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4-03-11 20:0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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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由于提取原因以及员工个人情况的多样性,需要员工本人带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以下仅列出常见的一般情况所需材料,以员工本人去公积金中心咨询的结果为准。

(一)需要单位提供的材料: 1、《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2、支票

(二)需要员工本人提供的材料:

按照不同的提取情况,所需的材料不同。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身份证。

2、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4、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5、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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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6、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7、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退(离)休证; (2)、身份证。

8、职工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9、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就业登记证》; (3)、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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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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