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想离婚

更新时间:2023-06-03 02:2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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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的一些案例

因家庭暴力想离婚,但是不知道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如何处理?求求大家快点给我答案,救我于暴力的水火中!

悬赏分: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结婚时买房因我有正式单位就用我的名字作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但产权人名字写了我丈夫,公积金贷款月月扣我的工资他很少还钱,现在感情破裂,他对我施加了两次家庭暴力,我真的不能再过下去了!但是离婚了这个房子该怎么办?卖又卖不了,我又还不上十八万的贷款,难道要我为他还十二年的贷款吗?最后房子还是他的名字!我问公积金中心回答说贷款期间不能更名,问产权处人家说贷款期间也不能更名,我该怎么办?跪求大家帮帮我!

到法院起诉离婚对你有利。

1 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只要没有注明“房产权属于单方面所有”,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各有50%产权。最后得到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另一半的折价款。

2 如果房子归你,要过户,也只有等还贷完成。只要法院判决书明确了房产权已经归你个人完全所有,就没问题。这时,你要付一半房子折价;他要承担一半剩余贷款。

3 如果房产证上已经注明产权人只是你丈夫一人的。就没有办法了,除非你丈夫答应给你。你得不到任何补偿,但他要承担一半剩余贷款。

4 这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虽然是你,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在离婚时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的。因此不管房子归谁,你丈夫都要分担剩余的一半债务。为防止他不执行,可以要求法院判处一次性支付,因为房子(或折价)是一次性交给他的,按照法律的等同原则,他应当也是一次性行

关于婚姻的一些案例

为。

5 他对施加了家庭暴力,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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