符合自身

的发展必然性,不对事物强加干涉,不去影响事物的发展进程,以此达到事物的正常生存,顺利发展。

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 “道法自然”要求不妄作为,其核心也就是“自然无为”。“无为”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无所作为,而是顺应“道法自然”的“有为”。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老子·第二十九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按照客观事物的规律而行之,将不会败坏事物,如果固执地把持它则会造成损失。由于圣人能够顺应自然而不妄为,所以不会败坏它,无所把持所以不会失去它。常人所追寻的是难得之物,而圣人并不以常人所欲为欲,他所追求的“为无为”之道,他们遵循万物自然发展的本性和规律,辅助万物的发展,而不敢妄加干涉。“无为”的内在要求也就是要遵循客观规律,让自然或事物按自己的规律去运动,而不人为地进行干涉或施压,最后通过“无为”而达到更加深层的要求和目的,即“无不为”。

(二)“自然”与“无为”

人们常用“自然无为”来概括老子的思想,一般来说,“自然无为”可以认为是老子哲学所要表达的最重要的观念。但如果仔细说来,“自然无为”实包含着“自然”与“无为”两层内容。“自然”是一种观念、态度和价值,也是一种状态和效果,“无为”则是一种行为,是实现“自然”的手段和方法。“自然”与“无为”密不可分、相得益彰:“自然”的观念、态度、状态必然要求“无为”的行为,“无为”的行为必然体现“自然”的观念,必然实现“自然”的价值和效果。

我们首先需要对“自然”与“无为”的涵义进行一些必要的分析和阐释。 老子所谓的“自然”,不是现代人所谓的“自然界”或“大自然”,而是自己如此、本来如此的意思。在老子看来,宇宙是一个和谐的、平衡的整体,这种和谐、平衡的状态,是通过构成这个宇宙的万事万物自身不受外界强力干扰的存在与发展而达成和维持的。也就是说,万事万物在不受外界强力干扰的情况下,通常都发挥出自己的最佳状态,都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保持者良好的关系,整个宇宙就在万物的最佳状态和良好关系中达到了和谐与平衡,发挥出最大的功能。这就是老子所谓的“自然”

自然需要无为的保障才能实现。“无为”的含义需要准确地加以把握,我们

不能仅从字面上把它理解为不要任何作为、排斥任何人为。广义的“为”字泛指人的一切行为,而“无为”的“为”字却不是这样的广泛,它的意义要从自然与人为的关系上才能获得正确的理解。自然和人为是一对矛盾关系,但又不是绝对排斥的,关键在于人为的程度、性质与其导致的结果如何,会不会破坏事物的自然状态。事物本身就具有存在和发展的一切潜在的可能性,无须附加任何外界的意志制约它。但一般来说,人为的作用在一定的范围内和程度上,其性质都是温和的,并不至于对事物的自然状态造成破坏。只要不是勉强的、强力的,不是猛烈的、突然的,不是违反常规的行为,就仍然可以保持事物的自然和谐与平衡。老子所说的“无为”中的“为”字,正是指的这种不必要的、不适当的作为。《老子》中的许多语句都证明了这一点。如:“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三章》“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第十七章》这里的“无不治”、“辅万物”、“功成事遂”,都表明老子不仅主张要有所作为,而且还要大有作为,不过这样的作为需要以“自然”、“为无为”、“不敢为”的方式才能实现。

可见老子的“无为”,绝不是排斥任何人为,决不是什么都不做。“无为”的含义,一是指顺任事物之自然,一是指排除不必要的作为或反对强作妄为。这两方面的含义又是相同而一致的。万物的生成变化完全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任何外力的参与和干预都是不必要的。对于一个自然的过程来说,任何不必要的外在作用都是强加的,都是妄为,不但无助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反而会破坏事物发展的自然过程。只有不妄为,顺其自然,让事物自由发展,才是唯一合理的态度。顺其自然不妄为,实际上也是“为”,是一种独到的、有深刻意蕴的“为”,这就是《老子》第六十三章所说的“为无为,事无事”,即以“无为”的态度去“为”,以清静无事的方式去“事”。这就是老子的“无为”的确切含义。 老子的“无为”,虽然不去勉强地“为”,刻意地“为”,干扰性地“为”,而是顺任自然之理去做事,但却可以收到“无不为”的实效。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道”永远是“无为”的,然而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天地万物都是它创生的,都有赖于它才得以存在和发展,离开了“道”的世界是不可想象的,然而这一切恰恰又都是“无为”的结果。

“无为而无不为”从形而上的层面落实到社会政治领域,产生了极好的实际效果。《老子》五十七章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事实上,“好静”、“无事”、“无欲”都是“无为”的思想

写状,都是“无为”的内涵。“好静”是针对统治者的骚乱搅扰而提出的,“无事”是针对统治者的烦柯政举而提出的,“无欲”是针对统治者的贪得无厌而提出的。老子认为,如果统治者为政能够做到“无为”,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发展,自我完成,那么人民自然就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就能够和谐安稳,这就是“无不为”了。反之,如果不是“无为”,而是不断地扩张自己的私欲,不停地滋事搅扰,就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反而不能“无不为”了。[1]

