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办发〔200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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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办发〔2005〕47号

昆政办发〔2005〕47号

关于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

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5〕97号)精神,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市食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将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分布以及企业数、企业规模、生产资质、企业性质、生产品种、卫生状况、执行标准、生产条件、检测能力、原料控制、技术力量、质量体系建立等方面的情况。

昆政办发〔2005〕47号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全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与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的生产企业等,但不包括现做现卖、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现场出售食品和保健品的加工点。

三、 时间安排

普查于今年8月开始,11月底前结束。

四、 工作要求

(一)通过普查,摸清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找出食品生产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监管工作突破口。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普查,要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和完善普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搞好协调,确保普查结果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开发区、各镇政府及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普查的重要性,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通过共同努力,确保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普查工作结束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及时整理普查资料,总结普查情况,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普查的资料要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信息资料,为市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同时,要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适时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有关信用信息。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昆政办发〔2005〕47号

主题词:食品 企业 普查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秘书处。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16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1r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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