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分析练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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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一

1、李老太家住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型超市附近,她和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春节前的一天,李老太和老伴在超市购物,老伴到收银处交钱,李老太在收银处货架上拿了一包杏干忘记交钱就走出超市,被超市保安发现,保安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未交款那走者要罚1000元。”李老太和老伴没带那么多钱,将身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超市。次日,李老太又带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家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春节也没有过好。 问题:

(1)判断行政主体的标准是什么?“超市”能否成为行政主体? (2)超市可否行使罚款权?进行罚款处罚行为?

(3)李老太对超市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2、河北省平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是承担部分政府行政职能的就业管理机构。从1994年1月至1996年10月,该局收取劳务管理费、劳务服务费、临时工管理服务费、临时工培训费、劳务市场收入共计57万多元。11月,县地税局向就业局发出限期申报纳税通知书,12月又两次发出限期缴纳税款3.1万元的通知。就业局未按期履行。之后,地税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就业局做出以应缴未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1394元的3倍罚款。就业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平山县劳动就业局是否是行政机关?其收费的性质是什么?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如何?

(2)本案中县地税局是否有权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须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3、村民田二与村长因竞选村委会主任职位、计划生育等问题产生矛盾,长期不和,并拖欠提留款。村长请求派出所所长胡某出面教训田二,所长胡某令人将田二的一头水牛扣走,并限其3天内送3000元钱到派出所接受处理。3天过后,田二没有去派出所,胡某在牛市上将牛以低价1200元变卖。田二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问题:

(1)公务员和所在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

(2)本案中派出所所长扣押村民财产行为的性质是什么?是否公务行为? (3)田二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谁是适格被告? 注: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2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

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4、2002年8月1日晚,央视节目主持人沈某(女)与朋友到张生记酒楼一包间吃饭,距离该包间处2米有一紧邻消防通道的门。席间,沈某因包间声音嘈杂走出包间接电话,来到消防通道门旁,并推门进去,不料消防通道尚未完工,既无栏杆又无灯光警示,沈某从消防通道直接摔到楼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沈某家属认为,由于消防局违法发放了消防合格证,纵容酒楼不顾消费者利益,将未完工的建筑投入使用,最终导致了沈某意外坠楼惨案的发生,因此要求法院判决撤销消防局发给张生记酒楼消防合格证的行政行为。消防局认为自己的防火验收与沈某死亡之间没有关系,他们按规定的时间、按程序对张生记酒楼所在的浙江大厦裙房进行了局部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规范要求。消防局拿出多份证据,证明其所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是合法有效的。 问:(1)公安消防局的是否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阅读《消防法》第4条、第15条、第53条、第69条。 (3)该案中,沈某死亡的责任由谁承担?消防局有否责任?

5、某市某区街道办事处将一间闲置的临街门面房出租给李裁缝开办服装店,租金一年为1万元。一年后李裁缝以原定租金过高自己亏本无利要求街道办降低租金,并拖欠街道办租金5000元。街道办不同意降低租金,并多次催要租金款无果。街道办事处主任指示下属城市监察分队4名队员,佩带执法标志,对辖区的李裁缝的临街服装店进行查封,禁止李裁缝使用该房屋。李裁缝不服,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认为该案件不属于行政案件,未予受理。李裁缝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街道办的查封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街道办的行政主体地位问题) 问题:(1)李裁缝与街道办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2)街道办的行政法地位如何?其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街道办查封行为的性质,区政府应否受理李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3)法院应该以什么案件受理该案?

6、2002年6月27日凌晨,在某县招待所住宿的旅客吴某,发现街对面有几个黑影在撬一家商店的卷闸门,吴某当即打电话给旅馆老板任某。此时,对面商店的门已经被撬开,盗贼正往面包车上搬东西。任某连忙拨打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先是无人接听,后遭值班民警拒绝。半个小时后,盗贼将东西搬上面包车逃离现场。经查,该被盗商店系个体户尹某所开的工艺礼品渔具门市,当晚被盗物品价值约2.5万元。案发后,县公安局下发文件,对当晚派出所值班民警给予行政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刑警队尽快侦破此案。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案件却一直没有侦破,其间尹某多次向派出所要求赔偿损失均无果。尹某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派出所对尹某被盗一案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2)本案中,派出所的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否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说明本案的适格被告。

7、2001年2月27日,罗某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找工作,住在坂田亲戚家里,次日下午与同乡黄某寻找工作未果,在准备乘车回坂田亲戚家中时,因无暂住证,保安将其送往布吉派出所。因无钱补办暂住证,龙岗区公安机关次日以罗某是“三无”人员为由予以收容。送往惠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同年3月2日,罗某亲友李某向惠州市惠城区民政局下属中转站出具担保书,并缴交“三费”350元后保领罗某回家。罗某认为中转站对其收容是违法的,侵犯了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遂以惠州市惠城区民政局为被告,于2001年4月2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广东省政府粤府(1983)62号文件《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偷渡外流人员收容遣送具体办法》第3条规定:收容遣送站是对被收容人员进行救济、教育和收容遣送的特殊性的事业单位,由民政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行政委托组织) 问:(1)收容遣送中转站的行政法地位如何?

(2)本案的被告为什么是民政局?

(3)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在哪里?