(三)“无为而治”与管理创新

老子的“无为而治”,既体现了“自然无为”的道论对社会政治,又体现了该思想产生的内涵意义。从学理上说,既然“道”的存在与运动变化是“自然无为”作为效法“道”而治的“圣人”或“侯王”统治者也理应在治国立政方面采取“无为”的方法。即所谓:“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老子·第三十二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老子·第三十七章》此之“万物”乃人与现象事物的总称,“自宾”系指每个个体都宾同于道之自己。“自化”则指每个个体都自我化育、自生自长。这两段论是告诉执政者施行无为而治的益处,只有以“无为”之道管理政事才能符合人性、人心的需要释放百姓的自我创造性。而从时代内涵上说,老子生活的春秋末年,正值社会转型时期。一方面,随着社会制度的大转变,大批奴隶获得了人身解放,上升为平民或自由民;另一方面,它仍旧保留了以前旧制度的专制性、贪婪性和强作妄为的干涉性。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以及说“法令慈彰,盗贼多有”《老子·第七十五章》等,即表明他的“无为而治”具有发压迫、反剥削、反干涉的时代内涵。由此,老子认为以前执政者所惯用的极端有为掠夺模式是用之不得的,因为“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倘若继续使用它,只能招致政败国亡的下场。故老子以“道”为究竟,把“无为而治”作为理想的统治模式:“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五十七章》这里的“好静”、“无事”、“无欲”都是对“无为”思想的写状,并分别是针对统治者的扰民干涉、烦柯政令、放纵意欲而发的,其目的在于通过“无为而治”约束一下统治者的手脚,让百姓过上平安富足、自由和谐的生活。可见,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正面价值是应当肯定的。但是,在以往的研究中,不少人认为“无为而治”是“不治主义”或无政府主义。其实,这同样是对“无为”思想的解读的误导,无论是从政治学或管理学意义上说,都不用当做出这种

判断。老子“无为而治”思想曾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即使在今天他仍然拥有很大的释放空间。

首先,“无为而治”是一种间接地控制模式。从政治学上说,“无为而治”是一种统治方式;从管理学上说,“无为而治”则是一种管理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由对人和物的直接管理转向对人和物的间接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把老子的“无为而治”说成是统治方式或管理方式,它都排斥君主或首长、领导直接插手、干预的直接控制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子的“无为而治”,它应是对以前君主单一的直接控制模式的突破和创新,并对以后统治者选择何种统治方式添加另外一种空间。像西汉初年就采取了黄老无为而治的间接控制方式,对百姓实行“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取得了“文景之治”的成效。老子“无为而治”的历史中并没有悬置起来,乃至在今天的政治管理和经济管理中也能看到“无为而治”的思想影子,我们现在强调向法律、制度、理性回归,不正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全现在管理的间接控制方式吗? 其次,老子的“无为而治”也是一种开明的“君术”或高明的领导术。先秦关于天道与人道关系的观念是天道无为,臣道有为。而天者,君也;其体现在君臣分工治理上,即是君无为而臣有为。但是君主的“无为”并不是什么事情都不干,更不是一种“虚君”政治,而是要使君主集中精力建制度、立法律、制定大政方针,就像西汉初的黄老无为而治那样,使君主依乎制设、循乎法令、因乎人情以管理国家和社会。而君主对臣下的控制,则按照循名则责实的原则,对官吏的职分以综核名实,凡官吏政绩为优者则提拔重用,劣者则降黜或罢免。这套源于老子而到西汉初得以完善的“无为而治”,亦称为“君术”或“君人南面之术”其较之一切都独断于专制帝王的统治方式,应属于开明政治的范畴。而在大力开展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今天,这种开明君术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它仍然有发力的空间,甚至可以提升为领导艺术。其前提条件必须拥有民主、科学、正义的完备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等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无论政治领导者或经济、文化等领导者,不亲躬具体事务而腾出更多的精力思考宏观和顶层设计等,岂不是源于“无为而治”而又超越于“无为而治”的领导艺术吗? 最后,“无为而治”还是一种拨乱反正的方式。大乱之后想起“无为”,堪称为中国历史上进行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规律。西汉初,文、景二帝利用黄老无为而治使社会由乱走向正的首次大治,是一个范例。不仅如此,即使新中国成立后的几次大政治治理,也使我们看到了老子“无为而治”的影子。特别是党的十一届

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曾提出了拨乱反正的治国方略。国家能够从大乱走向大治,根本的原因是首先从给农民松绑、实行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村和农民的积极性抓起,找准了拨乱反正的突破口。这再次说明,即使在现代社会,实行有节奏的“无为而治”,不仅表现了政治领袖的高超的领导艺术,而且也表现了他们灵活把握历史和政治走向的高超智慧。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 白奚 《老子评传》 南京大学出版社 【2】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3】 王弼 《老子道德经》 上海书店 【4】 陈鼓应 《老子注译及评价》 中华书局 【5】 朱谦之撰 《老子校释》 中华书局 【6】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7】 任继愈 《中国哲学史》 人民出版社

【8】 葛荣晋 《道家文化与现代文明》 人民大学出版社

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曾提出了拨乱反正的治国方略。国家能够从大乱走向大治,根本的原因是首先从给农民松绑、实行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村和农民的积极性抓起,找准了拨乱反正的突破口。这再次说明,即使在现代社会,实行有节奏的“无为而治”,不仅表现了政治领袖的高超的领导艺术,而且也表现了他们灵活把握历史和政治走向的高超智慧。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 白奚 《老子评传》 南京大学出版社 【2】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3】 王弼 《老子道德经》 上海书店 【4】 陈鼓应 《老子注译及评价》 中华书局 【5】 朱谦之撰 《老子校释》 中华书局 【6】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7】 任继愈 《中国哲学史》 人民出版社

【8】 葛荣晋 《道家文化与现代文明》 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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