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电大建设监理期末重点考试小抄(完整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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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大建设监理自考 1监理的概念: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2、目标规划:是以实现目标控制为目的的规划和计划,它是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研究确定、分解综合、安排计划、风险管理、制定措施等工作的集合。

3、动态控制:就是在完成工程项目的过程中,通过对过程、目标和活动的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建设信息,纠正其计划和标准,以便达到计划总目标的实现。

4、监理工程师: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又经政府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5、工程项目目标体:,对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的目标体系主要体现为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这三大目标是一个相互关系的整体,它们构成了工程项目的目标系统.。 6、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 7、价款:指当事人一方出让的标的物,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8、报酬:指当事人一方为对方提

供劳务、服务等,从而向对方收取一定的数额的货币报酬。 9、履行期限: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 10、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11、履行方式: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以哪种方式转移标的物和结算价款。

12、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地点等。

13:合同无效:指合同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国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

14、自始无效:指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即将产生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起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5、合同部分无效:指合同的部分内容失效,即失效或者被撤销而宣告无效的只涉及合同的部分内容,那么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6、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17、勘察合同发包人的义务:指的是由其负责提供的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期限以及应承担的工作和服务项目。

18、勘察承包人义务:指承包人应当依据订立合同和发包人的要求,

通过自己的实际履行来完成其相应的职责,以求得发包人权利和目的的实现。

19、委托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

20、反馈:指相同的输出信息返送到输入端,与输入信息进行比较,并利用二者的偏差进行控制的过程。

21、主动控制:就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拟定和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以使计划目标得以实现。

22、被动控制:是指当系统按计划进行时,管理人员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把它输出的工程信息经过加工整理,传递给控制部门,使控制人员可以从中发现问题,找寻偏差,寻求并确定解决问题和纠正偏差的方案,然后再回送给计划实施系统付诸实施,使得计划目标出现偏离就能得以纠正。

23、时滞:时间延迟,是控制系统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24、质量成本:是施工生产成本的一部分,质量成本是指为使产品达到质量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所支出费用和因未达到质量标准所造成以及处理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25、组织结构:就是一个组织内构成要素之间确定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相互联系的方式,或是一个组织内部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

式,并且用组织图和职位说明加以表示。

26、组织设计:指对一个组织结构进行规划、构造、创新或再构造,以便从组织结构上确保组织目标的有效实现。

27、管理层次:指从最高管理者到实际工作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或部门数。

28、管理跨度:指一名上级管理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或部门数。

29、管理部门:指组织结构中工作的人员组成的若干管理的单元。 30、管理职能:指组织结构中各部门应完成的组织任务与目标。 31、平行发包模式:是将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分别于各方签订承包合同。

32、监理模式: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这种监理模式对监理单位要求较高,

量工程紧张程度的标准。 35、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指工程项目从基本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

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

43、缺陷责任期:指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监理工程师颁发解除缺陷

36、设计概算:指在初步设计阶段,责任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综合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编制确定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37、限额设计:根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来控制施工图设计。

38、交底:指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地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39、工程转包:指不行使承包方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4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结算单生效日止,施工合同对业主和承包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5、合同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46、指定分包商:指是由业主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

47、保留金:指按合同约定承包商应得工程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保留在业主手中的金额。

48、预付款:指业主为了解决承包商进行施工前期工作时资金短缺,从未来的工程款中提前支付一笔款项。

49、计日工费:指承包商在工程量清单的附件中,按工种或设备填报单价的日工劳务费和机械台班费。 50、最终结算:指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后,对承包商完成全部工作价值的详细结算,以及根据合同条件对应付给承包商的其他费用进行核实,确定合同的最终价格。 51、监理细则:指在项目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组织的各个有关部门根据监理规划的要求,在

需要有较强的合同管理,组织协调,40、工程分包:指经合同约定和发全面规划的能力,但业主工作量小,包商的认可,从工程承包方承包的只要与一家监理单位协调,适用于比较简单的工程项目.。 33、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指企业将项目设计和施工的主要部分发包给专门从事设计与施工组织管理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承包商,并对他们进行项目管理。

34、工程建设强度:指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的数量,是衡

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 41合同工期:所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或分步移交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

42、施工期:指从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明确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注明

