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的对策

更新时间:2023-07-24 22:43: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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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的对策

目前,国内建筑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低价中标、垫资施工搞得施工企业“找活难、赢利难、资金难”;建设单位大量拖欠工程款,更使得有些施工企业账上盈利库里却没钱,甚至连职工工资都发不出。要扭转施工企业的困难局面,对于工程款,一是要事先防止形成长期拖欠;二是对已经拖欠的要有切实有效的清欠办法。以下具体谈谈施工企业对拖欠工程款的对策。

一、慎重承揽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形成

施工企业应深入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状况,掌握其信誉度和资金到位情况,争取做到信誉低的工程不揽,资金不落实的工程不揽,巨额垫资的工程不揽,防止工程一到手就形成拖欠款。这一点说起来简单,但在目前国内建筑业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做起来其实很难。实际情况是很多施工企业为找到工程已经达到“不择手段”、“不惜血本”的地步,很少有施工企业敢跟甲方提要求、讲价钱。施工企业在这个失衡的市场上处于越来越被动的地位。但是,要扭转这种不利局面绝不能靠一味地、无条件地牺牲施工企业的利益,使一些合法经营的施工企业成为不正当竞争的牺牲品。国家要通过立法进行宏观调控,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业市场,让那些实力雄厚、技术先进、合法经营的施工企业的腰板挺起来,理直气壮地跟甲方谈条件,建造精良的建筑产品,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在这个公平的市场上,作为施工企业,应该把人力、财力、精力从“公关”转向增强企业实力,提高施工技术.,完善企业管理,让实力说话,让甲方找上门来签合同。

二、严格合同管理,明确支付工程款的法律责任

建筑安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施工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和用合同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安装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与建没单位签订合同要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每个合同条款都要认真对待,特别要把拨付工程款和结算还款的时间、方法、数量等条款及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切忌缺乏法律意识,把合同当儿戏,或是急于找活而不顾苛刻的合同条款闭着眼睛瞎签合同。

三、加强过程控制,及时结算工程款

施工企业在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完成工程进度的同时,要及时结算工程价款。如果由于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而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需要收集书面证据,其损失要及时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一定要等甲方出具有效签证后方可施工,相应的工程价款也应该及时到位;工程分部完工后,要抓紧完工结算工作。最好在完工工程交付之前把工程决算书做好并递交给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工程结算书并支付工程结算款。若建设单位有意拖延或无理拒付,施工企业可按合同规定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滞纳金,或行使留置权,不予交付完工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并由甲方承担。

四、建章立制,设置专门机构清理拖欠款

施工企业领导要把清欠工作放在一个重要位置,象抓投标承揽工程那样抓清欠工作。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到位。建议设置“清欠办公室”,隶属总会计师或总经济师直接领导,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拖欠工程款事宜;并制定清欠奖励办法,调动清欠机构及其他人员回收工程款的积极性;建立工程款清欠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设置“拖欠工程款”台账,以便对拖欠款摸底、分类、排队,随时跟踪清欠情况。

首先明确各级清欠部门的责任,确定指标,奖优罚劣;其次必须坚持“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纳入考核指标,责任包干。工程项目竣工交验后,把回收工程款的情况作为项目效益核算和业绩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工程款全部收回后才能兑现

项目效益工资和奖金;再次要把拖欠工程款分类排队,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做到难度小的立即清,难度大的积极清,风险高的抓紧清,数额大的重点清。对拖欠时间长、清收难度大、几乎成为坏账的拖欠款,可以用张榜招贤的办法招募清欠承包人,清回后按一定比例提成奖励,也可采用拍卖债权的方式清收。

五、实行债务重组,与债务人协商解决拖欠款问题

对个别确实由于资金困难而不能如数支付工程款的单位,可以采用协商解决的办法。在诚实、信用、合作、务实的前提下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施工企业可以适当做出一些让步,如延长还款期限、削减债务额度、非货币偿还等, 目的是以较小的损失换取工程款的清偿。运用此办法清欠,要谨防个别人借债务重组之名,随意豁免应收债权,造成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

六、正确运用法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利用法律手段搞清欠之前,在思想认识上要明确两点:一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利益;二是要充分认识打官司的复杂性。鉴于我国的司法现状,确实存在许多人为因素影响司法、执法公正,有理的不一定能赢,赢了官司也难以执行,结果是得不偿失。这虽是个别现象,但施工企业也要有思想准备,慎重对待。说实话,对簿公堂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一旦逼上法庭必须有备而来、出击有力。施工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聘请律师,掌握法律,分析形势,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强基础工作,注意原始证据的收集积累,做到铁证如山;三是要注意诉讼时效,必须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内提出诉讼请求。

七、建立债权贴现管理公司的设想

除了以上几个对策之外,笔者建议还可以参照目前已在我国开始运营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债权贴现管理公司”,统一收购企业自身难以收回的债权。通过支付——定的代价,使分散在各个企业的不良债权变成债权管理公司的债权,然后再进行统一的清理。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一是通过贴现收购的债权,其本身的风险已经减小,因为一部分风险已经被贴息所负担;二是统一管理这些债权,可以实现一部分债权与债务的对冲,从而达到解决拖欠款的目的。

以上针对拖欠款的对策,施工企业应该针对不同债权的具体情况,或者单个实施,或者综合运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nl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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