8、某公司驾驶员缴纳公路管理费后驶入南京机场高速公路,途中因避让前方一捆塑料编织布撞上护栏,造成一死三伤、车辆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由此引发了备受关注的全国高速公路第一案。 问题:

(1)本案的高速公路是否行政公产?应否收费? (2)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的法律依据。

(3)请判断本案中南京高速公路管理处的性质?是否授权行政主体?其在行使公路管理和养护职责时,与利用者之间形成的是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

(1)高速公路的性质是行政公产。按照行政法一般法理,高速公路是由行政主体提供公用,用于公共目的的行政公产。高速公路是直接以维持和增进社会公共福祉而供公众共同使用的公产,其主要在于使用/利用关系而非用其取得收入、报酬等。基于这一理由,公产的一般公共利用,不应收费,公产的建设也主要是以税收产生的国家财政收入进行投入。与行政收费应用于满足特定行政支出的定向性相比,税收总体而言并不具有这种定向性的约束。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全部由政府财政投入或组织、个人捐资修建的公路,都不得收费。其次,基于公共财政短缺的现实理由实行收费,必须具有弥补性、时限性、合理性,而不应体现高额的盈利性。高速公路收费的形成具有历史原因,利用贷款、集资乃至私人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现代行政主体与私人进行合作实现行政目的与功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收费,但是需要合理收费,收回成本或稍有盈利。

(2)法律根据是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高速公路收费至少应同时具备收费权限、主体、目的、内容和程序五大要件。

(3)我国公路法规定了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由交通主管部门决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对出现损坏、污染路面,影响管理畅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管理,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公路法

的行为。由此可见,公路管理机构是法律授权的组织,是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的行政主体,在行使公路管理和养护职责时,与利用者之间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 在我国,收费公路是为公众使用服务的,属于公有公共设施,只是设置管理者的组织形态为企业而已,但最终的所有权管理权属于国家,公路经营企业实质上为实现行政目的,由国家选任,受交通及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公路养护义务,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实现该企业的营利目的公务法人。

9、1997年11月,作为省会所在地的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某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对于某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管理事项作了全面规定。1998年5月,社会各界反映该办法超越了有关的行政立法权限,依据《公路法》规定,市人民政府无权制定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的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向有关机关请求撤销这一《办法》。 问题:

(1)该《办法》是行政立法吗?行政立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什么机关有权审查并撤销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办法》?

(3)当前公民和社会组织如何监督规章?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

10、2001年1月,沿海某市王某听说姚某想搞一批假船员偷渡到日本。王某遂积极与姚某联系,在缴纳了一大笔手续费后,王某被安排同另外8名偷渡客乘车前往偷渡地点,准备偷渡。在上船后即被边防大队截获。该市公安局根据该省政府《关于对偷渡人员可以适用劳动教养的通知》,呈请该市劳教管理委员会批准对王某等人劳动教养。劳教管委会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规定,对王某等人作出了劳动教养1年零3个月的决定。 问题:

(1)省政府《关于对偷渡人员可以适用劳动教养的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吗?为什么?

(2)该通知是否合法?该通知涉及到的劳动教养的性质是什么? (3)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如何进行监督?

11、一日,张某骑自行车在路上闲逛,突然发现路边某学校校园的景色不错,张便骑着车直入该校园,但很快,张某便被门卫追赶上并被拦截。门卫将张某呆滞学校大门口。这是张某才发现门旁还竖着一个写有“出入校门请下车,违者罚款”的牌子,门卫向张某提出了罚款20元的要求,遭到张某拒绝。 问题:(1)本案学校是否有权以告示方式设定处罚?门卫据此能否向张某进行罚款?(2)该案涉及到行政处罚的什么原则?该原则包括哪些要求?

12、林某是某公司志愿,2003年10月某晚,趁公司空无一人潜入公司经过一番周折窃得保险柜现金3万元人民币。随后,林某便骑着电动车仓皇离去。由于骑车过于匆忙,未顾忌前方路口亮着红灯,结果因为闯红灯被交警拦住,交警对他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后来,公司发现现金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很快侦破此案,林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问题:(1)林某所受20元罚款和3年有期徒刑的处罚的性质是什么?

(2)这两种性质的制裁有什么区别?

(3)林某对罚款不服和对判刑不服可以如何做?

13、2002年3月,卫生部经调查,取得了某市海鲜城经营新鲜河豚鱼的证据。有照片、广告、进货以及经营情况的现场询问笔录、订购协议、没收的30公斤河豚鱼等证据。2002年3月15日,卫生部根据上述证据,认定海鲜城经营新鲜河豚鱼,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并依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销毁河豚鱼30公斤,罚款5万元人民币的处罚海鲜城对此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题:(1)海鲜城应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海鲜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应该如何做?

(3)海鲜城能否起诉至法院?若能起诉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当梅花的幽香随冬天的到来而传出,那么半空中漂泊的雪花,也会依偎这香气,随之飘舞。当万物凋零,充斥于世界的凄凉席卷而来时,在一个角落里梅花却悄然盛放了,它似乎在告诉世人,它只是缺少一个盛放的机会。 春意回卷大地,生命再次降临与世界的每一角落,清凉的春雨中,流淌着无限的诗意,昨夜的桃花,已经在枝头上开出粉红的花蕊了吧,四角的花瓣,透出淡淡的清香,让人流连忘返,因为这样,所以没有人会去在意路边的小草,也在春天中娇嫩欲滴。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说你准备好了,你就能得到,就像小草一样,无论它怎么改变,都不会得到注意,但就不努力了吗?不,努力是在为自己被发现做准备,并不是说就一定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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