部门负责人主持下,针对所分担的具体监理任务和工作,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掌握的工程信息制定指导具体监理业务实施的文件。 52、监理大纲:指监理单位在业主委托监理的过程中为承揽监理业务而编写的监理方案性文件。 53、控制论:研究动态系统在变化的环境条件下如何保持平衡状态或稳定状态的科学。

1、监理的性质:1服务性2科学性3公正性4独立性。

2、监理的原则,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2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3监理工作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展开,维护建设方与承包方的合法权益.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5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6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核查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投标,开标,评标活动,向建设单位提出中标单位建议.4协助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书.5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商编写开工申请报

防渗漏,为五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告.6察看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向承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建商办理移交手续.7审查 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单位.8制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科学地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是一个系统,他

定施工总体规划,审查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9审查承建商提出的建筑材料,建筑物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10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11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12主持协

们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运行,商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或施工单形成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这就是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6、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①工程建设决策阶段监理②工程建设设计阶段监理③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位,或监理单位本身提出的设计变更.13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14核查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15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的归档准备工作16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17检查工程结算18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资料19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0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 9、监理单位的资质与管理:①监理人员素质②专业配套能力③技

3、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相关的制度:监理④监理的其他服务。 ①建设工程许可制②从业资格与资质制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④合同管理制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⑥工程质量责任制⑦工程质量保修制⑧工程竣工验收制⑨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⑩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11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12工程设计审查制。

4、工程质量保修制.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

7、工程建设设计阶段监理1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协助建设单位审查和评选工程勘察设计方案3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勘察设计方案.4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5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合同的实施.6核查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验收工程设计文件

8、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1编制

术装备④管理水平⑥监理业绩⑥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

10、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①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执行机构。工程建设监理属于社会的、明间的监督管理行为,而工程质量监督则属于政府行为。②工程建设监理是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的平行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主体进行一种纵向监督管理。③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明显的委托性,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具有明显的强制性。④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由监理合同决定,其活动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一般只限于工程实施阶段。⑤政府质量工程监督以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而工程建设监理则不仅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还以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和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

11、工程监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要约招标.。

12招标人自行办理监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主管该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3招标担保,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

件中要求招标人提交担保.保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现金等,一般不得超过工程投资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14中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以按推荐安排的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

15、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①按国家、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已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已办理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申请表的审批②工程资金或资金已经到位或落实③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核已经完成或能满足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的实际要求④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招标文件的内容:①招标须知②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③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④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⑤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8、目标管理的程序可分为:①确立项目具体的任务及项目内各层次、各部门的任务分工②把项目的

任务转换为具体的指标或目标③落实和执行项目所制定的目标④对目标的执行过程进行调控⑤对目标完成的结果进行评价。 19、合同的内容: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者报酬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20、合同无效的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1、勘察合同双方的任务:发包人义务:①在勘察工作开始前,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交勘察或者设计的基础资料。②发包人应负责勘察现场的水电气的畅通供应,平整道路,现场清理等工作,以保证勘察工作的开展。③在勘察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④支付勘察费 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要求提交勘察成果。对于勘察工作中的漏洞应当及时予以勘察,对于由此多支的费用应自行负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22、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①施工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

标书及其附件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单 23、施工合同双方的工作:发包方的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承包方的工作:1根据发包方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24、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1工程师的产生和易人,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两种情况.2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全部或者部分负责合同的履行.3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施工合同中也称工程师.4工程师易人,发包方应至少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

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5工程师的职责工程师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 25、委托合同的特征:①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劳务②委托合同是诺成、非要式合同③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④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6、委托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的权利:①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条件、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③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需事先经委托人同意。④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⑤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有权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且要求监理人承

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⑥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⑦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展开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资料。监理人权利:①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②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③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④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⑤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监理人义务:①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②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工作,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利益③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财产④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

担相应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①委托人在监理人展开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③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④委托人约定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⑤委托人应

27、控制论的三个基本部分:1信息论主要是关于各种通路(包括机器,生物机体)中信息的加工,传递和贮存的统计理论.2自动控制系统的理论3自动快速电子计算机的理论.

28、反馈控制系统的要素组成:①标准②传感器③控制器

29、反馈控制的性质:①使系统稳定②跟踪目标③抗干扰

30、现场控制的内容:①向下级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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