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_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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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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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结构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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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

一 必要性 (一)统一银行券的发行,降低交易成本 1 各种银行券之间的比价难以确定; 2 真伪难辨,为交易带来不便 3 银行券仅在其发行银行业务范围内流通,不利于 商品的大规模流动 4 不利于货币流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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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统一的清算机构,提高清算效率

A 银行 B 银行 C 银行 D 银行 应付总额 应收差额

A银 行 - 30 20 10 60 10

B银 行 20 - 80 20 120 -

C银 行 10 50 - 40 100 10

D 银 应收总额 应付差额 行 40 70 - 20 100 20 10 110 - 70 - - 70 35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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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充当一般性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 (四)代表政府管理一国的金融事业。 货币政策, 有的国家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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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产生

1 标志瑞典银行 (1656年成立,1668年改组为国家银行,1897年 独占货币发行权,最早的国家银行) 英格兰银行(1694年成立,1844年基本垄断货币发行权)— —最早的中央银行,被誉为央行的“鼻祖”。

2 中央银行产生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由一般的商业银行演变而成。如英格兰银行 另一种是由政府的设计下直接为担负中央银行职能而设立的。 如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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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英格兰银行的发展史

它成立于1694年,是最早的私立股份制银行。 1)1833年,英国国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具有无 限法偿资格。 2)1844年,英国首相皮尔主持通过了《英格兰银行条例》 (又称《皮尔条例》)。 3)1854年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票据交换中心。 4)到1872年,她又开始担负最后贷款人的角色。 从上述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1833和1844年间它已经朝独 占货币市场迈出了重要的一步;1854年成为票据交流中心; 1872年担当了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到 1928年,只有英格兰 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在流通中使用其它的全部退出流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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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央银行的发展

1 探索阶段(19世纪中叶-一战前后) 法兰西银行,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建立。 2 普遍发展阶段(一战前后-二战后)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央银行的发展开始加快。为维护国 际货币体系和经济的稳定,1920年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 金融会议要求尚未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国家尽快建立中央 银行,从而掀起了一个创建中央银行的高潮。 3 强化阶段(二战以后) 经济落后的国家建立中央银行作为巩固民族独立和国家 主权的一大标志。 各国政府相继加强了对央行的控制,突出表现为:国有 化如法、英;制定新的中央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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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央银行的类型

1 单一型:即国家单独建立央行机构,使之全面、 纯粹行使央行职能的制度,分一元式(如英国与我 国等)和二元式(如美、德)两种。 2 复合型:一家大银行集中中央银行职能和一般存 款货币银行的经营职能。 3 跨国型:指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 合组成的央行制度,如西非货币联盟、欧洲中央银 行等。 4 准中央银行型:如中国香港、新加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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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正式结构特征为: –地区性分权 (存在12家联邦储备银行) –所有联邦储备银行都是联邦储备体系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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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结构

二元式的单一中央银行,由三部分构成:1、联邦级的联邦储备委员会。2、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3、地方级 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是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决策当局。共有7名理事组成。理事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为14年,期 满后不再连任,并且任期相互错开。 每一届总统,在其任命期内只能更换两名理事;总统可以在7名理事中任命1名理事会主席,任期4年,但可 以连任。 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职能: 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调整贴现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 该委员会由12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7名联邦储备理事会理事,5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

1、联邦储备委员会:

2、公开市场委员会:

3、地方级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

由9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来管理,董事共分三类,每类三名。A类董事由会员银行推选产生。B类董事通常由 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向会员推荐。 C类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任命,且分别担任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 联邦储备银行的职能: 对会员银行进行日常检查;审批某些银行合并的申请;支票的清算;收回被损坏的旧钞,发行新钞;此外, 决定是否向辖区内某一银行提供贷款,在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设定自己的贴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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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

欧洲中央银行(ECB,European Central bank) 欧元体系

12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national central bank) 欧元体系(Euro System)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没有使用欧元的国家的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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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央银行的治理结构

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为: —欧洲央行理事会(由欧洲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和欧元区 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 )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 , —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实施. 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追查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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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的结构:

属于一元式的单一中央银

行制,由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组成。 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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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 1998年底,大区行制度正式确立。央行在天津、济南、南京、上 海、武汉、广州、西安、成都、沈阳等建立了9个大区行和北京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天津分行(管辖天 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 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 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湖 北、湖南、江西)、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 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北京、重庆两家营业管理部,分行 行长的行政级别是正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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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中央银行型

新加坡: 金融管理局:货币政策 货币委员会:货币发行 香港: 金融管理局:货币政策,金融监管 货币发行:碴打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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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简介 特点:央行有别于一般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和普通 银行,其活动具有:a、不以营利为目的;b、不经 营普通银行业务;c、在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时 应具有相对独立性。 基本职能包括: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 银行;随着央行制度的发展,派生出了其他功能, 如政策功能、银行功能、监督功能、开发研究功能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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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1 央行是全国唯一的现钞发行机构。一般硬辅币

的铸造、发行有的由央行经管,有的则由财政 部负责,发行收入归财政。

2 银行券是发行银行的对外负债,也是发行银行 的重要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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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银行

对普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存、放、汇” 等金融服务; 作为金融管理机构,对普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 构通过监管等方式施加影响。 具体包括:(1)集中存款准备金(安全与政 策考虑);(2)最后贷款人;(3)组织全 国的统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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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事件中的美联储

为防止911事件引发美国金融业的

混乱,美联储决定向金融机构无 限制提供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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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银行

代理国库; 代理国债的发行; 对政府提供融资——直接贷款与购买国债; 保管外汇与黄金储备; 制定货币政策 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法律、法规; 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 在国内外经济金融活动中,充当政府经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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