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职责和岗位的职责

更新时间:2023-12-03 06:3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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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综合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在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共同领导下,主持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责。

(二)负责起草、修订和贯彻执行院《行政办公管理制度》、《行政会议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部门单位负责人问责制度》、《监察审计制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及保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本部门各岗位人员执行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

(三)负责安排并做好院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拟写会议纪要及会议材料。负责执行院长、书记的命令和各种行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并督促检查其他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院行政监察与效能监察工作。

(四)负责起草院行政、党委、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文件和材料,起草全院中、长期人才计划,主持编写院大事记。负责审核以院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及宣传资料。负责对外宣传及宣传渠道建设、更新与维护工作。

(五) 负责行政与党务文秘、信访、文件收发、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及时处理外来文函(含电子件)并归口交办和督办。

(六)负责全院印章管理,保管并监用院行政、党委、纪委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审批非生产经营类介绍信、函及证明材料的开具,对本室有关岗位进行保密教育。

(七)负责劳动人事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负责工资分配、人才招聘、人事调配、考核奖惩、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及聘用合同管理和相关法务工作。

(八)经常性登录本院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兄弟单位的网站,及时掌握与本院行政管理有关的各类政策法规信息,为加强本院管理提供及时信息。

(九)负责公车日常调度与管理工作,保持与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的对外联络接洽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

综合办公室设主任、外联接待部主任、党办纪检监察干事、人力资源干事、宣传员、办公文秘、档案管理员、离退休管理员、社保管理员、公车管理员、驾驶员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主任

1.在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共同领导下,主持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责。

2.负责起草、修订和贯彻执行《行政办公管理制度》、《行政会议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部门单位负责人问责制度》、《监察审计制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及保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本部门各岗位人员执行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

3.负责安排并做好院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拟写会议纪要。

4.负责起草院行政、党委、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文件和材料,起草全院中、长期人才计划,主持编写院大事记。负责审核以院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及宣传资料。

5.及时处理外来文函(含电子件)并归口交办和督办。

6.负责全院印章管理,保管并监用院行政、党委、纪委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审批非生产经营类介绍信、函及证明材料的开具,对本室有关岗位进行保密教育。

7.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及人事调配、人才招聘、教育培训计划等审核手续,负责对员工的考核、奖惩、中层以下干部职务任免进行审核,负责劳动合同及聘用合同管理。

8.负责宣传稿件审核,在应急情况下代理公车管理员安排公务派车工作。 9.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10.经常向主管院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执行、落实院党政作出的决定,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工作中保持与院管理团队步调一致。

(二)外联接待部主任

1.在院长和党委书记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行政外联和来宾接待工作。 2.在院领导指导下开展外联接待工作,要以节约、适度、高效为原则,注重待客礼仪礼貌,维护本院形象声誉,确保接待工作准时正点,大方得体,力避铺张浪费,怠慢失礼。

3.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络,建立接待服务网点(如票务机构、餐馆酒店、礼品企业和旅游公司等)档案,尽量控制并降低接待成本。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工作中保持与院管理团队步调一致。 (三)党办纪检监察干事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党委和纪委日常办公具体工作。 2.负责建立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报送年度党员报表。 3.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对调入、调出党员和新党员要及时登记。 4.做好全院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院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6.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行政处分的申诉。

7.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提出处理处分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力资源干事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方针、政策和规定。协助主任起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按主任布置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升级及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和职改日常工作。

3.负责执行考勤、请销假等有关制度,并收集、统计各部门单位的考勤结果和职工考核结果,执行奖惩制度。

4.参与人事调配和人才招聘工作,办理有关人员聘用、续聘、分流、解聘等相关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及聘用合同的拟定)。

5.会商技术质量部和各生产单位,按照各行业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资格培训的不同要求,以确保资质和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为原则,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负责按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办理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的手续,并建立职工个人培训档案,登记职工培训内容、学时和经费。

6.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个人收集有关干部任免、奖励、学历、职称等人事档案材料,负责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全院职工的个人证书。负责编制院职工花名册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

7.负责院人事档案的管理。人员调动时,及时做好人事档案的收管或转递工作。严格按有关制度提供利用人事档案。

8.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负责全院职工各类工资调整报批、执行及工资核算、进档工作;办理新聘人员工资确定、工资变动、调出人员工资关系转移等工作。

9.根据本院工资制度、考勤与考核结果,及时计算职工工资、奖金及各类津贴补贴并造表。及时准确编制劳动工资报表及劳动工资统计台账等各类报表。

10.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负责职工工伤评残以及丧葬费、抚恤金等的报批和计发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宣传员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院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担任《湖南化勘》、板报、院网站等宣传窗口的主编。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必须经过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院党委书记批准才能刊出。

2.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办公文秘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公文管理、印章管理、通讯管理及其他办公服务工作。

2.负责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收发、登记、送审、传阅和催办工作,以“快捷、稳妥、安全”为原则,确保公文的时效性。并负责全院报刊、杂志征订、收发和信件的收送工作。

3.负责全院文件、综合性材料的打印及全院管理部门各种材料、资料的复印,负责各类公文、材料的保管并提供调阅,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4.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授权下,代管并合法使用院各类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前必须查验申请单,对用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决不予用印。

5.按制度规定开具各类非生产经营类介绍信、函及证明材料。

6.坚持“台账”登记制度,做好文件收发、印章制发及领用、印章使用、传真收发、通讯费统计、办公用品发放等台帐记录,并做到条目清晰、记录完整、查询方便。

7.做好各类会议服务工作。做到提前准备,及时通知,会议事项明确(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准备事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等),服务工作到位,同时配合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8.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9.协助主任起草行政公文和审核以院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编写院年度大事记。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档案管理员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制订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办法、细则,贯彻执行院档案管理制度。

2.负责归档资料的验收、整理和建档保存工作,使用电子计算机管理档案,提高档案工作效率。

3.对接收的档案材料要严格把好质量关,不符合案卷质量的要退回原部门重做,直至符合要求才能接收;要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及时整理和分类排架。并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指导各部门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装订、编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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